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恩来的十条家训 |
范文 | 沈国凡 1949年3月,周恩来和中共中央机关的全体同志踏着早春的阳光走进北平。骨肉同胞,亲情难忘,周恩来打听到弟弟周恩寿在天津的地址后,便将自己已到北平的消息函告,并约他有时间前来一聚。 周恩寿知道身居要职的周恩来公务繁忙,不便打扰,于是便派女儿周秉德为“特使”,前来看望兄长。 周恩来下班回到家里,邓颖超就对他说:“恩来,我们家又多了一个女儿了。” 周恩来有些惊奇地问:“哪里又来的女儿?” 于是,邓颖超便引他去另一间屋子里看周秉德。 周恩来看见周秉德的一瞬间,小姑娘那张与周恩寿相仿的脸,令他惊喜不已。他走过去,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便将孩子拉到怀里,兴奋地说:“真的呀,我们家又多了一个女儿!” 到了星期天,孙维世、孙新世都回来了。周秉德与她们很快就熟悉起来,西花厅变得异常热闹。周恩来夫妇与三个“女儿”一起说笑,院子里充满了青春的笑声。 看着三个“女儿”高兴的样子,周恩来对孩子们说:“你们都回来了,我们今天吃饭加个菜吧,你们想吃什么?” 孙维世说:“来个红烧狮子头。” 这个提议得到了另外两个孩子的拥护,于是周恩来家由原来的每餐两菜一汤变成了三菜一汤。当红烧狮子头端上来的时候,三个孩子都高兴地拍起手来。 自从进入和平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建设的开展,周恩来家过去失去联系的一些亲戚来找的多了,他们有的想托周恩来帮助办一些事情,这让周恩来很伤脑筋。同时,三个“女儿”在外面如何呢?是不是能够像普通公民一样地遵守国家法纪,不搞任何的特殊?在自己的亲戚和相识的友人中,会不会有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去谋取一些违背原则的个人私利?这成了周恩来日夜思考的“家庭”问题。 于是,周恩来提出,要给大家立个规矩,三个“女儿”都表示赞同。 周恩来严肃地说:“我这里拟了十条家训,念给你们听听,如果没有意见,每个人就抄一份放在身上,便于随时提醒自己。以后我们周家的亲戚朋友来了,也要发一份给他们,大家都要严格遵守。” 周恩来念道: 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我,只能在出差顺路时来看看; 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我代付伙食费; 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 五、不许请客送礼; 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 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 八、生活要艰苦朴素; 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我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夫妇在中共党内一向以严于律己著称——尽管这种律己甚至有些苛刻。正是严于这样的家训,周恩来的弟弟周恩寿在内务部供职时,周恩来特地关照内务部部长曾山,要给周恩寿的干部级别定低一点儿、工资向低标准靠拢。周恩寿由于身体不太好,有时会休病假,周恩来就动员他早点儿退休,不要在单位里一边工作一边养病。邓颖超作为党内元老定级为行政五级,本来无可非议,可是周恩来仍旧要压下一级,按照六级的标准给邓颖超。至于周恩来的侄辈周秉德、周秉健等人在他生前没有额外沾上一点儿的“光”,反倒是因此多受了一些苦。对于孙维世、孙新世这对烈士的女儿,周恩来对她们虽然关爱有加,但也是严格要求,让她们生活在人民中间,从不许她们有一点儿特殊。 多少年以后,直到爱女孙维世遇害,这位开国总理逝世,他的所有亲属,特别是邓颖超都是严格遵守这十条家训的。 (转自《领导文萃》 2015年第3期 ) 责任编辑:上官涛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