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绿色石材矿山建设要求 |
范文 | 董君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与资源开发模式、资源的利用和环境恶化等方面矛盾愈加突出。一方面,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另一方面,不少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仍然比较粗放,节能减排任务繁重,矿山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转变传统意义上以单纯消耗矿产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和高耗能为特点的开发利用方式,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真正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矿山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绿色矿山;生态文明建设;建筑石材矿山 引言 西方国家早在19世纪就提出了“绿色矿山”的概念,但仅仅停留在单纯的对矿区植被的保护以及对矿区周边环境的美化上。多年来,由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了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当前的重要话题。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做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进而“绿色矿山”理念也随之基本成熟。 1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保证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1)绿色矿山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2)绿色矿山建设是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 (3)绿色矿山建设是落实企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矿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2绿色矿山建设三大目标任务 2017年3月,國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绿色矿山建设三大目标任务,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第一个目标是转形象: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要树立千家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实施百个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 第二个目标是转方式:探索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要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等。 第三个目标是促改革: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要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构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 3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成绩 我国首次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理念是在2007年召开的中国国际大会上,国土资源部首次提到“坚持科学发展,发展绿色矿业”的理念。 201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要求,制定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共涵盖9方面的内容。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矿山便是绿色发展的主要内容。 2017年,六部委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政策、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全方位支持力度,绿色矿山建设步入快车道。 2018年,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指导各行业绿色矿山的建设工作。 4绿色石材矿山建设内容 4.1资源开发方式 ①基本要求 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 石材矿山应根据矿区资源赋存状况、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矿山企业应优先选择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的资源利用率高,且对矿区生态破坏小的先进装备、技术与工艺,充分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综合利用。石材矿山应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的土地,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矿山压占和损毁土地的治理率和复垦率应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②绿色开采 石材矿山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山开采应符合JC/T1081的规定,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宜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台阶式开采方式。 4.2资源综合利用 ①基本要求 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对石材矿山科学开采,提高石材荒料率;充分利用碎石、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加工副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节约资源。 ②固体废弃物利用 矿山开采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有序堆放,妥善处理,开展综合利用工作。 a)边角料利用 矿山开采产生的不符合荒料规格质量要求的小规格石料和边角料,应结合材料的形状和规格,分类加工成条石、石砖、砌石、鹅卵石等制品,用于人造景观、市政和园林工程。 b)碎石利用 矿山开采产生的碎石、石渣,经破碎加工成机制砂或建筑骨料,用于人造景观、市政和建筑工程,大理岩、石灰岩碎石可粉碎制成重钙粉加以利用。 c)石粉利用 矿山开采过程中湿式作业产生的石粉形成石泥经脱水干化后宜作回填、筑路、制作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 结语 绿色矿山建设,突出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和全面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建设“两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战略任务,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江涛,王佟,宋梅.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及其评价指标初步探讨[J].煤田地质与勘探,2018,46(1):1-7. [2]蒋波,黄敬军,谢卫炜,等.金坛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研究[J].中国矿业,2013,22(4):42-45. [3]周玉华.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与实践[J].黄金,2015,2(36).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