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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与现代走向
范文

    张帆

    [摘要]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社区及其治理先后经历了改革开放前的“政治化”、改革开放后的“自治化”。这是多种力量合力推动的必然结果,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新时代农村社区的特性和功能发生了极大变化,呈现出复合化特征,诸多因素推动社区治理的现代路向转换。实现农村社区治理的现代化转型,需要从价值目标、治理理念、治理体制与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农村社区治理;发展历程;现代走向

    [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

    农村社区是指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所组成的相对完整的区域社会共同体。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曾提出“村庄是一个社区”,农村社区作为构成国家的基层社会单元,农村社区治理的好坏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成效。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近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调整使得农村社区及其治理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而整个演变过程又是一个有机连续的整体,共同组成了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

    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

    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自治理论、毛泽东基层群众自治思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社会治理理论都为农村社区治理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共产党成为我国的合法性执政党,农村社区被纳入新型政权体系之中,成为实现各种行政目标和任务、国家富强的基础。

    1.1 改革开放前农村社区治理的“政治化”

    建国初期,物资匮乏,各项制度机制有待完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站起来的中国政府开始了建设时期的新探索,并对社会进行重新整合。为了扫除封建残余,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党和国家开始对农村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改造,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构与社会主义和集体精神相适应的乡村秩序,旧的乡村治理体系被打碎,新的制度化、规范化的农村社区和治理机制被构建。

    这一时期农村社区“政治化”特征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组织机构方面,农村社会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县以下设立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形成“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实行政党下乡,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层层严密的党组织体系,另外,党组织还选派精干的工作队进入乡村社会,掌控政治、话语及社会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社会的领导者。社区性质方面,传统农村社区因血缘、地缘关系自然形成的生活共同体转变为承担特定政治目标的政治、经济共同体。社区实行“政社合一”模式,国家通过政治上的深度干预和控制及集体产权制度对农村基层社会进行直接管理,农村社区治理“政治化”程度达到新高度。思想方面,党和国家对村民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改造传统小农意识,塑造新社会农民。经济与管理体制方面,为了加快工业化建设,在基层农村社会构建农村公社体制,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组三级管理体系。一般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实行公分制度,村民集体劳动;每家每户领取定额粮票、油票等,换取生活必需品;村民集体在“公共食堂”就餐。生产队相当于乡村中级层面的社区,也是党和国家的基层管理单位。社员的财产归公社所有,实行统一经营、核算及分配。

    总体来看,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十年,国家为了完成政权建设目标,有计划的对农村基层社会进行政治化改造、整合。基层政府在村民中享有极高的权威,次生秩序型社区治理明显。“不仅纵向的国家政治整合完全取代了横向的地方社会整合,而且乡村社会的自主性、能动性基本丧失,单向度的行政管制和政治运动湮没了乡村原生秩序和先天和谐”。农村社区不仅是农民的生产、生活单元,更成为国家的政治治理单元,治理政治化程度较高。

    1.2 改革开放后农村社区治理的“自治化”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经济体制的转变推动国家政治体制及治理方式的转变,建设民主、民生国家成为新时期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目标,而一系列目标、政策的实现离不开农村基层社会的贯彻落实。

    农村社区治理日益突出“自治化”:组织结构方面,人民公社体制因不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而逐渐解体,基层农村社会恢复了乡镇村建制。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乡,下设若干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又由一个或若干个自然村组成;不同自然村设置平行的村民小组。村庄成为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党在基层社会仍享有最高领导权。社区性质方面,农村社区不再受国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深度控制和直接干预,村庄及村民逐渐享有自主权,村庄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村集体经济为基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核心的“经社合一”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村民的政治经济权力。社区成为村民自治下的生产、生活共同体。思想方面,受商品经济和改革开放政策的的影响,村民的个体发展意识不断增强,不再局限于农村和农業生产,外出务工和经商者众多。经济与管理体制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社会实行“乡政村治”的管理方式,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模式,社区成为国家的基层治理单元,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履行处理村庄事务、维护村庄安全与稳定等职能,同时也承担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村庄公共事务、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目标等任务。

    总体上来看,改革开放后我国构建起新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及规范,村民自治制度是维护村民民主、自治权利的有效保障,是我国特色民主的基层实践形式。在实际操作中,村民自治组织既要履行自治职能,又扮演着“代理政府”的角色,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及目标,承担着支撑国家治理基层社会的重要任务。

    2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区治理发展历程的评价视野

    2.1 多方力量合力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离不开多方力量的推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时代,为了稳固国家政权和政党地位,党和国家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集体主义深入基层,加强对农村社会的直接管辖,并强制性推行人民公社制度。直至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时代,国家对基层社会的管理抓手逐渐上浮,政府开始扮演“守护人”的角色,同时赋予农村社区较大的自治权,再加之社会的推力,农村社区的治理得以不断发展。另外,对社区农民而言,建国初期国家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制度虽然严苛,但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农民的思想意识有了较大转变,新型农民意识逐渐代替了小农意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民主、自治意识更是不断提高,意识形态的转变也促使村民对农村社区治理不断提出新要求。

    2.2 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建国以后,为使计划经济体制得以巩固和运转,严格的城乡二元制度将城市和乡村完全分割开来,城乡之间相互封闭,各生产要素互不流通。城市居民成为“单位人”,由所属单位管理;广大农民被束缚在农村的土地上,社区村民的生产、生活由公社、大队统一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社会之间的壁垒、二元体制逐渐被打破,彼此交往频繁、相互融入加快,城乡社区之间逐步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征,成为开放、流动社会中各类居民共同居住的生活共同体。伴随着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农村社区治理只有不断朝着城市社区治理方向转变发展,才会使得城乡社区真正成为资源分配平等,个体生活、居住舒適的空间以及平等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真正成为促进个体自由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自治组织,进而加快推动农村社区的城镇化发展进程。

    3 农村社区复合化及治理现代转向

    3.1 农村社区复合化:新时代农村社区发展新趋向

    社区制建设成为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的第三次重大变革,是对农村社会的重塑,也是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变革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转变党和政府对乡村社会执政方式的战略部署。在“四化合一”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下,新时代农村社区的外在形态与内在特质不断发生变化,总体呈现出复合化特征。

    第一,社区形态多元化。首先,社区类型多元化。农村社会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主流趋势,主要有远郊型农业社区、近郊型乡镇聚居社区、城郊混合型社区,另外,还存在部分传统自然村落。其次,社区规模扩大化。基层农村社会“合村并居”使得社区规模变大。再次,社区成员复杂化。在开放与流动中,村庄生活共同体被打破,不少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由于业缘关系而入驻;村民间原有的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交往方式逐渐淡化,新型社区居民交往更加突出利益、理性;原有的价值认同遭受冲击,社区缺乏整体凝聚力。另外,社区内大部分村民已不再以农业为主,大多从事第二、三产业。总体来看,新时代农村社区呈现出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交织的特征。既是现代化社区,同时又保留着乡土社会的某些特质,第二,社区性质复合化。首先,农村社区是国家的基层行政单元,是新时代国家政治建设、政治发展、巩固党执政的微观细胞,承担着一定的政治任务。其次,农村社区是国家管理与服务的基础单元,承载着民生建设的重任,是国家管理基层社会、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载体,也是国家贯彻落实公共服务的重要抓手。再次,社区是基层农民的社会生活单元,是居民日常生活、社会交往、文化传承的基础性场所,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利用民主协商,共同解决社区内公共事务,共创美好幸福生活。第三,社区功能的复合化。随着社区性质的变迁,社区承担的功能与任务也在发生变化,新时代农村社区是多重功能的复合体。从政党层面来看,农村社区承担着巩固党和国家统治地位、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整合与稳定基层社会的功能。另外,农村社区还协助基层政府进行公共管理与服务,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从社区层面来看,社区是由生活在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共同组成的生活共同体,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法定自治组织,有责任带领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治理活动,培养居民健康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调解居民纠纷,维持良好的社区秩序,做好治安工作,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条件与环境,满足民众的日常管理与多样化服务需求。

    现代化发展深刻改变着农村社区的特性,原有的治理方式已逐渐不能适应当今的社区。如果只是简单沿用村民自治或用社区管理取代村民自治,就会造成社区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冲突。针对社区治理面临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当今要务便是构建新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积极探寻有效的解决路径。

    3.2 农村社区治理现代转向:复合化社区的现代化治理路向

    新时代农村社区的复合化特性,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路向转换,进而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国家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上来看,复合化社区治理的现代化发展是一个有机的体系。

    第一,治理的价值目标是实现人的现代化。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实现农村社区现代化目标就是要实现人的现代化,为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奠定基础。这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不同发展时期,党和国家对基层农村社区的管理策略各有侧重,目的都是促进村民在社区中更好的发展与进步,并最终朝着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迈进。现阶段要推进村民向市民转化,并实现人的现代化,一方面社区以外的各力量主体要为社区居民的生存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与条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村社区和谐与稳定;另一方面社区居民应提高自身行为素质,强化居民意识及生活共同体意识,增进社区认同感。

    第二,治理理念遵循自治、法治、德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复合化社区需要复合治理方式,延续至今的自治方式自不待说。社区的现代化治理还必须遵循法治理念,以法律的公平正义来保护个体的合法权利及自由,创造有利于个体成长与发展的公共空间,这也是形成社区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法理不外乎人情,我国基层社会自古有德治的传统,德治与法治互为补充,使得社区治理既有法律保障又不失人情味。

    第三,治理突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社区功能的复合性使得社区不再满足于村民自治组织或者国家政权体系单一的主体治理,要实现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就要融多元主体于一炉,聚多方力量(资源)于一台,协同致力于建设美好村庄生活共同体。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农村社会的领导,社区治理工作以党组织为中心有序开展;国家和政府加强基层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并积极指导社区工作。在厘清政(府)社(区)公共事务边界,为社区“减负”,给社区“归位赋权”的良好条件下,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做好自治工作;积极培育多种社会组织,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要求以及专业化服务和特殊人群特别化服务。各治权主体明确各自的职权范围、权责分配,遵循沟通协商、分工合作的原则,形成社区和谐发展的有序治理机制。通过纵横交织的网格化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纵向治理能力不足和社会横向治理能力缺失的问题,也是推动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总体上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与现代化社会的推进,农村社区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历史发展进程,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新时代农村社区的形态、性质及功能已然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多重复合化特征,面对社区治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善于运用经验,又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实现人的现代化,遵循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理念,坚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格局,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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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项继权.从“社队”到“社区”: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的三次变革[J].理论学刊,2007(11):88.

    [3] 董进才.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研究_业缘组织与地缘组织协同的视角[J].财经论丛,2014(11):83.

    [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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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