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
范文 | 于雅伊轩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健全法律体系,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改进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中介机构监督体系,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升会计人员及投资者素质。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1-0115-0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的品种不断丰富,融资能力也日益增强,市场的成熟度逐年提升。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发展阶段,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这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部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不及时等现象经常发生。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违规等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真实主要表现形式有:利用企业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提高企业利润,粉饰财务报表;虚假性陈述,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误导性陈述,有些上市公司为了掩盖自己不良的经营业绩,往往披露大量的无关信息或者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不利影响。上市公司披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形象,而且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所谓充分披露,是指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依照法定要求,充分完整的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能有遗漏和缺失。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表现在会计信息披露不对称,具体披露的内容不充分。与企业的其他的会计需求者相比,企业的管理当局拥有较多的关于企业的内幕信息,企业的外部需求者在对会计信息的拥有上处于弱势地位。企业的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意披露过多的会计信息,从而会导致企业的经营者操纵会计信息,不去披露不利信息。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表在为: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对企业财务指标的揭示不够充分;对资金投资去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利润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风险性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等。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及时性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尤其是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对股票的价格产生重要的影响。会计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上市公司滞后披露会计信息,那么会计信息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使出于信息不对称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受到损失。对重大事件的披露,《证券法》早有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实际中,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违规现象多集中在这个方面。例如“2007年至2008年,鲁北化工与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发生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鲁北化工累计向鲁北集团划转资金22亿余元,鲁北集团累计归还资金19亿余元,扣除期初余额,截至2008年底,鲁北集团占用鲁北化工资金余额2.76亿元。对于上述往来款项,鲁北化工既未按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07年中报及2008年中报中予以披露。”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尽管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虚假的会计信息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一个时期的法律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存在的问题有:法律法规不健全,受罚成本低;部门各自立法,缺乏协调性;对一些重要的会计信息的处理和披露没有做出确切的规定或者规定不尽合理;有的立法是在以前的环境中制定的,已不符合发展着的变化的环境的需要等等。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存在缺陷:相关的法律体系缺乏统一性,有些制度条文规定不明确或不科学。制度的公开与执行透明度不高等。 (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中,内部的监控机制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它对企业的管理当局披露的会计信息起到约束和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它可以为经营者向内部使用者和外部使用者提供真实、充分、及时的会计信息提供保证。虽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形式上比较完善,但事实上内部有的机构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严重失衡,许多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公司的大股东由于拥有较多的股份而拥有控制权,小股东无法对其形成制衡,从而造成公司的管理权失控,一股独大导致大股东侵占了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在我国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法律法规不健全,在独立董事的选聘上,在很多情况下最终由大股东决定,由此独立董事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监事会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和董事会都是股东大会下的两个执行机构,理论上讲监事会在地位上与董事会是一样的。但在现实中,监事会已经沦为董事会的一个下属机构,监事会没有了独立性,其应有的作用便发挥不出来。 (三)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差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根据独立原则,依照有关法律和行业规则出具合理的审计报告。但在现实中,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职业道德低,执业质量差等问题,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片面追求短期利益,没有遵守职业道德,忽略了执业质量。我国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存在严重不足,第三方的审计独立性严重被扭曲。有的注册会计师丧失了其应有的独立性,依附于公司的管理层而生存,不能客观、独立、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更有甚者,有的注册会计师还故意与公司的管理层串通,出具虚假报告,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现实中,每一个造假公司的背后都有一个与公司有不同寻常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政府监管不到位,公司造假成本低 部分上市公司利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这一情况披露有问题的会计信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我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权和财政部的监督管理权不协调。我国证监会和财政部都有监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两个部位缺乏有效的沟通。证监会颁布了许多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格式与内容的法规,财政部制定了许多关于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信息的编制规则等方面的规则,两者职责不是很明确,缺乏有效的沟通,造成执行中的混乱,削弱了政府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而且政府监管效率不高,给上市公司进行违规披露以可乘之机。 同时,在实际上,违规的责任人很少受到刑事处罚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管部门对违规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处罚较轻。公司利用违规获得的利益远远多于其受到的处罚,会计造假付出的代价低。所以,会计造假成本低也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断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 三、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体系,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应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加快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同时,有关机构要加快立法,相关政府部门要制定切实的法规,从而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是防止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有效保障。虽然近年来我国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但还不够完善,对会计信息的违规披露仍然缺乏有效的约束。需要健全与《会计法》相衔接的法规制度,发挥《会计法》的威慑力,严格处罚违规披露会计信息者。同时进一步完善民事赔偿制度,扩大投资者的维权途径,明确投资者的维权手段,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改进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分散大股东的股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一股独大问题,约束大股东的行为,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制衡作用。同时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独立董事的选聘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给予独立董事必要的行使职能的条件,确立独立董事的选任标准,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让独立董事行使其职能时真正做到独立,改变控股股东操纵董事会的状况。 3.优化监事会机构,加强监事会的职能。优化监事会结构,扩大中小股东代表及债权人代表等在监事会中所占比重,合理扩大监事会规模,增强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作用。 4.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会计控制制度,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三)完善中介机构监督体系,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中介机构对于提高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但在现实中,有的中介机构独立性差,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完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增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的独立性,保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使中介机构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违规违法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我国《证券法》在第一百七十三条中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我国应该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中的服务中介,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监督作用。同时加大对违规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政府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现在我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这要是政府部门,但长期以来政府监管的效率不高,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加强政府的监管,首先要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如强化监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其次要学习外国的先进经验,改变多头管理体制,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任务和方向。国家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宏观监管方面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证券交易所要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和日常活动进行详细监管;证监会和财政部在行使职能时要相互协调,避免政出多头。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还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因为处罚力度不够会导致更多的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大处罚力度,一方面要提高罚款额度,另一方面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当事人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完事民事赔偿制度,追究违规公司的责任,其中要重点追究违规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五)提升会计人员及投资者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在现实中部分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影响了会计核算水平,导致许多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学校要创新教学方法,不能单一的只教授技术方面的内容,也要加强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要定期举办培训班等,使会计人员的知识得到及时的更新,在后续教育中要特别突出职业道德教育。 投资者的监督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重要作用,但现在投资群体的综合素质不高,没有很好的发挥监督作用。因此应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给投资者传授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提高投资者对市场的认识,让投资者懂得维权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投资者的作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等等。只有各个利益相关者都切实行动起来,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证券市场才能健康发展,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得到维护。 参考文献: [1] 李 梁.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规范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2). [2] 桑淑琴.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治理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18). [3] 杨承静.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经济师,2013(3). [责任编辑:高 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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