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三治融合打造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 |
范文 | 摘要:自治、法治、德治是鄉村治理的三个基本要素,三者之间的融合对于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具有重要 意义。当前,在实践中三治融合依托不同的组织载体开展,但多为单一模式简单相加,融合程度不足,不能适应 农村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要坚持自治是根本、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础,形成彼此紧密相连、相互融合的治理 模式。 关键词:三治融合;农村;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0)16-0055-03 “三治”即自治、法治以及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期 党和国家依照中国农村发展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综 合多方因素基础上提出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充分体现了 国家对于基层治理理念的转变,即从管理向治理转变,由 治民向民治发展 [1]。农村三治融合治理体系是在总结以 往实践经验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民众诉求形成的,是基层 治理的创新之举,于过程中体现民众首创性,坚持从群众 来,到群众中去,有很强的科学性以及可行性。但是在实 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阻碍和挑战,特别是如何实现三治 的真正融合,仍需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发展。 一、三治融合是农村基层治理变革的现实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 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其中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相 融合的这一做法不仅是乡村治理的理论创新,也是乡村 治理的实践创新,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基层治理体 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三治融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随着农村社会的转型发展,传统的基层治理模式无 论治理手段还是治理方式,都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 也无法满足农村实现振兴发展的现实需求。以三治融合 为核心的治理体系的建立,可以充分发挥农村各主体的 积极性,实现治理资源的充分利用,是解决乡村所面临的各种现实性问题的根本手段。 1. 落实乡村振兴的具体要求 乡村振兴是实现国家整体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内 容,而乡村振兴的内容也是全面的、具体的,其中包括组 织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以及文化振兴等 五个方面内容,其中除了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态等,治理 体系创新也占据了一席之地。十九大报告准确提出了乡 村振兴的总要求,其中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 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点,在其中“治理有效”成为 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无论是从乡村振兴的内容还是从 振兴总要求角度看,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都不可 替代。就创新农村地区治理体系的方法来说,充分发挥 “三治”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提升治理有效性有极大 促进意义,这是因为自治、法治、德治间可做到相互促进 融合、共同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2. 有利于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 乡村振兴的实现既需要充足的物质基础,也离不开一定的文化基础,前者的实现主要凭借经济发展和产业兴 旺,而后者则主要依靠文化繁荣以及乡风文明。若想夯实 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农村社会就必须集中力量构建和谐 稳定的环境,其中既包括社会环境也包括政治环境。三治 融合对于基层治理的有序进行起保障作用,一方面可以对 基层党组织地位起加强和巩固作用,促进农村社会各方力 量共同携手,积极参与至乡村治理工作中,另一方面还可 以加强法律和道德在过程中的制约和引导作用,推动乡村 向道德化、法制化发展,为农村地区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 障 [3]。三治融合的实现可以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构建 良好环境氛围,帮助党和国家为人民提供更高质量服务, 另外还能激发民众参与经济文化建设的动力,充分发挥民 众的智慧和创造力,共同推动农村全面健康发展,实现经 济和文化协同发展。总之,乡村基层治理效果越好,区域 经济和文化发展质量越高,越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保证。 (二)三治融合是提升农村治理质量的必然要求 三治融合可以促使治理重心下移,把资源、服务、管理 下放到基层,实现政府和农村居民共同治理的良性互动。 1. 有利于走出乡村治理困境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并未实现完全转型,这转型关键期存在诸多问题,农村整体呈现出阶层分化、老龄化严 重、农村空心化突出、农民思想愈发多元、社会流动性加 强等特点,进而造成乡村治理主体缺失、乡村自治无法落 实、法制建设力度不足、基层党组织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 挥、利益诉求渠道不足等问题,将现如今农村社会治理体 系无法使用新时期农村发展需要的弊端充分暴露出来, 同时也将乡村治理体系创新的势在必行凸显出来 [4]。在此背景下,三治融合将帮助农村基层加快建设完善治理 体系,使之满足新时期农村发展需求,进而走出治理困 境,实现农村和谐健康发展。 2. 有利于促进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2013 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全面深化改 革总目标,其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极为重要的一部 分,而乡村治理体系又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的 内容,处于整个治理体系中最关键,也是最基础的地位,因 此,实现国家全面发展就必须做到乡村治理现代化,巩固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和基础。就内容上来说,实现乡村 治理现代化需做到四个“必须”(:1)基层党组织必须积 极履行职责,更好巩固自身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核心地 位;(2)必须重视农村地区法治基础建设,做好有法可依、 依法治理(;3)必须加强对于自治制度与机制的完善和健 全,尊重村民主体地位(;4)必须注重农村基层干部以及 农民道德素养的提高,为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内在 支撑。各方携手参与、共同努力、综合使用多种治理方案, 才能让民主、法制观念融入治理体系之中,进而使治理理念 更加符合新时代治理理念,推动基层治理向现代化发展。 二、三治融合模式存在的问题 三治融合作为创新性的治理模式,当前还处于发展阶 段,不仅仅彼此融合不够,在治理基础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一)自治建設滞后 在农村基层治理过程中,部分基层村委会不能有效 发挥作用,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村委会与村党 组织以及乡镇政府间存在职责界限不清、权限交叉等现 象,另外,基层村委会成员还存在办事能力不足、道德素 养不高等问题,致使自身领导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村委会职能未充分发挥,村民的主动参与性也不强。 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地区人才纷纷前往城市工作,寻 找实现人生更大价值的机遇,这就造成滞留于农村的人员 综合素质不高,村委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进而造成村民 自治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提升。另外,农村地区传统观念较 强,在选举过程中较易出现凭借亲缘关系进行干部选举的 现象,使得结果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不仅如此,自上世 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民之间各自独立,极 少存在需要共同承担的风险以及相互帮助才能达到共同 利益的状况,这就造成了农民在自治过程中无法有效配 合,目标和行为缺乏一致性,难以达到高质量自治的目标。 (二)德治影响乏力 1. 乡村传统文化逐步衰落使得实现德治的基础发生 动摇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使得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与之相 对,农村规模正逐步缩小,而农村传统文化则面临着继承者减少、传承力量减弱等问题,因此传统文化被逐步解体 和消融,缓慢走向衰落,而乡村文化发展一般与时代发展 呈现出不同步状态,造成传统文化形成“真空”。另外, 人员流动的加强使得农村传统价值观向多样化发展,传 统的以宗族血缘为纽带的乡村文化逐步被瓦解,传统文 化共识的消失使得德智的支撑力度减弱。 2. 乡村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诸多挑战 一方面存在一些非法组织对其进行干扰和侵蚀,另一方面也存在西方国家文化侵略和意识渗透现象,给主 流文化发展造成阻碍。市场经济的冲击,使得部分村民 的价值观念也转向实利化,加之部分农村党组织的宣传 队伍存在感不强,宣传力度低下,不重视向民众宣传主流 意识,不能够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种因素相互作 用,使得基层村民诚实守信等优良传统意识开始单薄,西 方利益至上的观念开始显露萌芽,民众价值取向异化使 得人际关系愈发淡薄。 (三)法治支撑不足 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目前仍存在不健全状况,部 分法律条款存在逻辑不清、可行性不强等问题,造成法律 质量不高。另外,“法不责众”的传统思想在农村仍有 很大影响力,部分行政和司法措施无法有效落实,这在很 大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农村地区人员联络更加 紧密 [5]。“关系”“人情”等思维的存在以及法律使用路 径的复杂,使得民众在遇到纠纷时较少使用法律解决问 题的选择。 村干部是指导农民进行自治工作的关键群体,处于 体系建设第一线,承担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优秀精神 和政策的义务,扮演着沟通人民和政府的中间人角色,其 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但是,目前部分农村存在村干部 文化程度低,法治观念不强、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的现象, 不仅会影响自身声望,还会阻碍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 系的顺利建设。 三、三治融合打造农村基层治理模式的途径 打造三治融合的治理模式,必须坚持推进自治建设, 强化法治保障,彰显道德引领示范,促进自治、法治、德治 有效结合,构建多元化的农村治理格局。 (一)以自治为根本 在社会发展新时期,若想实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 完善,必须要重视乡村自治组织能力的不断提升,推动制 度创新,尊重各主体参与自治的权力。其中注意的是需 要加强对于村民主体意识的激发,帮助农民树立起参与 公共事务的责任心,发挥群众智慧。相关机构和部门可 以定期开展民主实践,提升农村各主体对于民主自治方 式及意义的了解和认同,帮助人民熟练掌握基层自治的方式,提升民众自我治理的素质和能力。 村委会在打造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中起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和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对基层党 组织的工作状态进行矫正和整顿,规范组织生活,从加强 基层党组织建设入手推动农村基层治理水平的提高。另 外,可以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吸引有能力的人才回归农村, 同时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与至党组织和农村自治公共事 业中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缓解村委会老龄化问题突 出这一困境。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 拔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深化教育,优化人员结构, 从整体提升村委会综合素质。 (二)以德治为基础 数千年的文化发展使得中华民族形成了孝老爱亲、 勤俭持家、推己及人、重义守信等优秀传统观念,且在农 村地区形成了巨大影响力,成为了数千年来稳定乡村发 展极为关键的力量。中国迈入发展新时期,需要在吸收 优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赋予其时代内涵,共同构建 有利于凝聚人心、淳化民风、营造良好人际的乡村氛围, 帮助形成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相融的基层治理体系,推 动农村健康稳定发展。 道德约束机制可以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呈现,村规 民约是基层群众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反映的是民众的共 同意志,因此推广和执行较为简单。因此,基层政府通过 崔圭民乐建立起与民众价值观相契合的治理理念对于加 强德治有极为关键的现实意义。 (三)以法治为保障 要注重对于乡村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确立和执 行,其中不仅包括养殖业以及种植业等法规,还要涉及农 业合作和土地出让等相关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法 律制定过程中要以农民为中心,鼓励民众多参与,提升法 律的可实施性。 村干部在整个乡村自治中起重要作用,是基层治理 工作的核心人物,只有不断增强村干部法制观念,充分提 升自身执政能力、树立服务理念,才能更好运用法治思维 帮助农村实现现代化改革,才能保证各项惠民政策更好 更快落实,促进农村地区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四)有效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三治融合的关键因素在与一个“融”,推进三治融合 要坚持齐头并进、协调互补的原则,充分引导激发广大村 民参与村庄治理,同时,充分发挥德治的支撑作用,在基 层治理中融入乡村优秀传统道德,稳定社会发展,并持续 推动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坚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基层 自治活动,法律不仅是对于行为起束缚作用,更是对治理 行为的有效实施起保障作用。 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不可分割,只有发挥三者 的协同效应才可能实现农村自治的有序进行。在三者关 系上,自治为德治、法治的目标,德治是自治、法治的补 充,法治是自治、德治的保障,共存共融,在推进乡村基层 治理中一定要秉承整体化、系统化思维,协同推进三者共 同发展,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结语 三治融合于农村基层治理中凸显农民主体地位,其 中德治在治理中的地位被提到了与自治、法治同等的高 度,该治理模式必然会促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进一步 完善。各地应以自身发展实际为基础,积极探索适合本 地发展的三治融合治理方式,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有效性, 推动农村治理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国磊 , 张新文 . 行政考核、任务压力与农村基层治理减 负——基于“压力 - 回应”的分析视角 [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20(2). [2] 张国磊 . 干部驻村、部门帮扶与跨层级治理——基于桂南 Q 市“联镇包村”制度运作分析 [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 社 会科学版 ),2020(2). [3] 张向东 , 李晓群 . 整合与分立: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单元组 合研究——以广东清远、浙江杭州农村基层治理改革为例 [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1). [4] 韦伟 , 陈文琼 . 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探索—— 基于“法治中国”背景下广西田林县“农情乡解”的实证 研究 [J]. 贵州民族研究 ,2019(4). [5] 高其才 . 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探 析——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分析对 象 [J].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 法治论丛 ),2019(5). 作者简介:李小伟(1969—),男,汉族,山西闻喜人,山西省 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 (责任编辑:御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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