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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生态自发”到“生态自觉”
范文

    蒋培

    

    摘?要:如何应对农村垃圾问题是当前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难题。农村垃圾处置是否恰当关系到农村环境的稳定、农民生活的幸福与农村社会的和谐。通过理论梳理与实地调查,我们发现太湖流域地区部分农村从本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应对农村垃圾问题,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农民在垃圾处置过程中转变了环境意识,并改变了自身不恰当的环境行为,认识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达到了一种“生态自觉”的状态。太湖流域地区农民垃圾处置行为改变的实践模式,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同时还实现了经济效益的增长与社会效益的扩展。此外,经过对研究案例的深度剖析,总结形成了农民生态自觉行为的发生发展规律,并为今后有关农村垃圾处置环境制度的制定提供经验启示。

    关键词:生态自觉;农民;垃圾处置行为;社会效益;太湖流域

    中图分类号:F205;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9)03-0115-10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同时,乡村振兴战略中也强调要实现农村环境的“生态宜居”,为农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当前农村生态与环境治理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农村环境管理是一种典型的农村公共事务活动,环境资源和环境服务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其“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供给上非排他性”[1]特征决定了政府应在环境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与城市社区不同,农村社会仍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且差异性大,以“政府担大责”的环境管理方式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农村社会[2],容易出现“一刀切”的管理问题,或者说政府主导型环境管理模式与农村环境保护存在不兼容性[3]。基于此,学界为克服政府本位的环境管理“路径依赖”,为农村环境管理开辟新路径,提出了“四位一体”的环境保护管理模式[4]、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5]、多中心环境管理制度[6]、多元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7]、环境契约管理体系等[8]。其实,从农村环境管理过程来看,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应强调政府、农民在环境管理中的互动过程,理解成功的农村环境治理背后政府与农民的行动逻辑发生了怎样的转变?需要何种社会环境以及进一步明确有效互动的不同阶段。

    笔者在江浙等东南沿海地区进行多次实地调查,发现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村垃圾处置案例。有的农村在政府制度与项目支持下进行“大刀阔斧”地开展环境治理,例如,百沙村按照学术惯例,已对文中涉及的研究对象进行匿名化处理,下同。 为应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环境影响,对全村农户实施了“截污纳管”工程,利用工程技术手段来治理污染。但事后,当地村干部、村民也在反思这种治理模式的可持续性与生态性。有的农村则已跨过这一阶段,里家村在政府开展截污纳管工程之后进行调整,加入沼气池处理环节,实现垃圾处置目的的同时也满足当地农业生产要求。有的农村则从一开始就立足于本地,探索符合当地社会情况的环境治理模式。南京马场村的厨余垃圾沤肥方式,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可见,部分农村地区改良政府环境管理手段或自我探索环境治理模式的尝试,更多的是农民从农村社会出发来寻求环境治理途径,具有深入研究的社会价值。

    在此,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实地调查与研究对象情况。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博士后项目的研究计划,笔者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组织下对长三角地区上海、南京、杭州、金华等地的农村生活污染问题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案例村的情况介绍如下:里家村位于杭州市西郊,全村现有377户,共1 275人。大部分农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计方式,少数村民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资料来源于2018年3月里家村实地调查。 。日常生活垃圾主要是各种生活污水、固体垃圾以及牲畜粪便等。百沙村同样位于杭州市西郊,现有农户400多户,共1 160人,现有农家乐经营户300多户,全村75%的劳动力投入到旅游服务业中资料来源于2018年3月和8月百沙村实地调查。 。日常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人粪尿等生活污水数量较大,是主要的环境治理难题。马场村位于南京市东郊,全村共有56户,178人,村中有特色农家乐11户,2015年游客接待量超过76万人次資料来源于2018年3月马场村实地调查。 。当前农村厨余垃圾处理是全村环境治理中最难应对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和农家乐经营户最为关心的话题。

    笔者从2013起就一直关注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不定期地做一些实地调查,利用现场查看、深度访谈、文献收集等方法收集资料。在一些农村进行长期跟踪调查,掌握农村生活污染变化情况以及环境治理状况。同时,在实地调查中与当地村干部、农民结成了良好的友谊关系,便于真实地掌握当地的情况与做好后期跟踪调查。此外,开展实地调查也是笔者与当地农民之间进行互动交流的过程,不仅能够真实地了解当地农村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而且通过环境问题、环境事件的讨论来更好地理解农民的想法与行为。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述评

    1.环境行为的界定

    环境行为首先是一种社会行为或者社会行动。按照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结构理论中“单位行动”(Unit Action)的阐释,一个行动逻辑上包括如下几点:(1)行动者:是指作为行动主体的个人;(2)目的:行动者所要达到的未来目标;(3)情景:是目标实现的环境因素,又分为两个方面,行动的条件和手段;(4)这些元素之间的关系形式,即在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时,有着一种“规范约束”。它涉及思想、观念、行为取向[9]。韦伯所理解的社会行动指的是一种人的举止(不管外在或内在的举止,不为或容忍是一样),而且只有当行动者或行动者们用一种主观的意向与它相联系的时候。然而,社会的行动应该是这样一种行动,根据行动者或者行动者们所认为的行动的意向,它关联着别人的举止,并在行动的过程中以此为取向[10]。可见,社会行动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单位,从人的行动(行为)来理解社会事实或社会问题。

    学术界对环境行为概念并没有达成共识。武春友等认为环境行为是指能够影响环境品质或者环境保护的行为。它可以是正面的、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行为,如资源回收等;也可以是负面的行为,如浪费能源等[11]。王芳则认为环境行为是作用于环境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人类社会行为和各社会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行为。它既包括行为主体自身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包括主体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作用后产生行为的环境影响[12]。崔凤等认为当前的环境行为研究过于注重直接作用于环境的行为方面,忽视了许多间接性的现实的环境行为。他们认为环境行为可以做如下分类:个体型环境行为、群体型环境行为和组织型环境行为[13]。虽然不同的学者对环境行为有不同的研究着眼点,但共同的特征是强调人对环境的某种干预或者影响,以及人与环境之间形成某种关系。

    2.有关环境治理的研究

    有关生态或环境治理方面的社会学研究,国内外学者已有不少的论述。在生态治理方面,不得不提生态现代化理论(Ecology Modernization Theory),荷兰学者Mol等人认为,在现代环境污染治理方面,随着现代化、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现代民主政府、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以及民众运动等能够有助于各类环境问题的解决[14]。类似于生态现代化理论,美国学者Grossman和Krueger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也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一个拐点,经济越发展,相应的环境问题会得到有效治理,环境状况与经济发展呈现反向变化趋势[15]。

    不同于西方社会理论,“生活环境主义”理论具有东亚传统文化特色。日本学者鸟越皓之在考察日本琵琶湖环境治理过程中,摈弃了原有的“自然主义”和“技术主义”治理思维,而是从当地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挖掘各种地方性生态知识。在治理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生活环境主义”的理论,该理论立足于当地的环境状况,提出符合居民生产生活需求的环境治理方案[16]。

    国内学者陈阿江在太湖流域调查环境问题后形成一系列理论机制,尝试探讨生态转型的研究。他就“人水关系”提出两个可操作的理想类型:“人水不谐”和“人水和谐”。“人水不谐”着重探讨的是环境问题产生以后所造成的健康、经济和社会影响。以环境影响健康为话题的“癌症村”研究是其团队代表作品,呈现以环境—健康为话语的纷繁复杂的社会建构[17]。“人水和谐”类型则侧重于生态转型研究,认为“生态精英”及“生态利益自觉”意识在早期的生态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8]。其团队成员陈涛对安徽当涂县的“大养蟹”转变为“养大蟹”的生态转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19]。

    环境治理具有相应的空间性与时间性。无论是欧美西方国家提出的环境治理理论,还是中国、日本等东亚国家开展的一些具体的环境治理研究,都是基于本土的经济、社会、文化背景所提出的。所以离开了特定的地域环境,相关理论可能就不一定适用,也不具有推广价值。同时,不同时期的理论研究内容也存在着较大差别。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环境治理研究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不具有纵向的延伸性价值,也难以通过统一的标准来进行衡量。

    三、农民垃圾处置行为的转变

    现代社会下农民垃圾处置行为的转变需要经历一个长时段意识培养与行为实践的过程。结合调查案例,我们分阶段、分類型地分析农民生态自觉行为的形成规律,更加明确地知晓不同阶段农民环境行为的表现形态与实践样态。

    1.经济理性思维影响下的环境危机

    在经济发展初期,农村生态与环境容量都较大,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环境影响并不大,但随着长时间环境危害的积累与环境污染的加重,环境问题开始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经济学所秉持的以经济发展或财富增长为主要目标的发展观[20],与现实社会公众为了实现美好生活的发展观之间有着本质区别,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如何协调成为一个两难选题。杭州百沙村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就开始发展农家乐。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全村到二十一世纪初已形成以乡村旅游与农家乐经营为主的产业模式,全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以经营农家乐为主要生计方式。到2010年以后,每年接待游客数量超过100万人次,还有各类度假出租房,每年也有3万~5万人在此居住2~3个月。大部分村民经济收入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2013年全村农家乐经营收入高达8 000多万元,每户农家乐经营收入少则4~5万元,多则20~30万元资料来源于2018年3月和8月百沙村实地调查。 。但是,随着乡村旅游与农家乐的快速发展,各类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也不断地涌现出来。大量游客的进入带来了数量巨大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各类固体垃圾乱扔乱堆,破坏了村庄景观和影响了水、土壤环境;厨余垃圾、人粪尿等废弃物直排外环境严重污染周边水环境。可以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在经济理性思维影响下,个体追求经济效益和物质消费效用的最大化,把各种环境成本外部化,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危害转嫁给公众,形成一种典型的“公地悲剧”[21]现象。这种“私”的个体行为导致了当地环境状况的恶化,例如,公共河流、池塘、水库的水质下降,甚至出现富营养化问题。

    “以前我们这边的水质还是可以的,是太湖的源头水,基本上没有什么污染。后来农家乐开得越来越多,环保设施又没有跟上,经营户把生活污水直排到溪流中。时间一长,溪流的水质就不行了。下面的水库是饮用水源保护地,但因为生活污水处理不到位,造成了水库水质下降,影响了饮用水源的安全……可以说,那个时候虽然言语上强调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但都是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很多农家乐经营户铺设了污水管网却不通往污水池进行最终处理。”访谈资料是2013年5月11日实地调查中获得。在进入杭州百沙村后,笔者与当地的一些村民进行“聊天式”的访谈,了解到当地农村因农家乐产业发展造成的生活污水影响以及环境治理的具体情况。

    路边、河边到处可见各类固体垃圾,村庄整体的自然生态景观遭受破坏。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给百沙村乡村旅游业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农村生态质量的下降直接导致游客数量的减少,进而造成当地农家乐经营户经济收入的下降。但个体的经济理性意识与个体效益最大化的行为没法改变这种困境,反而容易出现阻碍环境治理的思维与举动。因此,需要代表全村利益的村委会或地方精英来组织村民开展集体环境治理,这种集体行动代表的是村庄整体利益而不是村民个体利益,才可以克服个体经济理性意识的短处。

    2.寻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和谐统一

    面对严重的生态与环境危机,地方环境管理者与当地村委会也开始积极行动来应对环境污染问题。在百沙村调查时,我们发现2010年左右当地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声势浩大”的截污纳管工程来治理农家乐生活污染,通过管道铺设、污水池建设、垃圾集中清运等方式来整治农村环境。从短时间内来看,这种治理模式起到了减少污染、治理环境的效果;但从长时段来看,这种治理手段不仅建设费用高、维护成本大,而且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的尾水仍存在影响水文环境等问题。此外,当地村民也认为这种治理方式存在着不足。“并不是所有的农户都需要截污纳管,有些农民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统一处理显得有些‘劳民伤财……”访谈资料是2018年3月18日实地调查中获得。根据笔者与杭州百沙村村主任的访谈,了解到村干部也认为有些政府工程虽然有助于治理环境污染,但相应的治理模式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考核“一刀切”,执行方式缺乏灵活性等。可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环境管理单向思维逻辑的体现,只重视环境治理过程中“治”手段的发挥,忽视“用”方式的重要性。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发挥农民自身的主动性至关重要。在单一的环境管理思维影响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是一种对立的关系,难以挖掘出两者间的内在统一关系。环境保护的本质是寻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人类—经济—环境”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中心环节[22]。而浙江另一个村庄——里家村在面对环境污染时,就改变了经济理性思维而寻求通过“治”、“用”结合的方式来应对生活污染。与百沙村以经营农家乐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式不同,里家村则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兼具少量农家乐经营的产业模式。早在2010年,里家村应对生活污染时也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截污纳管工程,把每家每户的生活污水都集中引入污水处理池进行生化处理,尾水达标后再进行排放。但是,当地村民發现这种处理方式虽然消除了环境污染,却再也找不到足够的农家肥来种植蔬菜、苗木和养殖鱼苗,此外这种治理方式对缺少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委会来说也难以长期维持运行成本。因此,当地村委会组织村民对治污工程进行了改造,在污水进入污水管道之前引入了沼气池来处理各种厨余垃圾、人粪尿、牲畜粪便等。

    “保护生态与环境一直是上级政府要求和我们村委会需要执行的日常工作。我想每一位村民也愿意保护村庄的生态与环境、维持良好的村容村貌。但是,不能因为保护生态或环境,就改变农民农业生产习惯或阻碍农业生产正常开展。因为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后,生活污水都统一进入污水管与污水池,农民没法利用传统意义上的牲畜粪便、人粪尿等农家肥。这给种植蔬菜、苗木和养殖鱼苗的农户带来很大的麻烦,而我们村的老百姓基本上都以种植蔬菜、苗木和养鱼为生。所以,我们就一直在思考如何改变这种矛盾或对立的状况,后来就引进沼气池来处理生活污水、厨余垃圾等,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访谈资料是2014年8月7日实地调查中获得。笔者与杭州里家村的村主任就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情况进行讨论,进一步掌握了全村应对生活污水的不同阶段,以及当前村庄环境治理所取得的成效。

    斯科特在《国家的视角》一书中提到,一些现代主义项目为何有如此的破坏性,它们所忽视的——经常也是它们禁止的——正是支撑复杂活动的实践技能。这些实践技能、知识、经验、本领等被称为“米提斯”[23]。正如发挥“米提斯”的作用一样,里家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进行了治理手段的改变与调整,较好地处理了农业生产要求与生活污染治理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实现了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并大大节约了环境治理成本。

    3.从“生态自发”到“生态自觉”

    在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过程中,经过多次实践检验,人们可以寻找到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协调一致的新路径。从重经济轻生态转变到生态与经济相结合的发展过程,也是从“生态自发”跃迁到“生态自觉”阶段的重要环节。从浙江里家村案例以及南京马场村案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行为转变所带来的重大变化。南京马场村在乡村旅游与农家乐经营过程中同样也遇到厨余垃圾难处理的问题。马场村村民并没有选择厨余垃圾外运填埋处理的方式,而是立足于本村实际,建立村庄共用的厨余垃圾处理沤肥池,不仅有效地处理了农家乐经营户的厨余垃圾,而且还为周边农户提供了一些农家肥来种植蔬菜、养鱼等。

    “现在我们村十几户农家乐经营户都会主动地把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出来,集中在一个塑料桶内并放置在门口,等待收集人员来收取。我们村在旅游旺季时期会每天收集两次厨余垃圾;淡季时期每天收集一次厨余垃圾。农家乐经营户也会按时缴纳相应的垃圾处理费用,有序地维护村庄整体的生活环境。这对他们自己来说也是一种鼓励,有了良好的生态,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来乡村旅游。”访谈资料是2018年3月10日实地调查中获得。笔者与南京马场村的村主任、垃圾清洁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当地农家乐的厨余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尤其是当地采用的三格式发酵处理池具有较好的处理效果。

    这是一种“治”、“用”结合环境治理理念的体现,有效地实现了农家乐发展与生活污染治理的协调统一。这种成功的环境治理模式还可以促使农户转变原有的环境意识,认识到生态保护的同时也可以维持经济正常发展甚至有新的增长,促使农民自觉地去保护农村生态与环境。因此,在经济理性思维下农民为了经济发展而“被迫”保护生态,转变到自觉地保护生态与环境,正确地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内在关系。我们可以把这一变化过程总结为从“生态自发”转变到“生态自觉”,是农民自觉环境意识形成的过程。从“生态自觉”概念来看,可以视为费孝通主张的“文化自觉”理念的下位概念,他所说的“文化自觉”是指“每个文明中的人对自己的文明进行反省,做到有‘自知之明。这样,人们就会更理智一些,从而摆脱各种无意义的冲动和盲目的举动”[24]。陈阿江在考察太湖流域水污染问题时也发现部分企业主主动进行转型升级,有一种“生态自觉”的转型意识[25]。

    四、农民生态自觉行为形成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在生态自觉理念的指导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呈现出内在统一的取向。生态自觉是和谐理性观念,是为了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26]。农民生态自觉行为的出现,带来多重社会效益,不仅实现了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还可以促进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

    1.提高农民环境意识,开展环境保护行为

    培养农民的生态自觉意识是一个提高农民环境意识的过程,也有助于改善农民的环境行为。生态自觉是一种兼具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意识形态,不会因为保护生态与环境,就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生态自觉意识的树立,其实质是正确地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内在关系。

    生态自觉意识的形成具有带动效应。以里家村为例,村庄内部的一些地方精英掌握更多的社会信息与具有更宽阔的社会视野,首先应树立起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念,并通过一些实践来予以检验。通过这些地方精英带动村民培养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生态自觉意识,久而久之,普通农民也逐渐认识到生态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随着农民生态自觉意识的树立,自身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也会随之改变,从“生态自发”转向“生态自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与行为体系。

    “自从建了沼气池之后,我们村的村民也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主动地把日常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的和不可腐烂的。因为可腐烂的垃圾可以放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不仅满足农民日常生活燃料所需,还能减少厨余垃圾、瓜果皮、蔬菜叶等,提高生态与环境效益……农民自己意识到保护环境带来的好处,就会自觉地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维护村庄的村容村貌与塑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访谈资料是2018年3月11日实地调查中获得。这是笔者第二次去杭州里家村调查时,与当地村委员(民兵队长)、当地村民进行访谈时了解的当地生活污染治理情况。

    从生态自觉的内涵来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并不冲突,两者可以和谐共生。生态自觉意识存在的基础,是必须发展一种对自然的新态度,它的基础是同自然协调[27]。农民自身的行為在环境规制下发生改变之后,逐渐形成生态保护的环境意识,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能够达到一种双赢的效果。农民形成生态自觉意识之后,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会自觉地进行环境保护实践活动。

    2.生态自觉意识指导垃圾处理,实现种养结合,达到发展与保护双赢

    生态自觉意识指导下的农村垃圾处理方式,转变了原有单向性的治理方式,更注重从“循环利用”的模式出发来发展农业生产。在传统农耕社会,由于物质资源的稀缺与交通条件的限制,农业生产所需要的肥料基本上是以农家肥为主,农民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捡粪、积肥与沤肥,积攒足够的粪肥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的肥料。农户积攒肥料的多少代表着来年农作物产量的高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种养结合的生产模式被改变,农村物质能量循环也被打断。农业生产中开始使用大量的化肥来取代农家肥,人粪尿、牲畜粪便等农家肥的使用陷入停滞,成为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虽然化肥使用具有效率高、便捷方便等特点,但是土壤板结、土质下降等负面问题也慢慢呈现出来。

    “2010年开始建设新农村的时候,我们村也是按照上级政府要求进行了全村农户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统一进行生活污水的生化处理。但是,工程实施之后,老百姓没有了农家肥来种植蔬菜、苗木和养鱼,造成农业生产上的一系列问题。所以,我们村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也请教了大学专家来分析如何克服这个问题。后来,尝试引入高效能的沼气池来处理各种生活污水、厨余垃圾、牲畜粪便等。这种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的改进,不仅满足了农民农业生产农家肥(沼渣、沼液等)的需求,而且还提供了沼气等清洁能源和减少了生活污水总量,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访谈资料是2014年8月7日和2018年3月11日实地调查中获得。结合前后两次调查,对杭州里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有了更好的理解,通过与当地的村干部、村民访谈,基本掌握了当地引进沼气池处理的几个阶段及其取得效果。

    由于蔬菜、苗木等植物生长的特性需要,农家肥比化肥的使用效果更好,所以里家村的农民需要大量的农家肥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日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人粪尿、牲畜粪便等都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沼气被作为生活燃料来使用,沼渣、沼液则作为重要的农家肥使用在农作物、经济作物与鱼类养殖上。农家肥的使用,不仅实现了经济效益的增长,还促进了种养结合的物质能量循环,实现了生态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达到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双赢。根据实地调查情况来进行估算,以每户每天产生10kg的厨余垃圾、生活污水、人粪尿、牲畜粪便的量来计算,全村近400户,每天产生4吨左右的可腐烂垃圾,一年产生1 440吨可腐烂垃圾资料来源于2018年3月里家村实地调查。。如果这些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周边环境将产生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

    3.减少面源污染,恢复生态系统的平衡

    面源污染是当前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之一。相对于点源污染集中、量大的特征,面源污染则呈现分散、面广、治理难等特点。当前农村面源污染来源包括农业生产化肥农药流失、生活污水排放、畜禽粪便外排等。

    第一,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大量流失。当前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使用是实现粮食产量增产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农民农业技术掌握程度不高,化肥实际流失量却很大。根据农业农村部的测算,当前中国农业生产中化肥使用率只有35%。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近几年来我国化肥使用量大部分时间处于增长状态,近两年虽有下降,但依然处于高位。化肥替代农家肥成为主要肥料之后,成为了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二,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造成了人粪尿、牲畜粪便的大量外排。随着农业生产科技的飞速发展,化肥、农药使用已在农业生产中得以普及,传统农业生产中的农家肥使用大大减少。与此同时,各种专业化、规模化养殖业也快速发展,牲畜粪便出现集中化趋势,环境风险也随之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十年来全国主要肉类产品产量年均增长率超过2.4%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统计数据。,同时,规模化养殖越来越普遍,成为主要畜禽养殖方式。2010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排放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农业面源污染源之一;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达到1 268.26万吨,占全国所有污染物COD排放量的41.9%;氮和磷污染的排放量为102.48万吨和16.04万吨,分别占全国氮和磷排放量的21.7%和37.9%。这一比例在最近几年以来又进一步上升。

    因此,利用“治”“用”结合的农村垃圾处置方式来应对农村面源污染会卓有成效。一方面,减少厨余垃圾、人粪尿、牲畜粪便的外排,重建种植业—养殖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另一方面,各类农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后,化肥、农药等化学制品的使用量也会下降,减少肥素的流失来缓解农村面源污染。从马场村、里家村案例中可以看出,随着“治”“用”手段的结合,厨余垃圾、人粪尿、牲畜粪便等垃圾都得到了有效处理,且减少了农业生产中化肥的使用量,一举两得。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从政府单一的环境管理手段转变为农民生态自觉行为实践,将会带来更多、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

    五、从“生态自发”到“生态自觉”:农民垃圾处置行为方式转变的社会逻辑

    农民自觉环境行为的形成需经历了一个较长的社会变化过程。首先,生态自觉意识的培养需在政府环境管理压力、外部环境教育、村干部行为示范与自身实践尝试之后才有可能出现。其次,在外部规制与力量控制下进行一定时间的行为内化,最终在外部力量、内部需求与自我意识觉醒等方面的综合作用下促进农民形成相应的环境行为,实现生态自觉的最终目的。农民生态自觉环境行为的形成分为几个阶段。

    1.经济理性文化影响下个体环境污染行为的出现

    由于经济理性意识的影响,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更加趋于经济理性化,把追求利益最大化和效用最大化作为日常生产行为的主要目的。与此同时,在当前中国社会的市场经济阶段,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并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各种规避环境问题和减少生产者自身负外部性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行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大量出现。中国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时间内,各种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中国社会亟待需要解决的难题。比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更为令人担忧的则是在市场化过程中农民个体的意识与心理的转变。传统农耕社会时期,农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并不会出现各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意识与行为,农村社会是一个“有垃圾无废物”的社会系统。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和谐相处的关系。但是,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受到市场经济文化的影响,农民的经济理性意识被激发出来,个体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成为主要的行为动机。对一个市场经济制度不健全的社会来说,个体规避法律制度和逃避法律制裁的环境破坏行为不断出现,使得全社会需要面临发展过程中“公地悲剧”的难题。

    2.现代社会需要法律制度来规制个体环境行为

    随着经济理性文化影响的不断加深,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程度也随之加深,光靠个体意识自觉转变往往很难,这时就需要外部力量来进行规制与控制。因此,针对越来越严重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状况,国家与政府作为主要的环境管理者,会根据现实社会情况制定各类环境法律政策与制度来控制个体的环境行为方式。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环境规制也一直伴随左右,尤其是近十年来,环境法律制度逐渐健全、环境控制力度不断加强,这对缓解环境污染状况有一定的正面效用。这种外部环境规制主要来自国家管理者,国家会先于社会意识到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国家政治与社会稳定的威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问题的扩大化。从中国社会实际情况来看,集权化的政治体制更有利于通过行政控制与法律规制等方式来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在一系列的法律制度规制与行政控制方式之下,短时间内环境状况会得到有效的改善。

    3.法律规制下个体环境行为方式被迫改变并养成行为习惯

    在外部控制力量的影响下,个体环境行为成为监管的主要对象,无论个体主观意识是否愿意,个体始终要遵守相应的环境规范来开展日常活动。随着个体环境行为的改变,个体的经济利益可能在短时间内会受到相应的损失,各种负外部成本无法转嫁给社会,个体需要承担起环境治理的费用[28]。甚至环境标准严格的时候,由于环境控制程度的加深,不少依赖于环境污染转嫁到外部的生产者无法承担起相应的治理成本,最后可能面临亏本、破产等困境。但是,经过长时间环境规制的作用,个体环境行为最终会形成一种习惯性行为方式,在经济利益获取与环境污染应对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在这一行为方式转变过程中,行为结果会被生产者普遍接受,因为从长时段来看经济效益并不会因为生态效益的维护而下降,可能还会有所增长。例如,以有机大米生产为特色的农业生产模式,虽然单位面积的水稻产量有所下降但价格却远高于普通水稻,因此有机水稻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高于普通水稻。这种兼具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生产模式会对个体心理与意识产生一些改变,使农民认识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可能并不是截然对立的。

    4.从“生态自发”到“生态自觉”是长期实践的内化结果

    在行为被迫改变的影响下,个体的心理与意识也会逐渐认识到保护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意义,进而从纯粹的经济理性转化到兼具经济与生态意识(生态自发意识)的状态,最后树立个体的生态自觉意识。从生态自觉行为的内涵来分析,并不仅仅强调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同时也兼顾经济效益的增长。在生态自觉意识状态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不是截然对立冲突的,二者可以相互包容,生态效益突出的同时也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在生态自觉意识状态下,个体行为方式会出现较大的变化,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会自觉地顾及周边的生态与环境状况,做出符合相应法律制度规范要求的行为。此外,农民生态自觉意识的形成也是长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张力的结果。农民理性选择行动的实现,在宏观层面上则反映了整个社会的结构变迁以及农民社会流动的状况,在微观层面上则意味着农民自我意识的增强和主体选择能力的提高[29]。可见,“生态自觉”的出现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必然结果。

    六、结论

    从生态自觉行为的形成过程来看,需要经历经济理性所带来的生态破坏、环境危机和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阶段,才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生活模式。这种生态自觉模式的形成所需要的前提是农民不恰当的垃圾处置行为受到法律制度的规制,被动地改变一些不利于环境的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久而久之内化為自身的一种环境意识。进而,农民自发地改变自己的环境行为方式,并主动地意识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统一关系,并自觉地形成符合生态要求、环境保护的环境行为,逐步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多重效益的并存。

    正如乡村振兴战略中所强调的“治理有效”的目标,农村环境治理并不是简单地通过政府环境制度的下达来实现,而是需要在遵循农村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与地方文化的基础上,发动农民自身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外部制度、现代技术与村民治理的有效融合。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民这个农村主体,环境治理同样需要农民作为主体参与其中。农民自身形成生态自觉行为方式之后,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地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把环境因素纳入生产生活行为之中。这种自觉追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的过程,是一种“集约经济式”的探索模式,实现了外部制度要求与村庄内部需求之间的平衡。

    因此,对太湖流域地区农民垃圾处置行为转变的思考与探索,将会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掌握生态自觉行為出现的整个过程并明确其产生的社会价值。不同的区域、村庄、人群在生态自觉行为形成过程中都会有各自的特点,但基本上都会遵循“环境问题出现—外部制度规制—行为内化与调适”的发生发展规律。掌握了这条社会规律,将会有助于我们更为全面、深刻地理解生态自觉行为的整体性以及行为方式转变过程中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内在关系。这也将为今后农村垃圾处置制度的制定提供一些启示:一是正确认识农村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地方文化,出台一些符合农村社会特点的环境政策与制度。二是深入理解农民的行为逻辑,根据农民的行为特征来调整环境制度,提高制度的适用性。三是尝试各类新的实践模式,通过制度的引导,创造出具有多重社会效益的行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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