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银行信贷投放中的抵押担保偏好及逆向选择问题研究 |
范文 | 马云风 摘要:银行在信贷投放中存在“抵押担保偏好”,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信贷投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而银行克服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就是要求提供优质的抵押物。该逻辑下必然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即没有合适抵押物的优质企业不会将银行信贷作为其首选融资渠道,从而导致银行客户群体质量整体下降。要破解该难题,银行需要改革现有的激励制度、风险制度以及加强新型融资方式的探索;企业要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加强征信意识;政府则需要利用技术进步打破数据壁垒,帮助建立银企合作的平台。 关键词:抵押担保偏好 逆向选择 制度激励 供应链金融 金融科技 一、抵押担保偏好 传统银行金融机构在开展其最重要的资产业务——贷款时,容易存在一种对抵押担保的过度偏好。“抵押担保偏好”是指银行在选择信贷客户时往往倾向于选择能够提供优质(或足值)抵押物的贷款申请人。在现实案例中经常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企业能够提供优质抵押物,即使该抵押物与其主业无关或来自第三方,银行也倾向于向其發放贷款;二是如果企业本身较优质,但是不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破例向其发放贷款。 银行的抵押担保偏好产生了一系列不良后果,其中最突出的可以称之为“银行信贷的逆向选择现象”。逆向选择现象是指:由于银行业长期存在抵押担保偏好,且企业通过各方面渠道也已经了解银行的这种偏好,于是真正优质的企业在不能从银行获得足够贷款的情况下会主动寻求其他替代融资渠道,例如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或海外融资。这样容易造成的后果是市场中只有相对较差(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融资)的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客户群体整体质量下降最终导致贷款违约率上升。 银行的抵押担保偏好对市场中的企业控制人还存在着负面激励,即鼓励企业主购置大量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市场中部分企业主在经济上行期、企业快速发展时,无意扩大生产规模,原因在于新购置的厂房、机器设备将来在银行无法获得贷款,其流动性差、残值率低,一旦投入有可能血本无归。所以他们选择购买写字楼、商业门面、住宅等资产,这样一方面可以收取租金,另一方面在需要时可以抵押给银行获取流动性资金,贷款资金往往又被挪用于购买新的固定资产,这样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另外,银行虽然掌握了大量相对优质的抵押物,但经常出现的情况包括:抵押物权属不清晰,存在争议;被多个债权人查封,处理变现需要经过漫长的司法流程;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贷款被挪用等。这些情况下,银行无法通过抵押物快速处置收回信贷资金,因此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并承担高昂的资金成本和法律诉讼成本,对信贷风险的控制效果并不理想。 二、成因分析 银行形成对于抵押担保偏好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信贷投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对于自身经营状况了解程度以及对拟贷资金使用意图的掌握明显优于银行,而银行克服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就是要求提供优质的抵押物。简单来讲,优质的抵押物是银行控制风险、减少损失的最后保障,一个足值、权属清晰、变现能力强的抵押物可以让银行在贷款客户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时,迅速处理变现,控制贷款终极风险。笔者将从银行和企业两个角度详细分析抵押担保偏好的成因。 (一)银行方面 1.银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银行在决策是否发放贷款时,简单来说本来是需要分析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第一还款来源、第二第三还款来源等。但是分析财务报表并验证其真实性是一个有较高能力要求的流程。员工需要有扎实的财务基础知识,能够从报表的逻辑勾稽关系发现可疑之处。除此之外,还要去企业现场调查生产状况、核查库存、进行员工访谈、核验发票、出入库单、工资发放表等原始凭证,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确认和分析。这对员工的财务知识、从业经验、谨慎程度、耐心、责任心、效率都有较高的要求。对比而言,判断抵押物的价值相对简单。银行一般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员工只需要通过实地走访、常识判断(通过发票、合同查询抵押物原始购置价格,通过房产中介了解市场价格、通过租金贴现估算现值等方式),然后再按照银行抵押率上限规定进行打折,即可确定授信额度。如果企业本身经营状况不佳,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将抵押率控制得更低一点。选择抵押担保对银行员工素质的要求更低,对银行来说是一个更便捷和更现实的选择。 2.银行的尽职免责办法实际可操作性不高,客户经理的薪酬体系促使员工选择抵押担保。银行的尽职免责办法往往较为笼统,实际主观认定的空间较大,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其原因在于银行面对的员工道德风险问题,必须将员工最终责任认定的权力把握在自己手中。也就是说企业经营是否出现问题、贷款是否逾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一旦出现问题,能否快速通过抵押物处置完成贷款清收。这种逻辑上的转变会使得客户经理在选择客户时,不是找风险最低的优质企业,而是找最终风险最低的优质抵押物。 3.银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参与员工人数众多,更易于在抵押物价值上达成共识。财务分析和风险控制存在主观判断。每个人由于个人能力、经验、从业经历不同对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都可能有不同的解读和判断。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建立一个安全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是每个银行的必要功课。然而风控体系越完善、流程越长则参与人员越多,要让所有人对同一个项目达成共识的难度也就越大。各银行发放贷款一般要通过支行业务部门、支行行长、分行业务部门、分行贷款审批部门、分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分行分管行长和行长等多部门及领导的审核,人数可达数十人,如需上报总行则人数更多。相对而言,要让所有人都认可一个抵押物更为容易。因为银行偏好的抵押物如住宅、商铺、写字楼和土地等有购置成本价、周边物业成交价可以参考,比较容易得到一个市场公允价格。简单来说,让所有人都认可一个企业很难,让所有人都认可一个好抵押物相对简单。 4.银行贷款的期限偏短和融资成本偏高倒逼中小企业提供抵押担保。银行一般发放的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中长期贷款审批要求较高,一般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在银行获得中长期贷款。但是这些大型企业在融资时选择渠道更加广泛,优先考虑通过发行债券、资本市场或海外市场融资获取期限更长、成本更低的资金,其次才考虑国内银行贷款。那么反过来,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的企业中并不包含这一批最优质的企业(如果这些优质企业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或采取其他担保方式其通过率相对较高),剩下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实力限制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融资,必须优先考虑银行渠道,但是这些企业(规模小、风险高)想要以信用的方式贷款难度本身就更高,因此不得不提供抵押物以提高贷款审核通过几率。 5.除抵押以外的其他担保方式缺乏普遍可行性。信用贷款对企业本身要求较高,一般企业难以满足;质押物选择范围不够广:股权质押一般只针对上市公司,票据质押一般用于低风险业务,仓单质押缺乏有效监管风险偏高,实际可用于融资的合格质押物不多;集团公司保证担保只针对大型集团,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升融资成本,互联互保则会积聚系统性风险。 供应链融资(如应收账款质押)是各银行当前极力推广的业务模式,但目前发展一般,原因有两点:(1)产业链核心企业往往是实力强、规模大的国有企业。如果需要其对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进行确认的话,企业内部手续繁琐且需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企业往往拒绝确认,从而导致市场上“暗保理”偏多。这实际上容易造成银行难以对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真实性核查,企业存在造假的可能性;(2)很多企业业务发生频繁,新的应收账款产生的同时,旧的账款也在核销,这要求银行不仅需要建立应收账款池的管理信息系统,还要监管其资金往来账款以便及时核销旧的应收款并收回對应贷款。银行在没有专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核心企业密切配合的情况下难以实现风险控制。 (二)企业方面 1.部分企业自身规范程度不够,特别是财务制度建设滞后。银行融资审批的所有要件中,历年财务报表无疑至关重要。高质量的财务报表需要企业的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拥有较高的从业素质和长期坚持的制度建设才能形成。对于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传统制造业的企业主来说,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偏低,没有接受过系统化的财务训练,也缺乏相关财务和法律意识,容易出现个人和企业资金混用、挪用的情况。即使企业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其提交的报表可能也无法达到银行的要求。企业在合同、凭证、存货、资金管理等方面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导致其报表可信度较低,缺乏佐证材料,经不起银行检验(即使企业主自身并没有财务造假的主观意图,但其报表本身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即使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对其报表可信度的提升也有限。由于监管可使用的惩罚措施有限,造假的事件时有发生,银行对其信任程度有限。一旦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无法如实反映其经营状况,银行就不得不通过其他手段来弥补和企业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2.企业拥有的符合银行优质抵押物范畴的资产不多,特别是真正进行实体经营的企业。银行认定的优质抵押物一般是临街商铺、城市核心地段写字楼、高层住宅,总价较低的高档住宅、商住用地等,特点是流动性好,一旦企业出现问题,便于银行及时处置变现;另一方面,银行对上述抵押物设定的抵押率上限也相对较高,可以满足企业贷款额度的需求。但从事实体经济的企业名下这类资产较少。以融资需求最大、数量最多的制造业企业为例,一家没有从事多元化经营,专注本行业发展的企业名下拥有的可用于抵押的资产一般是厂房、工业用地、交通工具和生产设备,这些资产数量大、型号多、价格不透明、评估程序繁杂,不是银行首选的抵押物。即使银行愿意接受上述抵押物,其评估总价不高将导致贷款额度受限,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三、对策建议 银行的抵押担保偏好存在已久,对企业和银行的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此,银行、企业和政府都必须作出改变,努力改变这一现状。 (一)银行 银行是信贷行为的主体,在整个流程中占据强势地位和主动权,要改变银行自身的抵押担保偏好必须首先从银行自身存在的问题入手进行改进。 1.制定切实可行的尽职免责办法,改良员工薪酬激励制度。首先从员工激励的角度出发,鼓励客户经理从自身利益出发去寻找优质的企业而不是优质的抵押物,以过程考核取代结果考核。具体来讲,就是只要员工在授信全流程中没有收受企业贿赂,没有有意识地主动帮助企业造假骗取银行信贷资金,那么即使企业出现了逾期或破产不能偿还贷款的情况,员工依然能够进行正常的工作,其工资待遇只按照其个人经手的贷款不良率进行扣减,而不影响其他正常还款付息业务的绩效。鼓励员工在寻找和接触潜在授信客户时,优先考虑的是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是否良好,而不是抵押物是否能够覆盖企业的贷款额度。 2.建立制度化的员工培训体系。银行信贷条线工作任务繁重,客户经理主要的提升途径是通过大量的贷款调查,在做中学。银行应当建立体系化的,针对银行信贷条线的客户经理、风险经理特别是其中新进员工的定期培训系统。定期讲解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发布针对性的行业研究报告,开展财务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3.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减少信贷审批流程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银行必须要认识到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的趋势不可避免,需要银行寻求创新,坚定地引入大数据风控系统等金融科技。利用金融科技的力量改善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从而减少对抵押物的依赖。 4.进一步适应利率市场化。当前中国正在逐步开放利率管制,让市场来决定资金成本。银行应该继续放开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真正做到风险收益匹配,让市场上的优质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取银行信贷支持。这不仅要求监管机构和银行的观念思维变化,还对银行的盈利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一是需要降低负债端成本,二是需要通过科技改造降低运营成本,三是需要提升中间业务收入,保证银行持续经营。 5.提升新型贷款品种占比。银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风控模型的信用贷款模式和基于全产业链信息的供应链金融。银行需要建立包含全产业链完整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闭环,深入到企业运营中,利用金融科技(物联网、5G、区块链等),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加强新型贷款产品的投放。 (二)企业 我国债权融资占比远高于股权融资占比,银行信贷是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企业必须未雨绸缪,从成立之初开始就做好未来某一阶段向银行进行融资的准备,具体包括: 1.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企业实际控制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形成规范的财务意识,加强财务部门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在企业整个运营、生产、销售和内控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尽量完整有序地保存所有原始凭证(发票、出入库单、购销合同、质检记录、仓单、转账凭证等),完成高质量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并杜绝企业股东挪用公司资金。财务负责人和员工需要详细了解报表各科目情况,在银行员工问询时能够如实、迅速且有理有据地回答,帮助银行了解企业,提升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减少银行对抵押物的依赖。 2.加强征信意识。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记录是银行审批贷款时的重要考察资料。即使当前没有大额融资需求,企业也需要有意识地培养其征信记录,主动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养成按时还本付息的意识和习惯,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这不但可以帮助企业规范自身经营,也能在企业融资的关键时刻为企业加分。 3.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银行对中小企业不信任往往是源于无法真实且全面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因为企业自身都未能掌握经营过程中的大量信息。企业应该逐步认识到经营数据的重要价值,着手建立适合自身的信息管理系统,如管理信息系统MIS、决策支持系统DSS、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知识管理KM等。在向银行申请融资时以数据说话,提升自身可信度。 (三)政府管理部门 政府部门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应该切实履行自身管理职责,利用自身优势,促进银企合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可包括: 1.从监管政策法规层面帮助银行克服抵押担保偏好,发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政府主管部门应该从会计准则、监管法规、行政管理措施等方面入手,帮助银行降低信贷投放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法律风险。例如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5月发布《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提出:要向小微企业普及应收账款融资知识,向应付账款较多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大型零售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推广;要推动地方政府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融资;要动员国有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要优化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要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登记公示制度,保障各方权利;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在报表中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方便核算应收款融资;2019年7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同样从监管层面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2.打破信息壁垒、联通各系统建立企业大数据平台。政府作为主管部门,掌握了大量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的真实数据,但各系统之间数据往往相互独立且缺乏应用。政府应当利用迅速发展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建立联通各政府部门数据库的综合数据平台,并有条件地开放给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帮助银行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困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统一的数据平台可以包括公安、税务、国土房管、安监、工商、法院、人行、海关等各部门数据。需要强调的是,为了保护企业和个人的隐私以及商业机密,以上所有信息均需要企业授权后银行才能获取。以上数據权限是否提供并非企业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但是企业愿意提供的数据越多越全面,代表其对自身经营状况的信心越强,有利于提升银行的信任感,消除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3.加强失信被执行人监管,促进征信体系建设。国家目前已经出台了大量措施限制失信行为,后期仍需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特别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全面监控失信人的财产状况,避免企业负责人通过财产转移逃避债务,保护银行合法权益。 四、结论 银行对抵押担保的偏好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其根本原因在于银行和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习惯于利用抵押物来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然而这种长期存在的偏好却使得市场出现了逆向选择,经营状况良好却没有抵押物的企业不得不选择其他融资方式,导致银行贷款的客户群体整体质量下降、不良贷款率提升,而优质企业却需要承受更高成本的融资方案,这种“双输”的局面不利于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降低经济发展的活力。为了改善这种情况,银行、企业和政府机构都需要做出努力,从制度建设、激励方式、意识培养、信息系统建设、金融科技发展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发展,让更多专注于实体经济、勤勤恳恳经营发展的企业可以获得来自银行的信贷支持,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利润。 参考文献: [1]施华强.国有商业银行账面不良贷款、调整因素和严重程度:1994-2004[J].金融研究,2005,(12):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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