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法在《现代传播》2014年第5期撰文,受众或隐或显的多种需求,产生寻求满足的动机和媒介使用行为,而传媒的特性及其提供的产品,使其具备满足这种需求的可能性与便利性。因此,接触传媒成为受众满足自身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需求满足过程中,受众从认知、情感到行为都会发生与这一满足相关的联动反应,并且会出现明确需求之外的附带效应,从而导致影响力的产生。 1.利益—满足。受众各种各样的动机都导致对传媒的需求与期待。这种需求与期待在大众传播那里找到了可能,并引起传播者一系列的传播行为,结果是期待者的需求得到了满足。如果说需求如同“预定”,而满足则是按预定“供货”,则影响力在“交货”之时即已实现。同时受众接收到的往往还不是对直接需求的满足,其中夹杂一些附带信息,会促发产生新的需要,影响力则进一步实现了“增值业务”的成功开发。 2.情感—满足。在影响力实现的过程中,情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媒介与要素。这不仅表现在情感需要是人们外部行为的重要驱动力,接受影响的最初动因中有一个方面是为了满足情感的需要,而且表现在受众的情感一旦与特定形象发生关联(或联想),产生好感并转化为美好的使用体验,形象或品牌就可能在受众心中占据有利位置并持续下去。“情感—满足”是影响力实现的便捷通道。 3.时间的“占有—消磨”。在传播方那里,“时间占有”既是话语霸权的一种表现,也是影响力实现的一种强迫手段;在受众那里,“时间消磨”既可能是一种主动选择(发泄或转移),也可能是一种无意识选择(由其他动机造成的时间使用),但无论你在初始阶段是如何的具有自主性,在接受的过程中是否具有批判性,“时间消磨”都会让你在哪怕是“清醒的被迫接受”中习惯于服从。“时间的‘占有—消磨”是大众传播影响力实现的强迫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