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解决策略 |
范文 | 摘 要:我国在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三权分置的态势。应该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问题,以切实保护相关方的经营权与土地流转效益。尤其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如比如引导农民群众熟悉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改进土地流转制度;进行确权登记,规范土地流转;完善与建立土地流转的相关市场运作与服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营权的流转,稳步提升经济效益,为建设新农村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关键词:土地三权分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正式指出:“必须持续地探索有效地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手段和方式,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现行的农户承包权,进一步放活土地的经营权”。2014年初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放活经营权,稳定承包权”,清楚地规定允许以承包土地的相关经营权从各种金融机构中进行抵押融资。十九大又提出持续完善和改革三权分置制度。由此一来,国家政策正式将承包经营权中的经营权分离出来,切实形成了经营权、承包权、所有权“三权分置”的新型格局。如今为了更好地提升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率,应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 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首先,农村地区已经形成了越来越多样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比如,有偿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比如,新疆、甘肃、江苏、广西与重庆等不少省市的村镇均在积极倡导土地流转中的出租模式,向企业法人、业主、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等出租土地,出租方按照相应的年限,得到一定数额的土地经营权租金。其次,出现了日益多元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对象,如不但涵盖了农户间的土地流转,而且农民还会把自己的土地流轉给外来无地或城镇的居民、专业种植大户、工商企业法人,乃至于流转给相关的政府部门等。第三,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逐步延长,国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再延长30年,在很大程度上稳定和增强了土地流入方的管理信心和经营预期,使他们能够投入更多资源,配肥地力,健全基础设施。上述措施可以让土地流入方开展长时间的规划投资管理,以增强土地规模化生产努力,促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速度和步伐;稳步扩大各位的土地流转市场,提升中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水平。 2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首先,农民在流转土地经营权方面,缺乏较高的积极性。受到国家宣传教育力度不足的影响,再加上不少地方出现了损害农民土地经营权的事件,农民不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认识不到位。担心流转土地后无法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的农民顾虑的是土地流转后会丧失对土地的经营权。因此不能积极地进行流转土地。 其次,缺乏完善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与规范化的流转行为。农村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大多数土地流转均是随意的、自发性的,不少是农户间的口头协议,或邀请其他人员或村干部充当中间担保人,订立相应的书面协议或字据,未能通过规范化渠道予以公证,也没有相应的书面合同,缺乏较强的法律效应。哪怕是签订了合同,也缺乏规范化的条款,内容非常简单,没有清楚地限制流转期限,流转后未能及时备案,缺乏有力的法律效应,无法有效地保障流转出土地的相关群体的合法利益,易于导致土地流转方面的纠纷与矛盾。 再次,土地经营权流转未能达到较高的市场化水平。尽管不少乡镇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制,然而没有打造出规范化、统一化的土地流转市场。不能积极地宣传这方面的内容,流转平台比较小,不能顺畅地沟通信息,缺乏针对性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流转市场比较狭窄,土地经营权不能顺畅地流转。 3 三权分置下提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水平的策略 3.1 引导农民群众熟悉相关政策 国家应该通过网络、电视、手机、微信、墙体广告等方式,提升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尽可能地了解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尤其要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种植大户提供相应的土地流转信息,指导与监督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制定相应的保障鼓励措施,切实推动土地流转信息流通,扩大流转市场,推动农业的现代化与产业化发展。 3.2 改进土地流转措施 国家要积极地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促进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联合体的发展,完善土地流转的相关奖励措施等,稳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的土地流转工作。 3.3 进行确权登记,规范土地流转 2018年是国家实施承包地确权颁证登记的最后一年。如今国内已经有28省继续试点承包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持续扩大试点范围。健全与规范相关的土地流转合同,要重视土地经营权流转时的协商一致原则,以书面流转合同为基础。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流转合同的备案工作,健全档案管理机制。 3.4 完善与建立市场运作与服务体系 2014年正式规定了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以稳步推动土地流转的效率和效益,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应该加快建设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服务体系,构建土地流转监测机制,为流转双方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与信息发布等服务。 4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切实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促进农业经营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化、组织化、专业化与集约化,应该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优化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更好地建设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韩松.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的现实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法学,2012(1):19-21. [2]李哲.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困境及破解[J].农业经济,2017(7):72-74. 作者简介:张如意(1995-),女,安徽宣城人,本科,专业:土地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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