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失独老人就医困境及医疗保障政策研究 |
范文 | 赵仲杰 陈敏 摘 要 医疗保障政策的发展对促进失独老人身心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医疗保障政策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如费用昂贵、内容单一及失独老人资格受限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对失独老人的问题认识不清、政策缺乏灵活性及失独老人自身能力不足等。在此,本研究提出丰富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医疗保障政策设计的灵活性及构建“政府-医务社工-社会组织”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三方面的措施,以期切实的服务失独老人群体,促进社会和谐运行与发展。 关键词 失独老人 医疗保障政策 社会工作 就医困境 作者简介:赵仲杰、陈敏,北京建筑大学。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315 医疗事业的发展是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医疗事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诸多问题,如医疗卫生保障覆盖率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基本医疗服务滞后,药费居高不下,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问题及改革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现状已与人们的需求不相适应,不完善的医疗保障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瓶颈问题之一,医疗保障问题急需解决。作为在身体与心理上有着巨大需求的失独老人群体来说,医疗救助与帮扶更是尤为必要,然而,失独老人并不能有效享用医疗带来的福祉,这是因为我国有着数量庞大的失独老人群体。失独老人群体需要系统且完备的医疗服务体系加以保障与庇佑,且对于促进失独老人身心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我国有关失独老人的医疗服务体系零散化、片段化且非系统化的特点不利于切实满足失独老人的身心需求,这种高需求与低满足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不利于保障失独老人的基本权益,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與发展。 藉此,本研究在梳理已有有关失独老人医疗保障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现有的医疗保障政策的内容与主要保障措施,进而发现其中的问题与弊端,以此为契机探讨解决与完善医疗保障政策问题的策略,并试图构建以失独老人为核心的,政府、社工与社会组织参与的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以期更有效且切实的服务失独老人群体,使其能够幸福的安享晚年。 一、失独老人概念界定 当前,学术界对失独老人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鉴于此,笔者根据政府较为权威的文件进行界定。《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2007)是一份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共同发行的文件,文件上明确规定满足条件主要有以下四个,并且这四个条件需要同时符合要求的可被认为是失独家庭:(1)夫妻双方的出生日期均在 1933年1月1号之后;(2)女方的年龄必须大于等于49周岁;(3)夫妻一共只生育了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4)目前没有存活的子女或者独生子女已经依法被鉴定为残疾。失独家庭的各项标准中,最核心的是唯一子女的死亡和不可替代性 。失独家庭中的老人即被称为“失独老人”。 据2010年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情况显示:到2010年我国的独生子女家庭已有2.16亿个,且每10000个独生子女家庭中至少会产生4个失独家庭。按照我国每年的人口出生率及独生子女的死亡率的比例来推算,我国每年新增加的失独家庭不少于 7.6 万个,已登记在册的失独家庭总的数量已经超过一百万,将来还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失独家庭 。以此推算,2018年失独家庭数量保守估计约为160.8万个,失独老人的数量大约是失独家庭的2倍,所以我国目前失独老人的数量大约为321.6万个。 二、失独老人的医疗困境 医疗与失独老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失独老人与医疗之间面临着高需求与低满足的矛盾,失独老人在就医时面临着多重困境,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述: (一)失独老人群体患病率高 失独老人的患病主要指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身体上,目前我国失独老人的年龄大致分布在55-70岁之间,随着年龄的增大,其身体素质和生理机能都在逐渐衰退,患病的几率也随之加大,对医疗保障方面的需求较为迫切。老年人本身就容易罹患各种慢性疾病,再加上失去家中独生子女的巨大打击,间接性的加重了视力、心脏等功能器固安的受损 。 对于失独老人来说,心理问题比身体问题更为严重,而且恢复性更慢更难。大部分失独老人在失独以后,身体素质急剧下降,患病概率增加。与生理疾病相比,失独老人在心理上受到的损伤更值得关注。失独老人在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之后,心理创伤严重,整日沉浸在悲痛之中,很容易抑郁成疾。 (二)经济困难,不敢生大病 失独老人的经济困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入来源有限,二是生活花销较多。 1.收入来源有限 失独老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有退休金、自己劳动所得或者政府的失独补助金。大部分失独老人的退休金金额较少,只能勉强维持家庭的生活。失独老人年龄相对较大,体能和脑力活动有限,其只能从事强度、脑力消耗较小的工作,工资收入十分有限。2014年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规定,将城镇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提到每人每月340元。政府的失独家庭补助金保障了失独老人的基本生活,对于一般的失独老人来说基本够用,但对于有其他特殊需求如看病就医、抚养孙辈的老人来说,简直杯水车薪,难以满足需求。 2.生活花销较多 独生子女发生伤亡后,医疗费用较高。由于给子女治病,不少家庭花光了所有积蓄,给本来并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不少老人还承担孙子(女) 的教育和抚养义务,这对失独老人的经济能力提出了更大的考验。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失独老人健康状况下降,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明显增加 。 (三)门诊、检查、拿药等过程中心力憔悴 门诊导诊、挂号、候诊、交费、检查、化验、治疗拿药等是我们日常就医的一般流程,对于生病的人来说,一个人很难独自完成医院就医,绝大多数病人都会需要有人陪伴。而对于失独老人尤其是孤身一人的失独老人来说,去医院看病就医显得尤为艰难,经常在门诊、检查、拿药等过程中感到心力憔悴,无助绝望。 (四)住院无人陪护,手术无人签字 对于患病较为严重,需要住院的失独老人尤其是孤身一人的来说,经常会面临无人陪护的尴尬局面。一方面由于经济问题,失独老人请不起专业的护工对其进行住院陪护,另一方面,子女的离开,使得家中已无青壮人力对老人进行照顾,只能靠老人自己或者亲戚朋友的帮忙,而且这些帮助都只是暂时的,依旧难以保障失独老人的住院陪护。而且对于孤身一人、需要手术的失独老人来说,面临无人签字,手术难以开展的场景是必然的。谁应该做失独老人的监护人,谁来担保老人的手术风险?这些都是失独老人就医面临的非常棘手但却十分关键的问题。 三、失独老人医疗保障政策研究回顾 医疗保障政策最早起源于欧盟,该政策已成为欧盟成员国一项基本的社会政策 。目前学术界关于医疗保障政策也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界定,并经常把其与医疗保险制度放在一起讨论,进行界定。有学者指出医疗保障政策(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学术界也有学者对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了尝试性的界定,认为城市失独家庭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大病医疗、日常医疗和临终关怀医疗等多个方面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医疗保障政策,是指在医疗领域,为失独老人提供全方面的,包括门诊、挂号、住院、陪护等相关的,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政策。 一方面,当前,针对失独老人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专门研究的文献数量较少,在知网上能搜索到的仅有少数几篇,如《失独老人医疗保障现状及对策》 和《城市失独家庭醫疗服务体系构建及其政策设计研究》 等,其他关于失独老人医疗保障的研究都是零零散散的分布在其他一些研究主题之下的,例如2016年王贺的《失独老人社会保障的实施路径研究》一文,在论述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同时,也大致提到了失独老人的医疗保健需求,并建议从新型的医疗制度出发来构建以社区照顾为辅的失独老人社会保障实施路径 。 另一方面,已有的有关失独老人医疗保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讨论失独老人的养老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利用现状,以及大病医疗、日常医疗和临终关怀医疗等现状,并有学者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城市失独家庭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议,如娄婧璇、张双姣、杭荣华等人2015年提出要健全医院服务体制、完善养老政策、推广护理保险 ;黄芮、陈元奎等人2016年提出的要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开辟绿色看病通道、发挥社区医疗服务功能、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做好失独老人临终关怀等政策设计。 而本文在分析失独老人就医困境、医疗保障政策问题以及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将立足于社会工作的专业视角,提出丰富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医疗保障政策设计的灵活性及构建“政府-医务社工-社会组织”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三方面的措施,以期切实的服务失独老人群体,促进社会和谐运行与发展。 四、失独老人医疗保障政策现状及问题分析 医疗是国民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医疗与国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密切相关。作为在身体与心理上有着巨大需求的失独老人群体来说,医疗救助与帮扶更是尤为必要,医疗保障政策对失独老人的就医问题紧密相关。 (一)政策现状 以下,笔者通过对比文献和查阅相关政策材料 ,对近几年我国失独老人有关的医疗政策进行了梳理,以便读者能较为清晰的了解到政府对这一群体的医疗政策扶助情况。 我国对于失独老人的相关保障政策最早是在2001年出台的,前几年政策颁布的比较少,后几年政策颁布比较集中,较为频繁,这说明国家和政府近几年在政策上对失独老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医疗保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失独老人看病的经济压力,保障了他们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提高了该群体的健康水平。 我国关于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政策的积极影响值得肯定,但是它的不足之处也不容忽视。一是现行的政策内容不够具体和针对。很多地方存在模糊的界定,如“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并享受一系列关怀政策”等等。政策制定的模糊性很容易导致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管性,以及实施效果很难有评估性,从而影响到失独老人的医疗权益的保障。二是政策不够灵活,缺乏对特殊失独老人的特殊需求的满足。我国失独老人的保障政策都是针对失独老人整个群体的,这就很难考虑到失独老人的个体特殊需求。如孤身一人的老人的看病陪护和手术签字问题,再如留有孙辈的失独老人还需要面临孙辈的教育、医疗问题等等。三是内容单一,体系零散。目前对失独老人的政策主要在经济补偿方面,而在医疗陪护、就医程序等其他医疗配套服务上很少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和规定,内容较为单一体系较为零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失独老人的问题认识不清 失独老人的医疗政策之所以存在政策内容不够具体和针对,主要原因还是社会和政府对失独老人的问题尤其是医疗问题认识不清,一方面,由于独生子女的离开给老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也严重的影响到了失独老人的身份,使其越来越边缘化。子女的离世意味着老人失去了在他们看来最重要、最牢固的社会支持,使得失独老人容易在心理上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进而导致自卑,不愿意与外界接触,封闭自己,这样一步一步导致了失独老人越来越边缘性的身份。另一方面,老人年龄较大,自身的各方能力有限,如创伤后的适应调整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等等,这就很容易使老人的处境陷入恶性循环,引发一系列问题,政策也难以方方面面涉及到。 这些情况都导致了社会和政府对失独老人的问题尤其是医疗问题认识不清,研究不到位,不知道失独老人在就医过程中主要面临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将会对其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去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等等。 2.政策的既定性与非灵活性的限制 政策的制定、实施、修改都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时间内就能完成。这有利于保证一项政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但是这也导致了政策的非灵活性,随着时代的改变,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一些新的状况和需求,需要在政策执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来灵活采取具体的措施。而且我国的失独老人保障政策标准统一,针对的是失独老人整个群体,不适用于部分失独老人群体。 五、完善失独老人医疗保障政策的建议 毋庸赘言,完备系统的医疗保障政策对于促进失独老人身心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障政策自身却存在着诸多问题,不能有效的满足失独老人的需求。为了提升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其身心灵全面式发展,本研究在分析医疗保障政策现存问题的基础上从文本制度和具体服务这两个层面提出完善顶层设计框架、增强医疗保障政策设计的灵活性及构建“政府-医务社工-社会组织”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的对策,旨在有效满足失独老人的医疗服务需求,进而提升失独老人的服务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运行与发展。 (一) 政策的制度设计层面 1.完善顶层设计框架,丰富医疗保障体系 当前,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政策的重心在经济领域,注重对失独老人经济上的扶持与帮助,然而在精神与养老保障领域的政策却比较少,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失独老人精神抚慰与养老保障服务的投入,不仅做到在经济领域对于失独老人的物质关怀,更需要注重在精神领域对失独老人的安抚与陪伴,如制定相关的精神慰藉政策,在社会上宣扬并营造一种爱老助老尤其是伴老尉老的和谐氛围。 2.增强医疗保障政策设计的灵活性与适用性 如前文所述,失独老人并不能有效享用医疗保障政策带来的福祉,这不仅是因为失独老人数量庞大,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无法满足其需求,更重要的是,当前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政策的既定性与非灵活性使大部分失独老人因自身能力的不足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障政策的福利,这就需要增强医疗保障政策设计的灵活性与适用性。一方面,由于失独老人群体的特殊性,其进入医疗保障体系的准入门槛应适当放低,使其能够享受更多的医疗服务优惠;另一方面,针对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应是切实符合其自身需要且真正产生效用的服务体系,而非中看不中用的“面子工程”,真正给予失独老人以福祉与健康。 (二)政策的服务提供层面 构建“政府-医务社工-社会组织”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失独老人因为其孤独无依且自身能力弱的局限性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并逐渐受到政府与社会的关注,成为焦点性问题。为了有效解决失独老人的问题,提升其社会满意度,本文致力于增强失独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并试图构建“政府-医务社工-社会组织”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图1)。该服务模式以失独老人为核心与服务的重点,通过医务社工、社会组织及政府三者之间的互动与联系为失独老人提供更有效且优质的服务。具体而言,医务社工可以发挥其自身的专业优势,一方面可以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了解失独老人的需求,并安抚其负面情绪;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动员与影响社会组织和政府参与到服务失独老人的体系中,满足失独老人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双重需求。社会组织则可以链接专业医务社工与政府的资源为失独老人开展服务,并以活动的形式增强失独老人的社区融入感与社会满意度。政府在服务体系中同样可以链接专业医务社工与社会组织资源为失独老人服务,同时可以为失独老人、医务社工及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上的保障与支持。综上所述,“政府-医务社工-社会组织”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是一种专业心理辅导与精神安抚、增进融入感与满意度并获得政策扶持的相辅相成的、系统且互动性强服务模式,这种互动性服务模式的构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失独老人精神空虚且孤独无依的问题,同时能够满足其医疗服务与物质需求,切实保障失独老人的生活。 六、结语 对于失独老人群體的帮扶与救助是社会的热点议题,也是学术研究重点研究的领域。本研究对于失独老人的医疗保障政策硏究迎合了当前的研究趋势,提出的构建“政府-医务社工-社会组织”互动型失独老人服务模式对于切实解决失独老人的问题,满足其物质精神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即便如此,该服务模式依旧是一种假设与畅想,其实用性与科学性还有待实践的检验。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失独老人的问题与需求会变得多元化与复杂化,这就需要在服务体系中不断增加新元素与新内容,以拓宽服务的层次与范围,提升服务质量,进而满足失独老人多样化的需求,或许这才是失独老人医疗保障政策的应有之义。 注释: 丁志宏、祁静.如何关注“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思考.兰州学刊.2013(9). 慈勤英、周冬霞.失独家庭政策“去特殊化”探讨——基于媒介失独家庭社会形象建构的反思.中国人口科学.2015(2).34-42+126-127. 佚名.综合构建失独老人医疗保障体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4). 姚兆余、王诗露.失独老人的生活困境与社会福利政策的应对.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贾洪波.欧盟跨国医疗保障政策协作机制分析.价格月刊.2009(5).63-65+73. 李新平.医疗保障制度的效率分析:OECD国家的经验和启示.南开大学.2013. 黄芮、陈元奎.城市失独家庭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及其政策设计研究.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7(3).104-110. 娄婧璇、张双姣、杭荣华.失独老人医疗保障现状及对策.科技视界.2015(35).34-35. 王贺.失独老人社会保障的实施路径研究.长春工业大学.2016. 娄婧璇、张双姣、杭荣华.失独老人医疗保障现状及对策.科技视界.2015(35).34-35. 申欣.中国失独老人生活现状及相关政策分析.中国高新区.2018(4).212+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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