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第三方支付对央行支付系统的影响 |
范文 | 柳挺 曹健 摘要:近几年来,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国家大力推广“互联网+”的理论思维和方式方法引领下,我国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典型代表,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而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典型代表,市场规模急剧扩大,已经成为我国金融支付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方支付在不断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央行支付系统产生了一定冲击。本文通过对第三方支付系统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就第三方支付系统与我国央行支付系统的关系进行研究,为我国第三方支付的科学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移动支付 ?央行支付 一、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发展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的交易行为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交易的买卖双方,在保障货物质量、双方信用的前提下更加方便的,更加快捷、高效的交易方式才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现代交易支付需求。而第三方支付就是基于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技术,将交易双方由传统的面对面交易通过虚拟网络变成了点对点的三维立体交流,并且随着互联网对电子商务、商务经济、信息网络、金融创新和互联网技术等领域资源的高度整合,在同一数据交换平台下,实现了多方信息与数据的共享交流,也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信用担保、信息交换的中间媒介,有效的将虚拟交易的不确定性降到了最低,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货物的质量,完美的实现了高效率性和低成本性的协调发展。特别是以“支付宝”、“微信”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出现以来,我国传统支付结算方式的“底线”被不断突破,第三方支付体系更是一跃成为了我国现代化支付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互联网及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以“支付宝”、“微信”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技术日渐完善,快捷、高效的第三方支付成为了我国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主流支付手段之一,其发展态势更是呈现出了井喷式发展。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仅为1.2万亿元,但是截止2018年底,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190.5万亿元,短短5年时间里,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规模增长了157.75倍,交易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例更是逐年提高。同时,第三方支付作为我国现代化支付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我国社会消费市场占有,提升支付体验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我国支付结算体系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有力的推动了我国支付结算体系的不断发展。 二、第三方支付对央行支付系统的影响 (一)冲击了传统支付结算方式,对央行支付系统业务量产生了较大影响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提升了信息的流通速度,明显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也促进了商品信息的流通,提高了交易的质量和数量。作为支付清算的传统媒介,央行支付系统在实现交易双方资金流通交换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之后,在进行跨行小额支付业务时,往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划转,省去了经过商业银行的步骤,并且最终轧差后才通过央行支付系统进行清算,其虚拟账户的支付功能,间接发挥了央行支付系统的清算作用,对央行支付系统的业务量和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弱化了央行最后清算人的职能,增加了央行对金融监管的难度 在传统的支付结算过程中,不论是银行间的结算业务还是个人间的跨行转账均需通过央行支付结算系统,即通过“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清算方式进行跨行清算。央行作为清算机构,确保了支付结算的安全和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但在第三方支付出现后,还可以利用“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的方式进行支付清算。也就是说,第三方的清算业务,只需要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各银行机构间的联网,便可实现资金交换,间接发挥了央行作为最后清算人的职能。第三方支付虽然提升了我国清算效率,但它的出现也使得我国清算市场变得更加复杂。如果一旦某一支付机构发生挤兑,可能就会造成连锁反应,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全面崩盘,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间接增加了中央银行对全国金融的监管难度。 (三)资金交易数据未纳入央行支付系统,弱化了央行对市场的判断能力 央行作为清算机构,可以实时监控国家资金流动的动态信息,从而了解社会资金流动的真实规模和特点,对国家宏观决策有着重要的数据参考作用。但截止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尚未实现与央行支付系统的对接,由于第三方资金流动的实时、高效的特点,央行无法准确掌控、衡量和统计实时数据,造成央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无法准确掌握社会资金流动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央行对市场的判断,增加了货币政策传导的不确定性。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支付监管体系 在当前《支付清算管理办法中》,将第三方支付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服务,但却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机构没有明确,一是建议尽快出台第三方支付监管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监管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加强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降低第三方支付清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概率。二是加强第三方支付数据统计分析,将第三方支付中的资金流动信息纳入央行支付系统监测范畴,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保障支付体系安全稳定运行。 (二)营造宽松环境,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当前互联网金融仍处于发展阶段,发展体系尚未完全成熟,发展体系还需要各方的摸索研究。构建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才能够激发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活力与动力,使其能够健康发展。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将互联网金融数据纳入征信体系数据收集范畴,加大对第三方支付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和守信行为的联合激励,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互联网发展环境,促进我国支付结算事业的多元化发展。 (三)建立行业标准,培育第三方支付自律规范体系 目前,我国虽然针对第三方支付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中所包含的信息安全、技术、业务等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网络支付业务的发展,而且没有详尽的对第三方支付作出具体规定。要想深入发展互联网金融,必须制定一套统一的国家层面的技术安全标准,用来规范第三方支付体系的发展,保障我国第三方支付体系安全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士余.促进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J].中国金融,2014(17):9-12. [2]龚晓红.第三方支付对央行支付系统影响及对策[J].金融科技时代,2016. [3]陈谙忆.刍议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及监管[J].福建金融,2018. [4]杨帆.浅谈中央银行如何规范第三方支付的发展[J].辽宁经济,2016.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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