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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谈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对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
范文

    摘 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自媒体的出现与流行,网络信息的传播给未成年人特别是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带来了一定挑战。因此,充分认识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对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自媒体 信息传播 高中生 法律意识

    作者简介:陈欢鱼,浙江省柯桥中学,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3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334

    自媒体也称公民媒体,2003年7月,美国学者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对自媒体进行了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種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①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熟,我国的自媒体平台产生了个人微博、个人主页、个人日志、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形式,当前的传播特点也变成多种自媒体相叠加并高度融合的多维传播时代。

    一、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

    (一)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内容广泛、良莠不齐

    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一个信息发布者,他们本身就成为了一名“记者”,可以每时每刻观察记录和发布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大大拓宽了网络上新闻信息的来源渠道和信息量。现如今,运用自媒体传播信息已成为很多年轻人的时尚。“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0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7.7%,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中国网民中学生群体最多,占比达24.8%。”

    优秀的、规范的自媒体网络信息可以让未成年人特别是高中生得到生活的启发,发现生活的意义与价值,学到一些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拓宽视野、开阔眼界,为未来的人生之路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大部分自媒体网络信息的内容是一些简单的“网络复制黏贴”,记录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甚至是一些不道德不健康的东西。

    (二)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主体平民化、个性化

    在自媒体时代,每个平民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网络报纸”(博客、空间等),“网络广播”或“网络电视”(博客、抖音等),“媒体”仿佛一夜之间“飞入寻常百姓家”,变成了个人的传播载体。“草根”利用互联网记载学习、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喜怒哀乐,又凭借着自己的情绪、动机、情感、知识、经历等选择自己所感兴趣的信息。传播主体的平民化、个性化让自媒体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了一定的质疑。

    (三)自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捷、时效

    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经营自己的“媒体”,随时随地把发生的事件用文字、图片、视频记录并发到自媒体平台,有时甚至比专业的传媒机构发布信息的速度更快捷,自媒体信息时效性大大增加,受众可以随时关注各地新闻、时讯、事件等。

    二、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对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

    今天的高中生,他们学习法律知识,不再局限于课堂,他们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来更好地理解法律概念,接受法律知识,可以通过案例,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2018年12月2日,一则小学6年级学生在家中杀死自己母亲的新闻霸占了朋友圈新闻的头条,惊诧之余,公众关注事情后续的发展,高中生想到更多的可能就是“防患于未然”。

    网络是把双刃剑,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在给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培养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消极影响。

    (一)高中生法律意识淡薄,难以明辨是非

    我国网民以青少年、青年和中年群体为主,截至2018年6月,10-39岁群体占总体网民的70.8%,10-19岁群体占比为18.2%。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37.7%和25.1%。③目前,因为学校授课的关系,很多高中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仍停留在不犯法即可,不放火、不吸毒、不杀人;分不清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媒体时代,尽管高中生也可以通过网络接受各种法律知识,拓宽知识面,然而与此同时,网络信息的良莠不齐也不可避免。自媒体中到处充满了暴力、色情的内容,这对于自控能力差、好奇心强的高中生来说是很大的威胁。

    一方面,网络暴力游戏层出不穷,网络色情屡禁不止,一部分受到诱惑的高中生经常会逃课而去网吧上网、玩网络游戏,甚至在某些平台浪费金钱和时间。

    另一方面,高中生因为自身的心理、年龄、知识、经历等各方面的原因,他们往往不能对网络热点事件的关注做出理性的评价,容易“随波逐流”,容易受到他人影响而不自觉地传播损害他人利益、甚至危害社会的信息,造成网络的混乱。2016年3月18日,从网上的《上亿元疫苗未给冷藏流入18省份:“这是杀人”,山东发协查函》一文开始,山东疫苗事件中信息的失控传播增加了公众对疫苗监管及疫苗安全的担忧。在失效疫苗事件中,社会上产生了各种质疑的声音,有人扭曲事实,伺机误导公众,将“疫苗失效”等同于“疫苗有毒”,为疫苗案中的失效疫苗贴上“毒疫苗”的标签来蛊惑人心,博取点击率;将涉案的“二类疫苗”概念进行模糊处理,制造“全部疫苗均失效”的错觉与舆论态势,引发舆论恐慌。舆论交战接二连三,随后国务院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主管部门连续发文、权威部门开始发声,事态才得以平息。④

    (二)自媒体监管不完善,易对高中生的价值观产生影响

    高中生精力旺盛、兴趣广泛、好奇心强,富有理想和朝气,但他们的价值观尚处于形成阶段,易受自媒体的影响。有些自媒体传播的低俗文化影响了高中生对客观价值的认知和判断。部分高中生对社会的道德榜样感到陌生,甚至愿意花更多时间去关注、去追逐网络大v、明星等偶像。“快手”、“抖音”等短视频APP的兴起更是吸引了很大一部分青少年成为“网红”、“网红主播”,做出或相继模仿有悖伦理道德甚至法律法规的举动。“再不找男朋友,00后都有老公了”等网络现象引起社会的强烈轰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确的价值观不时地影响着高中生。部分高中生关注非典时期拯救中国的黄文林,农业造福何止亿万的袁隆平,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的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而他们的熟悉度,可能抵不过一个模特、一个网红、一个明星。2018年09月06日,新华社发文《“娘炮”之风当休矣,病态文化影响不可低估》。

    (三)自媒体网络的不良信息传播,易使高中生发生犯罪

    调查显示,超九成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种类多样的不良信息,其中63.4%的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广告推销,42.2%的未成年人上网时遇到过性骚扰信息。木马病毒、谣言、粗俗语言和黄色图片也是未成年人上网时会遇到的,分别占24.6%、24.1%、21.3%和21.1%。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项调查发现,80%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有关。⑥

    值得注意的是,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一些非法媒体不良信息大行其道,未成年人主要为高中生利用自媒体信息传播进行违法犯罪的形式也越来越多,如非法利用自媒体刊发、转载信息,构成自媒体侵权;诱骗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利用自媒体软件构建“网络社团”实施共同或团伙犯罪等。

    三、做好自媒体背景下培养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

    三字经:“子不教,父之过。”家庭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教育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父母和监护人本身基本素质的高低,将对未成年人包括预防违法犯罪、培养法律意识的社会化教育产生直接影响。存在失当教育方式(如放任型、过分宠爱型以及粗暴型)的家庭不仅无法发挥预防违法犯罪的功能,反而成为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诱因。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流动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未成年人排名前五。⑦“昔孟母,择邻处,为教子,断机纾。”孟母的教子方式,历来为人们所称道,对我们今天的家庭教育,也应该有所启发。

    (二)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导作用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提高教师素养,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方法,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平台不断丰富关于网络知识特别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学校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自媒体网络信息在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起牢固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 加强社会的引导和监督

    一方面,这些年尽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相比,我国目前现有的互联网法律还不完善,迫切需要出台相关的法律,健全互联网法规体系。同时,对于自媒体网络信息传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媒体必须倡导行业诚信,形成一定的行业规范,以真诚的行业态度对待公众,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各级力量的监督。

    (四)高中生加强自律,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自我教育贯穿于人一生之中,人一刻也离不开自我教育。无论自媒体如何发展,网络信息如何良莠不齐,人才是意识的主体,高中生应严格管控好自己的行为,培养法律意识。首先,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养成良好习惯,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养成良好的爱憎情感,养成自尊、自律、自强的品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品格,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养打下坚实的人格基础。最后,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结语

    在快速发展的自媒体时代,面对网络信息的良莠不齐,充分重视和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和青少年的各自优势,形成教育合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提升知法、守法、懂法的能力。

    注释:

    ①王海波、杨向荣.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困境与对策.思想教育研究.2016(3).

    ②③第4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http://www.cac.gov.cn/2018-08/20/c_1123296882.htm.

    ④ 温超.自媒体的信息传播特点及对事件的影响浅析——以山东失效疫苗事件为例.中国广播.2016(6).

    ⑤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发布.http://www.jyb.cn/china/gnxw/201601/t20160105_648715.html.

    ⑥ 陈磊、杨简旭、陈鹏.自媒体时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考.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4(3).

    ⑦司法大数据“揭秘”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情况.人民法院报.2018-06-01 08:48:32,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99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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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6: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