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人工智能与传播学的前沿反思 |
范文 | 张玉 潘昶玥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技术与传播学的结合拥有诸多革命性的优势,是新时代媒体行业的生产力变革,但是未成熟的新技术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担忧。本文从拉斯韦尔“5W模式”出发,在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受众以及传播效果五方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进行反思。如今的传播领域需要更为完善、更为人性化的人工智能技术,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企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就人的思维方式层面而言,人工智能技术在传播中的应用,总体上能使人们更及时、精确地认知世界,同时应警惕其造成的认知的简单化、片面化和思维的惰性化。 【关键词】人工智能 5W模式 信息茧房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各行业掀起变革风暴。自2016年开始,人工智能进入了我国国家战略地位,相关政策也进入爆发期。2017年3月,人工智能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10月,人工智能进入十九大报告,报告指出“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8年3月,人工智能跻身两会热词。①“人工智能+X”的浪潮来势汹汹,人工智能显然成为下一个行业风口。在传播学领域中,对人工智能介入的研究也成为热点。 人工智能的应用,为人类的传播实践带来了颠覆性的改变,尤其是在效率上、精确度上带来的变革。人工智能技术与传播的结合,本质上是新时代传媒行业的生产力变革。然而,在一项新技术未完全成熟时,它的使用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担忧。张洪忠曾从传播学经典的拉斯韦尔“5W模式”出发,指出人工智能在传播者的角色扮演、内容生产、渠道拓展和传播效果四个环节中均造成了颠覆。②本文受其启发,试图在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受众以及传播效果五方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进行反思。 一、传播者层面:网民反馈污染聊天机器人算法 在传播者层面,人工智能技术催生出一类全新的传播者:能实现人际交互的聊天机器人。自然语言技术的发展使得更为自然的交互以及指令执行成为可能。以苹果Siri、Google Now和微软Cortana为代表的操作系统语音助手能理解人们的口语指令,帮助人们执行各种操作;微软小冰等以娱乐、交流为目的的聊天机器人则成为了网民火热交流的对象。 但是,2014年,微软小冰在微博回復中屡爆粗口,可谓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成熟应用的典型案例。微软回应称,微软小冰说的脏话是广大网友制造的内容,“小冰的语料库全部来自于互联网页大数据的公开信息,虽经反复的过滤和审核,但仍会有约十万分之四的漏网之鱼。”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结合应用,突出体现了大数据的伦理困境。数据库并无价值判断的能力,如果对于机器学习语料的过滤与修正不力,数据库就会将爬取的数据完整地导入人工智能语料中。聊天机器人习得的负面内容甚至可能带来社会危害,轻则污染网络环境,重则给网民带来不良的影响。 二、传播内容层面:机器新闻的“天花板”困局与版权问题 在传播内容层面,“人工智能+News”即人工智能与新闻的结合,从2012年开始进入大众视野。美联社的新闻写作机器人Wordsmith、《洛杉矶时报》的地震机器人Quakebot、《华盛顿邮报》的写稿机器人Heliograf,以及国内腾讯的写作机器人Dreamwriter、新华社的“快笔小新”、今日头条的xiaomingbot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它们对所搜集的数据进行模式化的加工,并将其“嵌入”已有的模板,可谓新闻报道的“文本再生产”;其中xiaomingbot甚至能从不同风格的语料库中习得语言风格,使内容输出的语言更为自然化、个性化。机器新闻以数据精确、时效性强、写作速度快、数量大为显著优点,让记者从繁琐的、模式化的消息写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更深层次的新闻挖掘以及批判思考中去。 然而,为机器新闻带来上述优势的算法模型恰恰又造成机器新闻的“天花板”困局,这一“阿喀琉斯之踵”使机器新闻逃脱不出其以数据为主体的报道题材限制。市面上的新闻写作机器人产品无不被局限于财经、金融、体育、突发事件等领域。即使模板中有非数据性的元素(如对专家评论的引用),新闻写作机器人也只能将引用流于表面,缺少对专家话语的深度解读,也缺乏对事件不同节点的关系分析。有研究者分析了腾讯Dreamwriter写作的关于CPI的新闻报道后得出结论:Dreamwriter的新闻标题缺乏接近性,对受众的吸引力较弱;导语则仅基于统计数字,略显被动;主体缺乏逻辑分析,堆砌数据,可读性较差;背景资料方面则不能灵活运用,有套框架的生硬感。④这些劣势是机器新闻算法模型造成的原发性缺陷,并非Dreamwriter的个例。机器新闻流水线式的生产,无法胜任新闻评论、深度报道之类的新闻工作。这类工作需要较强的挖掘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以及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做出价值判断的能力。它们仍是记者的最大价值之所在。 另外,机器新闻的版权界定仍不分明。一方面,机器新闻主体内容确实以时事新闻为主,缺少人工新闻中的编辑、分析、思考的要素,从其呈现形式来说偏向于仅仅呈现事实,而单纯的时事新闻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另一方面,机器新闻的产生凝聚了新闻从业人员、技术开发人员的智力,他们通过资料搜集、算法编码,生成了机器新闻的写作模板,使程序生成新闻成为可能。喻国明等总结了机器新闻写作的版权问题,具体包括:“模板是否构成作品?经由这些模板生成的稿件是否享有版权?如果享有版权,谁是版权的拥有者?”⑤这些问题仍然需要法律加以界定,以免日后产生版权方面的纠纷。 三、传播渠道层面:事前审查之弊 在传播渠道层面,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内容审查可大大解放人力。目前,机器审核还是主要应用于文本内容,当检测到含有敏感词汇的内容时,将其删除或在事前禁止发布。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的发展,万象优图、网易易盾、图普科技等产品已经可以凭借人工智能技术来辅助人工进行图片与视频的审核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人工内容审核无一例外是事后审查,但当人工智能技术进入内容审核环节时,事前审查成为可能。中央电视台的柏杨指出:“虽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并没有直接规定事前审查标准,但是从我国新闻管制法规规章的总体来看,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的新闻管制仍没有突破事前审查的藩篱。……而从实践来看,由于主观上的不可能,我国并没有实现新闻事前管制的目标,使新闻自由的实现得到起码的保证,进而保证新闻自由和其他自由以及公共利益和谐地发展。”⑥这一平衡的局面可能由于人工智能审查工具的入局被改变。诚然,对内容平台的事前审查,能够有效阻断不健康内容的传播渠道,但在一定程度上,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前提的事前审查也对言论自由产生了阻碍。微博、微信等平台原本应当作为意见交锋的自由市场、舆论意见的集散地,但在人工智能的事前审查下,它们的社会监督功能可能会遭到削弱,这一点值得警惕。 四、受众层面:数据寡头 在受众层面,算法描绘出每一用户的基础数据与喜好倾向,受众因此能够获得他们需要的、爱看的信息。这是以用户行为产生的大量数据为基础的。大数据时代,人们的各种行为场景的数据化程度有了极大提高,每人每天都会产生大量数据信息。 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数据的所有权并不在公民本身,而在互联网公司。斯皮尔伯格的电影《头号玩家》描绘了一个未来的数据寡头掌握客户所有资料,甚至对客户的人身安全进行侵害的图景。万维网的发明者蒂姆·伯纳斯·李对此表示忧虑:“所有的个人数据、关系网络,以及其他信息都被限定在了某个特定的社交网络中,互联网企业大规模采集个人信息,推荐他们认为受众可能喜欢的内容,甚至通过科学和网络机器人操纵系统散播虚假信息,从而达到其政治或经济目的。”⑦人工智能时代,作为数据垄断者的互联网巨头能够成为掌握所有用户爱好、动向、关系链的控制者,甚至能成为自己一手构建的生态系统中的规则制定者。如果缺少数据采集以及数据使用的法律规范,那么“数据寡头”的情况就不再只是一个耸人听闻的未来寓言。公民的隐私权可能受到侵犯,甚至面临人身安全等敏感问题,其危害难以预估。 五、传播效果层面:信息茧房与低俗内容 同样地,在传播效果层面,诸如今日头条等内容分发平台的聚类信息个性化推送也值得反思。 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满足受众的个性化需求,然而,受众本身对信息就有选择性认知的倾向,精准推送的内容平台更是从外部加剧了这一态势,甚至造成受众被困于“信息茧房”的局面。“信息茧房”这一概念由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中提出:公众只注意到那些包含自己选择的东西以及使自己愉悦的东西的传播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束缚于蚕茧一般的“茧房”中。⑧原本受众对不感兴趣的内容、不甚赞同的观点持拒绝、排斥的态度,算法更是将这些内容排除在受众可达范围之外。值得警惕的是,长此以往,受众的知识领域、观点等将倾向于片面化和简单化,视野愈加狭隘,丧失个人独立判断能力,甚至催生群体极化现象。 另一方面,低俗的吸睛内容仍然对大量网民具有较高的吸引力。今日头条以及快手等平台的智能推荐功能便成为一些低俗内容的推手。从算法与数據出发的推荐机制,决定了今日头条等平台上点击最高的更有可能是一些擅长迎合的、低门槛甚至是低俗内容,点击量高则意味着更多的人工推荐率与曝光度。此为第一层恶性循环。那些更为精华的、需要用户付出一定思考的有门槛的内容,则被埋没在信息的汪洋中。长此以往,较高层次的用户则会主动远离这类平台,留下较低层次的用户,进一步获取、传播低质低俗内容,此为第二层恶性循环。当人工智能技术缺乏伦理道德的灵魂时,算法就会失控,在内容平台上助纣为虐;在这两层恶性循环的作用下,劣质内容会以惊人的速度蔓延滋生。 六、结语 从行业实践上看,综观人工智能技术在传播过程五个环节中的应用及其局限性,首要的应当是进一步优化技术本身,让更为完善的、人性化的人工智能技术在传播中得到应用。其次,法律层面的争议,如机器新闻的版权问题、数据隐私问题等,需要通过立法来明确。政府部门则应紧跟技术发展的潮流,加强对内容平台的监管。网信办约谈“今日头条”、关停“内涵段子”等监管行为,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于内容平台上人工智能推荐技术的重视。企业巨头自身则是最关键的一环,资本不断加持下,互联网企业面对流量变现的利益链,应始终保持自我警醒,守住伦理道德的底线,在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运营其内容产品的同时,应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不可损害公共利益。 从媒介文化层面看,应当清醒认知人工智能技术对人的思维方式带来的重大影响。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的观点在人工智能的新时代仍有其用武之地。法国技术哲学家雅克·埃吕尔认为技术具有自主性,它是一种封闭的、自决的有机体,不受外部力量的控制。⑨就人这个因素来说,技术系统中的人是技术化了的人,“当人们去观察技术社会的文化和人文主义时,人们总是假定所讨论的人是为技术而生的,唯一的大问题就是去适应技术,当人们意识到技术的严重性从而去反对技术统治时,一切都太迟了。”⑩技术对人会产生全面影响,特别是会对人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产生影响,使得人依赖于技术而难以控制技术。他的悲观的态度恰恰能提醒当今人类在面对来势汹汹的人工智能技术时保持清醒。人工智能技术在传播中的应用,总体上能使人们更及时、更精确地认知世界。但是,人工智能技术过分强调数据支撑,弱化了人的情感因素;有求必应的人工智能助理、送到眼前的精彩讯息,会诱发人的无穷欲望;人工智能技术的各项应用带来的便利,可能造成认知的简单化、肤浅化、片面化,甚至是思维的惰性化。技术发展的洪流不会回头,但在顺应潮流的同时,应当对此有所警醒。 注释: ①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年人工智能行业现状分析 政策助力行业规模不断扩大[EB/OL].https://www.qianzhan.com/analyst/detail/220/180423-b2c68633.html ②张洪忠. 关注人工智能发展给新闻传播学研究带来的新课题[J]. 中国记者,2017(09):5. ③人民网.“小冰”屡爆粗口引争议 微软为其约法三章[EB/OL].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4/0626/c1008-25205440.html ④付松聚.从8月CPI报道看机器新闻与人工新闻差异何在[J].中国记者,2015(11):111-112. ⑤喻国明、刘瑞一、武丛伟.新闻人的价值位移与人机协同的未来趋势——试论机器新闻写作对于新闻生产模式的再造效应[J].新闻知识,2017(02):6. ⑥柏杨.新闻管制类型化和法治化初探[J]. 新闻与传播研究,2007(02):14. ⑦刘洪波.社交网络与“数据寡头”[N]. 深圳特区报,2017-04-06(A02). ⑧凯斯·桑坦斯.信息乌托邦[M]. 毕竞悦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5. ⑨狄仁昆、曹观法. 雅克·埃吕尔的技术哲学[J]. 国外社会科学,2002(04):17-18. ⑩Jacques Ellul. The Technological System[M]. Translated by Joachim Neugroschel. New York: Continuu,1980:313-315. 作者简介:张玉,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导;潘昶玥,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 编辑:王洪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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