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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淮河生态经济带跨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范文

    【摘 要】 本文以淮河生态经济带为例,通过对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进行研究,确定研究的具体内容、提出研究难点及创新点,并指出对对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现实意义,以期促进淮河城市群的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淮河生态经济带 生态补偿 体系构建

    一、研究背景及文献综述

    生态补偿是一种有效的环境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修复方法,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资源为目的,通过平衡利益分配来合理调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利用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以此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于2011年首次开展,实行生态补偿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乡村振兴中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2018年10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

    蒋毓琪[1]和李红松[2]提出当代中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以政府主导,由于补偿方式单一、作用发挥受阻和非政府力量释放不充分等问题,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很难弥补上游农户的经济损失;蒋毓琪等[3]还引入分位数模型分析不同分位点受偿意愿差异,得出家庭收入的影响呈“倒U型”的结论;齐力[4]提出只要补偿适度,政府的生态补偿对社会整体福利都有利;张欣等[5]运用博弈论,得出流域环境保护成本对生态补偿产生负向影响,流域环境保护的额外收益、生态补偿额则产生正向的影响;李宁[6]对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等重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陈雨艳等[7]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是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要手段,而补偿标准的核算是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孔祥智等[8]提出只有了解农民的真实意愿,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来推动城市化的良性发展。

    上述相关的研究都为生态补偿制度构建提供了理论和经验,但目前国内学者对于生态补偿概念的界定比较模糊,研究的重心也主要集中于农户受偿意愿分析、生态补偿测算等方面,研究的角度较为单一。目前还没有学者对淮河生态经济带跨省域生态补偿机制有深入的研究,本项目希望改善单一的研究视角,创新的以跨流域、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为研究方向,促进淮河流域资源有效利用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内容

    本文以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达到以下研究目的:达成构建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普遍共识,形成对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重要性的统一认识;了解当前淮河流域生态补偿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解决方法;提出如何解决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中“谁补偿谁,补偿多少,怎么补偿”三个核心问题的政策建议与决策参考;提出构建淮河流域生态补偿配套机制的思路与方法。

    (一)淮河流域农户生态开发受偿意愿

    生态补偿因其特殊性导致受偿主体不可控、受偿意愿不可控等问题,因此从农户这一主题的受偿意愿角度出发,对开发区周边农户受偿意愿的研究有着非常大的意义。首先要对生态开发区周边农户进行访谈与调研,其次根据调研的结果而分析不同的受偿意愿。

    (二)当前淮河流域生态补偿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目前的立法现状,我国对于生态补偿的专门针对性立法较为缺失,更不用说流域内生态补偿的立法措施。因此,在我国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中,缺乏明确具体的立法制度,这也从客观上导致了补偿资金来源不明确、补偿标准不明确、补偿方式单一、补偿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

    (三)如何构建生态补偿配套机制

    配套機制是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认为应当以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为指导,结合淮河流域城市群,稳步推进生态补偿组织协调机制、制度保障机制、效益评价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等各套配套机制的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三、研究难点

    (一)影响因素较多、政策实施困难

    影响政府政策实施的因素较多,流域内居民对于生态补偿的受偿意愿分析问题、政府补偿方式单一、政府作用发挥受阻和非政府力量释放不充分等问题使得政府政策的实施较为困难。所以本文研究的一大难点在于如何促使政府政策充分发挥,达到跨流域政策协调的效果。

    (二)概念难以界定、定义没有规范

    从相关研究综述可以看出,此前专家学者对于生态补偿的概念进行了研究与阐述,在概念界定方面达成一定的共识,但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故本文如何界定生态补偿概念是亟待研究的一大难点。

    (三)调研范围较广、数据获取较难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淮河生态经济带,横跨五省,区域跨度广。对于农户的受偿意愿、影响政府政策的发挥因素等数据材料获取难度较大。

    (四)方式权衡矛盾、机制构建困难

    补偿方式的选择是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在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中均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关注。生态补偿的方式可划分为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政府与市场综合补偿等,如何权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本项目研究的一大难题。

    四、研究创新点

    (一)选题切中民生,研究视角新颖

    目前还没有学者对淮河生态经济带跨省域生态补偿机制有深入的研究,本文希望改善单一的研究视角,创新的以跨流域、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为研究方向,促进淮河流域资源有效利用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机制问题也是社会各方都切实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现实意义深刻,促进社会和谐

    生态补偿是一种有效的环境资源保护与生态治理修复方法,通过平衡利益分配来合理调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利用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以此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历程以及淮河流域生态补偿相关的法律与政策进行梳理,深入分析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补偿现状,探讨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典型实践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对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借鉴与启示。

    五、研究意义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相关各方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在制度建设、管理监督、体系评估等方面都不尽完善,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淮河生态经济带涉及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五省,以淮河干流、一级支流以及下游沂沭泗水系流经的地区为规划范围,面积达28万平方公里,人口数量超过1.5亿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淮河生态经济带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因此,对于淮河生态经济带跨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发展、引领中东部合作先驱、促进淮河经济带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面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都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对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进行研究,确定研究的具体内容、提出研究难点及创新点,以期促进淮河城市群的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对于淮河生态经济带跨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蒋毓琪. 浑河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沈阳农业大学,2018.

    [2] 李红松.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研究[J].学术探索,2018(11):69-76.

    [3] 蒋毓琪,陈珂,陈同峰,基于CVM的浑河流域上游林农受偿意愿及其影響因素分析[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8,32(05):46-52.

    [4] 齐力.政府与农户博弈视角下退耕还湿生态补偿研究——以黑龙江三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例[J].求索,2016(08):98-103.

    [5] 张欣,高鑫.基于博弈论视角的政府间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J].价值工程,2018,37(36):110-112.

    [6] 李宁. 长江中游城市群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武汉大学,2018.

    [7] 孔祥智,顾洪明,韩纪江.失地农民“受偿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06):14-19.

    [8] 田爽,孟全省.基于农户视角的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J].北方园艺,2018(14):191-196.

    作者简介:闫子薇(1998—09月)女,汉族,安徽亳州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6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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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9: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