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强化政府财务执法效力的思考 |
范文 | 韩鹏 李秋霞 摘 要 财务执法是政府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政府各项财务法规制度落实、提高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的重要保证。本文针对各级政府财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强化财务执法效力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政府部门 财务 执法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财务执法是指政府财政部门和财务人员,依据财务法规制度,对政府财务活动进行依法处理的过程。强化政府财务执法效力, 对于完善政府财务法规体系,提高财务工作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1政府财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财务执法依据不足 一是财务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总体上看,政府财务法规制度的出台,往往滞后于实践发展的需要,这样就使得有些财务问题缺乏处理依据,有些问题处理依据模糊不清,有些问题是靠行政命令而不是依据法律法规来处理。二是相关制度不配套。一些基本财务法规已经出台很长时间,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制定出来,使财务法规制度不配套,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导致了对财务法规理解的多样化和执法的随意性,使财务法规制度难以得到真正实施。 1.2财务执法落实不严 在依法理财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现象,落实制度大打折扣,对上级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主要表现在:一是执行中搞变通。如个别单位执行规定过程中,仍然存在用办公费发放各种名义的福利补助,接待及购买高档办公用品的情况;又如,在行政消耗性开支、经费收支平衡审核上,有的搞虚假平衡,帐外赊欠,形成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失真。二是实施中钻空子。对一些在原则上做出规定的事情,在具体实施中不能站在全局上理解把握政策规定实质内容,从本位主义出发,钻政策规定的空子,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经费标准,添加设施功能,提升项目档次找理由、开口子。三是落实中打折扣。有的落实上级标准规定讲价钱,讲条件,对单位有利的就执行,不能满足单位利益的落实起来就不坚决,有的甚至走进误区,出现集体违规问题。 1.3财务执法监督机制欠缺 一是缺乏明确的执法责任和法定监督程序。财务法规对执法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过程以及执法效力规定也不够具体。同时对监督程序也不够明确,对执法监督如何准备、组织、实施没有一套完整的规定。导致监督混乱,效果不够理想。二是监督主体未形成监督合力。财务、审计等部门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专业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是实现依法理财目标的根本保证,必须首先强调其作用的发挥。有时在实际工作中专业监督部门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协调与配合,有的甚至出现相互推诿,削弱工作力度的不良趋向。有些单位的其他部门没能自觉参与监督,且不注意调动群众监督的力量,无法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使群众监督作用没能发挥,没能专业监督无法顾及的“死角”和“真空地带”,也没能发挥他们敢于和勇于揭发、抵制违法乱纪的作用。 1.4财务执法环境复杂 一是执法部门缺乏独立性。由于财务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本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往往关系到个人的前途,使得执法过程中容易形成监管漏洞。二是执法信息不对称。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体制不够完善,使得市场中有不少不合法的经济行为,而财务部门工作量逐步加大,使得财务部门难以对所有信息加以区分;同时有个别人也故意通过假票据等手段骗取经济利益。这给财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带来不少困难,容易造成信息失真,不能发现问题,也就不能正常执法。 2强化财务执法效力的对策思考 2.1建立健全财务法规体系 建立和完善政府财务法规制度体系,使财务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备,是强化财务执法效力的前提和基础。财务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以宪法为根据,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从各级政府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努力形成以宪法和国家财政法律为根本依据,以行政管理规范、业务政策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配套法规为骨干,以财务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辅助,以补充规定、实施意见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财经政策及发展规律要求的,体系完备、结构严谨、内部协调、运行有效的财务法规制度体系,以解决当前法规制度中出现的立法空白、立法不统一,法规之间互相矛盾、抵触、重复等现象。 2.2加大财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财务法规制度是财务工作经验的概括和结晶,是财务工作正规化管理的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指导建设的观念,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坚决清理和废止一切有悖于法规制度的“土政策”和“土规定”,把财务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机关按制度指导工作,财务人员按法规制度规范行动,使财务按法规制度运转。要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强化法规的权威意识,确立“法是一切行动的最高原则”的观念。财务法制建设不仅是一个制定法规,用法规约束的过程。只有在立法、执法的同时深入开展法(下转第289页)(上接第248页)制教育,在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广大财务人员中普及法律知识,才能提高其法规意识。 2.3完善财务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要加强对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财务执法定期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至少每两年要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一次财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考评,每个单位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财务执法情况自查。各级财务执法监督机构要将检查情况通报单位党委和被监督部门认可,然后向上级监督机构报告检查情况。同时,各级监督机构可根据各级政府的指示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对财务执法的某一专项情况进行专题检查,专项上报。二是理顺监督渠道。财务监督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明确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处理好各自的职责和权力,才能保证畅通的监督渠道,并最终实现强化监督的目标。三是创新监督手段。监督是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管理工作密不可分。要寓监督于管理之中。通过日常扎实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起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确保财务监督的实现。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通过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理顺监督渠道,取得来自各方面的支持,为财务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4加强财务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当前经济条件下,要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法规意识和效率意识。要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各级财务人员主动为政府部门行政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从财务上保障政府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完成。要强化法规意识同,懂得按法规办事,用法规来规范财务活动,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要强化效率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靠市场来完成,财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市场观念,争取少花钱多办事。二是多渠道多层次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决策水平,要组织财务工作者强化对上级财务法规的学习,确实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运用,并坚决贯彻财务法规制度。这里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抓好院校培训,组织财务专业学员系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时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内容,为走上财务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要抓好在职培训,根据财经法规新变化情况,不定期地对财务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会管、善管、敢管能力,促进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落实。 参考文獻 [1] 刘娟.建立和完善财务执法监督体系[J].财会通讯,2017(02). [2] 李俊.提高财务执法效率的思考[J].经济师,20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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