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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回顾、反思与展望
范文

    宋美萤

    [摘 ? ? ? ? ? 要]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实现了“中央宏观调控、省政府管理为主体”和“充分发挥高校自主办学能力”的改革目标。但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依然存在着政府集权模式难以突破、高校自主办学能力不足、中介机构治理作用难以发挥、法律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地方政府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为实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深入发展,需明确政府定位;提高高校自主自办的实践能力;加强中介组织协同建设;准确传达中央精神。

    [关 ? ?键 ? 词]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回顾;反思;展望

    [中图分类号] ?G640 ? ? ? ? ? ? ? ? [文献标志码] ?A ? ? ? ? ?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18-0262-02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的高等教育组织管理制度的总和,包括中央和地方行政组织的建立、隶属关系、职权划分及政府部门与高校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也在不断的改革中发展。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回顾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初步形成

    1.中央集权式管理(1949-195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发展,高等教育相关领域建立了以教育部和国务院各部委直接管理为主的集中管理体制。1950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高等学校领导关系决定》,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的高等学校。[1]“这标志着集中统一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在中国开始建立了。1952年11月,高等教育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一系列规章制度,必须经中央高等教育部或者中央高等教育部报政务院批准。[2]

    该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总体实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

    2.由集权向放权的改革(1958-1960年)

    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中央于1958年4月发布了《关于高等教育机构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分权的意见》,要求除少数综合性大学和部分中等技术学校外,其他学校必须分权。[1]同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教育行政权力条例》,强调“必须改变以前条为主导的管理体制。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地方教育领导。”根据这两份文件,高等教育的管理权逐步下放给地方政府,发挥了地方政府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由放权到收权的调整(1961-1965年)

    中央政府针对当时实施权力下放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强调统一领导在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性。1963年5月,《关于加强高校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决定》(试行草案),明确提出了实行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中央与省、市、自治区两级管理体制。地方按照中央授权原则,开展教育工作,各高等学校接受中央有关部门业务上的协调和指导,重新建立高等教育集中管理体系。

    4.“文化大革命”的再次放权(1966-1976年)

    1966年6月,教育部党委《关于改进1966年高校招生工作的请示报告》由中共中央批准执行。报告指出“招生工作要委托到大区、省、市、自治区来分层化办理”。1971年,中央部署的176所高校中,只有6所在中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机械工业第二至第六部委军工学院除外,军工学院由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3]

    (二)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恢复与调整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的恢复

    1977年以来,我国恢复了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高考制度。当时的“集权”不是照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而是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央和地方对原有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有选择地扬弃和调整。

    1977年8月,邓小平同志提到教育和科学的体制和制度问题。指出,当时的教育需要一个全面的组织来计划、安排和协调。1981年,恢复中央对地方统一领导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呈现出两级管理模式。

    2.国家初步调整高等学校管理权限

    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发展的新时期。在大会精神的指导和鼓舞下,高校“扩大办学自主性”的愿望和要求更加强烈。1979年12月,《人民日报》刊登了复旦大学校长苏步青等著名高校校长、书记的观点,“给高等教育一点自主权”。《人民日报》进一步提问:学校是否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应该有哪些自主权、实行什么样的自主以及如何改革教育体制。

    这场呼吁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与共鸣,1979年以来,上海交通大学在全国率先对我国高校进行改革创新。学校以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为核心,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由此开始,全国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拉开帷幕。

    3.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1984年,我国开始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我国教育事业也有了新的发展要求与目標。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了当时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管理杂乱无章、避重就轻的问题。这一决定的发表为新时期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打开了序幕。

    (三)新世纪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发展

    2000年后,逐步建立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中央和地方两级高等教育管理体制。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发布,这是进入21世纪后中国第一个教育规划。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政企分开,落实和扩大学校自治。2010年12月底,教育部直属28所高校启动了现代大学体系建设试点。

    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2]从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三个方面明确了办学水平建设的责任。201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坚持权力统一发放,深化精简和分权改革,放权与分权相结合。

    二、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教育一直被放在我国优先发展的战略目标位置。但从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依然出现了许多问题与矛盾,与国家教育政策目标存在一定差距,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集权模式难以突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承担统一管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符合当时国情的。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未能很好的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尽管国家先后颁布了分权政策并实施一系列改革,但政府与高校之间的权力分割尚未有效确立,政府办学自主权长期未得到落实,我国高等学校的集中管理体制亟待实现真正的突破。

    (二)高校自主办学能力不足

    我国的高等教育出现时间晚于西方,教育管理理论对我国教育发展来说也是“舶来品”。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缺少实践的探索与经验的总结。在高等学校发展历程中,一开始由政府主导产生,导致高校很难摆脱政府主导的惯性思维,自主权意识薄弱,缺乏政府的指导往往会感觉无从下手,依然奉行政府指挥高校执行的历史模式,不能主动利用自身办学资源去摸索发展。

    (三)法律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高等教育领域缺乏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转变政府职能的强制性要求。即使赋予了高校一定自主权,权力运行过程中,常常发生政府的权力侵占问题,且在有关高等学校与政府的法律关系中政府始终处于绝对优势地位,高校自主权力的发挥受到政府掣肘,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笼统性、模糊性。我国教育法的修订跨越时间过长,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与社会经济脱节,阻碍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发展历程不长,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经历过一些曲折。但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找到了一条比较合理的模式,即“条块结合,收放结合”,多主体联合办学。教育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人口素质,决定国家未来,为迎接新时代的挑战,改革需要从多个方面进一步发展。

    (一)提高高校自主办学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我国于1988年颁布《高等教育法》,至此,高等学校的办学独立法人实体地位以法律形式得到了确认。首先,提高自主办学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办学自主权,虽然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政策文件上得到了确认,但并不意味着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真正得到了落实。自主办学能力并不是追求办学的量化结果,而重点在于质上的突破。新时期,学校应着力提高高校办学质量,这是提高高校自主办学能力的根本途径,也有利于高校发挥社会服务职能,为推进地方经济建设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将知识资源、人才资源转化为社会经济生产力,促进高校提高自主办学能力。

    (二)加强中介组织建设,增强其公信力与权威性

    西方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社会力量和组织对高等教育有很大影响,专业化、职业化的中介组织随处可见,我国应在坚持本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独特风格的前提下,改變管理观念,积极大胆地吸取国外的经验和教训,给予中介组织和社会力量明确的法律主体地位,增强中介组织权威性,聘请专家参与评议,增强中介组织公信力,以法律形式确定社会中介组织地位,努力促进社会成员重视高等教育,形成交流和共享办学经验,政府、学校、社会共同进步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有助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三)准确传达中央精神,加快地方放权改革脚步

    国家在统一发布管理地方高校的政策文件时,地方对部分文件精神的解读不到位,很容易发生措施滞后或措施误判等现象。增强地方放权和中央改革脚步与节奏的紧密度,更加精准传达中央放权精神,及时实施放权政策,确保放权改革按计划进行。地方政府与高校改革衔接过程中,根据中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制定符合本地、本校的政策措施。正确的传达给基层机构组织执行,保证中央文件能真正在高校改革中及时准确使用。修正部分政府网站页面更新滞后、网站跳转失灵、网站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扫除政府权力公开和高校用权干扰。

    参考文献:

    [1]刘宝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回顾与前瞻[J].复旦教育论坛,2009(1):43-47,57.

    [2]陈权.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回顾、反思与建议[J].长春大学学报,2017,27(2):38-42.

    [3]纪宝成.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J].中国高教研究,2013(8):6-13.

    编辑 赵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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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