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职土建专业中外合作项目教学管理实践 |
范文 | 赵学问 倪小真 闫相伊 信琦 [摘 ? ? ? ? ? 要] ?分析我国高职土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状,基于所在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践,剖析教学管理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和部门协调保障教学管理等改进建议。 [关 ? ?键 ? 词] ?中外合作;教学管理;土建专业 [中图分类号] ?G717 ? ? ? ? ? ? ? ? ? [文献标志码] ?A ? ? ? ? ? ? ? ? ?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15-0170-02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和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化,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引进国外先进经验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而教学管理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效保障,也是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探索、实践并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进一步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高职土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状 (一)高职土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截至2019年1月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与港澳台地区,下同)3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59个,覆盖大陆除甘肃、宁夏、青海、西藏外的其他所有省(区、市)。上述中外合作办学涉及土建类专业的机构和项目有50个,分布在上海等17个省(区、市),开设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管理等10个土建类专业,其中29个项目(机构)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土建类专业招生规模(计划,下同)大多在40~120人之间。 以广东省为例,该省有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4个。23所高职院校38个专业(方向)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规模5270人,其中土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3个,涉及2所院校3个专业,招生规模合计220人,可见土建类专业的项目数量和招生人数均较少。 (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状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教育部备案,2014年起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与新西兰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联合开展了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学制3年。该专业学生经普高招生录取注册,可在国内学满3年,完成校内教师与外教讲授课程,成绩合格授予我校大专文凭;学生英文水平达到新方的入学要求,可在第三年赴新西兰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学习,修满学分并满足双方毕业要求后,分别授予该校和我校大专文凭。截至目前,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届实际就读人数在60~90人之间,约10%的学生在第三年前往新西兰就读,还有不少获取大专文凭甚至攻读本、硕士学位。 二、教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内培养的教学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有待优化 中外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体系,但是由于双方教学理念以及社会需求的差异,导致双方课程内容未能深度融合。以课程体系为例,双方确定了10门核心课程,其中7门由新方教师教授。由于土建专业的地域性较强,相关技术标准、建筑材料、建筑结构与形式均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双方课程内容脱节甚至冲突;由于学生语言水平参差不齐、就业与赴外学习定位的差异,导致课程总数较非中外合作办学方向明显增加,和其他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样,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强度[1]。 (二)课程资源及配套教材存在欠缺 不同于商科类专业,土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落地难度较大,特别体现在课程资源方面。新方慕课系统完善、实训设备齐全,但落地国内后,相关教学资源均难以有效利用。7门新方承担的核心课程教学资源主要为讲义和PPT课件,尚未引入外文原版教材,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需要较多的实体实训设备,现有设备外教大多不会使用而且课程设置以具体技能训练为主,难以满足外教开放性实训教学的需要。 (三)外教管理及校内教师培养有待加强 目前,外教派遣主动权一般由外方掌握,安排到国内教学的外教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同时,从节约办学成本、签证等因素考虑,每学期在国内授课时间普遍在10周以内,导致校内专任教师的课程安排被打散、外教课程安排过于集中,在集中授课时间段以外也缺乏有效的咨询反馈途径,对学生学习和理解知识不利。校內土建类专业专任教师大多不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外语授课能力,双语课程建设和开设进度慢,难以满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需求。 (四)学生基础及自主学习能力相对较差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平均分数线普遍偏低,学生文化知识基础较弱、报读动机大多因高考不理想、学习自主性普遍不足。而中外合作办学双语或外语授课增大学生理解难度,同时引入外方考核评价标准后,让学生难以适应甚至产生一定的思想负担,不利于教学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教学管理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从制度建设和部门协调等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部门协调保障教学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已取得长足发展,但针对具体某所高职院校而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格外需要制度保障和各部门之间的良好配合,需要制定针对中外合作办学的专项制度,明确项目运行机制和部门职责,确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标准,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细化承担中外合作教学工作校内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细则等[2]。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的中外合作项目大多依托建筑(土木)院系进行人才培养,校内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外事联络)、公共教学部及项目所在系部等应有别于常规教学工作,协同服务于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更好地保障项目发展。 (二)基于专业特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我国土木建筑行业发展处于全球领先水平,高等教育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亦位于世界前列。高职土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应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将外方先进的教学和人才培养理念融入专业能力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的国际视野和综合素养。双方应在深入分析各自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培养专业中外课程的有机融合。譬如,适当优化中方课程,将职业英语融入由外方授课的专业英语中,将建筑力学部分内容融入外方授课的工程基础知识中,實现相关课程有机衔接且不过多地增加学生学习负担。 (三)引进与开发并举完善课程资源 结合高职土建专业的特殊性,引入中外合作项目课程的同时应注意同步引入相关课程资源,包括讲义、网络课程资料和外文原版教材等,购置必要的教辅和实训设备,让学生在接近真实授课环境中进行学习,发挥外方课程的优势。逐步推进并重点保障中方教师双语教学的实施,建议从建筑材料、工程制图(CAD)等相对基础或中外技术差异较小的课程,从单个章节、单门课程逐步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比例。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中方教师开展专业课的全英文授课。 (四)加强准入和培训管理强化师资队伍 在中外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外教的任职要求以及教学工作安排和管理原则。一般情况下,在下学期教学计划确定后,外方应先将拟外派教师的履历和行程计划发送至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经双方确认后才能承担授课任务。结合教学管理以及我国国情的需要,外教在国内开展教学前应提交授课计划、讲义甚至PPT,教学管理部门应予以审核把关。同时,应对外教教学过程以及考核评价进行有效监控。应积极外派中方教师赴合作院校学习实践,若时间和预算有限可安排部分教师在国内学习外方教学理念,保障中方教师的成长以满足中外合作项目教学的需要,并采取必要的激励和保障措施。当然,需鼓励中方教师旁听外教授课,建立中外教师双方有效的交流机制,双方对课程内容衔接、教学方法适用等方面进行商定。 (五)鼓励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 中外合作项目的学生文化基础相对较差而学业要求却更高的情况,应坚持小班教学原则,优化衔接中外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思政教育落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课程难度和语言要求高低安排做到循序渐进,配备助教或培养班内助教,照顾学生语言水平的差异,或通过必要的课程安排、英语角等途径提高语言水平;组织座谈会或班会,区分学生入学定位和出国深造需求,通过专题讲座、技能竞赛、兴趣小组等途径发挥学生个人特长。 (六)教学管理应凸显示范引领作用 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不是为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更不是为了向国外输送留学生。国家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初衷是通过中外交流,在较短时间内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学习先进教学和人才培养理念,提升我国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因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不能局限于所在项目教学质量的提高,而应该通过交流合作着力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管理水平和能力。特别是高职土建类专业应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带动下,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培养更多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彰显示范引领作用。 四、结语 “一带一路”和“改革开放再出发”等方针政策对我国高等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具体到建筑行业也增加了对国际化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对高等职业教育土建类专业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管理工作中,中方院校应虚心、主动承担起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的责任,不断学习、探索和创新,形成先进、适合自身发展的教学管理模式,为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国际化水平道路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刘汾涛.中澳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2017,(4):61-65. [2]王炫盛,黄龙腾,但唐仁,等.深圳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探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8,(10):27-31. 编辑 赵瑞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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