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试论负面信息的传播机制 |
范文 |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象的传播机制中,包括左右主体心理的因素、信息以及传播渠道等因素。但这一话语表述难以解释事实上存在的“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的现象。《试论负面信息的传播机制》一文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随着影视文化的快速发展,加之网络途径的便捷化,网民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获取影片资源,对电影的评论亦成为网民戾气来源的一个新生话题。《网民戾气新视点:对抗式发声》一文通过研究网络影视、影评的现状和网络影评中出现的问题,从社会戾气和人的内心戾气,以及经济政治环境等方面分析网络影评中网民戾气出现的缘由,进而提出“呼唤影评人”。 【内容提要】“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象的传播机制中,包括左右主体心理的因素、信息以及传播渠道等因素。但这一话语表述难以解释事实上存在的“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的现象。介于好坏作为主观判定没有定准,即便道义或法律也存在变动,因而需要通过信息与符号的角度,分析“好”“坏”的符号表征之下被隐而不语的影响主体心理的某些传播因素,以此为基础来论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一现象的传播机制。既然任何符号都不能够完整表述某一意义,如果停留于字面本身,会有碍于理解“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 【关键词】信息 差异性 传播主体 传播渠道 一、好事与坏事的传播学阐释 在论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象的传播机制之前,有必要论述对好事与坏事的判定,而那些左右好坏判定的因素也影响了该现象的传播机制。若囿于“好”“坏”的符号本身,则好事未必不出门坏事亦可隐而不发。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操纵将某些信息包装为好事继而传扬,坏事亦然,诸多个人的不合道义的行为只要不危及公序良俗大都隐而不发。就坏事而言,许多司法冤案如佘祥林案、罗开友案、张振风案、聂树斌案、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安徽于英生案等众多案件中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但那些令无辜者蒙冤而有罪者潜逃的冤案绝非“坏事传千里”一语可以完全解释。 诸多或大或小的事例都可以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句俗语证伪,当然也有无数事件可以证明其正确。既存在“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也存在“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的现象,因此,若囿于好坏本身只会导致非此非彼的论述僵局,难免以偏概全。而这种模糊性则表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话语表述背后存在被隐而不语的前提条件,这些隐含的因素表明论述该现象不能局限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句话本身。就传播效果而言,好坏作为一种价值判定的结果,必然会受到传播过程中某些因素的影响,因而就“好事”与“坏事”而言,论述的关键在于分析那些影响主观判定的传播因素,即被隐而不语的前提条件。而传播过程中的信息也远不止“好事”或“坏事”本身,还有与彭宇案相伴随传播的包括社会大众不扶倒地老人的畏惧心理,与呼格案相伴随传播的包括遇到刑案现场不敢报警的心理。因而,“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中,包括影响主体心理的因素、信息以及传播渠道等因素。 二、“好”“坏”与信息差异 (一)“好”“坏”的词与义差异 字符不能像流动的意义那样“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如果符号随意义的变动而及时变动则不仅导致符号泛滥,更会致使交流出现混乱。因而,符号与意义的关系如同静止与运动的关系,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而符号也是表述意义的特定状态,是一种因交流需要而必須存在的状态。窥一斑难见全豹,将符号固定是群体维系的一种文化策略,但文化拓展必然要求静止的符号能表征运动的意义,符号与意义间这种静动矛盾的解决方法之一便是众多语种中都存在的一词多义现象。因此从字符本身而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中的“好”“坏”也应该满足语言的一词多义现象,从词与义的关系来看,不同语境下的一词多义可以解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与“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之间不存在矛盾,好与坏在这两句表述中分别有不同的意义所指,而不同的词义对应不同的语境,恰如帕洛阿尔托学派通过改变语境来避免悖论以及名家学派的“诡辩”。 除此之外,从修辞的角度而言,如同“秦时明月汉时关”一样,“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句采用的也是互文的修辞手法,与这句话最相似的莫过于木兰辞中的一句互文“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意即将军与壮士都是百战死十年归,由此而见,好事与坏事都可以不出门都可以传千里,以此理解才能解释社会生活中的不同事件。因而,前文所提及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与“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都是互文修辞,不存在矛盾之处。诗句采用互文是出于格律的需要,而民间俗语如“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采用互文则是口语传播中记忆局限对信息简化的要求。从一词多义及互文来看,好事与坏事的本义不是这句话的重心,因而探讨“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象的传播机制也不应局限在日常理解的好事与坏事上,“好”“坏”是主体对其所接触的信息的主观判定,因此探讨该传播机制必然涉及传播环境下的主体心理以及影响判定的因素。 (二)“好”“坏”的语境差异 好坏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属于观念形态,马哲教材中有“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社会历史性与阶级性”的论述,由此可见,并不存在一种绝对的关于何为好何为坏的价值判断纵贯历史各时期,因此好坏之别的判断因主体利益、意识形态以及时代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不同,而这些影响因素可统称为语境。 法律条文因国别、时代的不同而不同,这些差异的存在本身即表明作为社会契约的法律在价值判断上因语境而不同,如单位犯罪是中国现行刑法的特有现象,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都是存在过的法律理念,不存在意义恒定不变的好与坏。一般说来,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权建立后,都会将危害国家和地区安全的行为列为刑法的打击对象。自1999年至2011年以来,全国人大针对现行刑法先后颁行8部刑法修正案,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意见征集已于去年12月结束,法律条文的变化表明好坏的判定因主体、语境而不同。因而,分析“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需要分析影响主体主观判定的语境因素。 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相似的是文化传承中的传播机制,文化的传承机制涉及诸多因素且与本文的论述无太大关系,因而仅从文化的选择性传统这一角度来理解两者间在传播机制上的相似点,“现在被我们视作高雅文化典范的莎翁巨作,在十九世纪之前始终属于大众文化范畴,狄更斯的小说也一样”,“黑色电影起初它是一种大众文化的电影形式,如今竟成了学术研究者和电影俱乐部的专业领域”(斯道雷 《文化理论与大众文化导论》第五版)。这一文化变迁的现象不甚枚举,存在诸多亚文化被主流文化吸收改造的现象,如摇滚、鬅客以及酷儿文化的某些形式,从禁书到名著到红学也可表明。文化的选择性传统表明,所谓文化的传承只不过是主体基于对过往文化的判定而导致的选择结果,传承既是一种对文化的选择又是一种理解,是文化与文化以及主体间博弈的结果,存在着霸权机制。而“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也同样,信息的传播效果不同在于信息之间,主体认知之间以及传播媒介之间的霸权博弈。因此,分析人的主观判定,应理解主体与信息之间的关系。 具有差异和变动的不只是人的主观判定,信息亦然。信息经常被提及的属性莫过于其共享性,而这种认识论的前提即认为信息是一种客体存在,介于这种认识无益于本文的论述,因而本文从人与信息的关系来理解信息,即信息是因人而异的相对主体感知而言的存在,因而对主体的主观判定而言,信息的首要属性是差异而非共享,差异涉及主体心理而共享则必然牵涉传播渠道。 从人的主观判定来看,信息不是客体,如果认为信息是客体,那么信息和人之间的关系则是感知与被感知、获取与被获取的关系。这种视角绝非是錯误的,但却忽视了主体主观判定的自我传播过程中既有信息与外来信息之间的关系,而这一点恰是传播机制中的重要一点,因而信息的差异性是传播机制中应当被重视的。但差异指的是对主体而言的差异,就此,时新性是新闻要素的重要部分即可说明,就本文而言,应该从人的角度看信息而不是从信息的角度看人。信息由于人的介入而得以为差异,与主体个体化的关注及分析有关。对主体而言有差异的信息才会影响主体的认知,传播研究的效果传统之所以被指有所瑕疵,原因之一在于其将信息看作客体而非对人而言的差异。 好坏与善恶或合道义与否无关,就“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而言,这里的好即是无差异的信息,坏即是有差异的信息,这样理解,可以在很难获取信度与效度俱佳的经验数据的条件下对“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一现象的传播机制有一些可行的解释。可以这样解释是因为符号间可以相互转换,同一个意义可以表征为不同的能指,某一符号不是对意义的唯一表征,“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主要存在于口语传播渠道中,由媒介即信息可知,口语简易且易于记忆的传播特征,使“好事”与“坏事”代替了“无差异信息”与“有差异信息”而得以流传。 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 就个体而言,有差异的信息不只是主体当下所接触的信息与其既有信息不同,还包括信息中所具有的价值倾向与主体的既有价值观或其所处群体、文化所维系的价值观相违背的状况。因而,差异不只是指信息的事实内容,更涉及价值倾向、利益等因素。而涉及人际间或群体间关系时,这些关系因素也会影响主体对差异的判定,例如涉及跨文化传播时,主体既有可能对无差异信息大加传播以彰显其身份认同,也有可能隐而不发以隐藏其身份特征。某些信息会引发其他的传播行为使该信息迅速传播,因而“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中的信息是多元的。这些多元的信息,多少是和初始信息有关的情感、立场的表达。 对传播主体而言,传播即表达。不论是对某一内容的初次传播,还是参与到某一信息传播中,不论是语言传播还是非语言传播,都是主体的一种心理表达。2015年1月7日,《查理周刊》总部发生枪击案,两名身穿“圣战”服装的蒙面男子发动袭击,导致12死11伤,包括两名警员和多位周刊工作人员,其中一位是周刊主编。不论是最初该周刊登载侮辱穆罕默德的漫画还是之后“圣战”分子的报复袭击,这些传播行为都是一种心理表达。该枪击案发生后,幸存员工宣布下周如期出刊,8页的版面是平常的一半,印刷超过以往的6万份达到100万份。这一行为也是反伊斯兰的心理表达,数字媒体创新基金会向该杂志捐赠25万欧元,《卫报》传媒集团单独捐赠10万英镑也是如此。某些违背公序良俗事件的传播,而参与者传播事件信息的行为更多的是借助传播该事件来表达立场和价值倾向,通过传播此类事件与其所代表的非道义的立场划清界限,以更好地融入到群体中。以穆罕默德为封面的新一期《查理周刊》出版后,1月15日,在巴基斯坦的拉合尔有约300人游行,要求绞死该周刊的漫画家,有示威者的标语称“制作亵渎先知的漫画是最恶劣的恐怖主义行为”。博科圣地首领阿布巴卡尔·谢考在网上视频表示为巴黎的屠杀案欢呼。这些行为表达的是对伊斯兰教的身份认同与捍卫。 在传播过程中不存在纯粹的传者或受者,每一个参与到传播过程中的主体都在借助对某一事件的传播来传达某种信息,而“坏事”所指代的有差异的信息即信息多元,既包括与该事件有关的信息又包括主体对该事件的心理态度,而恰恰是后者成为推动该事件传播的最大动力,一切事件只有影响了主体的认知才能影响其行为。如果传播过程中只是纯粹的事件本身那就不可能传千里,任何一个传播都是短暂的,可“坏事”可以传千里表明其传播机制是以坏事为由头的诸多传播行为的集群组成的,这些传播行为并非是线性的,每一个传播都是一个独立的表达,既可以是观点流露也可以是行为举止,但因为每一个传播都与该事件有关,或者是直接与该事件有关或者是该事件的后续,总之该事件集结了各个传播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传播流。由此来看,“好事不出门”的传播机制就是没有形成传播集群的短暂的传播行为,因此这两种传播机制的不同在于,“好事不出门”缺乏一个差异性的信息,继而无法由该信息衍生出多元信息,致使传播过程中充斥大量冗余信息阻碍传播流,导致“不出门”的传播状况。由此可见,信息多元与否以及是否围绕某一差异信息(即作为由头的事件)是传播机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更与传播渠道有关,主体总是通过某些传播渠道获知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也会影响传播机制的运作,传播渠道不是传播机制中的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传播渠道越多元则其所涉及的个体越多,因而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样是面对《查理周刊》的讽刺漫画,媒体大亨默多克于1月10日在推特上发文表示:“也许大多数穆斯林是和平的,但是直到他们承认并摧毁他们不断壮大的圣战分子癌瘤前,他们必须为此负责。”他的发言引起争议。此外还有人通过游行示威或威胁使馆等方式作为传播渠道。相比于《查理周刊》枪击案,《日德兰邮报》穆罕默德漫画事件是2005~2006年间由讽刺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12幅漫画引起的系列新闻及政治事件。这些漫画最初于2005年9月30日在丹麦销量最大的日报《日德兰邮报》上刊出,引起伊斯兰世界的强烈不满。而丹麦、德国、瑞典、挪威、比利时、冰岛及其他部分欧洲国家及美国等则借助其自身的媒体渠道,通过陆续刊登那些漫画作为对《日德兰邮报》穆罕默德漫画事件的回应。 对“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 这一话语表述,需要通过信息与符号的角度分析“好”“坏”的符号表征之下被隐而不语的影响主体心理的某些传播因素,以此为基础来论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一现象的传播机制。如果停留于字面本身会有碍于理解“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象的传播机制中包括左右主体心理的因素、信息以及传播渠道等因素。信息的多元与否是影响传播机制运作的主要因素,而这些多元信息都是主体对某一差异性信息的心理态度的表达,“好事不出门”与“坏事传千里”的传播机制的不同主要在于传播过程中充斥着冗余信息而非多元信息,继而无法形成以某一差异性事件为由头的传播行为的集群。 作者简介:牛丽红,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编辑:孟凌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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