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议美军战争法策略 |
范文 | 关键词 美军 战争法 策略 作者简介:陈鑫,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研究方向:军事法学。 中图分类号:D7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6.218 二战以来,战争法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之后日益成熟,随着国际武装冲突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战争与军事行动的开展受到越来越多的战争法规则的限制。而美国作为战后世界头号军事强国,拥有着非常丰富的作战实践,在经历了诸如美莱村屠杀事件等负面丑闻影响之后,美军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战争法在现代战争中的作用: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不遵守战争法规则带来的政治舆论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战争最终目的的实现。因此,美军将战争法贯穿到其军事行动的各个方面。总结美军二战后尤其是越战以来所采取的军事行动中对战争法的运用,我们可以看到美军形成的具有美国传统,符合美国利益的战争法运用策略体系。一、美军战争法运用的理论基础与传统渊源 美军一直以来就十分重视对战争法的运用。美驻阿富汗国际安全支援部队首席法律顾问格罗斯曾在某次会议上说:“参谋长和首席法律顾问是司令官的左膀右臂,参谋长确保打得赢,而首席法律顾问则确保做得正 。”美军拥有着世界上人数最多的随军律师队伍,而且在长期的作战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战争法法律法规体系与军事法机构。这些都有力保证了美军遂行作战任务能够合乎战争法规则,规避战争法问题。 美军之所以如此重视战争法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国家利益层面。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而遵守战争法规则,有利于国家政治目的的实现:一方面有利于建立自己主导的国际法体系,从而谋求更大的利益与更高的国际地位,方便为自己的军事行动提供合理借口与根据,使自己处于道义上的高地。比如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军均作为战胜国积极组织并参与了有关构建战后国际关系体系的会议,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会议,以法律条约的形式巩固美国的地位与利益;另一方面,战争中出现的许多人道主义问题、战场涉法问题处置不当容易造成政治上、国际舆论上的被动,给军事目的的实现制造困难,甚至可能直接导致战争目的难以实现。较为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军伊拉克战争中的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虐囚丑闻的曝光,使得美军维护伊拉克民主的正义形象遭到严重打击,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了美军对伊拉克的政治目的的实现。 其次,美军重视战争法也与美军的历史传统有关。美军历来就有文官治军的传统,也十分重视交战规则等战争法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并以此来管理军队。长期以来,美军形成了完善的战争法法律法规与军事法机构:包含宪法条文、国会法案、国防部法令、各军种部条令等在内,既有总体上指导法律战活动的一般性法规,又有调整法律战中某些具体工作的特别法规。此外,与健全的军事法律法规相互配套的是美军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战组织机制。不仅包括了各种专门研究军事法战争法的专门机构、智库。还有数量庞大的军法参谋等随军军法人员来制作分发交战规则手册,协助军事法战争法的执行。二、美军运用战争法的主要策略 (一)總的原则,以维护美国利益为重 美军之所以十分重视战争法,主要原因就在于战争法的运用有利于战争政治目的的实现,进行现代战争,遵守战争法微观来讲有利于提升军纪士气,宏观方面来讲有利于提高国际声誉、实现战争的政治目的。但是,如果遵守战争法会束缚美国的政策目的,美军也无惧于采取各种措施规避战争法。国际政治学的现实主义学说创始人摩根索有一句名言:“国际政治的铁的法则是,法律义务必须让位于国家利益”。比如美军拒绝批准1977年订立的日内瓦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认为这一议定书为美军附加了不必要的义务,不利于美国国家和军事利益。因此即使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依然、即使美军在实践中也遵循这一议定书的相关规定,但是美军依然拒绝签署这一议定书,方便在战争实践中有更大的规避空间。 (二)美军具体运用战争法常用的策略归纳 1.对联合国、国际条约“有利则用,不利则弃” 一方面,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美国十分注重通过联合国的名义来打击竞争对手,尤其是上个世纪二战结束以来,美苏冷战将联合国作为争霸的战场,争夺世界话语权。虽然随着世界多极化的发展以及第三世界的兴起,联合国的职能地位日益提高,美国依然凭借着冷战结束后唯一的超级大国的能力地位,试图绑架联合国,将联合国作为实现国际霸权的工具,例如为了制裁伊朗,美国积极鼓动联合国安理会、游说欧盟等盟友国家,通过了有关制裁伊朗的决议,一手拿决议、一手通过武力威胁,对伊朗进行制裁。历史上,美国参与的朝鲜战争、海湾战争等都是借着联合国决议,打着联合国军的旗帜进行的。 另一方面,当利用联合国行动成为不可能时,美国又会撇开联合国,自己带着北约等盟友进行军事行动,如2018年美英法联军空袭叙利亚。再如2003年美国以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暗中支持恐怖分子为由,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单方面对伊拉克实施军事打击。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不仅对联合国采取了这样的态度,对一些其他的国际条约,美国也是如此。美国热衷于“建群”与“退圈”的政治游戏,尤其是自从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退出国际组织与协议似乎成了家常便饭,其先后退出了许多原本是由其主导创建的条约组织。比如跨太平洋自由贸易协定;又如退出为世界做出巨大贡献的全球气候巴黎协议、退出自己推崇的人权理念——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退出由中美俄英法德六国达成的伊朗核问题协议、退出美俄军事条约《中导条约》等。相信为了所谓的美国利益,美国未来几年还会退出更多的国际组织、协议和条约。 2.自造军事法理论,为军事行动进行辩护 现代战争法虽然通过两次日内瓦公约、联合国宪章等公约、组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现代战争法依然还有许多不足与漏洞。一是对国家的约束力缺乏强制性;二是战争法规定的内容主要局限在作战手段的选取和人道主义保护等方面,总体而言较为原则,很难顾及到战争行动方方面面。这就给美国利用和规避战争法提供了许多机会。美军往往针对战争中的模糊空白地带自造理论,为自身行动辩护。 比如,科索沃战争,美军就是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规避主权问题,公然干涉他国内政。此外,美国2003年伊拉克战争是借口萨达姆政权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2018年空袭叙利亚也是借口叙有生化武器。这几场战争中,美国都是用国际人道主义,以“人权卫士”的身份来为自己的军事行为辩护的。再如,近来美国海军提出了“预先防衛”理论,认为美航母战斗群在作战中容易受到攻击,为保护自身安全,美军航母可以对潜在威胁进行预先攻击。这种对防卫权的泛化可以为美军提供更多的军事干预的借口。而对我军而言,有资料证明,美军未来干涉台湾问题一个重要的借口就是战争法上的漏洞问题。 3.“严以待人,宽于律己”。对战争中的法律问题采用双重标准 美军在运用战争法时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经常对不同的国家采取双重标准,比如在科索沃战争中压制南联盟而偏袒阿族分裂主义势力。不仅如此,美国对内对外采用的也是双重标准。充分体现了美国霸权主义特色。就以人权问题为例,美军以人权为借口对外发动了多起战争,对萨达姆等政权领导人处以极刑。但是对美军自身发生的许多人权问题,则往往避而不见或大事化小。比如,美国总统布什为了规避不得虐待战俘的问题,发明了“水刑”来审讯关塔那摩监狱的犯人,又提出恐怖分子不属于俘虏的观点。对伊拉克战争虐囚事件、阿富汗战争侮辱尸体、驻日美军性丑闻等案件,美军审判后往往量刑轻判草草了事。三、对我们的启示与借鉴 (一)警惕对手的战争法威胁,注重对战争法的灵活运用 随着中国的逐渐崛起,美国针对中国的动作也越来越频繁,美国不断从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各个方面为中国的崛起设置障碍,甚至,美国的国防报告直接将中国列为潜在的战略对手。而反观中国,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无法避免国家统一等问题。可以预见未来的一天,在中国解决国家统一问题时,很可能会面临美国的军事干预。在未来不能排除美军在战争法上寻找借口,干预祖国统一大业。对此,我们不仅要思想上警惕来自战争法的威胁,还应当在行动上备好预案,灵活运用战争法规则,予以有效应对和反击。 (二)结合本国的传统与国情,注重培养自己的话语体系 美军运用战争法不仅具有丰厚的历史传统,而且在长期的作战实践中,逐渐总结并不断创新出一套能够满足美国国家利益的军事法话语体系与运用策略。鉴于此,我们也要懂得未雨绸缪,着力构建与我们大国地位相匹配、与我国的传统与国情相适应的的国际战争法话语体系。 近年来,我国在联合国行使权力越来越频繁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这还不够丰富,我们还应当积极探索更多增加国家话语权的思想与方法。比如,积极探索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习主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现代国际法规则的融合。正如习主席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建立对外传播话语体系,增强国际话语权。我们在战争法问题上,也要加强宣传,逐步建立自己的战争法话语权。 注释: 李卫海.美国军事法源流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58页. 周晓玲.美军法律战分析[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7(3),第75页.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