标题 | 试析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改革思路与措施 |
范文 | 周燕 [摘 要] 在新形势下,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必须摒弃传统的运行模式,实行全面、彻底的改革。文章首先阐述了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次,分析了面对当前市场竞争环境,该类企业寻求改革应该具备的思路;最后,认为提高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监管力度、明晰产权、理顺企业管理关系,方能够有效完成改革。 [关键词]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改革思路;监管力度;产权界定;理顺管理关系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很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探索融入新环境的道路。此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营压力,但其创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未能进入国资监管体系,无论从市场运营,还是行政归属等方面,均处于“模糊地带”。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的背景下,此类企业在日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下,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境地。 一、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经营过程面临的主要问题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在当前市场经营环境中面临的问题如下: 第一,所办企业在行政管理上受到的制约因素较大。以医院为例,我国医院多为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其经商办企业有特殊的历史渊源,从20世纪90年代起,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开办企业,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此举及能够使市场更加多样化,同时还能有效解决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现实问题,故而在一段时间内,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成为一种“潮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医院通过独立出资或者与社会机构、国资委所属平台公司等合作的形式,创办围绕药房、护工管理、医用被服洗涤、医疗器材运营等医疗服务为主的企业。问题在于,此类“附属性”企业规模较小,经营业务受到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局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缺乏竞争资本,产生的经济效益十分低下。 第二,企业性质模糊不清。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所致,有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有的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前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有部分实则是“假集体、真国有”,给企业的产权界定带来一定困难。 第三,结合大多数医院的实际情况来看,医院所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及管理人员大多为医院员工,受医院委派负责企业管理,但其体制内的身份、组织关系等依然保留在医院内部。根据有关规定,该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企业内的管理职务属于“兼职”性质,不能享受所办企业额外的薪资福利。企业经营的好坏对管理人员无评价机制,长此以往,所办企业在管理上会失去了进取的锐意,使企业在经营上陷入恶性循环。 第四,企业资产管理体系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目前,在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当中,缺乏完善的资产管理体制。所办企业占用事业单位资产,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租用资产,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没有理清等情况多有存在,在“事企不分”的情况下,尽管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工作面临无法实施或管理不到位的困境,國有资产保值增值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第五,企业发展规模受到限制。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受到国资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限制,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管理架构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这一系列原因导致企业管理体系不顺,从而给企业的经营规模、固定资产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影响,例如,企业资金短缺,设施设备无法更新,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开发动力不足,发展速度缓慢,经济效益低下。 第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大多数规模都较小。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内控制度也会相应地存在较多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更难以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了混乱的局面,也给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实现改革应该具备的思路 造成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陷入经营不善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且受事业单位过多的行政权力影响下,企业无法自主运行,进而出现资金连年不足、企业缺乏活力、未来发展方向不够明确等问题。基于此,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若要完成改革,必须具备明确的思路。首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以管资本为主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其次,改革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其中涉及很多复杂问题。比如,以老年专科为主的公立医院出资创办的护工管理企业,主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护工陪护服务,这类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改革,如划转国资委或注销企业,必然给医院业展及患者护工陪护管理带来不小影响,患者和护工思想工作能否在短时间内迅速做通,存在很大的未知性。最后,若所办企业由其他出资人全资收购,其职责如何划分,如医院及所办企业的相似业务整合、如何实现规模化生产,进而形成集约化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等,均需要详细考虑,否则盲目改革,只会加速企业“死亡”的速度[1]。 三、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实现改革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监管力度 很多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属于公司性质,如公立医院出资创办的企业,由体制内部同志担任负责人,优先服务于医院的同时,还可以其他社会企业开展商业合作。但在此种模式下,很可能出现关联交易,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切实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所办企业改革的首要措施在于必须提高监管力度。通常情况下,有关企业的重大事件,如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调整、大规模商业活动等,必须将之形成报告,提交主管部门审阅,通过后方可执行,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对所办企业的监管职责。 (二)明确企业产权界定 如上文所述,针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性质模糊不清的问题,必须要完善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强化自身的产权界定,更好地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对于当前一些产权权属模糊及确权困难的企业来说,需要借助于专业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工商部门完善产权界定和登记工作。此举的目的在于,清晰无误地完成产权登记,特别是针对诸多变动情况,务必详细掌握,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下一步改制提供依据[2]。 (三)理顺企业管理关系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分类推进。以建立完善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事企分开为重点,通过“改制、整合、注销清算”等方式,加快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步伐[3]。对理顺资产关系的企业,由国资部门或者其下属平台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力推进依法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如果企业已经发展至一定的规模,拥有相对完整的生产能力,且与国资部门监管的企业具有相同性质,则相应的改革措施应该有所调整。一般来说,从产业、日常业务等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对经过重组进入国资部门所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的企业等,制定企业改制退出方案,实行国有资本退出。 四、结语 从市场经济角度看待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改革的有关事项,其重点应该围绕企业性质、改革目的、改革后的运行机制等方面展开。针对当前改革面临的企业定位不清、行政权力过多干预等问题,事业单位应该在政府督导、指引下,基于所办企业的现时需求,在通盘考虑之后,方可制定改革方案,最终目的在于,使事业单位自身及其所创办的企业均能在新形势下获得收益。 参考文献: [1]章昌源.对事业单位保留企业实行集中财务暂管及转型路径探索——以福建省外事服务中心为例[J].商业会计,2018(18):94-96. [2]王春鸥.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策略探究[J].经贸实践,2018(09):20-21. [3]陈百平.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28):4-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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