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
范文 | 莫桂烈 摘要:灵川县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和“生态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建设相结合起来,打造了别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文章针对发展中遇到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政策扶持不到位,规划管理不科学等问题展开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灵川;休闲农业;乡村旅游 文章编号:1004-7026(2015)04-0033-02中国图书分类号:F592文献标志码:A 灵川县位于广西桂林市东北部,境内气候适宜,风光秀丽,特产丰富,素以“地灵人杰山川秀,物华天宝五谷丰”而著称于世。2013年该县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014年,该县银杏景观获得“中国美丽田园”称号。 1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最先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其时最受游客欢迎的是钓农家鱼、尝农家菜、观农家景、做农家活、住农家屋等为主体的“农家乐”形式。近年来,该县利用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因地制宜,把农业与观光、休闲、旅游相结合,积极打造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1.1將“生态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农业观光型乡村旅游 为打造独具特色的观光型农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灵川县将“生态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主推规模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建设。先后建成了潭九柑桔、九屋百香果、秦岸提子、薛家蔬菜、尧乐桃子、正义食用菌等7个标准化生产园区。同时,围绕打造“春之花、夏之果、秋之叶、冬之雪”四季农业景观的思路,以拓展东江竹海天然氧吧为目的,在景区沿线的九屋、公平建成了万亩百香果、千亩油菜花、千亩紫云英基地;以拓展东部农业体验游为目的,努力提升草莓、提子、特色蔬菜等采摘体验产业的品质和面积,特别在大圩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大投入,建成采摘大棚、观光休闲长廊、观景台、停车场等设施;面对具有振憾之美的海洋之秋,引导当地村民成立种植和休闲观光合作社,保护和开发古银杏资源,引导合作社把各类产业引入休闲观光体系,在桃子、辣椒、西红柿、红豆杉等产业引入采摘、盆景制作、徒步等项目,延长海洋秋季休闲游的时间,提升休闲体验。 1.2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 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专项活动,灵川县将新农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起来,打造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通过深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进生态林业建设,保持和扩大“山清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打造“天长蓝、地长绿、水长净”的良好环境。2013年至今,全县投入各项建设资金3.92亿元,清洁田园28 873.4hm2,清洁水源2 239处,清洁垃圾101 467.57t,新建了一批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在全县1 500个自然村成立了清洁乡村理事会和环卫保洁员队伍。当前,全县许多新农村被打造成了一个个“美丽乡村”,在乡村里建有农家乐147家,其中有2个广西四星级农家乐和1个二星级农家乐,这些休闲度假型乡村吸引了大批游客到来开展休闲、娱乐、体验、旅游等活动,有效促进农民增效增收。 1.3将“文明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乡俗文化型乡村旅游 灵川县充分发挥民俗节会多,古镇文化浓厚的优势,将“文明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乡俗文化型乡村旅游。利用古镇古村文化以及乡村特有的民俗风情、文物古迹、节庆文化、民间文艺和农耕文化,开展游览体验游活动。目前主要以江头爱莲文化为背景,举办“五月十四姑娘节”;以瑶族农事活动为主题,举办“六月六尝新节”;以古东景区林木资源为依托,举办“古东红枫节”;以发展桃子产业为目标,举办“海洋乡采桃节”;以弘扬地方饮食文化为出发点,举办“桂林灵川美食文化节”。大量的市民到农家乐、山庄、水果基地观光、消费,把城市人的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源源不断向农村输入,在潜移默化之中悄然影响着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实现了城乡交流互动、融合发展,使乡村文明达到更高的水平。 2制约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问题 2.1基础设施不完善,政策扶持不到位 近年来,灵川县结合“美丽乡村”等项目加大了对乡村旅游设施的建设力度,但是因为投入不足,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还不够,所以,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远远满足不了市民节假日期间争相出行的需要。特别是随着自助游、自驾游、徒步游的盛行,在人气最旺的三月赏花、避暑度假、银杏摄影等时节,出行沿途较为拥堵,加上,县域内上规模、上档次的接待场所较少,热门景区园区的接待能力极为有限,游客和车辆的大量涌入造成车子无处可停,游客的饮食、住宿、入厕等需求受到限制的情况随处可见,这不仅影响了景点的声誉也影响了游客的心情。 2.2规划管理不科学,特色产业不明显 目前,全县在休闲农业发展方面缺乏专门的政策和扶持手段,还没有出台实质性的支持文件和管理办法。由于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发展中缺乏正确的引导,也没有专门为全县休闲农业的发展提出切合实际的、科学的、可操作性的统一规划,致使全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出现规模不大、经营雷同,重复建设等现象,全县低档次“农家乐”比较多,总体品味不高、市场生存能力弱,有的休闲山庄建设“扎堆”,形成无序竞争的资源浪费。另外,观光农业旅游项目忽视资源的综合开发,追求盲目模仿,缺乏特色,景点开发大多功能单一,存在重餐饮、轻配套现象。由于要素支撑不足,特色产业不明显,配套不齐,难以吸引和承接外地及一定规模的旅游群体,综合竞争力有待增强。 2.3农旅结合不全面,农民受益面不广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应该要最大限度惠及当地群众,所以,在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要鼓励当地群众以土地、房屋、资金或劳务等方式入股参与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格局和多方共同参与建设经营的局面。但是,由于旅游功能拓展不足,消费活动项目较单一,灵川县90%以上的休闲农业开发区受益的仅是开办餐饮的极少数人,当地村民的收入并没有因此明显提高,极大影响了农民参与乡村旅游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另外,对于一些休闲生态建设项目,给予农民的只有征地时一次性补偿,项目建成后当地村民没有共享收益,制约了村民对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这些年来,全县休闲农业虽然发展迅速,涌现了许多经营休闲农业的企业,但真正经营有道、效益突出的却很少,大部分休闲农庄的经营者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品牌意识薄弱,不重视宣传促销和品牌建设,影响力不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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