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探索 |
范文 | 摘 要 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给行业发展带了新的机遇,“互联网+”模式在部分行业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也充分展现出未来行业的发展前景,“互联网+”新发展模式成为了行业首选。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腐败现象逐步呈现出智能性、隐蔽性、复杂性、广泛性的特点,同时使纪检监察工作很难推进,高校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其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具备一般性特点,还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所以开展“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是有意义的。 关键词 互联网 高校 纪检监察 大数据 作者简介:喻小兰,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獻标识码:A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195 2015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李克强总理寄望互联网+换代升级。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作了部署。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度融合,推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型态。 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中,深刻指出互联网是改变世界的力量。2016年浙江乌镇举行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此看来,“互联网+”新工作模式是纪检监察工作中探索科学、高效、严密工作模式的最佳选择。2014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所以“互联网+”新工作模式也是落实“三转”要求的必然选择。互联网逐步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学习的新平台,也是信息集聚、获取信息的新渠道。综上,“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新工作模式探索是有深刻意义的。 一、 概念解析 (一)“互联网+”概念解析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其中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型态。 “互联网+”不是指互联网与行业的简单相加,而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的特点结合互联网的特色探索出新工作模式,两者需进行深度的融合,打破传统行业固有模式,克服传统工作模式中信息滞后、资源匮乏、辐射范围狭窄的不足,通过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探索出科学严密、高效便利、辐射广泛的新工作模式,激发行业新活力,重塑行业新体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形成资源共享、信息集聚、科学分析、高效便利的新工作平台。 在互联网、云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下,行业选择与“互联网+”创新理念的融合已经逐步成熟,现代人们通过微信、qq、微博、公众号、百度、APP等渠道获取自己想了解的信息,用户足不出户也可以掌握最新信息、获取物品、完成工作、开展学习,传统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影响下都发生了变化。由此看来,“互联网+”新模式逐步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概念解析 “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是指将传统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转变为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的新模式。转变传统纪检监察工作模式,一方面是在互联网、云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影响下,腐败现象呈现出智能性、复杂性、隐蔽性、广泛性的特征,基于腐败现象呈现出新特征,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困难,传统的工作方式难以克服事件中遇到的困难;另一方面,“互联网+”模式通过科学分析、动态管理、教育宣传、严密监督、公众参与等方面,促进传统纪检监察工作朝着高效便捷、科学严谨方向转变。“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自身特点,在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方式上完善现有工作机制,建成纪检监察机关权威发布平台、网络监督平台、宣传教育平台、互动交流平台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部门内部工作效率,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监督渠道,也是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的目标。 二、传统纪检监察工作中问题剖析 传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某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促使纪检监察工作与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的重要因素。 (一)“三转”要求执行力度不够 “三转”要求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其中转职能是通过转方式来配合的,优良的作风就是保障,“三转”要求主要是往监督执纪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是监督执纪,转作风就显得尤其重要 。高校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力度不够,需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新路径,增加工作效率。 (二)公众监督、互动渠道不完善 2015年6月,中央纪委已在手机客户端开通“反‘四风一键式”举报窗口,主要受理违规“四风”等问题举报。数据显示,手机客户端举报专区上线前,网络举报日均接件250至300件,专区上线后,网络举报1033件,其中手机端举报占比66.89%。 手机客户端一键式举报的开通,加大了公众的参与度,同时也增加了公众互动,充分新媒体、现代信息技术与公众监督的结合。通过“互联网+”模式完善公众监督、互动渠道,也是克服传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率不高 传统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专业性强、业务繁多,机关内部工作重叠,工作量没有得到量化,工作效率就会降低。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需要现代化信息管理工具进行指导,通过科学、及时、动态、高效的后台数据分析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公众可以通过不同的多媒体渠道掌握信息、实施监督、参与互动,权力的使用在互联网时代就显得更加透明,线上平台的建成不仅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还提高了反腐败的工作效率。 三、“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探索 (一)“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基本原则 1.堅持开放共享 坚持开放就是通过“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打破固有的利益群体,形成一个更加强大的工作机制。建成共享平台,主要是发挥高效教师、学生民主监督作用,不仅能降低高效纪检监察工作成本,还能形成平等的公众参与基础。 2.坚持融合创新 在传统高效纪检监察工作模式中融合互联网新思维,需要结合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自身的特点,坚持创新理念,打造新的工作模式。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两者需要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发挥最优。 (二)“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模式 “互联网+”模式需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者深刻认识“互联网+”的内涵,再结合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自身的特点,思考怎样建设创新新的工作模式。目前,“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模式主要涉及教育宣传、信息公开、纪检监察业务三个方面的内容。 1.“互联网+纪检监察业务” 为履行高校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纪检监察业务。 一是建设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是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建设,纪检工作者需要通过培训掌握互联网知识,加强互联网知识储备、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还需要通过网页、平台建设、APP、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交流、学习,加强自身专业素养的提高。 针对互联网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建设一支掌握互联网技术、操作、编程的专业信息技术队伍,维护网络平台运行安全,促进“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纪检监察业务系统要与法律法规信息平台、信息公开平台、教育宣传平台等实现信息共享、交流互动,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信息及时共享,找准工作过中的关键点,科学、高效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运用专业信息化分析工具,及时满足部门对数据信息的需求,提供科学、严谨、准确的依据。 2.“互联网+信息公开” 通过“互联网+”模式,高校可以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页、APP等方式及时公布重要事项、业务流程、业务结果,在确保信息准确的情况下,让高校师生及时掌握信息,保障高校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民主公正。 3.“互联网+教育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阵地意识,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回去占领。网络阵地正在逐渐成为宣传思想的重要阵地,已经到了非占领不可的地步。”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打造教育宣传平台。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规制行为首先需要引导思想。一方面可以在高校纪检监察网页设置纪检监察、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经典案例等专栏,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动画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师生思想教育;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APP等方式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宣传党的政策、及时发布反腐败中取得的成果;最后,可以通过线上教育对党员、干部、师生进行定期考核。时刻警醒党员、干部、师生保持一颗廉洁之心,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不能逾越“高压线”。通过“互联网+教育宣传”这种模式让党员、干部、师生等随时随地能学习,培养更为科学、高效的学习方式,最终能实现学习充实着自己的生活,学习是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通过不断的学习,学习对象能时时刻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思想指引自己的行为,这就是“互联网+教育宣传”新模式实现的目的。 四、结语 面对日新月异的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纷繁复杂,工作、学习、生活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运用“互联网+”模式是新常态,通过新的模式打破了传统工作模式中的利益群体,突破固有的工作方式,降低了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成本。让权力的运行处于公开透明的状态,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打造“互联网+高效纪检监察”工作模式,从纪检监察工作系统、操作流程、教育宣传、信息公开、纪检业务开展各个环节紧密结合,相互协作,将各自的功能发挥最优。高效纪检监察工作已逐步融入互联网大环境下,纪检工作者应开拓思维,发挥创新,打造更为科学、高效、完善的“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模式。 注释: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赵颖,贺晓东.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路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7(1). 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新华每日电讯.2014-05-20(4). 中纪委反腐启动“互联网+”震慑模式 客户端开通一键式举报.财经网.2015-08-07. 习近平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详见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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