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姣姣
摘要: 定向增发新股过程中,上市公司通过设置不同的折扣率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的问题,给公司治理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典型表现当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大股东关联方定向增发新股時,发行折扣率要显著高于面向非关联股东的情形。上市公司所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和法治化水平增高时,向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定向增发的折扣率有所降低;相反的情形下,折扣率便有所增高。要强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防范股价操纵;推行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切断利益输送渠道;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进程。 关键词:制度环境;定向增发新股;折扣率;利益输送 中图分类号: F830.91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7.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