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世博效应对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合作影响研究 |
范文 | 张岩 摘要: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区域合作开始较早的地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更加速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进程。本文在回顾上海世博会之前长三角区域合作基本历程的基础上,总结上海世博会筹办与举办期间的长三角制度合作新进展,分析世博效应对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合作的影响,提出借助世博效应进一步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合作的发展路径与对策。 关键词:世博效应;长三角;制度合作 中图分类号:F129.9 文献标识码:A 自1851年在英国伦敦举行的第一个真正的世界博览会以来,世博会已经走过了150多年的历史,当今世博会已成为全球经济、科技和文化领域的盛会,成为各国人民总结历史经验、交流聪明才智、体现合作精神、展望未来发展的重要舞台。上海世博会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在上海举办,共计24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来自世界各地7300万人次参观,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世界博览会,全方位展示了上海乃至我国的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成就。它的举行不仅促进了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加强了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其产生的世博效应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影响深远。 国内外对区域合作的研究由来已久,上世纪60年代区域一体化成为区域合作研究的热点。国外学者认为区域一体化就是伙伴国家之间逐步加强经济合作联系、结合成为范围更大的区域经济实体的过程。而国内区域一体化多指一定区域内省市等行政单元之间的合作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起步较早,水平较高,其合作方式由原来的要素合作逐步转化为制度合作。随着世博会的举办,其对上海、上海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强大的拉动效应,即世博效应大大地提高了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合作水平。这将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协作,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消除区域市场壁垒,促进区域空间整合,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1 上海世博会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制度合作 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是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经济潜质最好的经济区之一。长三角区域合作历史较早,最早可追溯到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设立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作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始端,上海经济区以上海为中心,包括苏州、无锡、常州、杭州、南通、湖州、嘉兴、宁波和绍兴等10个城市,后经三次重大区划调整,其范围拓展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和福建等一市五省。上海经济区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制定经济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经济区内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为长三角区域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继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之后,国家没有设立专职的区域合作组织机构。长三角各地政府之间的合作体制,基本是区域内各级政府自发组织,表现为由长三角区域内各地方政府之间的直接磋商和对话。这些磋商和对话包括在四个层面的制度平台内(见表1)。 1.1 二省一市省市长联席会议 “二省一市省市长联席会议”由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书记、省(市)长参加,共商“长三角,△作与交流大计。沪、苏、浙主要领导就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定期磋商,研究确定区域合作的总体框架和重要事项,着重加强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的总体思路和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联席会议始于2004年,即两省一市启动了政府“一把手”年度定期会晤机制,规定每年召开一次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轮流在两省一市的主要城市举办。2008年安徽省也加入该会议,参加长三角区域合作有关活动,探索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机制和内容,与会的省市变为“三省一市”,会议更名为“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 1.2 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 “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由二省一市常务副省(市)长、分管秘书长、发改委主任,以及联络组、合作专题组负责人参加。沪、苏、浙省(市)政府于2001年共同发起组织,每年举行1次,推进落实沪、苏、浙主要领导明确的各项工作重点,形成“高层次领导沟通协商、座谈会明确任务、联络组综合协调、专题组推进落实”的合作机制,座谈会联络组分设在沪、苏、浙省(市)发改委,按照“优势互补、密切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研讨推进沪、苏、浙共同关心的经济合作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座谈会常设机构为联络组和区域大交通体系、信息资源共享、区域旅游合作、生态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合作、区域规划、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自主创新、能源发展共9个专题组。 1.3 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 “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是长三角区域核心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精神。1992年,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等14个城市的经济协作办公室为了加强区域合作,发起成立了以经济为纽带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开创了“长江三角洲经协(委)办公主任联席会议”。经各成员城市协商,该联席会议于1997年升格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协调会常务主席方为上海市,常设联系处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同时每两年在执行主席方举办一次市长会议,由市长或分管市长参加。 2004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将常设联系处改建为协调会办公室,市长会议由原来的每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协调会成员也不断增加,1997年和2003年,泰州市和台州市加入协调会,成员数增加为16个。2010年,合肥、马鞍山、淮安、盐城、金华、衢州6个城市同时加入,参与城市增加到22个。 1.4 各职能部门的行政首长联席会议 “各职能部门的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是长三角区域委办局层面的协作。各层对话形成了“合作宣言”、“共同声明”等行政契约。根据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中构筑的区域大交通体系、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区域旅游合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区域规划、区域人力资源合作、区域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推进自主创新、区域能源合作等重点合作专题组,由沪、苏、浙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个重点合作专题组的各项合作任务。 2 世博效应对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合作的影响 2003年在南京举行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四次会议上,《以承办“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加快长江三角洲城市联动发展的意见》正式签署,规定在上海世博会筹办期间,长三角各城市着重开展积极筹建“上海世博会”长三角工作机构,大力加强城市间发展规划的衔接,共同建设现代化区域交通网络,全面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深入开展专题合作,这标志着上海世博会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性平台。 2.1 综合交通体系一体化建设 上海世博会筹办和举办期间,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体系一体化建设迅速。交通规划方面,两省一市共同开展了《长三角道路运输一体化合作规划纲要》提纲编制,推进了省(市)交通专项规划与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的衔接工作;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建立道路运输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区域异地联网售票试点,推进跨省市短途班线公交化运营,加强危险品运输联动监管等;在公路建设和管理方面,继续推进省(市)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加强区域高速公路管理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长三角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在铁路建设方面,开工建设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等项目,推进沪杭客专、沪通铁路、沪杭磁浮等项目前期工作;在民航发展与建设方面,共同开展《长江三角洲民航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研究》,重点推进浦东机场和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工作;在港口和航运发展方面,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江海直达取得重大突破,积极推进高等级内河航运建设。 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促进了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之间交通网络全面对接,通过铁路、高速公路、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使地区的空间联系更加紧密(表2)。其中杭州湾大桥、沪宁高铁和苏通长江大桥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缩短了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主要城市间“1小时交通圈”基本构建完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内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更加高效便捷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形成地区的竞争优势。长三角构筑完善的现代化区域交通网络体系,进一步解决了交通“瓶颈”问题,消除了地域限制对经济发展的障碍,促进了地区经济的融合与发展。 2.2 区域产业联动机制 长三角地区产业同构现象长期存在,城市的主体产业基本雷同,这容易导致恶性竞争,不利于地区间的分工与协作。上海世博会推动上海发展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业和高水平现代服务业的同时,将部分制造业转移给江浙两省,从而推进了区域产业结构的整体整合与分工,改变当前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同构现象,形成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推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及高度化。世博效应带动长三角地区城市发展各自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协作分工、各展所长的产业格局。 世博会的举办对旅游、会展等相关现代服务业影响最为明显。长三角各省市旅游业呈现加速发展趋势,受世博会影响明显。在国内旅游人数方面(表3),两省一市旅游人数逐年增加,特别是2010年世博会举办年,江浙两省增长幅度都在20%左右,上海更高达73.63%。 在国内旅游收入方面(表4),2010年上海增长53.1%,为历史最高水平,江苏和浙江增长率在25%左右,增幅也较之前有很大提高。 在世博会举办期间,大量的物流、人流、资本流和信息流汇集于长三角一带,特别是在旅游、会展业的带动下,金融业、商业、物流业、传媒业、通信业和宾馆业等相关现代服务业联系大大加强,取得到了较大发展,进一步消除了长三角地方性壁垒,优化了长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布局,促进了各地区现代服务业的联动发展。 2.3 信息传导机制 统一的、开放的、交互的信息传递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备条件。长三角地区不同的行政区域和城市的信息化网络建设长期未考虑统一标准和互联互通,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还影响了整个地区信息一体化与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上海世博会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促进了长三角地区建立高效的信息传导机制,完善超越行政区域及地方利益的信息一体化协调机制,破除客观和人为造成的条块壁垒,增强了长三角地区的信息共享。 在世博效应影响下,两省一市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三地联合推进CA交叉认证项目,已完成了浙江、上海CA系统平台的改造;开展区域无线电协同监管,制定《区域无线电监测操作规程》等文件;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始推进,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共享进一步扩大,行业协会在区域产业合作中的服务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数研究取得一定成果,上海市与宁波市开展互联网络交换中心互联互通合作;促进长三角交通“一卡通”建设,研究制定并统一“长三角一卡通”互通的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2.4 环境质量区域联动机制 上海世博会筹办期间,上海配合江苏方面制定《长三角两省一市环境合作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参与制定《长三角两省一市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在完善区域环境管理政策、推动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区域大气污染控制、开展区域环境监测合作、健全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等几个方面开展合作。 为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环境质量尤其是空气质量,2010年3月长三角区域开始引入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以上海世博园区为核心的半径300公里区域,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协同,根据气象条件来调整环保措施,确保空气质量。其中空气质量监控运用三个层面的联动:一是上海世博园区内部监测点实时监控园区内的空气质量;二是由上海40多个监测站组成的监测系统,全天候监控企业排放;三是长三角两省一市联合实时监测,形成以上海世博园区为核心,半径达300公里的“控污圈”,监控重要企业,随时采取措施。 2.5 苏浙沪世博安保警务联勤指挥机制 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对区域警务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既对江苏、浙江、上海公安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也为加快推进三地警务联勤指挥机制建设提供了难得机遇。2010年4月召开的苏浙沪三省市公安厅局长和有关部门、警务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构建苏浙沪世博安保警务联勤指挥机制问题,并形成了《苏浙沪警务联勤指挥机制纪要》。机制纪要有效地整合资源,加大三地警务联勤指挥机制建设力度,为确保上海世博会的安全顺利举办筑牢安全屏障,为探索“长三角”地区警务一体化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长三角”地区警务一体化运作积极创造条件。 3 后世博时期长三角制度合作的对策与建议 长三角地区是一个复合型行政区域,经济运行带有明显的行政区域利益特征,区域合作与摩擦并存。在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合作中,还存在合作机制创新不足,合作平台与专题的设立缺乏统筹,合作务虚多于务实等问题。因此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对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最为突出的地区,长三角要充分发挥世博效应,克服区域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长三角地区制度合作一体化,使其成为在国内先行的示范区。后世博时期长三角共同完善区域一体化制度合作包括四个方面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3.1 加强长三角区域信息共享制度合作 长三角区域要在制度建设上共建统一的区域合作综合信息交流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长三角交通、能源、经贸、旅游、物价、工商、质监、环保、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信息应用系统,建立稳定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长三角各领域信息互通共享、业务互动协作以及联合监管。一是建设江苏、浙江和上海三地各级政府的公务信息、企业信用评级、信用监管等信息平台,以实现信息公开与共享,增加地方政府政务透明度、公共信息的共享性和地方政府间的政务协作能力。二是鼓励各类非政府组织建设多样的分类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区域内的信息共享。三是要深化长三角地区CA认证,电子口岸等共性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系统的协同开发、数据的共享共用工程,从而提升地区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水平。 3.2 加强长三角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制度合作 长三角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制度合作,重点是建立长三角区域人才自由流动机制。一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对经两省一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市(厅)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互认,不再复审、复评或另外确认。二是异地人才服务。通过三方互设分支机构,互为代理的方式,对三地用人单位在协议方设立的分公司开展互为人事代理业务,负责协议方人才服务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人才招聘、信息咨询、异地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业绩档案、诚信认定、人才援助、智力输出、人才兼职、创业项目中介等服务。三是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三方共建在三地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特别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名录,高层次人才智力的交流合作以项目合作为主要载体。 3.3 加强长三角区域社会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制度合作 长三角区域社会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制度合作,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合作办学,鼓励发展高等教育机构的跨省市合作,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改制和重组,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建高校,大力发展非学历培训。鼓励组建跨省市的医疗服务集团,允许非公有资本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兴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以及组建医疗投资公司、医院管理公司和医疗集团。 3.4 加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合作 长三角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区域资源消耗加速和区域性环境污染加剧现象突出,资源环境瓶颈日益凸显。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制度合作方面,一是建立定期举行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重大事项。二是制定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计划。如联合做好水资源和海洋环境保护、建立长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排污交易机制等。三是要加强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方面的统一立法、加强在生态规划、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研究合作开展长三角地区的区域能源发展和建设规划研究,建立长三角地区区域能源合作协调发展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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