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微博著作权的保护 |
范文 | 摘 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微博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给人们带来了全新的交流方式,给人们生活的娱乐性和交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微博用户变得越来越多了,微博的发布者和信息的共享者都有可能是新注册登录的微博用户。所以,社会逐渐开始关注有关于网络微博著作权保护的相关问题。简短实时并且精炼是微博所分享的内容的一大特点,通过各微博用户之间的相互分享与交流来传播新鲜的信息,这些都使得微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突出,很多人可以通过微博来增长见识,丰富业余生活。同时,由于存在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的不确定性、微博的使用者的法律意识低下、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等等的问题,微博的发展则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新的法律问题,近年来,微博著作权侵权案件增多,对于此类案件,目前的法律法规已经没有办法跟上时代的发展,对于如何既能保护网络环境下的微博著作权人的权利,又能保障微博的健康发展,成为我们关注的话题。本文通过论述微博作品著作权的现状,阐述其新特点,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粗浅建议。 关键词 微博用户 微博保护 著作权侵权 作者简介:林童薇,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102 一、微博著作權的发展现状 网络时代的到来让著作权有了更宽广的发展领域,网络贸易的快捷性、无国界性让各著作权人利用网络让自己的作品被更多的人熟知,但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我们知道,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所以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相比于传统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很大的不同,以下是有关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所发展的新特点: 1.隐蔽性:这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造成的,网络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现代化的网络作品不以纸张、磁带等有形载体作为载体,而是承载于虚拟的网络这样的无形载体之上。正因为如此,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也就变得具有虚拟性,侵权时间与地点都具有不可估测性,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侵权主体难以确定; 2.技术性:网络著作权侵权有时候需要高技术,如今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在网络上传播,这让著作权人的权利网络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因此,和传统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比起来,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与高科技有所挂钩,通常来说,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人想要对网络作品进行侵权,他们都会具备一定的网络技术以及网络知识; 3.跨地域性:我们知道,以往传统的著作权有着很强的地域性的,但是,网络具有天然的无国界性,所以网络侵权就突破了其地域性。因为贸易是发生在互联网之中,各交易主体只有通过网络来联系,这种联系打破了现实世界中的有形界线,而网络具有天然的无国界性导致了贸易是在整个国际市场中进行的。网络并不局限于某个时间点或某个地域,网络使得大量的信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自由的传播,它的传播不是单向的而是被称为交互式传播,一项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很有可能会涉及导很多的地区; 4.侵权手段多样化:因为网络世界千变万化,人民之间的信息交流速度越来越快,网络上的交流替代了以往的书信来往,这使得网络著作权侵权手段变得多样。在网络环境下进行传播的作品如果发生了著作权侵权,这时候,网络著作权的侵权主体就会变得不确定。就侵权对象来说,一切可能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侵权对象,所以关于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对象,比起传统著作权,他的侵权范围会变得更广。就侵权方式而言,网络作品以网络这一虚拟媒介为载体,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增强,侵权速度变快,侵权方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 5.后果更严重:由于网络具有天然的无国界性,因此产生的后果也是跨国家的,这就有可能导致侵权范围扩大,并且我们无法判断影响的范围。 微博,指的是一种分享精简且迅速传播信息的社交网络平台。微博的使用方便快捷,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 广泛性与自主性。广大微博使用者只要通过网络就可以快速的进行用户注册登录,之后就可以自由地在微博上上发布自己想要表达的言语,并且可以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表达,例如通过图片、音乐或者是视频的方式,这些充分体现了微博用户在其微博内容创作上的自主性; 第二,便捷性与即时性。无论是发表自己的动态还是转发他人的文字,都只需要一点点的时间,信息传播的速度如此之快,使得微博的信息得以迅速传播出去; 第三,分享性与互动性。微博是一个用户之间互相交流与分享的平台,微博的使用者可以利用微博的关注、点赞、评论、发表、转发等等的功能来进行联系,微博的出现是为了让所有的微博注册用户有能够与他人进行交流的空间,所以微博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在这样一个平台上发布想要与他人分享的信息; 第四,多样性与碎片性。因为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不同,因此微博的内容变得丰富多样:有发表自己所经历的事件的感想与心,也有企业用户发布的广告推销,也有各种新闻信息等等。但是微博状态的表达有字数的限制,并快速及时地传播,可以随时随地发布碎片式的想法,即使就只是一句话的文字也能随时随地进行发布。 在立法上,目前法律法规的保护对象会更加保护传统作品,在这种情况下,微博著作权的救济就被忽视了。关于微博著作权侵权案件,首先,对于侵权人的认定变得很困难,微博虽然要求实名注册,但是微博的内容只要发布之后就会迅速的被转发,这种情况下,就很难找到原创作品著作权者;其次,微博著作权侵权案件在实践中的取证难度大,微博作品受到侵犯之后,如果作品被删除的话,那么就很难再重新找到,所以微博著作权人想要保存证据并不是很容易;再次,很多微博用户的法制意识低下,他们有时候无法分辨受著作权保护的微博作品有哪些,不清楚哪些行为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大多数微博用户对于自己微博作品著作权被侵犯的情况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后,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在网络中所发生的情况根本无法预料,而法律具有稳定性、滞后性的特点,因此在网络立法方面跟不上网络时代变化的脚步,各司法机关在处理微博侵权案件的时候,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判断依据,这些情况使得微博作品的侵权案件处理起来变得困难了。 二、有关于完善微博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有关于微博著作权的立法保护体系。微博作品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目前主要适用的相关法律都更偏向与保护传统的著作权作品。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有涉及到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微博作品进行界定、也没有明确微博作品作者著作权人的地位等。总而言之,在立法上,应该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注入更新的思想來适应变化万千的世界。 其次,还需要尽快完善有关于微博著作权侵权的取证。对于网络环境下的微博用户之间的复制粘贴行为,由于是无形载体,维权时收集证据就会变得很困难,微博作品受到侵犯之后,如果作品被删除的话而又没有相应的截图等证据的话,那么我们可能就没办法再次重新找到之前的作品了,这就造成了受害人的权益可能无法保证,这就要求完善的微博取证制度给予救济。有时候微博用户不能及时保存被侵犯的微博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管理者应当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就将侵权的作品以及其微博用户记录下来。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来说,他们提供和保存相关证据可能会更为容易一些,因此,让网络服务提供者来提供证据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最后,加强人们的微博著作权保护意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公众的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是我们应该关注的,有关部门应多多开展一些对微博著作权保护的宣传活动,潜移默化地让广大微博用户知道,一方面要做到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让整个微博平台处于一个合法有序的环境之下;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微博著作权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应该要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结论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也随之高速发展,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与此同时,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成为社会研究的热点。 相比传统侵权,网络侵权具有隐蔽性、技术性、跨地域性、侵权手段多样化、后果更严重等特点,侵权时间与地点都是具有不确定性,模糊不清的,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侵权主体变得很难确定;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人具有网络技术以及网络知识;网络侵权具有跨地域性;侵权行为的变的隐蔽,侵权的速度变的迅速,侵权方式也变得多样化了;由于网络具有天然的无国界性导致侵权范围扩大,并且我们无法判断影响的范围。 对于涉及互联网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套用传统法律的思想,在防止微博用户的法律意识低下的同时,我们在立法上,还需要紧紧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微博著作权保护的的现状将促进新的法律的出现。 注释: 李响.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研究.法制博览.2019 (1).第251页. 陈坤靓.微博著作权法律问题研究.法制与经济.2018(9).第28页. 张懿文.浅论微博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法制与社会.2018(16).第242页. 周子晴.试论微博的著作权保护.法制与经济.2018(5).第48页. 胡雨薇.微博著作权的侵权判定与保护.品牌研究.2018(1).第2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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