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多感官体验,提升音乐教学有效性 |
范文 | 端木萍萍 【摘要】新课程倡导学生在课堂中要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利用多感官教学,提升音乐教学有效性。本文就此探讨了提升音乐教学有效性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音乐教学;学习方式;音乐体验;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一、听觉体验是音乐教学的基础 王国安教授在全国音乐现场会的点评中曾经说过:“音乐是直觉经验,而这种经验必须通过音响获得,没有音响获得的经验不成音乐。” (一)听觉体验是培养音乐感受的前提 聆听是学习一首音乐作品最直接的方式,在欣赏完音乐作品后都会有一个最直观的感受。它的节奏是怎样的,旋律好不好听,作品表达了怎样的情绪等。鉴赏音乐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官能的欣赏、情感的体验和理智的分析。听觉是音乐教学中最直接的方式,属于第一阶段的学习,是培养音乐感受的基础,并为接下来的演唱、演奏、编创等艺术实践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二)听觉体验是理解音乐作品的先决条件 音樂教学属于感性的认识活动。欣赏音乐作品的首要目的是通过听觉去获得体验而不是借助理性去求得认知。充分而完整的聆听,在音乐感受和体验中享受音乐审美的愉悦,理解与体验音乐的感性特征与精神内涵,从而把握音乐的具体形象,使音乐表现与编创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成为可能。 (三)听觉体验是提升音乐鉴赏兴趣的基础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提高文化素养,丰富内心情感具有重要意义。在鉴赏过程中,良好的聆听习惯,有助于形成独立的感受与见解,从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实现音乐学习方式最优化,为终身学习与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二、视觉体验是音乐教学的途径 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在丰富教学手段、教学资源的同时,扩充了教学容量。原先单一的音乐教学形式已经不符合现代教学环境的要求,学生不在满足于单纯的“听音乐”,在听觉的基础上配合视觉欣赏,无疑是一个有效途径。 例如在苏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木管五重奏《游击队歌》的欣赏教学中,学生对歌曲以小军鼓般的节奏和明朗、稳健的旋律所塑造的机智、灵活的游击队形象,以及他们昂扬的斗志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不容易把握。结合视频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选段《游击队歌》的欣赏,音乐与其所表现的情绪、内容相关的具象画面结合出现时,生动活泼的画面会使原本较为虚化的音乐内容变得具体化,学生对音乐所要表达的情绪、内容更易于接受而且感受更深、更直接。 三、歌唱体验是音乐教学的关键 歌唱是音乐的表达方式之一,也是初中音乐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音乐课程标准》中有具体的年段要求。 歌唱是学生最容易掌握的音乐工具。教材中,很多欣赏作品是以民歌、名曲为主题旋律的,教学中引导学生视唱主题旋律,有助于学生对音乐作品艺术风格的理解,有效把握音乐作品的核心要素。 歌唱是体会乐曲内容、情感的重要方法。学生通过演唱歌词理解作品的情感,有利于学生把握主题形象,使学生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准确辨认主题的重复和变化,调动学生的音乐思维,更好地体会作品表达的情感。 四、肢体体验是音乐教学的补充 肢体体验是对聆听到的音乐作品做出有规律、有节奏的运动,以韵律的姿态或肢体动作表达对音乐的感受。音乐节奏的长短、旋律的起伏、速度的变化、力度的强弱等音乐要素,都可以用身体动作或姿态律动来感受。 例如《二泉映月》是苏教版七年级下次第三单元《丝竹江南》中的二胡独奏曲,作品五次变奏,层层深入,表现了华彦钧历经苦难顽强生活的意志。欣赏该作品时,引导学生在每一次变奏出现时,随音乐划拍、拍手、或做表现音乐的即兴动作等,这些带有动作的表现形式,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还可以提升学生主动参与的兴趣,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的同时,实现音乐学习方式的优化。 音乐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艺术,它的创作、表现和欣赏都离不开亲身参与和体验,脱离体验和参与,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审美。多感官参与音乐教学,可以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还可以加深对欣赏作品的理解,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音乐教学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郝晓虹.论音乐学习方式的重构策略[J].中国成人教育,20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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