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黄龙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亮点和建议 |
范文 | 陈晓民 黄龙县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二十年来,工程累计达13.09万亩,兑现资金12843.3万元,退耕户享受退耕政策人均受益8481元,受益人口占到全县农业人口的40%以上;全县退耕还林林木均已基本郁闭成林,约4万亩核桃经济林收益见效,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7%,因退耕还林净增3.2%;全县3998户退耕户有2000多户形成了林果并重、沼畜兼顾的产业格局,有近1000户走出了一条以退耕为主,二、三产业促进发展的路子,拓宽了群众增收渠道,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一、工作亮点 1、优化体制,活化机制 针对全县荒山造林实施难度大、计划任务重的实际,黄龙县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借鉴其他工程成功经验,按照“谁承包、谁退耕、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提倡“个体承包”明晰产权,推行“大户承包荒山、集中连片治理”的规模化造林,使得建设任务落实率达到98%以上,一举改变了以往计划任务“难落实、难实施、难完成”的局面。例如在界头庙镇牛堡泉和曹家山建成的两个千亩以上的侧柏容器苗荒山造林示范点上,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 2、严把“六关”,确保质量 一是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坚持“六不设计”的原则,即计划未公开不设计、土地没有实行个体承包的不设计、违背群众意愿的不设计、地类不清的不设计、属基本农田的不设计、“三级六人”设计组不健全的不设计,把建设责任、任务真正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同时严密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分别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力求实施过程公正公开。二是严把整地关。改变以往边整地边造林的传统造林方式,实行造林前预整地,推廣雨季整地。三是严把种苗关。工程造林提倡使用境内的二级以上乡土树种优质壮苗,坚持就地、就近、容器苗用苗原则。四是严把栽植关。积极组建科技服务队深入生产一线,坚持经常性技术指导,大力推广覆膜、浸根、截杆等造林新新技术。五是严把验收关。在每年春、秋季造林前,严格按照《陕西省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由县退耕中心牵头,联合乡镇村组,对全县历年面积进行全面验收,对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种苗质量、造林密度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不合格地块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六是严把兑现关。在资金兑现方面,坚持合格面积足额兑付,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在兑现表册填写完毕并公示无异议后,逐级审核完结,资金采用“一折通”兑付方式,足额兑现到户。同时,由县监察局、财政局、退耕中心组成督查组,对政策兑现全程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等现象发生。 3、多措并举,补植整改 一是强化部署,注重实效。在每年造林季节前,黄龙县都会对乡镇特别下文进行安排部署补植整改工作,并派驻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并由县监察局牵头成立工作纪律督查队,由退耕中心牵头成立工程质量督查队,对全县补植整改工作同步跟进。二是因地制宜,科学造林。针对县北气候异常寒冷不适应核桃、刺槐生长的区域,主张全部更换为侧柏、油松容器苗;对经济林坚持要求深耕松土留足营养带,对生态林坚持要求扩穴除草修枝,促进林木健康生长。 4、依托工程建设,助推主导产业大发展 核桃作为黄龙县一项富民强县的主导产业,在历年的退耕还林面积和巩固后续产业中达到近9万余亩,其中4万亩已见成效,年产值达千万元。在核桃栽植上,长期坚持了“四大一膜”(大坑、大肥、大水、大苗和覆膜)栽植技术,选择了适宜渭北地区栽植的早优丰特性的香玲、鲁光、维纳、辽核1号、陕核5号等优良品种;在老园改造上,积极推广高接改优,对退耕还林地3万余亩的低产林进行改造,改良率达100%;同时借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技能培训项目,积极扩充退耕户核桃栽培后续技术专业人才,每年由县核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多次开展集中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存在问题 一是荒山造林补助较低,成果巩固难度大。虽黄龙县荒山造林成果较好,但在立地条件较差的部分区域,苗木保存率还是较低,加之补助少,后期的补植和管护跟不上,成果巩固难度大。二是林分组成单一,纯林面积较大,病虫害潜在危险突出。三是生态效益补偿金偏低。通过调研,群众普遍反映生态补偿金偏低,管护积极性不高。四是未批先占现象时有发生,集中发生在主要交通干线和县城区域。 2、意见及建议 一是加强各级对荒山造林的持续投资力度,多方保障历年补植、抚育、管护费用。二是加大中幼林抚育项目投入,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因地制宜优化林分组成,持续扩大针阔混交比例,提高森林综合预防病虫害、火灾等能力。三是加快核桃产业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大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农户护林意识。四是严格各工程项目的审核审批,坚持“能不占尽不占”和“尽可能少占”的原则,保护退耕还林成果,确需占用的,强化占批手续,提前做到“占一还一”。五是适当提高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延长兑现期;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和范围,多方保障退耕户基本生活。六是加强县乡村退耕还林管理队伍建设,尤其是三级的巡查管护和执法力量,优化机构设置,强化队伍培训和管理,保障工程管理专业化。七是进一步夯实县乡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积极发挥管理主体能动性;突出乡镇级管理水平提升,严格党政一把手生态保护离任审核。 (作者单位:715700陕西省黄龙县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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