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构建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高化工人才培养质量 |
范文 | 冯亚青?张凤宝?夏淑倩 摘 要:为规范化工类专业建设、提高化工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了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本文介绍了标准出台背景、标准的定位、标准的特色,重点介绍了标准的内涵——包括培养目标、职业道德、安全与环保意识、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学生工程设计能力的培养、教学条件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施、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和鼓励办出特色、与工业界的紧密合作等九方面内容。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坚持“底限”要求,為“专业特色”留有空间;注重毕业“产出”评价,更强化“过程监控与保障”;关注学科发展趋势,更重视“行业发展需求”。该标准为规范专业建设要求、指引专业发展方向提供了依据,对我国化工类专业的整体进步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为促进专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2013年,教育部高教司启动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门成立了“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小组,在前两届教指委制定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规范》基础上,紧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和教学改革的成果,项目组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及工业界紧密沟通、探讨,制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化工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 一、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出台的背景 1998年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时,将原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精细化工、高分子化工、电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等化工类专业合并组成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同时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高职教育等院校也设立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截至2015年6月,我国共有化工类专业点445个。各高校办学的专业背景、学校类型和学校层次各不相同,水平差异较大。 2003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专业教指委开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规范》的研究,由天津大学牵头,经过两届专业教指委(2001—2012年任期)调研和研讨,通过问卷调查、分项完善、分地区研讨、高校分类试用等过程,2012年底完成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规范》编写工作。 2013年9月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了化工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小组,下设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包括委员所在高校及所在地区高校专业教师的意见,化工院系负责人的意见,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在国际工程教育研讨会上宣讲标准征求意见,在2014年大学化学化工课程报告论坛上宣讲等。研制小组多次修改,并由主任委员专题工作会议研讨、修改,再经教指委全体委员讨论,最后定稿,出台了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 标准。 二、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定位 专业类标准是专业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将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标准,是设置在不同层次院校的大多数专业能够达到的标准。国家标准是宏观的、指导性的,因此标准对于具体要求不宜过细,给学校留出充足的空间。 “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标准”)适用的专业范围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能源化学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四个专业。 “专业标准”约一万字。分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包括:概述、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 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七大部分;附录包括:化工类专业知识体系、核心课程体系建议、人才培养多样化建议、有关名词释义和数据计算方法四部分。 化工类专业培养规格为四年,总学分为140~180,包含理论教学及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各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培养目标中不仅明确了总的专业类培养目标,同时各高校在满足上述专业类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可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及自身的专业基础和学科条件,结合地区和面向行业的特点以及学生未来发展需求,对各自的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丰富和扩展,细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实现专业的准确定位。 三、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内涵 (1)培养目标接“地气”。化工类专业培养从事生产运行与技术管理、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工作的人才。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是具有运用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工程基础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掌握典型化工过程与单元设备的操作、设计、模拟及优化的基本方法;通过化工实验教学对学生进行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和技术、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全面训练。 (2)强调职业道德。专业类培养目标要求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是要了解国家对于化工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循责任关怀的主要原则。 (3)强调安全与环保意识。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是学生要了解化工生产事故的预测、预防和紧急处理预案等,具有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实验台应耐化学腐蚀并具有防水和阻燃性能,实验室安全符合国家规范。每间实验室内,都应配备防护用品柜,应配有和学生实验人数相符的安全防护器具,应安装喷淋器和洗眼器,备有急救药箱和常规药品,具有应急处理预案。一般实验室噪声应控制低于55分贝,具有通风设备的实验室,噪声应控制在70分贝以下。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三废”收集和处理措施。化学品的购置、存放、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验涉及的危险化学药品均备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与环保类知识方面,要求学习化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共性知识和共性技术,化学工业中安全和文明生产规律,化工生产事故的预测、预防和紧急处理预案等内容。 (4)强调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专业专任教师的数量和结构须满足专业教学需要,专业生师比不应高于24∶1;讲授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课程,每个课堂教学班的学生人数不应多于100人。对于新开办专业,专任教师人数不应少于8名,当本专业在校本科生超过120名时,每增加24名学生至少增加1名专任教师。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或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70%,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应不低于40%。 (5)强调学生工程设计能力的培养。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的专任教师,其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中,应至少有一个来自化工类专业,其中讲授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设计的教师其本科应毕业于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80%以上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应有累计6个月以上的工程实践经历(包括指导实习、与企业合作项目、企业工作等)。强化化工设计训练,要求化工设计为4周。 (6)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对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基础化学实验设备、 化工原理实验设备、专业教学测量仪器、 分析仪器、大型实验设备都有明确要求。教学经费投入要求能较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专业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少于1 200元,用于购置、开发、更新教学实验设备的费用每年不少于仪器设备总值的5%,教学经费的投入应持续增长。 (7)强调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施。专业应在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质量监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建立专业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 (8)给予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办出特色。在专业类培养目标中,要求对各自的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丰富和扩展,细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实现专业的准确定位。定期评估,建立适时调整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 专业类知识体系。知识体系中通识类知识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的特色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增加某方面的教学内容。学科基础知识包括工程基礎类知识,安全与环保类知识,专业概论知识,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核心知识以及反映不同专业特点的特色学科知识,由各高校自行确定,以反映本校的学科专业特色。专业知识按专业列出知识领域或知识点,强调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增减。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基础化学实验教学、化工实验教学(包括化工原理实验和专业实验),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具体情况开设。综合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化工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创新与创业训练等。特色实践教学各高校根据本校的学科特色确定。 课程体系构建原则。课程设置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是体现办学特色的基础。专业标准不规定学校必须采用的课程体系,各高校可结合实际构建本校的课程体系。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通识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20%,学科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至少占总学分的25%。 (9)强调与工业界的紧密合作。要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设计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的参与,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四、化工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特色 (1)坚持“底限”要求,为“专业特色”留有空间。专业标准坚持“底限”要求,为“专业特色”留有空间;注重毕业“产出”评价,更强化“过程监控与保障”;关注学科发展趋势,更重视“行业发展需求”。 (2)兼顾“共性”与“特色”、“弹性”与“刚性”。专业“共性”主干学科为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加上特色学科,课程关系为“学科基础课+特色课程”。除共性的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知识外,设置“特色学科类知识”“特色实践教学”,并尽可能地分专业描述,诸如专业知识、专业实验,从而既能体现四个专业的共性,又反映各专业的特色。 [责任编辑:余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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