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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学生普法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范文

    莫宇豪 杨业华

    摘 要 中学生普法教育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学校教学是中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渠道,普法教育的教学手段和形式直接决定了普法教育取得的成效。以广西首府南宁市为例,比较分析近年来南宁市若干所中学的普法教育形式,对中学生普法教育现状进行审视,积极探索中学生法制教育新路径,共同助力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

    关键词 中学生 普法教育 教学形式

    作者简介:莫宇豪、杨业华,南宁市第二中学。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182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开启了我国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的征程。中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青少年是否能够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培养系统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中学生犯罪、校园暴力等问题日益收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罪犯情况中,我国青少年罪犯数量占刑事罪犯总数的比例已由2010年的28.6%降至2016年的16.8%。尽管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国青少年罪犯数量占刑事罪犯总数的比例连年下降,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看到2016年我国青少年罪犯数量多达204657人,不满18岁的青少年罪犯数量达35743人,这些本该在校园学习的中学生却由于犯罪而身陷囹圄,这也反映了我国中学生普法教育亟待加强。此外,校园暴力的时常发生也敲响了教育的警钟,根据《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的数据显示,我国校园暴力案件呈现出数量多、频次高、地域广泛的趋势,校园暴力的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呈现出从男生向女生蔓延,从高中生向初中生甚至部分小学生渗透的趋势,并且校园暴力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大多数学生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由于受到对方的威胁而不敢主动或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告诉学校或父母,这也使得大多数的侵害行为被遮蔽,受害学生往往会遭受长期性的校园暴力。尽管大多数的校园暴力并未上升到刑事犯罪,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错不抓,就可能放任施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暴力的势头,必须加强和改善中学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的普法教育。

    广西作为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是我国实施中学生普法教育计划的重点省域。应充分着眼于地区现实发展背景,采取多样化的普法形式,保障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推进法治广西、依法治桂的建设。鉴于当前学校教学仍是中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渠道,普法教育的教学手段和形式直接决定了普法教育取得的效果。因此,本文以广西首府南宁为例,比较分析近年来南宁市各中学普法教育的若干形式,对中学生普法教育现状进行审视,积极探索中学生普法新路径,共同助力依法治国战略目标早日实现。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文主要通过对近三年南宁市若干所中学举办的普法教育活动概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南宁市中学生普法教育形式有以下几类:

    第一,公检法机关“法治进校园”。2017年印發并实施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明确了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法官、检察官等执法司法人员普法具有天然的优势,通过司法机关与学校的亲密合作,使得普法宣传更具专业性与权威性,深化了中学生普法教育的内涵和形式,切实把中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例如,南宁市第四十四中学组织师生参加了广西检察机关“关爱未来,法治护航”法治进校园活动,同学们通过“珍惜青春年华,拒绝不良行为”签名、观看法治宣传微视频,检察官、师生和家长共同表演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将动画、网络语言等融入其中,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吸引力、实用性,把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扎根在心中,特别是通过“学生法治情景剧表演+检察官讲解分析”的互动模式,生动呈现了学生在校园及校园周边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如何沉着应对,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南宁市第十中学、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均通过邀请广西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主要领导到校开展法制教育报告会,由于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司法人员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第一手未成年人犯罪材料,邀请这些执法人员进校普法可以更好地立足青少年学生的实际,通过援引实例,以事论理,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和危害,并结合当代中学生的性格、心理及身体特点,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除了公检法等行政机关的力量外,律师事务所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法治宣传工作的主力军。例如,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通过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学校法律顾问,邀请其到校对学生集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暨法治教育宣传讲座。顾问律师通过发人深省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欺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维权。律师事务所“送法进校园”,履行了社会责任,拓宽了普法渠道,体现和发挥了律师在法律援助、公益性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模拟法庭”进校园,感受法律权威。活生生的法律案例是最好的普法素材,一次开庭审判的普法效果,比背一千遍法律条文的作用还大。南宁市五象湖中学、南宁市清泉中学开展“学法零距离”法制体验活动,通过“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方式,近距离感受法庭的庄重和威严。模拟法庭由辖区人民法院提供案例,选用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贩毒案例为脚本改编,由部分中学生分别担任审判长、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警和证人等角色,法院事先安排了熟悉庭审流程的法官和书记员对学生们进行详细指导,并对到场旁听模拟法庭的学生和家长讲解了法庭纪律。模拟法庭庭审完全按照正规庭审程序进行,经过法庭调查、双方出示证据、相互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诉讼程序,让中学生零距离直观感受庭审流程、体验司法裁判、见证法律威严,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第三,走出校园,走进少管所。公检法机关都在积极推进以案释法的普法方式,让中学生当面见证、亲身经历司法程序,普法效果明显得到增强。虽然中学生们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尚未深入,但通过实地参观未成年犯管教所,最起码让学生们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和权威。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通过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大课堂活动,带领师生走进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参观了未成年犯学习、生活和劳动现场,观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题片。并通过听取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法治励志演讲,让中学生认识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中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未成年人犯罪篇》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罪名多集中在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因此,从普法的内容上看,南宁市大部分中学的均能围绕这几类高发犯罪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但随着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性违法、酒驾、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案发率不容忽视。南宁市第三十一中学针对性违法犯罪,开展了预防性侵害、性违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并邀请辖区检察院检察官分析了性违法案件的犯罪成因,造成的伤害和影响,详细讲解了面对性侵害可以采取的合理应对措施,并提出了预防和减少性违法犯罪的建议,提高了同学们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南宁市第十中学组织各班学生参观了禁毒展览,并创新普法形式,邀请广西木偶剧团的演员们与辖区公安分局民警们一起表演禁毒木偶剧,通过观看禁毒木偶剧,参观毒品模型展览区,辨识常见毒品,让中学生们进一步认识了各式毒品的真面目。并通过让学生们参与“醉駕体验”游戏,使其亲身经历意识不清、视野模糊的醉酒状态,给中学生们敲响“禁止酒驾”的警钟。

    三、结语

    中学生普法教育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工程,要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学生法治教育格局,共同助力中学生普法教育效果的提升。首先,学校教学是中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应充分利用空中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家长会等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根据现今中学生知识获取趋于网络化的特点,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创新普法教育形式 。学校可以经常组织学生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法律社会实践,如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少管所、戒毒所,旁听庭审,开设模拟法庭,观看法制节目等,这些做法都可以增强普法教育的体验性和生动性,使学生亲身感受司法制度的具体运作,认识到违法的后果,从而提高其法律意识。其次,学校要借助社会力量,成立一些由教育、心理、法制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团体,并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司法机关或公安部门建立长期可持续的合作关系,聘请专业人士担任专职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 。例如,南宁市第二中学聘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法制副校长,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检察长带头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最后,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根据《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家庭多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因素,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流动式家庭出现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排名前五。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家庭情况的排查追踪,重点关爱这些存在不良家庭因素的学生,及时有效地对这些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普法教育。

    注释:

    孙晓艳.中学法治教育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云南师范大学.2017.

    井娟娟,黄金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法治保障.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31(2):29-37.

    王陶.高中阶段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刍议.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34(23):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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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9: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