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土地纠纷与土地管理问题探究 |
范文 | 左玲 摘 要:人类的各种生产关系中,土地占据主导性地位。作为人类生存、生产必要的物质条件,土地能够满足每代人衣食住行的日常需求。人类的生产活动中,土地占据基础性地位。土地的基本属性,要求国家和有关机构必须对其实施社会化管理,保护土地的使用权。本文通过介绍土地管理活动中面临的主要纠纷,分析了其形成根源,对规范土地管理提出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纠纷;土地管理 对人类来说,土地资源无疑是基础性、必要的。作为人类生活的物质条件,土地同时也是社会、农业生产的劳动资料,更是所有生产的物质源泉。这种存在条件,不允许出让。离开了土地,人类也很难继续生存下去。它的必要性,不亚于空气、水分和阳光。各行各业的发展,同样也要以土地资源为支撑。良好、肥沃、均衡的土地,这是经济稳步增长的核心要件。中国人口仍在大幅增长,土地资源也日渐地紧缺。因此,有必要出台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有限的土地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一、我国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纠纷 (一)建设用地使用不合理 (1)建新不拆旧。可以新建,但不同意拆旧,这是很多老农民的习惯势力。受传统理念的约束,农民对宅基地保持绝对的私有理念。在他们看来:老祖宗留给后代的宅基地不能动。2间破旧的茅屋,宁愿种上几棵树,也不允许他人占用。有些农民的宅基地多达1000-2000平方米,却死活不愿出让。(2)规划滞后。有些部门未全力配合,外延扩张相当明显,土地利用率不高。(3)各级领导未对农民用地给予足够的关注。居民点用地管理,无法创造可观的利润,加之资金投入偏少,周期比较长,领导在任期内很难看得到明显的政绩。故此,政府部门在习惯上疏于管理。 (二)土地征收工作矛盾突出 (1)征地补偿问题。土地征收,实际上为政府利用某些强制性手段,对集体土地进行收回,并对农民提供适当的资金补偿。该种转移,属于典型的行政干预,并非市场行为。集体土地被国有化后,没有办法再回到从前。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可看作是不完全所有权。相比国有土地所有权,其地位并不平等。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过程,可理解为剥夺土地的处分权。(2)征地补偿分配与管理不当。由于中途跨越多个行政部门,征地补偿款可能被截留。作为集体土地真正的经营者,农民在拆迁补偿中未占任何优势。通常,他们只能获取地上附着物或是少量青苗补偿费。更多的补偿费,被村干部中饱私囊。国内尚未确立完善的社保体系,农民群体没有任何的社会保障。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可能会渐渐致贫。 (三)土地违法行为严重 政府层面上,土地管理有诸多的漏洞。有些政府利用压低地价或是零地价等非法手段,过度吸收商家投资,免除土地出让金。在政府部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不少单位、个人擅自地将公共用地挪用为个人用地,进行经营。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资金,长时间地扣留在主管部门中,存在资金截留或是挪用等情况。上述可知:地方政府并未对土地经科学、规范化管理。很多工作还没有做到位,降低甚至侵吞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收入。 二、处理土地纠纷与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用地约束机制 (1)坚持土地公有制,由国家统筹来对土地进行管理。根据既往的改革成果,全力擴大体制改革,将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现行的管理体制分解成省级“垂直管理”;对于地方政府利用、审批土地的行为,需做好严格地监督。将从前的多头批地,转变为由中央统筹规划、由各地政府分级管理的基本格局。针对建设用地,审批权应做到高度集中,对土地进行统筹、高效管理。 (2)形成土地利用总规划,执行土地用途管理机制。必须对土地利用总体、年度计划进行全面地执行。如今,我国已基本结束乡级规划的持续审批,对各级城市或是县城提出了总体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规划明确出来的用地规模及其范围,认真进行审核。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控制,根据年度计划来对农用地日常的转用或是征用进行办理,建立和修缮用地预审制度;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以及用地不同的定额标准,对土地进行规范供应和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总体的集约化水平,使土地总规划可以在土地用途管制中真正起到牵头和引领作用。 (3)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法,形成有利于耕地保护的经济体制。转变从前局部或整体的土地收益均由地方进行分配的管理机制;根据各地的基本情况,进行科学分配。对耕地占用税进行严格征收,避免国有资产过多地流失,杜绝地方政府滋生“借地生财”的错误行为。 (二)健全法律法规 各级人大或是政府机构,需规范管理,及时找出土地立法中的各种漏洞。针对很多突出、棘手的问题,需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及时修缮那些争议比较多的法律章程,使各级政府在对相应案件进行处理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三)加强政府工作力度 (1)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具体要求,对集体土地进行彻查,明确真正的土地归属;(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合法合同提供保护,对非法合同予以裁撤。以新法律为依托,向有关部门派发土地承包凭证,严禁对承包权限作出随意地变更;(3)对招商规模进行适度控制,对土地进行规范管理。针对那些以“招商引资”为名义进行囤地渔利的主体,必须严格处罚,并依法收回土地;(4)出台收紧的征地政策。土地征用,必须在土地所有集体或是农户的知情同意下进行,确保征地过程更为公开、公正、程序化;(5)致力于为无地农民谋求更多的出路,消除社会上的波动因素,建设和谐社会;(6)组建仲裁机构。签订合同或是手续办理时,必须由仲裁机构出面,防止额外的土地纠纷。 三、结语 土地是人类的生命线,对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有极大的影响。对土地资源进行规范管理,能够防范和减少土地纠纷,保护人类长期生存的基本要素。唯有处理好土地问题,保障农民群体的土地权益,农民才能安身立命,国家才有可能持久、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方芳.土地资源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53. [2]张巍.加强可持续土地管理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16):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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