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数据环境下微信朋友圈谣言治理研究 |
范文 | 杨月 摘 要 所谓谣言,是指有意凭空捏造的消息或信息[1]。在微信朋友圈所营造的这种圈子文化中,综合运用大数据信息抓取技术,对微信谣言治理很关键。文章旨在通过微信谣言产生机制动因分析,探讨大数据环境下微信谣言治理对策。 关键词 大数据;微信;谣言治理 中图分类号 TP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36-0143-03 1 微信朋友圈的传播特点 1.1 强关系为主导的传播方式 强关系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提出的。他认为人的社会网络可以分为强关系和弱關系。所谓强关系,是指与人的同质性较强,有很强的情感因素维系的关系。其决定了信息的性质及人们对信息的接受程度。根据CNNIC发布的《2015年中国社交用户行为研究报告》,微信朋友圈主要是通过强关系构成的,这种强关系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互动频率和互动内容[2]。这使人们之间的信任度增强,防线意识减弱,一些要素不完整的信息在转发和扩散下极易产生迷惑效应。 强关系所营造的传播环境让受众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质疑精神被弱化,传播效果更容易达成。谣言信息容易在微信朋友圈中广泛传播,数量上的增值和影响力上的增加极易产生群体极化现象。人们更倾向于站在一边,与熟悉的人保持一致,从而忽略了对信息本身的真实性的思考和把握。 社交关系视角下的媒体平台让人们情感诉求更多,理性诉求偏少。微信作为一种强社交,弱媒体属性的社交软件,更注重的是人们彼此之间的人际传播属性而非大众传播。而人际传播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传播方式,人们彼此之间的亲密程度影响着对所传播信息的信任度。强关系为主导的传播方式,让受众之间的互动性增强,易通过转发、评论等方式对信息进行传播。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辨识度不高的谣言很容易滋生,受众的媒介素养有限的情况下,很难对信息的真实性做出准确的判断,极容易造成信息的冗杂和失真。 1.2 圈子化的生存方式造成相对闭塞的信息环境 在微信朋友圈中,信息环境相对封闭,不易于新元素的融入。圈子文化容易形成趋同性和服从性效果,抑制新观点的产生。这种以情感维系的圈子很容易产生沉默的螺旋效应,意见领袖的大声疾呼造成受众大量的追随,刷屏。形成一方意见的大声疾呼,一方意见的趋同附和,较难形成意见的中坚分子。 例如,2016年微信朋友圈中广泛传播的“罗尔卖文救女”事件,起初,人们对此事的了解正是从微信朋友圈开始的。很少有人对此事的真实性展开质疑,而是纷纷采取站队、转发的方式对此信息进行传播。直到有关部门深入调查,记者展开采访,才使新闻事件被澄清。而此事在未经辟谣之前,一直在熟人圈子里广泛传播。爱心捐助,一元微公益等更是在微信这种自媒体平台上被广泛应用。比起真相,此时受众更关注的是有多少人真正支持。这种圈子化的传播模式让外界信息渗入少,群体内部情绪积累多,形成群体内部意见的场域,对外界信息的流入形成抵制效果。 圈子中,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思想意识等观念相对一致,容易形成共同体意识,排斥异质性信息。对信息的选择和接触具有或然性。同类信息的广泛传播,会对人们心中既有的认知倾向产生强化作用,不易于其它信息的传入。 1.3 两个层级(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相互贯通 微信朋友圈中,人际传播与群体传播相互融通。人际传播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传播,具有接受信息渠道多,意义丰富,互动频率高的特点。而群体传播中蕴含着群体情感和群体意识,这种意识一旦形成,也会对群体传播产生重要影响。信息被情感和关系所包围,呈现一种模糊的状态,在共鸣效果的作用下,易产生一呼百应的群体趋同效果。两种传播类型的相互融通,使得微信这种自媒体平台下的场域更容易产生趋同效果。 人际传播注重互动,意义更加丰富和复杂。人们之间的情感融通更多,谣言所蔓延的范围更加广泛。一条信息,随着人们的转发和点击,将传播到各个角落,让人们的互动趋于明显。在各个终端,谣言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难以为计。 群体传播注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维系和情感共鸣。在对同一消息的转发过程中,信息所承担的不仅是内容、更是情感。当个人的利益与群体发生冲突时,他所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当谣言在群体之中出现,群体成员由于受到彼此的趋同性压力,致使大家都少质疑,多服从。让谣言漩涡的势头越来越猛烈。 2 微信传播中的谣言发生机制 2.1 社会化媒体环境下流言流通量公式的变化 奥尔波特首先提出了著名的流言流通量公式。流言的流通量与问题的重要性和证据的暧昧性有关,(流言的流通量=问题的重要性*证据的暧昧性,现在考察流言的发生与传播通常采用如下公式:流言的流通量=与问题的关联度*社会成员的不安感*问题的不确定性)由于人们认知的能动性差异,对同一符号的解读也呈现着不同的特点[1]。目前,流言的流通量与问题的关联度、社会成员的不安感和环境的不确定性这几个因素有关,人们与此问题的关联度越大,越容易卷入谣言传播。新媒体的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的更新迭代使得信息的不确定性增加,真实性受到影响。 2.2 群体感染更加情绪化 微信是熟人之间的圈子,群体之间的感染更加情绪化,信息传播呈现多极化的特点,个体间从孤立到联合。人们迅速融入到群体模仿当中,使传播的影响力增强。自媒体环境下的网民,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的宣泄和情绪的表达。虚假信息中折射出的是网民的心理特点和情绪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属性使彼此间密切联系在一起,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势。 这种情绪化的感染很容易在传播中产生集聚效果,让新闻事件的真相变得难以识别。人们的断章取义,以讹传讹致使一部分知识水平相对低的人被谣言所蒙蔽。特别是对于一些食品安全,地震,名人的社会生活等问题极容易形成“谣言潮”,对信息传播渠道造成不良影响。 2.3 信息流呈现多极化传播 微信中的信息传播更加多极化,不再是简单的从你到我的线性模式,而是存在着多个中心的传播结构。信息点的增加使得信息大量复制成为可能。每一条信息经过大量转发、扩散形成多级流动。在传播过程中,不仅有信息势能的增加,更有新的意义被赋予。特别是在当今的跨媒体、融媒体环境下,处处皆终端、无处不传播的沉浸传播,信息的跨屏传播使信息流的影响范围更加广泛。 意见领袖的多级化,影响力日益显著。在微信朋友圈中,存在着一些社会经济地位高,话语权至上的人。他们对微信中信息的传播和舆论引导发挥关键作用。一些相对敏感,信息要素不完整的內容经过意见领袖的扩散传播,形成重要的影响。 2.4 第三人效果与群体模仿的增强 “第三人效果”理论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戴维森提出的,在《传播中的第三人效果》中,他指出:人们在判断大众传播的影响力之际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感知定势[1],即倾向于认为大众传播的说服性宣传或负面信息对“我”“你”未必起多大作用,然而会对“他”产生重大影响。这种第三人效果很容易对受众的行为产生巨大影响,产生群体集聚的社会性行为。 在社会化媒体日益发展的今天,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崛起。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的匿名性,使其更愿意将自己归属于某个群体,从而防止在意见的潮水中迷失方向。通过一系列的群体规范和自我同一性认知,忽略了对事件真伪的判断,被群体的暗示与感染充斥。从而弱化了现实生活环境中的社会传播机制。微信朋友圈中,“我们”的共同体意识增强,群体之间互动频率高,易形成精神上的一体化。 3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 从理论上讲,“大数据”(Big Data),一方面,反映的是规模大,从而我们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另一方面,这种海量数据的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挖掘与运用的全新技术体系,对广大新闻工作者的业务和工作有重要影响。最早提出大数据概念的是美国数据学家维克多.迈尔.舍恩伯格。 大数据的大,体现为数据规模的海量性以及数据获得的便捷性与低成本。过去的数据相对单一,成本和时间耗费较多[3]。而大数据则通过一种可视化的分析,运用算法进行精准化计算,从而透过多层次、多维度的数据分析,对事件的分析有更准确的判断。大数据为我们提供了建构世界的新范式和预测世界的新技术。大数据技术有助于我们对微信谣言的情况做实时准确的分析、统计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大数据环境下微信谣言治理的对策 数据驱动,对热点事件进行及时的解读从而减少传播隔阂。当代的新闻人应学会用数据说话,深入解读,用数据的触角延伸人们的思维认知。如数据图表,数据地图都可以为热点事件的解读提供切实可行的工具和手段。让人们对热点事件有全面系统的认识,防止片面的观点对其产生影响。既让我们看到舆论的内容又展现舆论的关系。辟谣不是对一则谣言的消除,而是积极引导,在人们的头脑中融入新的信息。 实施数据监测,对舆情的准确把握。陈力丹教授指出:“舆论分为显舆论和潜舆论。”[4]我们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舆论和舆情进行有效的监测,有利于我们的谣言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发挥开放、关联的数据运行模式,使其发挥解读的作用。 设定某条信息的最大转发次数,对谣言的蔓延做到有效控制。运用算法,对信息的转发量做精准分析,从而防止谣言信息的大量扩散。在谣言产生与传播的关键环节展开治理。 树立平台意识,建立对话机制,打通意见场。“如今,平台型媒体日益成为新闻传播领域的一道风景线。”[5]如何打通官方和民间两个舆论场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把握的。促进意见公开,培养平台思维,平台意识对于我们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十分关键。因此,打通意见场,树立沟通的话语体系,有利于我们的谣言治理和舆论引导工作。 微信朋友圈可能会传播谣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它的强关系属性有利于谣言的净化和信息的健康传播。我们在进行谣言治理的时候,一定不要忽视谣言的泛化。人们在熟人圈子里更容易把一些问题简单地归类和标签化。有时,为了突出某个信息的要素,不假思索地进行扩散传播。从社会心理的角度讲,人们的好奇和不安的情绪会促使其对真相的渴望,在难以寻求信息源时,他们往往诉诸于感情,从而有效地迎合了微信这种“强关系、弱媒体”的属性。我们通过大数据技术,正是以精准化的定位,有效的解读和强有力的数据驱动对谣言进行控制。“当一些自然灾害发生时,社会环境遭到破坏,社会表层与深层之间严重脱节。”[6]媒体的井喷式报道涌现的时候,自媒体环境下的受众更需要理性与客观,这是防止情绪化和谣言蔓延的有效措施。而大数据技术正为我们进行数据抓取和数据整合提供了有利的工具。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进行微信朋友圈谣言治理时,我们要结合社会化媒体的新趋势和新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应对微信朋友圈中的用户思维进行分析,注重反馈机制。从而发挥微信的优势,形成健康的传播环境,有利于民间舆论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86,88. [2]彭兰.网络传播概论[M].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116,128. [3]喻国明,李彪,杨雅,等.新闻传播的大数据时代[M].1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5,8,11. [4]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M].1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 [5]彭兰.社会化媒体[M].1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278,294. [6]陈力丹.畸形的舆论形态——流言的传播[J].新闻爱好者,201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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