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模式探析 |
范文 | 摘 要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下,各个高校也逐渐开始重视学校内部的法律平台建设,以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国政策。但高校法律平台在构建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定的弊端。面对这一形式,高校必须要积极探索,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完善高校法律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本论文以高校法律服务平台为研究切入点,结合一定的案例,对法律平台运行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依法治国 高校 法律平台 运行模式 作者简介:周维颖,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和兼职律师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077 近年来,高校的恶性刑事案件屡屡发生,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的关注;同时,高校学生在兼职、就业的过程中,合法权益频频受到损害,身心健康受到社会侵害等。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式,高校亟待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平台,为高校的师生提供法律服务,以切实保障高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同时,积极建立高校法律服务平台,也是贯彻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 一、高校法律服务平台概述 2017年9月,我国司法部门明确颁布了《关于推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在该《意见》中,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到2018年,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上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建设,预计到2020年,全国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得法律服务可以覆盖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努力为所有的公民提供切实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高校法律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高校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近年受到多種因素的影响,面临着多种恶性刑事案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必须要加强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进而为高校大学生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高校法律服务平台主要是以法学专业学生、法学教师、法律实务工作者作为平台的提供者,以高校中所有的师生为服务对象,对其所有的法律咨询为内容而提供的一种公益性、法律服务平台。高校的法律服务平台在建设的过程中,旨在为高校的所有学生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其解决相应的法律问题 。这一平台中,具体可接受的法律服务平台可大可小,小的可以是一个与法律相关的活动,例如:12.4国家宪法日;大的可以对在校的师生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 二、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一)某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某高校是一所全日制高等教育学院,在落实依法治国国策的背景下,以该学员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为主要力量,积极构建一个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在搭建高效法律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利用微信公共号、微博等社交平台,为全校的学生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 该平台在高校的运行过程中,充分结合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定期邀请法学专家,利用真实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同时,还在基础上积极配合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模拟法庭等活动,让高校的大学生从活动中学习到相应的法律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法律意识;不仅如此,该法律平台还积极为在读大学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援助,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高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定位与运行 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在校的学生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但由于高校的法律服务平台多为高校结合本身所就有的法律资源而建立的,其规模较小,运行模式也较为稚嫩,而知名度和影响度也仅仅限于本校内部。 与此同时,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与学生的法律意识存在直接的关系。就目前而言,部分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弱,在很多时候即便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但大学生自身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没有及时到法律服务平台寻求援助。另外,还有部分高校的大学生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不知道如何进行法律援助等。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规模的扩大,以至于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受众面仅仅为本校的学生 。因此,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高校的法律服务平台,在短时期内其规模不会得到较大的发展,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律师事务所。 这是所有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运行中所面临的共性问题。面对这一现状,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要想突破现有的服务范围,就必须要加强平台中的法律宣传活动,并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不断积累相应的人脉,不断扩大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辐射范围,使其知名度逐渐提升。只有如此,才会有更多的法律需求者自动登门拜访,寻求法律帮助 。 三、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运行中的难点 基于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发展现状,在前期阶段,必须要在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不断提升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后期阶段,可以侧重于法律服务,为高校的学生,甚至周边社会上的居民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 但就目前而言,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在运行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首先,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目前,高校虽然已经加强了学生的法律教育,但部分学生的法律意识仍然十分淡薄,根据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33%左右的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往往选择自我默默承受;52%左右的学生,虽然认识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并未真正付之行动,到相应的法律服务平台寻求法律援助;仅仅只有15%左右的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高校大学生淡薄的法律意识,严重影响了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 。 其次,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自身管理模式、运作模式不健全。目前,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建立时间较短,并处于探索阶段。并且高校在建立法律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均是以高校的法学专业为基础。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不同,其法学专业的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使得高校的法律服务平台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在建设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服务标准,对其设立的程序、条件等并没有进行统一的要求,设定统一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就导致高校法律服务平台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低下,甚至让学生产生错误的认识,认为高校法律服务平台仅仅是法学专业学生练手的工具,不会真正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最后,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资源不足。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在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大量的资源作为支撑。但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拥有法律专业高校的资源要远远丰富于没有法学专业的高校。尤其是对于没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来说,在建立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建一个法律咨询社团即可,必须要拥有大量的法律人才、活动经费等,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目前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 。 四、高校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模式的完善 (一)以高校为基地,充分发挥其优势 高校在构建法律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应充分以高校作为依托,并以此作为法律服务业务的基底。在该平台中,应以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为主要活动主体,充分发挥其天然优势。因此,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在构建和运行的过程中,应以“高校性”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否则,一旦失去了该特性,高校的法律服务平台就会丧失其生命力,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高校在以高校为基地构建法律服务平台的时候,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可执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并将其与高校法学专业教师的考评机制有机联系在一起,以改变目前高校法学专业教师集中与科研成果、教学的现状,使其积极参与到法律服务的实践中,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如此一来,不仅提高了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法学教师的综合能力,实现了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高校还必须要将法律服务工作与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进行有效的连接,以吸引更多的法学专业学生参与到高校的法律平台服务中。 (二)加强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宣传,扩大其影响力 高校法律服务平台构建之后,面临的受众群体面较小,并且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小。面对这一现状,必须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其知名度,并扩大其影响力。首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于微信公共号、微博等社交平台,定期推送法律小知识、法律小案例,以及相关的书籍和电影等。通过这种形式,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法律服务平台的影响力;其次,实施跨校法律辩论赛。高校可以与其他学校联合进行法律知识辩论赛的形式,利用新颖的辩论题目,吸引众多学生,乃至社会人士的关注。同时,辩论赛结束之后,还可以聘请专业法学人士对其进行现场指导,不断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进而使其提供出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 (三)积极主动与社会的其他组织进行合作 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知名度较小,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有限等。面对这一现状,必须要积极主动与社会其他组织进行合作,以便更好地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就目前而言,高校法律服务平台中的主要法律服务者,均为高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和教师。对于学生来说,由于其专业知识水平有限,实务操作比较模式。而对于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师来说,受到现代教学环境的影响,更加侧重于学术研究,以至于一部分教师多年没有接触到法律实务。这就导致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在进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常常面临多种问题。因此,高校的法律服务平台中的法律服务者,必须要走出高校的校园,主动与校外的法律服务平台(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合作,以获得更加专业的支持,不断提升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法律服务质量。 (四)向当地政府寻求有效的帮助 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针对其目前运行模式的现状,不断提升其法律服务质量,完善其运行模式,不仅仅是高校内部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因此,在高校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務平台过程中,必须要向当地政府寻求有效的帮助,获得相应的资金、政策等帮助,以促进高校的法律服务平台能够顺利运转;另一方面,作为当地的政府部分,必须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转的重要性,对其给予有效的资金、政策支持,以减轻政府的法律援助重担 。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全面施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校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但高校在建设法律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运行模式尚不理想,严重影响了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法律服务质量。据此,必须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高校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不断提高其法律服务质量,以完善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注释: 陈剑波、陈海民.高校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及运行模式探讨.教育与职业.2013(3).35-36. 刘恒科.12355高校工作站运行模式研究——基于法律诊所的视角.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12(3).288-291. 宋君玲.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法律服务模式研究.科技创业月刊.2016, 29(23).37-38. 崔玲玲."互联网+法律诊所"运行模式探析.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 李强、马丽丽.产学研视角下高校为主导的科技服务平台运作模式研究.蚌埠学院学报.2016, 5(2).70-74. 马蓓蕾、赵海霞.融媒介环境下高校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及方式选择.鸡西大学学报(综合版).2016,16(4).30-32. 李勇.高校法律工作现状及模式完善探讨.法制博览.2014(6). 孔青.基于“互联网+”的高校创业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知识文库.20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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