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试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
范文 | 沈波 摘 要 我国是农业大国,满足13亿人口的需求是我国农业生产的根本任务,而为提高农业产量,让农民的经济收入更加稳定,我国针对农村建设颁布了诸多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业生产,并以坚实的基础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立足于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现状,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详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管理 农村经济 作为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农村土地制度是人和人在利用土地时产生的各种不同关系的体现。我国是立足于工农联盟建设的国家,从抗日战争到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我国农村经历了多次土地革命。为了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在财力和物力方面给予了农村建设大力支持,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极力提倡新农村建设,带领农民朝着小康目标前进。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在此形势下,土地承包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同时也获得了显著进步。但是,现阶段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中仍有诸多问题存在,只有将这些问题有效解决,才能顺利开展我国土地承包工作,以坚实的基础助力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 一、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现状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采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成员,能够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均不能剥夺这一权利,也不得采取非法的形式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国家针对家庭承包的土地提供了物权保护,至少30年不会改变土地的承包经营权[1]。但随着社会形势的改变,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也开始暴露出各种弊端。立足于“分”的方面而言,农民在市场中并未占据主体地位,往往无法较好地适应现代农业提出的要求;立足于“统”的方面来说,大部分集体经济均流于形式,毫无意义可言,过去所采用的农村服务体系已不能满足时代的发展要求,新的服务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诸多小生产很难和变化性较强的大市场相适应。虽然借助土地收入可以有效解决温饱问题,但要靠承包土地发家致富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一些人口数量大于耕地面积的地方,人地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户与工商企业均迫切地想要获得土地,以扩大经营规模。这些矛盾均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制约,需要得到有效解决。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观念薄弱 我国具有较大的农业耕地面积,但同时也有诸多无法耕种、贫瘠的土地。因此,为加快农业经济增长,农民一般会将高产植物作为播种的首选。调查发现,在所有耕地中,“靠天吃饭”的土地占63%,这种类型的土地十分依赖自然,而在总耕地面积中只有20%土壤肥沃的土地,怎样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以良好的基础助力农作物的生长,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是现阶段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问题。随着人口数量增多,耕地面积却没有增加,严重威胁了人均耕地面积,所以,土地价格越来越贵,出现了诸多土地纠纷问题。但并未有人借助法律途径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二)管理队伍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构建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相关管理人员缺乏先进的理念,且未建立起完整的土地承包管理队伍。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村地区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导致相关工作人员不足,同时,一些管理人员不仅学历偏低,且还并非本专业人才,专业知识不过硬,进而导致其难以高效开展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同时部分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管理中一旦碰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便会相互推卸责任,工作态度懒散,进而导致不能及时解决农村群众遇到的一些问题。此外,现阶段经费不足的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国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使得管理难度显著增大,造成诸多农村均无法有效贯彻执行相关管理措施,进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土地流转不规范 在承包农村土地的过程中并未形成规范的、健全的流转程序,导致承包过程中出现诸多的歧义和纠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并未按照章程开展,进而引发诸多纠纷,这对土地流转极为不利。详细来说,这种不规范主要分为3种类型:无规范合同型、承包转让型以及代替耕种型[2]。站在管理学层面上分析可知,如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太多的行政干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被纳入民事范畴,因此,以民事权利为基础自主选择、当事人自愿是流转必须遵循的原则,在民事当事人财产或权利的流转中行政许可的强制力并不能起到有效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一定要严格秉承自愿原则。现阶段的行政法规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群众的个人意愿。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把行政管理的行政力度把握好,不能超出合理范围,必须尊重当事人,同时不能违反行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规定,行政管理一定不能阻碍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同时也不能强制性进行流转。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现阶段,部分村集体领导干部和一些社会大众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均了解较少、认识不全,对此,应运用群众愿意接受且简便的方式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一旦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使社会大众积极主动地借助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除此之外,还应迅速构建区级仲裁委员会,设立区级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配置健全的编制,对专用款项进行拨付。乡镇地区应把对当地承包工作较为了解的农经工作人员组织起来,组建一支素质较高、专业水平过硬的农经队伍,促进工作质量提升[3]。除此之外,村集体还需充分结合当地土地承包经营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组织用于调解土地承包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纠纷,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有效落实相关政策 为了有效落实相关政策,办事人员也要不断学习,增强自身办事能力,竭尽全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深入群众之中,确保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和团结性,和村民保持良好的关系,形成一家亲的局面,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有效解决土地纠纷。同时,政府应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有效吸引相关人才的注意力,从政策上给予广大优秀人才支持,以此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让他们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岗位上发光发热。各级办事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听取农民的心声,了解其想法,加深对农民群众实际需求的了解,掌握其实际困难。唯有如此,才可以给予农民群众有效帮助,较好地解决土地承包纠纷。 (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若要确保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则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必不可少,广大群众均十分关注土地流转安全性的增强,所以,要对流转风险遇险机制以及业主资质审查机制等进行构建[4]。构建业主自治审查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使土地流转的安全性得到保证,土地流转必须获得农民的同意,只有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大户才能承包,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审查承包方的履约程度、经营能力和资金情况,查询其经营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政策的发展是否相符,以此使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得到保证。而流轉风险预警机制则能使广大农民的经济效益得到有效保证,借助给予种植大户以及农民鼓励,让其展开多种形式的联合,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但同时也要全面保障农民的利益,土地受让方需要对风险保证金进行缴纳,此种方式可以加快土地流转的推行进程,确保土地流转顺利开展,使流转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切实保障,乡镇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巡查和跟踪土地流转,确保双方都积极履行了相关约定,有效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四、结语 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归属关系已和过去有很大不同。对此,我们需要加强研究深度和力度,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关系变化规律作出准确判断与具体分析,在第一时间掌握今后的发展方向,从而研究出一些新方法与新机制,助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让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为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参考文献 [1] 曲淑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的监督管理[J].农业工程技术,2019(29):13-14. [2] 杨国珍.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中国民商,2018(08):143. [3] 刘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监督管理的难点及整改意见[J].智能城市,2018,4(12):72-73. [4] 王国忠.切实强化土地承包管理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J].上海农村经济,2016(04):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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