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北非遗信仰风俗类舞蹈道具符号文化 |
范文 | 张悦 李建勋 [摘 要] 符号是在人类日常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精神文化的提炼。河北“非遗”信仰风俗类舞蹈便是对当地民俗文化特征的浓缩。而其舞蹈道具又具有极强的符号意义。因此用科学的理论研究河北“非遗”舞蹈道具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和发展空间。 [关键词]河北;非遗;道具;符号 [中图分类号]J7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20)09-0126-03 自远古至今,无论是劳苦大众抑或权贵之人都会将不可控之事归之于天地、祖先等观念性事物并对其进行仪式化敬崇。而河北作为中华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生活在此片土地上的人民也以其独特方式崇天敬地。河北地区盛行的龙舞、狮舞、麒麟舞便是其代表。对人民大众来说,“默会的民间信仰、神话观念、生存态度等与明述的民间舞蹈动作、服饰、道具等是有差异的;默会的东西比明述的仪式、身体语言更接近本质,因而具有优先性;而前者与后者互为表现,呈动态的相互作用”。因此人们将带有灵性的动物制作成具有信仰色彩的道具,此道具便成为人们沟通天地的符号。舞动之时这些道具符号被人感知、接收、接受、最终进行解释。因此将河北“非遗”信仰风俗类舞蹈道具的研究放置“符号”研究的层面,不仅可以了解其外在形象而且还能深入剖析其道具背后的文化意蕴并对其进行概念性解读,从而形成河北“非遗”信仰风俗类舞蹈道具的专属符号系统。 一、河北非遗龙舞舞蹈道具符号 据考察,河北省境内的龙舞多为双龙且龙身多为断节龙身,配有引龙人。其中,尤以保定市易县清西陵区的摆字龙灯最具代表性。摆字龙灯是流传在易县清西陵区忠义村的民间舞蹈。据艺人回忆,“清代奉皇帝旨意将清东陵(今唐山遵化)的一文一武两条龙调来一条,于是文龙(摆字龙灯)传入”。起初,龙灯传入时为整龙,乾隆皇帝为纪念其父亲(雍正皇帝)在位十三年而断成十三节。而在此映射下的“龙”便沾染了皇权气息。易县“摆字龙灯”中的龙头是按照中国传统文化中龙的形态制作的,龙头的设计栩栩如生,气势逼人,展现出中华民族威武不屈、奋勇前进的精神。龙球,又称绣球。龙球内置吊灯,球面处有蜘蛛和火焰的图案,分别代表日月星辰。龙节的表面用红黄色的布作为龙鳞,寓意吉祥。早时,人们将蜡烛置于每节龙身内部。现今,则用灯将其替换。在表演时,与其他龙舞不同的是,“摆字龙灯”为“龙扑珠”。因其龙珠表面有蜘蛛的图案。所以也蕴含着驱邪祈福的美好祈愿。龙节处也用红带子连接起来,体现了其团结性和整体性。“旧时,龙灯带有明显的祭祀仪式。在出会前要搭盖神棚,祭拜神灵,先做娱神表演,然后才在本村和外村表演。每到一村,只要有庙宇,就要先做拜庙表演,然后才娱人。”[2]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和守陵机构的完结,二十年代“摆字龙灯”转型为民间的节庆和祈福活动。而其道具的“所指”之义也得到了丰富。从动态下的“所指”之义来看,“摆字龙灯”在表演时以龙身摆出汉字造型。体现了满汉文化的“文化涵化”。满族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与深厚文化的民族,其文字极具特色。满人入关后便将满语设为国语。但满文发展至清中期则出现满汉语言交融的现象。 其原因有二:一、统治者为加强对汉族地区的管理,重视官员的汉文学习。二、日常生活中满汉文化的交融。也正因如此发展至清中后期,满人完全改用汉字。至此,汉字及其映射下的汉文化融入满人生活的点滴之中。自21世纪以来,“摆字龙灯”开始由田间地头走上舞台,并崭露头角。不断承担着交流沟通的角色。由“摆字龙灯”道具符号文化推至同种类舞蹈道具可得知,在古时,“龙灯”这一道具多充当着祭祀崇拜的角色。随着时间的推移,祭祀崇拜意义有所减弱。而在自娱、健身、交流等方面不断地发展延续。龙舞道具的符号文化推至其上位概念便演变为龙的图腾符号意义。龙之所以作为一种图腾信仰其原因有三。首先,从龙的外形來看,它集兔眼、鹿角、牛耳、驼头、蜃腹、虎掌、蛇颈、鱼鳞、鹰爪九种动物器官、肢体与一体。据查,此种生物并未真实存在于自然界中。由此可考,龙的形象应由世人想象所造。而“图腾是产生并存在于氏族社会的自然崇拜,它的基本特征是氏族成员相信自己的祖先是某种动物或植物,这种动物或植物具有某种神力,是氏族的保护神,因而成为氏族的标志”[3]由此可见,人们因相信“龙”可为其带来福祉,故将其尊崇为图腾信仰。其次,在古代,龙形象与权力图腾象征最早的结合体现在黄帝身上。《史记·天官书》说:“轩辕,黄龙坠。”发展至明代,人们出于对皇室的赞美,在宫廷内专门设置了关于龙的等级制度。如,五爪的金龙只能由皇帝使用。公爵、大臣等使用四爪龙。而普通百姓只能使用三爪龙。这一制度也沿用至清代。最后,因“龙”在氏族图腾的崇拜中本就为主水的神物。而水又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故此,也会引来人民对它的信仰崇拜。正是在此种图腾符号的映射之下,龙舞应运而生。 二、河北非遗狮舞舞蹈道具符号 “狮子”作为一种瑞兽,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河北省境内更是如此。北魏时期抚军杨炫之所著的《洛阳伽蓝记》便有记载,“四月此像常出,辟邪狮子引导其前”。在宗教祭祀活动盛行的古代,人们常将庙宇之中常年受香火供养的佛像抬出来进行游行,而狮舞则负责在游行的队伍前方进行开路。可见人们已将狮子视为驱魔辟邪,保护人畜四季平安的瑞兽。于是平民大众为求平安顺遂,便将自己的美好愿望寄托于这只“瑞兽”。人们逐渐从模拟狮子的形象动作中,创作出狮舞这一形象。数年以来,狮舞经过历代民间艺人的完善,广泛流行于全省各地。其中徐水狮舞便是其代表之一。徐水狮舞享有“北狮之宗”之名。其狮子形象以石狮的形象为例。“狮子”头顶上方加以彩绸作为装饰。前额隆起,眼睛黑而亮,炯炯有神。可做多频率的眨动。狮头的顶部和后面有多处呈螺旋式上升样的隆起。其头部整体造型立体生动,形象逼真。给人庄严肃穆之感。从其外表来看,它展现了北方人民勇猛、豪迈的个性。一只狮子通常由两人完成,两人一前一后分别饰演狮头和狮身。舞狮人身穿带有黄色长绒毛的服装,脚踩模拟狮爪的鞋子。狮头腰间系黄色腰带,狮身双手正插入腰带中。二人在腰带的连接下完成一系列高难度表演。一根小小的腰带便连接起了狮头和狮身两人,连接出了整支舞蹈。在表演时,文狮与武狮交替。文狮重在表现狮子的活泼神态和喜欢嬉戏的性格,如表现睡狮的眼睛一睁一闭,神态可爱逼真。武狮则着重运用技巧,表现狮子威武的神态。常与武术、杂技动作相糅合,而且多次依靠道具完成一系列惊险的高台动作。起初徐水狮舞多在春节和春季举行的寺庙祭日演出。因其体形威猛,而中国一般不受狮患所害,因此人们对狮子有了亲切之感,将其当作威勇与吉祥的象征。20世纪50年代后,舞狮不再参加寺庙的祭祀演出,但祭祀亡灵和喜家的庆典演出还会出现。并常被邀请交流演出。此时它的符号意义更加丰富。除去原有的祭祀意义之外,在今天“狮子”之一形象更多地承担了为人民提供娱乐、强健体魄、促进交流等角色。狮子这一形象并非中原本土所有,而是由西域传入。在历代正史记录中,外国贡狮二十余次。贡狮的进入也直接促成了西域地区狮舞、驯狮艺术的传入。而狮舞这一外来艺术并未随历史发展而消散则是愈加兴盛。或是因为狮舞在中原地区人民心中已不单单作为一种自娱活动,而狮舞中的狮子也逐渐演变为一种信仰符号。狮子传入中国的时间与佛教传入的时间几乎同步。在佛教中狮子被称作“师子”,被称作百兽之王。且多用于形容具有一定地位的佛、菩萨等。佛经中也多将佛、菩萨的所坐之处称为“师子座”。由此看来,狮子这一形象在佛教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再加之佛教自传入中国后颇受欢迎。双重影响之下狮子这一形象在中国人民心中也演变为一种信仰崇拜的符号。 三、河北非遗麒麟舞舞蹈道具符号 “麒麟”这一形象产生于明代。它集龙头、鹿身、马蹄、牛尾于一身,与凤凰、龟、龙并称为“四大瑞兽”,是吉祥与幸福的象征。其名最早见于《诗经》。正是因其融合性的外形和美好的寓意,麒麟也从一种图腾信仰逐渐演变为文学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等。其中表演艺术最为生动传神。尤以河北境内的“黄骅麒麟舞”为代表,其以恢宏、大气著称。相传。明朝灭亡后,黄骅齐家务乡的一位皇宫艺术家将麒麟舞带回家乡并教授乡亲们。麒麟舞在此大受欢迎并引来众多学习者,从此麒麟舞逐步演变为节日表演。麒麟道具的精妙是麒麟舞的一大特色。与制作龙、狮道具不同的是,麒麟的道具大且高。如果使用与龙、狮相同的道具材料进行制作,道具必将十分笨重,也不便于舞动。因此麒麟的骨架制作完全依靠竹子来进行。由竹子制作成骨架后,便使用镭射纸与彩绸做出麟甲。麒麟的头部使用油彩进行绘制。麒麟的下颚、腿部、尾后点缀有不同长度的细丝彩带。表演时有一雄一雌两只麒麟。每只麒麟由两人表演。前者脚踩高跷做骑麒麟状,后者做尾部表演。两人身穿麒麟样道具不断做出高难度动作。引得人连连称赞。而端坐于麒麟之上两人被人们称为“金童玉女”。自古,麒麟便与送子连为一体。而麒麟为何获得送子这一符号意义,其原因有三。一、麒麟被古人认为是圣物。《礼记·乡饮酒义》曰:“产万物者,圣也。”[4]故此,古人便认为圣物既可产万物。那么人也应存在其中。二、据《拾遗记·周灵王》载:“夫子未生时,有麟吐玉书于阙里人家……夫子知命之将终,乃抱麟解绂。”[5]故此人们认为麒麟与孔子的出生与亡故都有关系,便将麒麟当作祥瑞之物。三、《文选》中说道:“祖茂麟趾,宗固磐石。”[6]人们将“麟趾”比作儿孙满堂,家族兴盛。除送子这一符号文化之外,人们还将麒麟视为“施仁”的典范。其“施仁”体现在其触角、行为之中。麒麟虽有触角,但其触角却是肉质并非骨质。陆佃曰:“角短有肉,示有武而不用。”[7]麒麟虽有角等带有攻击性的器官,但并不会以此对他人进行攻击,其仁爱之心足可显露。《春秋运斗枢》中记载“天枢得则景星见,衡星得则麒麟生、万人寿”[8],麒麟多被认为是暗含天道的祥瑞之物。历代统治者多将其认为是天下太平的表现。因此麒麟还被认作是“祥和、安定”的化身。在民间,人们多将其雕刻复制于物品之上,以求平安合乐。 由此可见,河北省境内的“非遗”信仰风俗类舞蹈多借由具有信仰意义的事物发展而来。在民间,一代又一代活跃于乡土之中的艺人将其制成道具,并将其融入于舞蹈之中,构成了专属于各自的体系。对于“非遗”舞蹈来说,这些道具是舞蹈得以舞动下去的灵魂所在。而对于广大人民来说,人们将诸多美好的期许寄托于它,以期盼平安顺遂。这些舞蹈道具体现出河北地区强烈的地区文化符号。完整地将其传承下去,不仅是舞蹈的延续,更是对于厚重民俗礼仪的传承与发展。 注释: [1]刘 健,赵铁春.身份、模态与话语[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5. [2]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编辑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河北卷[M].北京:中国舞蹈出版社,1989:654. [3]闫世斌.从龙文化看民族精神[J].学术交流,2006(02):30. [4][元]陳澔注.礼记集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5]王嘉撰,萧绮录.拾遗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1. [6]萧 统.文选[M].上海:上海书店,1988. [7]陆 佃.埤雅[M].北京:中华书局,1985. [8]李 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 (责任编辑:刘露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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