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如何筑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廉洁防火墙 |
范文 | 郭豪 摘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服务群众的最基层组织,也是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联度最高的组织之一,因此基层群众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迈进至关重要。本文以西安市P村为例,剖析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原因,并给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建议,以便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帮助。 关键词:群众性自治组织 ? 腐败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随着《监察法》的颁布,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了监察范围,具体涵盖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至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所有管理人员均纳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之中,真正实现了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一、對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P村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说明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作用,促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从思想上筑牢不想腐的高线、从行动上守住不敢腐的底线、从制度上扎牢不能腐的红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基层党建,提升治理能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1.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对标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用人理念,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干部选拔到班子中来,选好配强基层班子,推行“一肩挑”,提高“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覆盖率,避免相互扯皮现象。 2.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制度体系,织密制度笼子 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制度体系、规范流程标准,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关键要抓好三点。 1.健全议事制度。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集思广益,民主决策,使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健全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财务管制度理,规范财务行为,合理使用资金,逐步建立公开、民主、透明的资金管理体制,实现资金收支统管,客观如实反映收支活动。严格遵守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定岗定责,完善审批、会计、出纳分设管理制度,建立收支明细账,健全钱账分离、日清月结、笔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3.健全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群众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程序,创新方式方法,定期对党务政务中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尤其是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及时就公开事项为群众解疑答惑,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 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法规,帮助基层党员、干部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筑牢“防火墙”,不碰“高压线”,确保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1.构建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际,及时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逐个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重点关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三重一大”,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审批审查、安排实施等环节规范到位、执行到位。 2.常抓警示教育。以纪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为切入点,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可采取转发和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法庭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定期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注重警示教育效果,坚持常抓、抓长,突出以案明纪、以案肃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法规意识。 3.及时咬耳扯袖。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充分把握“四种形态”,尤其要用好“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警示提醒、告诫约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筑起一道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安全防线。 二、结语 消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腐败问题,加强其廉政建设,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运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发展会更加廉洁、高效。 参考文献: [1]詹成付.做好农村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基本思路[J].北京:中国民政,2003,(08). [2] 韦向余.我国农村基层腐败的成因及应对思路探析[J].昆明:法制与社会,2009,(10).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MPA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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