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促进乡村振兴 |
范文 | 郭玉华 摘 要 本文分析开鲁县某村“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提出相关意见,旨在提高農户收入,从而达到增加多重收益,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 土地规模经营 发展 乡村振兴 内蒙古根据农业发展需求,在全自治区实施农田托管试点。2018年开鲁县A村被确定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村,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规模经营试点工作。 A村辖甲、乙两个自然村,总区域面积1.57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万亩,林地658.5亩,村屯占地0.15万亩。2018年以前,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只有87眼机电井,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较低。为提高农户收入,特提出以下举措。 一、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 为加快改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引导农民把依法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变分散的土地资源为联合的投资股本,建立“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土地经营新机制,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A村借助自治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契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创新和激活土地经营机制,在明晰集体承包土地权属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施农民土地托管到专业合作社,促进土地的依法合理经营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发展“党支部+合作社+公司+农户”的模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 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按分配获取收益的土地经营方式,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组织载体和体制保障,实现集体经济壮大、企业发展、社员增收、贫困户脱贫的共赢目标。 二、有原则可循,有组织可依 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土地托管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搞行政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托管。保障土地托管双方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依股权获得分红,让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 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的原则。土地托管要相对集中,使托管的土地集中连片,进行规模开发,开展集约经营,从而发挥规模经营的作用,产生规模经营效应。 坚持“指导、管理、规范”的原则。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坚持不成熟不开展,成熟一个自然村,开展一个自然村。2018年,A村的两个自然村中,甲自然村条件较成熟,土地托管5240亩,197户,主要以种植玉米、高粱为主。土地托管后的剩余劳动力在获得保底收益和分红的基础上,通过劳务输出又赚取了一份打工收入,人均纯收入15000元以上,村集体通过合作社按比例获取土地托管收益壮大了集体经济。在总结经验和示范带动下,2019年A村的甲、乙两个自然村1.1万亩耕地全部托管到合作社,种植玉米9120亩、葵花380亩。 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开展之初,A村通过村级广播播报、微信群通知及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讲解有关政策,做好村干部的思想发动和培训工作;采取入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与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托管、经营权入股分红经营模式,征求农户意见。对于不愿意托管土地的农户,通过与其他农户置换土地的方式,实现托管土地的集中连片,使其适合规模经营。同时,依托土地确权登记成果,组织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协议书》,农户以土地入股到合作社成为社员。获得经营权后,合作社统一耕作,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割,统一购销。 强化组织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之初,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成立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凝聚镇村工作合力,形成镇村密切配合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同时,积极争取涉农项目进行扶持。2018年与农技推广部门协调解决了滴灌等节水物资,向农经部门争取了合作社提升项目,与某酒业签订了高粱种植订单等;2019年,与农业部门争取实施了黑土地项目和高产创建项目等,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增强其发展后劲,推动改革工作有效开展。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选举合作社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报县级农牧部门及所在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为增强抗风险能力,土地托管合作社完成托管登记后,会选择合适的农牧业经营企业进行合作,将托管土地交给企业经营管理,内股外租,按合作社确定的入股分红协议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经营,获得收益,建立起“党支部+合作社+公司+农户”的农企利益联结发展模式。 三、明确经营方式,增加农户收入 试点工作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方式,实现土地集中经营管理,建立农民土地租金、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等多元机制。 确定土地等级,按等级保底收益。对农民入股的土地进行实地察看、评估,经过村集体充分的民主协商,在村民讨论的基础上,把土地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等级,综合考虑当地土地纯收益、各类土地的农业一年纯收入、前三年土地平均产值等因素,综合评估作价,确定委托方保底收益。 收益分红。秋季收割后受托方保证给付委托方一等地每亩玉米1700斤/亩,二等地每亩玉米1650斤/亩,三等地每亩玉米1600斤/亩,四等地每亩玉米1550斤/亩。如遇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则一、二、三、四等地按1500斤为基数依次递减50斤/亩,入库后以实际检验为准,收割时以当天测量水分基准水分29%为准。大于此水分以中粮收购标准核算,按1∶1.2换算,最终双方以实际水分进行结算,不足部分由受托方承担,多余部分归受托方所有,农户无权再获取索要,秋后玉米瓤归受托方所有,柴草归委托方所有。粮食作物收割入库后两个月内,委托方(农户)给付受托方种植费用485元。国家的综合直补和种植者补贴归委托方(农户)所有,其余的所有补贴归受托方所有。 风险防控。委托方托给受托方管理的土地,受托方必须全部上保险,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雪、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绝收的,受托方应及时告知委托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由政府相关机关鉴定),协调保险进行出险处理。受托方付给委托方400元保底收益,剩余部分归受托方所有。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保底分红后,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分红比例为3∶7,用来保障股金发放,以丰补歉,真正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同时,为村里贫困及无劳动能力的农户及全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扶助和建设资金[1]。 转移剩余劳动力。随着土地托管規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了有效解决土地托管、流转规模经营后剩余劳动力再就业,农民再增收问题,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了黑龙坝镇“彩虹桥”劳务经济发展办公室,吸收各村劳务经济协理员和妇联主席为村级劳务经济工作站成员。在全镇建立黑龙坝镇人力资源数据库和打工能人(经纪人)信息库,将全镇各村的剩余劳动力,按年龄、学历、特长、需求等构成进行分类登记,为企业用工和农村求职者设立输送通道。安乐村村民土地托管后的剩余劳动力一部分回到合作社务工,务工收益平均每人每年3000~5000元;另一部分由A村“彩虹桥”劳务经济工作站根据其个人特长和意愿安排或引导就业创业,形成了合作社用工、经纪人、经营庭院经济、家庭养殖、外出务工等多个劳力分流方向,“人”的活力得到全面释放,实现了再增收。 四、多措并举,壮大集体经济,收获多重效益 2019年,A村注册成立了XX农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投入资金90万元,购进两台大型及配套农机具,向A村合作社、农户及周边村的农户提供农业机械化有偿服务,预计年获经济效益43万元。其中,为合作社及村民旋耙地15000亩,每亩25元,年收益10.5万元;种地5000亩,每亩25元,年收益2.5万元;收割玉米10000亩,年收益30万元。 A村整村土地托管11000亩,每亩向农户收取土地托管费15元,村集体可增加年收益16.5万元;农机购买后为合作社及村民旋耙地15000亩,每亩25元,年收益10.5万元;种地5000亩,每亩25元,年收益2.5万元;收割玉米10000亩,年收益30万元。年收益总计59.5万元。 建立扶贫联结机制。土地托管有效解决了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边缘户发展种植业增收问题,使土地收益成倍增长,成为稳定的增长渠道。劳动力就业转移实现了再增收。同时,村集体经济壮大为村级公益事业、扶贫工作注入了活力。村集体年收益中一部分用于集体积累,一部分用于扶持贫困户,一部分用于村公益事业发展。 五、结语 生态效益联结机制,种养业协调发展,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融,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生态效益,从而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进程。 (作者单位为开鲁县农牧业经营管理总站) 参考文献 [1] 梁春雨.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推进九台区农业转型升级[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0(01):162-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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