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AHP—FCE的农业信息化水平影响因素评价分析 |
范文 | [摘要]随着“互联网+”农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农业信息化成为农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对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国际和其他地区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结合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现状,构建河南省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yaahp进行AHP-FCE建模并确定各指标权重,为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提出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农业信息化;AHP-FCE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互联网+”农业是将信息技术与农业相互结合,通过改变传统农业产销模式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改变农民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地位,实现生产资源最优配置的智能化、网络化和精细化生产。农业信息化的推进不仅能够增加农民收入、还提高了农民素质及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信息化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手段。在“互联网+”农业的新经济发展模式下,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农业发展的资源整合,势必要清楚农业信息化水平的影响因素。 2 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现状 2.1 政策扶持力度大,农业信息化水平提高显著 早在2013年4月,河南省就启动了科技惠民计划,重点支持农业信息化领域,优先考虑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卫生管理、远程医疗、农产品物流与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截至2016年,河南省整体信息化发展水平在全国排名有所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农业信息服务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14000个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实现民生和政务信息化。近年来,河南省推出农村地区“村村通”和“宽带中原”战略工程,预计在2017年底,河南省农村地区光纤覆盖率可达96%以上,同时,4G网络全面覆盖农村地区,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程度将超越我国平均水平。河南省政府要求电信企业在提高网速的同时将网费合理下降。目前,50M、100M带宽资费分别下调了20%~30%,固定宽带资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0%。 2.2 利用信息化技术,河南省智慧农业发展势头良好 自从2015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以来,河南省广泛布局发展智慧农业。河南省作为农业发展大省,主产小麦等粮食作物。现在在小麦主产区通过建立“远程感知系统”达到监测小麦生长的目的,通过利用信息技术实时远程监测并获取小麦各时期生长数据,及时对小麦的生长状态做出反馈。目前,河南省粮食主产区已经在9个市达22个站点设置该智能信息系统。通过智慧农业信息系统的构建,形成统一的规模化管理农业生产。 农业信息化之后将与农业生产销售相关的数据集中收集起来,也利于目前的农业生产创新科研发展。 2.3 知名电商企业看好河南农产品市场,助力农业信息化发展 国内各大知名电商集团都看好河南省的农产品市场,开始在河南省建立自己的农村淘宝示范村、示范县,加速了农产品流通,同时也重新塑造了农业产业形态。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农业的典型应用,近年来发展迅速。河南省有大量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缩短了生产者与买方的距离,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现象,增加了农产品生产者议价定价能力,也避免了盲目过度生产现象的出现。截至2016年底,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已经达12个,天猫、京东在售河南特色农产品高达百种,直接带动河南农业增收达20.78万亿元。预计“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超过35%。 3 建立农业信息化水平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对农业信息化水平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地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同时,科学合理地建立指标体系,评价结果能够为政府制定战略发展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1 评价指标的建立原则 农业信息化水平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多因素评价模型,在进行指标选取的时候,应该全面且具有河南省农业信息化的特色。在选取指标时应该遵守“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实用性”原则。 3.2 评价指标的选取来源 河南省农业信息化近年才有些起色,发展较晚,信息化水平落后。本文评价指标的来源主要是通过查阅文献,以及借鉴前人的经验并结合对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现状的调研,同时还有一部分指标的选取来自咨询相关专家。最终,确定了“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农业信息化人才资源、农业信息化环境”三个一级指标,“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与推广、信息员数量、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农民信息技术培训次数、政策主导农业信息化服务方式、信息化投入资金、民间农业信息化传播”9个二级指标。 3.3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建立农业信息化水平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4 运用yaahpa求解AHP-FCE问题 首先,利用yaahp软件对指标体系进行AHP三层模型转换,如图1所示。 根据农业信息化水平影响因素AHP模型生成AHP调查问卷,并通过邮箱、QQ等社交软件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发放的人群以相关方面专家为主,以及部分农产品电商企业从业人员等。最终得出准则层判断矩阵的CR一致性为0.0825。其指标权重分别是:“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权重为0.1795,“农业信息资源建设”权重为0.1315,“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与推广”权重为0.0595,“信息员数量”权重为0.1322,“从業人员文化程度”权重为0.0694,“农民信息技术培训次数”权重占0.08,“政策主导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权重为0.2075,“信息化投入资金”权重为0.0998,“民间农业信息化传播”权重为0.0405。将这层带权重的评价指标生成FCE测评表。将生成的FCE测评表发给相关专家进行评判,评判标准有四个:优秀、良好、一般、差,系统自动对应分值为4、3、2、1。最终导入专家数据得出河南省目前农业信息化水平数值为2.2705,如图2所示。 5 结论 通过yaahp10.0软件对河南省农业信息化水平进行AHP-FCE分析,得出目前河南省农业信息水平整体情况中等偏下,在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农业信息化人才资源、农业信息化环境方面都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尽管近年来河南省农业信息化水平提升幅度显著,但相比其他东部地区而言,其发展起步较晚,受到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薪资水平影响,新型信息化人才缺口严重;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布局框架搭建基本完毕,但还有很长的信息化科普道路要走;要加强农民信息化培训教育,增加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 [参考文献] [1] 倪喆.“互联网+”时代农业发展新常态研究[J].农村经济,2017(9):14-18. [2] 安筱鹏.中国农业信息化:思路与对策[J].农村经济,2005(11):90-91. [3] 司先秀.信息化对我国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影响量化分析[J].调研世界,2017(7):33-37. [4] 张妍.基于AHP的农产品物流配送指标评价体系研究[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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