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等音乐院校“民乐作曲基础”课程的教学法改革及探索 |
范文 | 吴志闹 摘要:为适应高等音乐院校教育发展的需求,针对目前民乐作曲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教学内容不足、教学方式单一和学生写作能力培养不充分等问题,通过对课程的传统教学形式与内容进行分析整理,结合实际教学现状进行比较研究,对其特点进行归纳,提出具体教学内容的改革方法和措施,既可以加强学生对民乐作曲理论知识的掌握与灵活运用,又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作品分析能力和写作创新意识。 关键词:民乐作曲;民族器乐;音乐教学改革;“民乐作曲基础”课程 中图分类号:J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6)03-0078-04 一、课程的性质与目的 “民乐作曲基础”课程是高等音乐院校民乐系民族器乐演奏专业本科三年级的专业核心课程。该课程主要是指导民乐专业的学生结合自己所学的具体乐器进行民族器乐曲写作的基础性课程。课程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结合民族乐器法、民族作品分析及一般传统作曲技法规律进行理论知识的讲授;二是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小型民族器乐曲的写作练习,并通过分析各类民乐作品中的旋律织体、和声功能、配器色彩、节奏形态等各音乐要素之间的综合关系,帮助学生认识民族器乐作品中的作曲技法规律,从而理解作品的整体表现意义与作用。课程最后的结业要求学生掌握民乐创作、编写的基本功能,并完成一首小型民族器乐曲的编创写作。 该课程的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对实际民族音乐作品综合分析能力和演奏的整体技能,并且让学生具备一定的民族器乐曲编创写作能力,认识民乐作曲在当代音乐创作中的发展和变化,加强和深化学生对民族音乐创作在当代民乐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也是一条培养民乐创作人才的重要途径,实现民族音乐的长足发展。笔者作为音乐学院该门课程的专业教师,以教学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为基础,探索该课程教学改革的内容与方法。 二、传统教学的内容与形式 “民乐作曲基础”课程的传统教学内容主要以讲授传统民族乐器法的理论知识、分析传统民族器乐作品及讲授一般作曲技法理论为主。 在民族乐器法方面,讲授传统的各类民族乐器,分为:1.拉弦乐器组:高胡、二胡、中胡、大胡、革胡、低音革胡;2.弹拨乐器组:柳琴、扬琴、琵琶、中阮、大阮、三弦、古筝、古琴;3.吹管乐器组:竹笛、笙、唢呐、管子、箫;4.打击乐器组:板类、鼓类、钗类、锣类。分别介绍各传统民族乐器的历史源流、形制构造、音域及传统演奏技法,分析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名家名曲。进行分析讲解的民族器乐作品主要来源于建国初期以来各专业音乐工作者所收集整理的传统古曲、各地方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及戏曲音乐,还有一部分作品来源于改革开放以来创作的民族音乐作品,大多数作品为民族乐器演奏家或具有民乐专业基础的专业作曲家所创作。 在作曲技法方面,主要讲授一般旋律的发展手法,比如变奏法、叠奏法、自由变奏法、反复分裂法、旋律对答法、引申法、承递法、垛句法、拆头拆尾法等等。此外还加入一部分我国民族五声性调式与五声性和声体系的基础性知识内容。 在传统的“民乐作曲基础”课程教学中,根据学制的安排,每周有两学时基础理论知识的大班课教学和两学时的大班课学生集体课堂写作练习。在该课程中,教师在教授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指导学生进行课堂写作练习。写作习题前一般会指导学生先进行传统曲目的作曲技法、旋律发展手法及和声配器等内容的分析,然后要求学生们给指定的乐器进行华彩性片段写作。大多数学生都是以模仿写作的方式来完成作业。使用的教材主要为上世纪出版的传统民族乐器法教材。在教学方法上,大班课教学主要以教师讲授理论知识为主,大班课改题则抽选少数学生的作业进行评讲。 在经过一年的学习后,学生写出的作品在音乐语言的表达方面相对比较单调;旋律的发展手法、和声的布局以及写作形式内容和创作方式上皆比较贫乏;作品的曲式结构比较单一,和大部分传统民乐作品一样,主要以三段体结构为主;学生在写作中还比较缺乏结合乐器性能特点的演奏法技巧等的运用。在课程结束后,因为没有得到更多民族乐器创作思维的启发,大部分学生对继续进行民族器乐曲的写作提不起兴趣,但对于一部分具有高级器乐演奏技巧并且想对自己掌握的乐器进行音乐创作的学生,课堂上传统的教学内容远远不能满足其需要。 三、改革和实际应用 在紧张的教学时间和具体大班课堂学生进行集体写作的实践中,如何按照科学的分类法教授课程内容,如何深入浅出地让非作曲专业的民乐系学生编写出音乐流畅、具有完整曲式结构的小型民族器乐作品,无疑十分迫切地需要进行教学法改革与创新。近几年该课程通过对民族器乐法、民族曲式学、民族音乐作品分析和作曲技法等教学内容与形式进行探索改革与实践,力求提高传统教学的理论知识内容,以丰富学生对该课程的实践需求。 (一)内容 1.民族乐器法 首先,简化和省略民族乐器的历史源流,这部分内容学生在民族音乐概论和中国音乐史的课程中已有较全面的学习。其次,增加中国各地民族民间乐器种类的授课内容,丰富中国民族乐器的音色材料,使学生在写作中能有更多样化的音色选择和配器织体安排。例如在拉弦乐器组中,除介绍传统的二胡(汉族)、板胡(汉族)、中胡(汉族)、高胡(汉族)、革胡(汉族)、马头琴(蒙古族)、京胡(汉族)等以外,还加入了乐锯(俄罗斯族)、拉线口弦(藏族)、三胡(汉族)、四胡(汉族)、坠琴(汉族)、坠胡(汉族)、奚琴(汉族)、椰胡(汉族)、擂琴(汉族)、二弦(汉族)、大筒(汉族)、马骨胡(壮族)、艾捷克(维吾尔族)、萨它尔(维吾尔族)、牛腿琴(侗族)、独弦琴(佤族)、雅筝(朝鲜族)、轧筝(汉族)等民族民间乐器。最后,除了让学生了解乐器的形制构造、音色音域、演奏技法和传统名曲外,重点讲授各类乐器的指法弓法等演奏技法在五线谱上的准确记谱方式,尤其应关注的是非常规演奏法以及非常规定弦等特殊音乐表现技法在民族乐器上如何更加合理地进行安排,探讨和规范使用更加全面的方式来进行准确记谱等等的内容。 该课程除了分组讲解各类民族乐器的相关内容以外,还加入弦索乐类、丝竹乐类、鼓吹乐类、吹打乐类、锣鼓乐类等我国主要的民族民间合奏音乐类别的内容。 2.民族曲式学 传统的课程中,只涉及常见的多段体曲式结构的研究,局限于一段体、二段体和三段体的固有写作模式。进行改革后,该课程按照写作需要循序渐进地讲授一段体、多段体、变奏体、回旋体、循环体、联曲体、集曲、连环体、板腔体、综合体等更为多样的中国民族曲式结构类型,并将其与西洋曲式结构进行比较,为学生的分析和写作提供各种不同的参考和借鉴,从而使学生在实际写作中通过整体了解中西方音乐结构的异同之处,加强对本民族曲式结构的熟练与实际运用。 3.作曲技法 首先,让学生了解旋律、调式、调性、和声、节奏、节拍、速度、力度、演奏法、音色、织体、配器、曲式等音乐要素在创作中的相互作用,并结合乐器性能应用到实际创作中去。其次,增加旋律写作中的调式扩展、调式综合、节奏形态的复杂化、声乐及念白形式的借鉴等在写作中的应用。再次,增加和声写作中的非三度叠置手法、和音的纵横手法、音块音色的用法及特殊演奏技法的应用。最后,增加曲式结构的综合性应用、配器音色的线性融合及非线性融合应用、进行民族民间体裁和西洋体裁的融合等内容的应用。还可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指导不同学习程度的学生从单个器乐曲到室内乐重奏甚至乐队作品进行不同形式的写作练习。 (二)形式 1.课堂教学 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更多的是以民族乐器传统理论知识的讲解为主,忽略了实际演奏与作曲创作之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对于音乐创作的想象力。可以邀请民乐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带上乐器进入课堂,以面对面的方式,结合授课教师的系统理论知识,详细讲解各类代表性的民族乐器。从其历史发展演变,形制构造(包括各种近期的乐器改良),各种指法、弓法等演奏技法及定弦(一般性及特殊性的),各类当代优秀的民乐作品赏析,尤其是各种演奏法一一对应的记谱法示范,使学生能够在写作中更为准确合理地表达和体现自己的音乐思维。由于学生们本身为民族器乐演奏专业,因而对乐器的性能、演奏技法有着作曲专业所不能及的熟练程度,他们在学习创作的过程中可以在乐器上及时视奏新作,这样更善于发挥其乐器的性能和技能,感受写作中的优点与不足之处。采用这种学习模式进行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实际写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性,使传统的授课内容从深度和广度上成倍地扩展,既巩固了课程中的理论知识,又使学生能够在写作时提高兴趣和思维创造力,避免一味地进行模仿写作。 2.音乐作品演奏实践 学生的平时作业进行不定期的课堂视奏,最后完成的完整民族器乐作品通过选拔,在课程结束后以举办新作品音乐会的形式,让学生们的作品能够得到实际的演奏或演出,其中经过反复修改的完整优秀作品可在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进行社会实践,例如参加作曲比赛、音乐会演奏、录音、出版等活动,从而更加激发学生的创作积极性。 四、教学法的未来发展可能性探索 该课程在未来的教学中,还应该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出发,培养在创作、科研、教学和音乐编配等方面具备基本理论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综合音乐素质的专业民族音乐创作型人才和普及、实用性的复合型人才。这就需要学生综合学习和掌握以下各方面的知识与能力:1.打好传统作曲技术理论和现代作曲技术理论两方面的基础;2.了解我国民族民间音乐语言的基本特征;3.结合作品时代、作曲家风格全面进行作品分析;4.课程结束后学生基本具备独立创作的能力;5.掌握各类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6.具备清晰的文字阐述能力和一定的民族音乐理论研究能力;7.掌握从作品乐谱到演奏作品的整个实施过程;8.加强民乐专业与作曲专业、电子音乐专业的交流合作;9.进行民乐创作和其它各类表演专业及其它艺术形式(舞蹈、戏剧、音乐剧、歌剧等)的交流合作。这些均需要在给与学生“民乐作曲基础”课程更多学制时间的条件下才能完成,因此该课程由一年制改为两年制的学习将更加合理化。 课程的教学形式与方法分为日常教学和目标式强化教学两种形式。日常教学采取“一对一”和“小组课”方式,针对每个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进行理论学习和创作实践。目标式强化教学:在理论纵深和实际运用两方面,加强教学的厚度和宽度,以此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增加学生创作实践机会。 课程的教学内容可以拓展到运用传统西方作曲技术理论的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和20世纪现代作曲技法与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的相关知识的融合,使学生将来有能力提高并达到全面分析作品、灵活运用技法与独立创作作品的能力;并且能够与实践相结合,创作具有艺术性、开拓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特征的民族音乐艺术作品。 学生们还应该在学校和教师的支持下进行采风活动。现在高等音乐学院的学生大多数来自城市,对民族民间音乐十分陌生,在写作中显得民族音乐的旋法十分生硬匮乏,并且缺乏相关的感情色彩和深度,因此,有必要提倡学生们利用寒暑假尽量深入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去体验生活,感受大自然所赋予的创作灵感,搜集必要的民族民间音乐素材。只有这样,民乐创作才更富有时代气息和生命力。继而加强对民族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逐步探索其规律,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民族和声学、民族曲式学、民族配器学等民族音乐创作的理论体系。教师还可以和学生一起合作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从而对民族民间乐器的性能以及民族乐队的编制和新的配器手法等进行研究和改良。 课程结束后,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的专业方向也可以有所偏重,部分对民乐创作有强烈兴趣的学生,可以申请增加侧重“民乐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学习,为将来毕业后进人民族乐团进行驻团创编和社会各阶层对民族音乐新作品的需要做好实践的准备。 结论 传统的“民乐作曲基础”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为传统的一般性作曲技法理论和传统民族器乐法理论知识。通过改变教学的内容与形式,加强学生在写作中对民族乐器演奏法的实际运用,并结合使用本民族音乐曲式结构进行创作,力求在课程的教学中使民族音乐作曲理论基础知识得到完善和发展。学生们通过学习民乐作曲技术理论,一方面能够进一步提升演奏技能,更好地把握和表现作品,另一方面能够在将来民族音乐创作实践中发挥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教师改变现有音乐创作西洋化和传统模式化的教学观念,有利于提高学生运用综合性本民族音乐语言进行创作的能力。 责任编辑:李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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