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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滕州市启动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所有砖瓦企业需依次通过4道“环保门槛”,确保达标排放后方可生产,否则一律不准生产。活动将持续到8月31日结束。 滕州市在对所有砖瓦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的基础上,分两类进行治理。第一类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建设治污设施的砖瓦生产企业,立即关停取缔;第二类是对符合产业政策、相关审批手续完备的砖瓦生产企业,建设、改造脱硫除尘和扬尘治理设施,完成限期整治任务,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后可投入生产。整治后,合法且正常生产的砖瓦企业,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枣庄、滕州两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所有砖瓦生产企业停产后,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的企业立即取缔关停;符合产业政策、有治污设施,相关审批手续不完善的,4月30日前办结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结的关停取缔;对环保治污设施实施再提高工程,6月30日前改造完善脱硫除尘和扬尘治理设施,向环保部门申请再提高工程环保验收工作;从7月1日至8月31日,市环保部门将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测验收,对污染物不能达到国家《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进行停产治理,停产治理仍未合格的一律关停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