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国初期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反复与反思(上) |
范文 | 【摘要】建国初期我国新闻舆论的发展过程具有特殊性,十分重要。1950—1953年初,新闻舆论监督蓬勃开展,这是我国建国60多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开展得最好的时期之一。1953年3月由于偶發“《宜山农民报》事件”,使得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政策出现反复,从而使新闻舆论监督举步维艰,难以有效开展。建国初期新闻舆论监督的生态和报刊自身开展舆论监督也存在诸多问题,客观总结和分析其出现反复、缺失及其原因,对当前和今后我国有效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国初期;新闻批评;新闻舆论监督;宜山农民报事件;《人民日报》 广义的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借助新闻媒体,以公开的方式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国家事务、社会现实和问题、国家公务员以及一切社会成员的行为所实施的关注、检查、批评和督促。[1]狭义的新闻舆论监督特指新闻批评,本文所研究的建国初期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是狭义上的舆论监督。 建国初期我国新闻批评的发展过程具有特殊性,十分重要,目前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如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份新闻法草案的孙旭培、西北大学教授王晓梅等学者的研究,主要围绕党报在建国初期的整个历史发展脉络展开。笔者近年来也致力于这一时期新闻批评的研究①,即便如此,建国初期新闻批评的研究尚缺乏深入的探究,对其效果、成因和评价缺乏全面客观的分析,所以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按照史学界的界定,“建国初期”是指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12月。这一时期的前半段(1953年3月“《宜山农民报》事件”之前)是我国建国60多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开展得最好的时期,但时间不长。1953年3月由于偶发“宜山农民报事件”,导致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政策出现反复,从而使新闻舆论监督举步维艰,难以有效开展。正是由于建国初期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头开得不理想,从而使我国新闻舆论监督60多年来始终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行之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由于对建国初期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做法、经验和教训尚缺乏系统全面科学的总结,笔者认为,对其做法和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和反思,探寻其问题的症结所在,对当前和今后我国有效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国初期1950—1953年初新闻舆论监督的蓬勃开展 (一)建国初期的时代背景与1950—1953年初党内整风运动 1949年10月新中国建国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国家的执政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政权的重任。人民政府有效地开展工作,将全国人民迅速地组织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全国各族人民革命热情高涨,广大群众以翻身做主人的崭新面貌,在战争废墟上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中华大地上呈现出万象更新的局面。 但是,由于党的地位和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已经是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在全国人民心中有很高的威信,这使得党员人数急剧增加,抗日战争开始时,中国共产党只有党员4万人左右,抗战结束后党员人数达121万人。到1949年底,统计数字为450万人。②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上,由于缺少制度规范管理,“以至于有的觉悟不高,甚至思想落后的人,也被接收为党员”。二是“有一些坏分子也钻进了党内”。③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党在组织上和思想上不纯洁的现象。这种现象不克服,党很难顺利地领导与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建国初期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而在老党员中,有一小部分人在全国胜利后开始堕落腐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强迫命令、脱离群众。一些基层干部在征粮、收税、劝购公债、减租、土地改革工作中往往为了单纯地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采取蛮不讲理的方法,“随便捕人、吊打,或者纵容坏分子随便捕人、吊打而不闻不问”④,在群众中产生相当大的意见。 第二,官僚主义作风进一步滋长起来。有些党员、干部不关心群众疾苦,工作疲沓松懈,得过且过,对革命工作和国家财产采取一种漠不关心、不负责任的态度。如华北1949年至1950年共发生事故1723次,其中985次损失折小米16620265斤;华东在轻重工业、财经贸易、铁路系统中1949年发生事故768次,死伤3000多人。⑤ 第三,摆老资格、恃功邀赏的落后思想仍然存在。革命胜利了,一些人认为天下是自己打下的,就应把功劳归自己身上。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的说法最具典型:“老子们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么样”“老子们打天下,小子们来享受”⑥。 第四,贪污腐化的行为比过去增多。据北京市统计:1950年党员干部违法者有182人,其中贪污腐化者就达88人。⑦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各项社会改革和经济恢复工作的同时,为了及时克服党内存在的不良作风,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巩固新建立的人民政权,以便领导和团结全国人民更好地完成新时期党的各项任务。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整顿党的作风,首先整顿干部作风。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也及时提出:全党应从1950年开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6月30日,新华社发表社论《中共中央决定进行全党整风》,至此,全国轰轰烈烈的整顿干部作风、整顿党员作风运动开始。 1951年2月,党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从1951年下半年起,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这次整顿准备用三年时间完成:1951年集中力量认真做好整党的准备工作,1952年整党工作普遍展开,1953年逐步完成整党总结工作。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党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会上刘少奇同志作了《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⑧从1951年下半年起,整顿党风运动在全党开展起来。 整顿党风运动是和“三反”运动、总结工作、整顿队伍、干部鉴定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的。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决定要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检查贪污浪费现象。 “三反”运动开始后,毛泽东在1952年元旦团拜会上号召:“我国全体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员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1月4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2月3日,中共中央又发布了《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各级党委把“三反”斗争与整党结合起来,揭露“三害”,充分认识资产阶级腐蚀党员干部的危害。1952年,整党工作与“三反”“五反”运动结合起来,使整党工作更加普遍和深入地开展。(这次整党整风运动,到1954年春基本结束。) 1953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央指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党和政府中是一个大问题,各级领导机关要在1953年结合整党、建党及其他工作,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2] 1953年初,毛泽东认为中央人民政府工作中存在分散主义现象。根据他的意见,中共中央先后作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关于加强对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工作领导的决定》,并撤销了政务院党组干事会(即总党组),规定政府各部门的党组直接受党中央领导,政府工作中一切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经中央讨论决定、批准后方能执行。[3] (二)中央作出《决定》:取消新闻批评刊前预审制,在报纸刊物上大力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 新中国成立刚过半年,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在开头就指出,鉴于领导者由于威信提高,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中央特决定:在一切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新闻批评是舆论监督的主要手段,在这个奠定我国社会主义新闻舆论监督理论基础的《决定》中,首次确立了新闻舆论监督的一些重要原则: 一是開展自下而上的新闻批评,是劳动人民自下而上的批评。 二是新闻批评由报纸刊物的记者和编辑部独立承担责任。取消批评报道预审制,实行批评报道追惩制度。 三是不得滥用权力压制工农通讯员在报纸刊物上进行的新闻批评,或加以报复。 四是报社应按照批评报道的作者要求代守秘密。 五是被批评者必须表明态度。如拒绝表明态度或打击批评者,应由党的纪委予以处理;触犯行政纪律、法律的,应由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决定》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规定取消批评报道的刊前预审制,实行国际新闻界通行的批评报道刊后追惩制,放弃了在特殊战争年代一直奉行的批评报道、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报道的刊前预审制(即“批准制”),高度重视新闻批评,支持并鼓励媒体开展新闻批评,新闻批评权下放给媒体,由新闻媒体说了算。增强党报开展新闻批评的自主权,将新闻批评的权利和独立的责任统一起来。 另一个重要意义是,强调开展自下而上的新闻批评。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有三种模式:自下而上、平行(横向)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新闻舆论监督模式是指下级媒体对同级、上级党和政府及其官员的批评和监督,这是体现媒体是党和人民耳目的功能。这种模式表现为下级媒体监督上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当时,中共中央特别关注报纸在开展自下而上的揭露官僚主义中的作用,并强调:“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的批评是反对官僚主义的关键,报纸就是打开这一关键的钥匙。在报纸上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现象展开公开的批评,是动员全体人员参加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有效办法。”[4]此后,《人民日报》《解放日报》等党报发挥了十分突出的作用。所以,《决定》强调开展自下而上的新闻批评在当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笔者认为,《决定》是科学、明智和正确的,是符合新闻舆论监督规律的。它给我国建国初期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开展提供和创造了一个宽松和有利的政策条件。 (三)1950—1953年初我国新闻批评蓬勃开展的情况及其特点 1.新闻批评结合政治运动广泛开展,面广、量大、力度大。 新闻批评结合“三反”“五反”运动进行。比如1951年底到1953年初,全国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从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初,在报纸刊物上揭露贪污腐败现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建国开始到1951年11月,在这段时间里,报纸对贪污腐败分子的揭露主要是报道一些贪污腐败的案件,尚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声势。在这一阶段,报纸所揭发的贪污腐败案件多集中在农村地区。《人民日报》曾报道河北省安新县第一区寨里村村干部杨凤池、刘济生、赵连清等人贪污救济粮和生产贷粮,引起群众很大不满。[5]从贪污案件的主体来看,比较突出的是一部分建国前的留用人员没有改造好,这些人利用职权勾结奸商,贪污受贿。如华中百货公司武汉分公司留用职员徐志平、镇沛霖等贪污公款达两亿多元。[6]常州税务局发生集体贪污舞弊事件,历时近两年,涉案税务干部85人,占当时该市税务干部总数的37.6%,其中曾在国民党机关工作过的人员有45人。[7] 第二个阶段是1951年12月—1952年6月,在这段时间里报纸用大篇幅来报道贪污案件并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贪污分子,形成了极大的规模和声势。这一阶段报纸上对贪污腐败的揭露比较集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报道是《人民日报》1951年12月30日发表的天津地委刘青山、张子善的巨大贪污案以及“中共河北省委员会关于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议”,之后又连续刊载关于刘青山、张子善的相关报道。1952年1月3日,中共山西省委员会指示在党内展开对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的讨论;1月5日,河北省委副书记来信检讨领导工作中的官僚主义错误,致使刘、张贪污行为一年之久未被发现;1月6日,该报又刊发专文,要求党组织应当从刘青山、张子善贪污事件中吸取教训。通过报纸对类似的大贪污案件的揭露,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在反对贪污腐败上的坚定决心,从而使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地检举贪污分子。 第三个阶段是1952年下半年到“三反”运动结束,对贪污腐败分子的报道和揭露数量急剧减少,报纸回归以前的状态。 随后,各地报纸都开设了《人人检举贪污浪费》《人人都来检举贪污行贿》等专栏,推动了“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 报纸批评还与当时开展的整党、整风的报道相结合。建国初期舆论监督对官僚主义作风的揭露是全方位的,这主要体现在对官僚主义作风的各种表现形式一一进行批评和揭露。例如平原省(1952年11月撤销)濮阳专署组织粮食秋征入库,入库粮食达到4000万斤,对于这样复杂的运粮工作,濮阳专署和该地中共地委没有进行认真组织。专署在召开运粮会议时,专员和地委领导都未参加。在布置运粮工作时又十分草率,只是通知分两批交完,而没有仔细检查运粮工作的各个环节,如收粮干部、过秤工具、收粮时间、交通条件、人畜草料宿站,以致发生无人收粮、过秤太慢、粮车拥挤、无处住宿等现象,造成运粮群众以及牲口在冰天雪地里被冻死冻伤现象。[8]如上海铁路管理局工务处向办公厅借用一个地方开会,原本只须打一个电话即可解决的事,偏要经过拟稿、批行、缮写、校对、盖戳、编号等手续,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9] 在1953年的“新三反”运动中,《人民日报》1952年5月30日报道山西工人张顺有检举反革命分子遭官僚主义重重阻碍;1953年1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定县地委前任副书记范文兴揭发地委书记王振海违法乱纪行为的文章及评论。编者对河北省委采取的错误态度进行了大胆抨击:“河北省委这种对干部偏听偏信、缺乏检查、是非不分的官僚主义作风是严重的。”武汉卫生局青年团员纪凯夫检举领导违法乱纪反遭陷害等典型案例,中南局机关报《长江日报》于1952年2月19日发表了题为《维护人权〓保障民主〓严肃纪律》的社论,《人民日报》于2月26日发表了题为《把隐藏在革命队伍中的坏分子清除出去》的社论,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清除“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残余影响和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克服我们党的若干部分的组织在组织上、政治上和成分上的不团结现象,使党更加健全和巩固起来”。 对“纪凯夫案件”认真、严肃的处理,在全国引起了震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许多人给报社和有关部门来信表示拥护,并赞扬共产党大公无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对不论有多高的职位和多老资格的党员,只要是违犯了党的纪律,决不姑息,決不官官相护。这是当时来自群众的呼声,它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共产党的信任,也反映了党和人民的关系。这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于反对官僚主义、严肃党纪、端正党风有很大意义。[10] 从刊发新闻批评报道的数量上来分析,以《人民日报》1949年至1952年为例,1949年为347篇,1950年为757篇,1951年为1749篇,1952年为1741篇。在1950年到1952年这3年中,《人民日报》平均每天见报批评稿件有4篇。 2.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同压制批评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1951年12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读者来信,题为《上海华东交通专科学校存在混乱现象》,批评华东交通专科学校开学典礼铺张浪费、教学设备简陋,校方不建图书馆和实习工厂,却花20亿元建大礼堂。写信的是该校学生薛承凤,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兼华东交通专科学校校长黄逸峰看到报纸后大怒,令学校开大会批判薛承凤,逼他退学。对此,《人民日报》不仅予以披露,1953年1月23日还配发了社论《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社论把黄逸峰作为有“官僚主义和恶霸作风”,有“搞独立王国”“反抗党的领导和分裂党”倾向的典型予以批判。《光明日报》《文汇报》《解放军报》等大报也相继转发了这篇社论。这篇社论发表后,读者奔走相告,引起各地报纸发表大量同压制批评的行为作斗争的报道。最终使黄逸峰一案得到严肃的处理。 3.批评对象和稿件审查很少受限制,批评的效果较好。 从1950年至1952年,当时新闻批评类的稿件,只要报社确认是正确的,绝大多数不用送审就可以编发。同时被批评的对象也很少受限制,在这一时期,不仅新闻批评的稿件数量多,而且被批评的组织和个人的级别也相当高。建国初三年,由于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热烈的批评,相比后来几十年的新闻舆论监督,可以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新中国新闻批评报道史上是一个值得总结和研究的时期。 二、新闻舆论监督出现反复与曲折(1953年3月—1954年4月) (一)各地未能按照《决定》的要求深入开展新闻批评 虽然当时在全国的报刊上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效果并不理想,中央也不满意。“未能坚持经常地独立地负责地公开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批评也不及时。各地报纸,对于某些重大的批评稿件,也常常要等到有了处理结果之后当作案件公布,使报纸成为纪律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公告牌,放弃了报纸及时吸引人民群众展开批评、监督与推动党和国家工作的责任。”[11]1953年2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各地报纸展开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的报纸工作述评,指出地方报纸编辑部“显然是有着严重的软弱病,因而放弃或放松了在报纸上展开批评这一有力的武器”,要求“必须迅速克服编辑部的自由主义,加强报纸的战斗性”。《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指出: 在报纸上的批评开展得不好或不很好的,有《南方日报》、《安徽日报》、《河北日报》等。这些报纸有的也揭发了某些典型的官僚主义或违法乱纪的事例,但都是在处理有结果后当作案件发表,发表后也没有主动发动群众展开斗争,因而表现出了很大的软弱性。其他还有不少报纸虽面对着当地的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现象,但至今没有展开公开批评,进行斗争的勇气。 上述这些报纸没有或不很好地在报纸上开展批评和自下而上的批评,虽然和当地党委支持报纸批评的程度有关,但编辑部显然是有着严重的软弱病,因而放弃或放松了在报纸上展开批评这一有力的武器。这种对党、对国家不负责任的自由主义态度,已大大影响到我们报纸的战斗力,并使报纸日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因此,必须迅速克服编辑部的自由主义,加强报纸的战斗性。[12] 1953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又在“报纸工作述评”中针对一些地方报纸存在的消极被动地对待报纸批评和存在的错误认识,强调“报纸发表批评,编辑部应‘负独立的责任。这就是我们党交给报纸的任务。因此,不能把这事和党在政治上组织上对编辑部的领导对立起来”。《人民日报》“报纸工作述评”指出: ……这些地区的报纸所以没有或尚未充分发挥群众性批评的作用,是因为这些报纸编辑部如××日报等(点了十几家报纸的名——引者注)片面地认为:地方党报受地方党委直接领导,因而对群众揭发的材料,必须等当地党委作了布置,或进行了处理,才敢公开进行批评。重庆《新华日报》编辑部还认为不这样就会把工作“搞乱”。报纸发表批评,编辑部应“负独立的责任”。这就是我们的党交给报纸的任务。因此,不能把这事和党在政治上组织上对编辑部的领导对立起来。[13] 从一年后刘少奇代表中央就1950年《决定》发布以来,各级党委和报纸对于中央这一决定执行情况的评价看,刘少奇代表中央认为对《决定》是“执行得不好的”。刘少奇说,这首先是各级党委的责任,“他们没有领导好这一工作,没有充分支持在报纸上开展批评的工作”。这种状况“反映了我们的干部还存在严重的骄傲情绪,批评不得”。但同时,刘少奇也指出,报纸上进行的批评,也有一部分事实不准确,态度不适当,成为党委不支持批评的原因。刘少奇说,这两种倾向,主要是党委不积极支持报社的批评工作和报纸编辑部对批评工作没有做到准确,这两点都不好,须努力改善。[14]从刘少奇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当时各地报纸没有开展好新闻批评,且责任首先在各级党委。 从1954年以后的两年,报社批评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的稿件都要先送有关部门审查,控制较严,公开见报较少,批评对象和内容也开始受到限制。对党委、政府和专政机关的批评为数很少,批评不是结合当时的政治运动进行,而是集中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批评服务态度不好、产品质量低劣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 (二)广西“《宜山农民报》事件”: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 1953年3月,广西“《宜山农民报》事件”突然发生。事情是这样的,《宜山农民报》响应中央号召,在报纸上开展了比较广泛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配发批评一县委书记的《调查报告》的社论《把不能见天的事情拉到太阳底下来》中,間接地批评了中共宜山地委“在主观上有没有姑息犯错误的干部,在客观上是纵容了干部的错误的”。 事情发生后,中共宜山地委宣传部通过电话向省委宣传部反映了《宜山农民报》刊发批评地委的社论的情况。 中共广西省委宣传部获悉《宜山农民报》批评地委的情况后,就政策层面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他们认为党报不应在报纸上批评同级党委,却可以批评同级党委的部门和党委成员,但又找不到中央的明文规定。3月12日,中共广西省委宣传部就《宜山农民报》的问题以《党报批评同级党委的问题》为题,发电报请示中共中央中南局宣传部和中央宣传部: 《宜山农民报》写了社论,在揭发一县委书记错误时批评了地委,这样做有的认为不恰当,也有人认为是允许的。因此我们认为在报纸上展开自下而上的批评,如同级党委会有错误,同级党报是不应该直接在报纸上进行批评的,而应该向上级党委或党报编辑部控诉,如同级党委委员个人,或同级党委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等是可以在报纸上直接批评的,这样是否恰当,请指示。 以上两级宣传部门的请示汇报材料均未提及《宜山农民报》批评地委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的精神,是否经过请示和新闻批评的实际效果,只是针对党报批评同级党委的政策问题请示上级,希望有个明确的答复。中央宣传部在接到广西省委宣传部的请示后,于3月19日从纪律和政策层面作出复示,题为:《复党报批评同级党委的问题》(下文简称《复示》),发广西省委宣传部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宣传部: 复党报批评同级党委的问题 广西省委宣传部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宣传部: 三月十二日电悉。关于《宜山农民报》在报纸上批评宜山地委一事,我们认为广西省委宣传部的意见是正确的。党报是党委会的机关报,党报编辑部无权以报纸与党委会对立。党报编辑部如有不同意见,它可以在自己权限内向党委会提出,必要时并可向上级党委、上级党报直至中央提出,但不能不经请示擅自在报纸上批评党委会,或利用报纸来进行自己与党委会的争论,这是一种脱离党委领导的做法,也是一种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党委会如犯了错误,应由党委会用自己的名义在报纸上进行自我批评。报纸编辑部的责任是:一方面不应在报纸上重复这种错误,另一方面可在自己的权限内向党委会直至上级党组织揭发这些错误。报纸编辑部即在上述情况下亦无权以报纸与党委会对立。这是党报在其和党委会的关系中必须遵行的原则。 自此以后“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成为全国党报的一条铁律。 “《宜山农民报》事件”在当时引起中宣部乃至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陆定一、周恩来、刘少奇等领导人都先后批评过这一事件。同时中央领导人已经意识到1950年的《决定》对新闻单位放权过多,难统难管,甚至挑战政治管理模式。时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在有关讲话中点名批评《宜山农民报》批评同级党委这种“倾向”。1954年陆定一在全国第二次宣传工作会议上还检讨了1950年为中央起草的《决定》存在的问题,并表示自己“要负很大责任”。[15] 自1950年开展自下而上的新闻批评以后,实际上各级领导都十分清楚,批评与自我批评难以深入有效开展,主要原因是许多地方的党委不重视和压制批评,因而使新闻批评开展得不好。而中宣部发出“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禁令,又给新闻界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报纸批评只能批下不能批上,强调对党报的领导,党报的重要批评必须经过审查批准。至于批评的对错和效果不在考虑范围之列。 (三)中央正式收回承诺给新闻媒体的批评自主裁量权,恢复新闻批评刊前预审制 195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其中就新闻批评问题指出: 为了切实保障在报纸上正确地健全地充分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报纸编辑部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地负责,在报纸上发表的批评事实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批评的态度和观点必须正确,严格按照党的原则、中央的决议和党委的意图办事,做到实事求是。党报编辑部和党委如有不同意见,除必须执行党委的决定外,有权向上级党委或上级党委机关报申诉。 党委要对报纸编辑部经常给以关于开展批评的具体指示,党委和报纸编辑部要善于区别正确的批评和破坏性的批评,支持正确的批评,反对破坏性的批评。党委和报纸编辑部还要善于区别应当在报纸上发表的批评和只应在党内刊物和文件中进行的批评。 各级党委要负责领导报纸,要求在报纸上积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在报纸上发表的批评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工作以至对被批评者都有帮助。 在我党已成为执政党的现在,如果以害怕被敌人利用为借口而拒绝在报纸上公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那是完全错误的。同时,鉴于目前的国际国内环境,在报纸上公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又必須在政治上作周到的考虑,使人民所得的多,敌人能够利用的少,不做这样的考虑也是错误的。 根据《决议》精神,这个时期报纸对批评稿件的内容和要求、目的和标准都比过去要求得严。在批评的对象上也有所限制,对政府各部门或领导干部的批评,必须征得上级党委的同意,而且这类稿件一般在内部刊物和文件中发表。 在报纸上公开批评的报道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由报纸刊物的记者和编辑负独立的责任”“而是必须经过上级党委的审查批准才能见报”。 中宣部“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规定和中央的《决议》,表面看是禁止媒体批评它的上级和中央,其实质是恢复和进一步强化批评报道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刊前预审制,这在客观上使媒体很难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这就使得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在客观上成了一种上级党政机关对下级党政机关、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也间接地告诉媒体自下而上的新闻舆论监督终结了。(未完待续) 注 释: ①笔者在《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年第3期)发表《“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1953年广西〈宜山农民报〉批评中共宜山地委事件及其争论的前前后后》;在《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5期)发表《关于1953年〈宜山农民报〉事件的历史资料及分析》;在《青年记者》(2009年第10期(上))发表《我对“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的几点意见》。 ②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87页。 ③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2页。 ④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39页。 ⑤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4页。 ⑥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21页。 ⑦《新华月报》1950年第7期。 ⑧《人民日报》1951年4月10日。 参考文献: [1]靖鸣,潘智琦.建国初期《大公报》新闻批评研究[J].新闻大学,2015(4). [2]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309-310. [3]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309-310. [4]密切结合当前各项工作 坚决开展反官僚主义斗争[N].人民日报,1953-3-13. [5]潘文敏.安新县寨里村干部杨凤池等非法贪污救济粮和生产贷粮[N].人民日报,1951-12-03. [6]严重犯罪行为!华中百货公司武汉分公司发生严重贪污巨案贪污达两亿元以上,主从犯均已逮交法院审理[N].人民日报,1950-03-05. [7]苏南人民行政公署人民监察委员会.关于常州市税务局干部贪污舞弊和不法商人行贿逃税事件的检查报告[N].人民日报,1951-12-11. [8]彻查濮阳运粮事件[N].人民日报,1950-03-09. [9]上海铁路管理局展开反文牍主义斗争[N].人民日报,1950-04-11. [10]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新闻研究资料[J].1989(47). [11]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281. [12]各地报纸展开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N].人民日报,1953-02-01. [13]报纸工作述评:必须广泛吸引群众在报纸上展开批评[N].人民日报,1953-02-12. [14]熊复.在报纸上有领导地开展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J].新闻战线,1980(5). [15]陆定一.陆定一新闻文选[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43.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校:王志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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