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毛泽东怒杀英雄巨贪肖玉璧 |
范文 | 郭红敏 这是延安时期震惊边区根据地的一桩反腐案件。 战斗英雄肖玉璧浑身有八十多处受伤,他住院期间,毛泽东曾两次探望。担任地方税官后,肖玉璧居功自傲,丧失原则,贪污3050元。接到其求情信后,毛泽东不为所动,支持了法院对其做出的死刑判决。 肖玉璧案成为我党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件之一。电视剧《解放》中,有一段毛泽东和林伯渠、罗荣桓的谈话,就是以肖玉璧案为例,告诫新中国不能重蹈李自成的覆辙,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进攻。 毛泽东两次探望战斗英雄 1940年9月13日,时任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毛泽东带着警卫员去延安中央医院看望负伤的干部和战士。毛泽东走进最北面的一孔窑洞时,见到了久病缠身、骨瘦如柴、气若游丝的肖玉璧。 毛泽东关切地询问医生:“这位老战士患的是什么病?能治好吗?”医生指着肖玉璧肚子上的伤疤说:“他其实没有什么大病,是由于几处贯穿伤没处理好,造成消化功能弱化,再加上过度劳累和营养不良,致使身体过度虚弱。”毛泽东又问:“真是营养这么缺乏?”医生如实回答:“达到了难以维持生命的地步!要想治好,只要吃一个月好饭就行了。” 经毛泽东了解,肖玉璧是一个身体八十多处受伤、劳苦功高的战斗英雄。 出生于陕西省清涧县马家村的肖玉璧,从小给地主家放马,饱受屈辱。1933年4月,他加入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大队清涧支队,作战勇敢,立下赫赫战功。 一次,为牵制国民党军队对陕南红军主力的进攻,陕甘游击大队奉命攻打一座县城。城墙上的敌人用几十挺机枪和长枪短炮,一齐向下扫射,战士们几次攻城均遭失败,伤亡惨重。这时,肖玉璧大声喊道:“火力掩护我!”说完,跳出战壕,抓起四捆手榴弹便向城门冲去。随着巨大的爆炸声,城门被炸开。而肖玉璧也被爆炸气浪掀翻到数丈之外,浑身是血,侥幸的是捡回了一条命。不久,肖玉璧担任了支队长。 在另一次战斗中,肖玉璧率队拼死冲杀,以少胜多,而他的腹部却连中数刀,肠子也从腹部流出,元气大伤。直到1935年冬天,他的伤才慢慢好起来。 此后,肖玉璧先后任清涧县四区第一苏维埃主席、盐池税务分局局长。因不怕吃苦,成绩突出,1939年底,他被调回延安,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局主管贸易的副局长。由于身体八十七处受伤,又长期劳累和营养不良,他的身体彻底垮掉了。1940年秋,他不得不住进了延安中央医院。 1940年,中国抗日战争正处于相持阶段,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实行严密的封锁,边区物资严重匮乏,广大干部战士食不果腹、衣不御寒,生活很苦,连毛泽东主席都穿着打补丁的衣服,身体也十分消瘦。为保证毛泽东身体健康,中央特批给他每天半斤牛奶,凭证领取。 毛泽东撩开了肖玉璧的被子,看到肖玉璧身上那密密麻麻的枪伤、刀伤,眼睛潮湿了。走出医院窑洞时,毛泽东特别叮嘱身边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把中央配发给他的每天半斤牛奶的取奶证送来,由院方负责取奶让肖玉璧饮用。 半个月后,毛泽东再次走进医院,专程看望了给他留下极深印象的肖玉璧。这时早已苏醒过来的肖玉璧,这么近距离见到毛主席,激动得要挣扎着坐起来,可身上仍虚弱得没有丁点力气。毛泽东见状急步向前,轻轻摁住了他,示意让他别动。毛泽东询问了肖玉璧的身体恢复情况,嘱咐医院的同志一定要照顾好肖玉璧的生活。 轰动边区的3050元贪污大案 毛泽东的两次探望,成为肖玉璧的政治资本,这为他以后的骄傲自大、腐化堕落,埋下了伏笔。 出院后,肖玉璧立即要求工作,组织上安排他到家乡清涧县任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便于家人照顾他的生活。但是,他却满腹怨言,认为自己这样一个立下赫赫战功、富有地方工作经验、毛主席都特殊关照的革命功臣,去当一个小小的税务分局局长,是大材小用。 面对肖玉璧的质问,组织部门的解释是,担心他的身体承受不住更繁重的工作。肖玉璧听后,大为不满,拍着胸脯说:“我这身体当年四捆手榴弹都没能把他炸烂,七八把刺刀都没被捅翻,如今又不是上战场厮杀,怎么承受不了?” 坚持己见的肖玉璧直接去找毛泽东。他让毛泽东看他为革命而落下的满身伤疤时,毛泽东告诉他:要服从组织分配。肖玉璧见毛泽东也这样说,只好去当这个小小的税官。 到了新单位后,肖玉璧依旧是牢骚满腹,在工作中消极被动,和同志们之间的关系也不融洽。 这年冬天的一个傍晚,肖玉璧在从张家畔返回他在马家村的家的途中,遇到了他儿时的张姓玩伴儿。张的弟弟在国民党军队任职,这几年一直往国民党统治区跑,弄一些边区紧缺的物资过来,挣了不少钱。肖玉璧在贸易局时几次到国统区换油换粮,还是他帮的忙。 姓张的笑着对肖玉璧说,他从外面搞来一批土布,想卖给边区,让肖玉璧给下边的人打声招呼。在张某的软磨下,肖玉璧照办了。半月之后,这人给肖玉璧送来100块大洋的酬金。刚开始,肖玉璧推脱不收。后来,肖玉璧心想,人家做生意都已富得流油了,而自己出生入死这么多年,到现在还是穷光蛋一个。最终,他收下了这些不义之财。 此后,肖玉璧一发而不可收拾,在贪腐的深渊里越陷越深。他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克扣公款,并投资与张某合伙做生意,甚至把根据地奇缺的粮、油卖给国民党军队。 另外,肖玉璧利欲熏心,为了升官发财,不惜前后两次挪用公款给靖边县国民党军退伍军官常崇耀,并为其招募士兵。 1939年1月间,肖玉璧贪污、克扣公款的行为被边区财政厅发觉,感觉风声不对的肖玉璧仓皇逃往盐池,企图从那里穿过长城逃往蒙古。潜逃了几个月,在盐池被抓。 后经查实,肖玉璧担任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期间,共贪污公款达3050块大洋。其中,肖玉璧于1938年间贪污公款280元,是年12月间克扣公款1520元,1939年1月间又克扣公款1000元,均不记账。肖玉璧逃跑时,携公款250元、税票18张等。 当时,陕甘宁边区一般工作人员每月的津贴为1元到15元,肖玉璧贪污3050元,就相当于一般工作人员两千多月、一百六十多年的津贴收入,自然成为轰动陕甘宁边区的一起大贪污案。 边区高等法院做出死刑判决 肖玉璧案发后,民愤极大。此时,正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大力倡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之成为“全国政治上最进步的区域”。用毛泽东的话说:“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 当时,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违纪贪污行为处分相当严厉,党在各边区成立的抗日民主政权,都将厉行廉政、严惩贪污腐化作为施政的核心内容之一。 1938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政府颁布施行的《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对贪污行为有严格的界定,并根据贪污行为的轻重,施以相应的处罚。 《条例》第二条规定,有下列十种行为之一者,以贪污论罪,即:克扣或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之财物者;买卖公用物品从中舞弊者;盗窃侵吞公有财物者;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意在图利贩运违禁或漏税物品者;擅移公款作为私人营利者;违法收募税捐者;仿造或虚报收支账目者;勒索敲诈,收受贿赂者;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 《条例》第三条规定:贪污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500元以上者,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贪污500元以下者,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上至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100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苦役。 肖玉璧却抱有侥幸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即便是贪污几个钱,像我这种对革命有大功之人,大不了不让继续干革命,共产党毛主席还不致于会杀我的头!”可悲的是,肖玉璧误判了当时边区的形势,低估了共产党反腐的决心。最终,他以身试法。 《利剑高悬——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件剖析》一书指出,肖玉璧身为边区公务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廉洁奉公,在关乎民族危亡的抗日战争关键时期,置革命大局于不顾,贪图个人一时的享乐,倒卖根据地奇缺的物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蜕化变质,贪污,克扣公款3050元,并携带款项和税票逃跑。此种行为对于边区模范政权之建立危害至大。另外,在国民党推行溶共限共的政策背景下,依法严惩曾经战功赫赫的腐败分子肖玉璧,对那些意志不坚定、可能走上腐败道路的党员干部,具有极大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为了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1937年9月6日,中央决定将原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改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同年9月2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在这之前的1937年7月9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谢觉哉任院长。内设一个审判庭,雷经天任庭长。从此开启了陕甘宁边区法院的审判工作。 陕甘宁边区检察署经过侦查取证,向边区高等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边区高等法院于1941年2月30日判决如下:肖玉璧身为边区公务人员,不能尽职责,廉洁奉公,累计克扣公款达3050元,并企图携带款项和税票潜逃,叛变革命。依据《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八项和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肖玉璧死刑。 肖玉璧听后,大吵大闹:“不就贪污几千块钱嘛,就判我死刑,太重了!我要给毛主席写信!”“毛主席肯定不知道情况,他要知道了,肯定不会让我死的!” 毛泽东表示完全拥护法院判决 延安时期的毛泽东,对腐败向来是恨之入骨,绝不姑息。此前,他曾毫不手软秉公处理过轰动西北的“黄克功案”。 当时,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知道肖玉璧和毛泽东的特殊关系,就把肖玉璧写给毛泽东的求情信转交给他。毛泽东点燃一支香烟,站在窗口望着窗外,深深地吸了口烟,转头问林伯渠:“肖玉璧贪污了多少钱?”林伯渠回答:“3000多元。”毛泽东又问:“他的态度怎样?”林伯渠说:“他在信中求您看在他过去作战有功的情分上,让他上前线,战死在战场上。”毛泽东又问林伯渠:“你们的态度呢?”林伯渠说:“据我们统计,目前干部队伍贪污腐化犯罪率达5%,这股歪风非刹住不可。不过,最后究竟怎样处置肖玉璧,边区政府和西北局都想听听您的意见,所以,我特地来请示。” 毛泽东稍微停顿了一下,又深深地吸了两口香烟,问道:“你还记得1937年的黄克功案吧?”“忘不了。”林伯渠说。毛泽东将手中的烟蒂在烟灰缸中狠狠地一摁,斩钉截铁地说:“和那次一样,我完全拥护法院的判决!” 毛泽东提到的黄克功,从小参军,身经百战,曾担任红军旅长。1937年9月5日,年仅26岁的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为恋人陕北公学女生刘茜提出分手,他在强行逼婚不成的情况下,竟然开枪打死了刘茜。此时,陕甘宁边区政府刚刚成立,这一起凶杀案轰动西北,国民党方面也借此大肆炒作。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进行了审理,判处黄克功死刑,并上报中央裁定。当时,有些同志认为黄克功参加过长征,立过战功,应予赦免,让其戴罪立功。毛泽东不同意这种意见,他对抗大副校长罗瑞卿说:“这是什么问题,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于是,1937年10月11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陕北公学召开公审大会。雷经天则当众宣读了毛泽东于前一天关于此案的指示:“……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黄克功案”的阴影刚刚在边区消散,“肖玉璧案”又轰动西北。 1941年底,肖玉璧被执行枪决,这在解放区内外引起很大反响。广大群众称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是 “真正保障人民民主,厉行法制的先进地区”。1942年1月5日的《解放日报》就此发表评论:“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 《利剑高悬——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件剖析》一书指出:“肖玉璧从一个身经百战的红军英雄堕落成一个贪污腐败分子,并且企图背叛革命,这个案件留给后人的教训是深刻的。肖玉璧在战场上面对凶恶的敌人是无畏的,为革命出生入死是无私的。为何在后方较为和平的条件下会完全忘记革命的信仰和宗旨,最后走到人民和正义的对立面呢?这恐怕既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又有环境条件的因素作用;既有制度上的原因,又有个人的党性修养因素。正确认识肖玉璧案的警示意义十分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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