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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现状分析及提升对策
范文

    耿毅刚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市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这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在城市环境监测过程中环境监察执法应做好执法工作,以减少负面因素的影响并确保基础环境符合指标要求。作为具体而直接的环境保护措施,城市环境监测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这就需要监察执法人员需要根据基本环境监测和执法情况,深入分析改善的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 economy, the urban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which has hindered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y. In the process of urb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should do a good job of law enforcement to reduce the impact of negative factors and ensure that the basic environment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indicators. As specific and dire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urb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has many problems in the actual law enforcement process. It requires supervisory and law enforcement personnel to thoroughly analyze the improvement countermeasures based on basic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law enforcement.

    關键词:城市环境建设;监察执法;问题现状;提升措施

    Key words: urban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problem status;improv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D922.68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 ? ? ? ?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19-0038-02

    0 ?引言

    环境的监测与执法工作是当前我国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效的城市环境建设工作也是促进我国环境改善与保护的基本要求。城市关键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关键是如何实现环境监督和执法的高效化。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践中,监察执法人员有必要从有效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实施现有的对策和管理计划,积极突出管理计划的具体功能,以协同处理的形式为基础,根据评估要求和实际内容予以实施,并符合提高效率的具体要求。

    1 ?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进入新时代绿色经济后,社会公众对绿色环境的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可持续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严重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已迫使所有人重新审视经济。发展与自然规律之间的关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的重要性,只有这样,遵循法律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新常态下的自然界。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精神进行环境治理。监督和执法必须科学执行。环境治理还需要培训一些可以执行环境治理的管理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通过储备和人才开发,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通过人才,产业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打开了环境治理体系各个环节的微循环,最终实现了经济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发展,使环境保护就像亚太经合组织蓝色成功的管理模式,成为环境监督管理的“新常态”[1]。

    2 ?当前我国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现状

    在当前我国城市化解建设工程中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过程中,监察执法人员必须根据执法要求解决各种现有问题,以提高整体效力。但是,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执法管理阶段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增加了管理难度。下面分析当前我国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应用状况。

    2.1 我国社会工作对于环境的保护意识观念薄弱

    城市环境是社会工作的公共环境,对于城市环境的检查和执法工作能够服务于所有人。针对当前的环境保护状况,社会工作有必要履行自身具体的执行职能,通过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并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要求实施,帮助实现我国城市环境的有效保护。城市环境的有效保护工作是当前环境有效利用的重要前提。但是,当前我国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较弱,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对环境执法的重视程度低或缺乏足够的重视[2]。这些条件直接影响环境执法监督导致无法实施和开展环境监督。部分社会公众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不重视,甚至出现的对于环境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的建设保护工作。

    2.2 职能部门监察执法人员的权限不明确,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环境监测是一项涉及社会各行业和部门的工作。由于涉及大量的工作和涉及的许多部门,因此监察执法人员有必要在环境监视阶段做好工作,以避免未经授权的环境出现合理现象。但在当前我国城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有些职能部门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权限不明确[3]。如果监察执法人员不能高效实施环境监测,将不可避免地对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甚至出现对行政权力的模糊定义导致了环境监测中的极端现象。针对当前我国职能部门监察执法人员的权限不明确,工作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现象研究可以发现,问题的产生的原因首先是要职能部门采取多个行政中心导致各方工作人员工作的停滞以及多重管理现象之类的问题。其次,每个人都忽略了自身的权限的管理状态,这使得常规管理无法实施。

    2.3 环境保护工作过程中缺乏监察执法的法律保障

    在当前我国环境监测与执法工作中,监察执法人员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在实际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些法律仍然处于空白的状态,有些法律缺乏很强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某一部特定法律颁布之后,法律制定人员没有制定相关的实施规则,导致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法律条款应用的难以落实。再例如我国在修改了《水污染防治法》后,相应的实施规则还没有做相应的修改,增加了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监察难度。在《噪声法》中,规定那些拒绝告知或虚假陈述与环境噪声排放有关的事项的人將受到警告,或处以特定罚款。但是,《噪声法》和《环保法》对于标准和罚款金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解释。这就导致了违法企业对于法律的不重视,对于环境的破坏现象屡禁不止。

    3 ?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提升措施

    3.1 积极完善环境监察执法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来看,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对违反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重罚。通过增加违法和违规的成本,给予基层环保部门可以拥有更大的执法权,帮助基层人员积极参与到城市的环境建设工作来。环境建设部门加强立法可以使所有环境监督和执法行动都可以依法进行,所有违法行为都可以以相关依据进行处理以供参考。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单位将减少合规成本的投入并增加违规成本的投入,从根源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在职能人员介入后任然不予纠正,未执行环境保护部门的调查和处罚要求,甚至持续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环境检车执法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处罚和限制。通过建立环境问题黑名单制度,完善相关行业准入制度,取得更好的环境监督执法成果。

    3.2 积极加大环境监察执法机制的体制建设

    对于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而言,在进行工作时首先,要注意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设。党委、政府领导环境监测工作,要由人大监督,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环境监测和执法进行统一监督。通过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完成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同时,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由污染者负担治理的非政府人员帮助公众在双方共同参与下享受环境效益的利益,以提高环境效益。例如,在环境监察执法的联动监督下,将充分发挥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作用,通过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得到提高。结合各部门的优势,实现最佳的环境监督和执法功效。其次,成绩环境建设监察执法部门需要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建立典型黑名单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揭露典型案件,控制环境罪犯的违法空间。例如,使用差别税,对污染源的补贴资金以及其他方式可以给企业单位一定的激励,积极发挥环保企业带头榜样的作用,从而促使其他企业积极管理环境污染。

    3.3 积极提升民众的环境保护观念,减少污染问题现象的出现

    针对当前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的现象,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有必要促进全体社会公民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实现居民环境的有效性保护工作,对于社会工作的居住环境而言,惠及全社会的公益事业除了对居民的居住环境带来帮助,也会对环境执法管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职能部门有必要树立保护意识,改变居民群众生活中的不良习惯,树立节能,环保和低碳生活的观念。社会公众的积极主动参与直接影响监测结果,执法部门必须按照现有计划的要求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只有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才能确保监督工程和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实施。

    3.4 积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环境整治观念

    根据环境执法的具体要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必须在监督阶段严格按照现有发展理念实施,修订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别是赋予环境独立部分执法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必须不断改善执法程序,干预和应对薄弱地区的环境问题。根据基层环保部门执法方案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整治观念,只有做到有法律依据,才能实现效益。在实施阶段为执法机构提供相应的案例分析,例如重大的生态和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必要时给予通报和批评,并对上市进行适当监督。相关领域应按照执法管理理念对其应用要求进行实施。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我国城市环境建设工程中,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是工程中的重点和关键,执法人员必须在实际阶段严格按照现行计划实施。针对当前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薄弱、环境监督管理权限不健全、监督机制缺乏、执法投入不足等问题情况,我国环境建设职能部门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积极加大基层环境监管投入,协调配合从部门联合实施开始,明确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改变目前的管理现状,满足基层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促进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我国城市环境建设的环境监察执法的高效化。

    参考文献:

    [1]杨杨.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提升途径分析及闹述[J].科技风,2017(7):135.

    [2]陈灿辉.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途径[J].清洗世界,2019(7):75-76.

    [3]尹琦明,刘茜.浅谈新时期南宁市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价值工程,2015,34(07):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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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