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互联网+智慧税务”运行机制研究 |
范文 | 韦芮 黄薇 摘要:“互联网+智慧税务”是运用互联网思维,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运用于税务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由于我国智慧税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互联网+智慧税务”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税务部门缺乏信息共享意识、获取涉税信息效率不高及缺乏制度化、常规化数据共享机制等问题。文章以文山州税务局为例,采取走访调查、案例研究等方法,旨在找到智慧税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建议,探讨通过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互联网背景下新层次的财税信息共享机制的方法。 关键词:“互联网+智慧税务”;大数据;区块链 一、“互联网+智慧税务”概况 (一)“互联网+智慧税务”的定义 “互联网+智慧税务”是秉承开放、创新、互动的互联网思维,以金税三期为基础,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互联网+”在税务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社会共同治税的信息共享机制。 (二)“互联网+智慧税务”的内容 《“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中针对智慧税务建设提出了要“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税务生态系统,促进纳税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税收征管进一步提质增效、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透明、协作发展进一步开放包容”的行动目标。具体来说,建设“互联网+智慧税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线上将涉税查询、申报及申领发票等业务向第三方平台拓展,在线下致力于简化办理流程,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线上线下业务受理的涉税服务。 第二、依托大数据分析,加强信息服务水平。在现有技术支撑下,通过大数据支撑下对涉税信息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在把控涉税信息安全前提下,落实好《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范围,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涉税数据整合利用的效率。 第三、提高税务顶层设计,加强基础保障。国家税务总局作为《“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提出者,应做好相关涉税顶层设计,为各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的具体行动提供制度保障和改革方向的指导。 第四、重视信息化体系建设,保障信息安全。针对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税务建设中所涉及的涉税数据安全问题,要抓紧构建扁平化、专业化的信息化体系结构,打造税收共治格局,升级风险管理系统。 二、以文山州税务局为例分析我国智慧税务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文山州税务局智慧税务建设的现状 1. 各县市相互配合,推动税收共治。2017年,税务机关与国土、住建、发改委及生物三七局等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数据,税务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第三方数据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加强涉税风险分析和应对,强化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管理。国税系统对全州2132户/次纳税人组织实施了风险应对,入库税款6092.20万元、加收滞纳金14.04万元、进项税转出3429.68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25003.01万元。 2. 筹备文山州涉税数据交换平台。文山州税务局组成相关开发小组,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文山州涉税数据信息交换平台”搭建工作。通过平台项目自主开发,根据本州市的具体税收情况与纳税人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地进行平台开发,有灵活性、针对性的搭建纳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桥梁,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理順税收征管与第三方数据利用之间的关系,提升数据规范性、安全性、可靠性。 (二)文山州税务局智慧税务建设的措施 1. 实行数据交换机制。依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当前均将涉税数据交换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涉税信息交换和协作工作。税务部门负责抓好联络人员培训工作,搞好部门的协调和互通。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有序进行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 2. 将涉税信息交换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文山州2017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正式纳入州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文山税务局四大举措联合构建起“政府主导、税务牵头、部门配合、信息支撑、全社会高度参与”的综合治税体系,通过该举措,推动各相关单位自觉形成“我要参与”的思维,转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高度参与的协税护税氛围。 3. 优化现代化税收监管模式。通过“文山州涉税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开发及推广使用,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充分考虑文山税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不断发挥系统对第三方数据的筛选、处理功能,利用大数据不断推动管理决策现代化,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合理化、动态化、效能化,“重塑与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相融合的现代税收征管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三)文山州税务局智慧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1. 税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意识不到位。经过几年来“互联网+智慧税务”的建设,目前税务部门的税务机关人员已具备一定的互联网思维,开始由认识互联网走向运用互联网阶段,但从具体的实际工作中来看,各部门的重视程度、配合度、主动性各有不同,一方面,有部分单位、部门在涉税数据提供上存在数据安全、保密等顾虑;另一方面,有的单位部门同意提供数据,但每提供一次都需要单独协商,没有形成制度化、常规化的数据共享机制,加之各单位的信息化程度不一致,在涉税信息获取利用上存在效率不高等制约,凸显出整体认识水平不高的问题。 2. 未形成制度化、常规化数据共享机制。目前,文山州税务局的数据共享尚未形成常态化,对于数据的收集使用缺乏高效性、持续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为应对“营改增”而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过程中,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在州内跨县发生的劳务不再实行在劳务发生地预缴,这一变动使得税务机关丧失了对其依法限制的权利,转而由地方各级职能部门确定此类税款能否由当地征收;二是对高危行业,特别是农产品行业,此类行业大量存在虚开发票行为,但由于缺少规范严格的监管,税务机关无法获取有效的第三方信息,使得对其业务的真实性难以进行确认和追溯。 3. 获取利用涉税信息的效率不高。自《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执行以来,只有少数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了数据交换工作数据交换工作,数据交换面窄、量少,成效不明显,效果不突出。智慧税务建设过程中“信息孤岛”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互联网背景下大数据的收集与之前相比便捷了许多,但是只是量上的突破,目前,税务机关缺乏大数据的整合分析能力,如果得不到数据之间的相互联系,那么数据的利用价值也就不能得到体现。 4. 社会整体对信息共享的认知度不高。相比起税务机关人员,现阶段社会公众对于智慧税务的认识更显不足,总体上看,社会公众虽然在纳税环节通过网上申报等享受到智慧税务建设带来的便利成果,但目前纳税人缺乏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数据的意识,未能正确认识和理解收集涉税数据的意义所在,依然有抗拒的心理存在,在税务部门涉税数据的收集过程中,存在较大阻力。 三、“互联网+”背景下智慧税务的建设路径 (一)区块链技术在智慧税务中的应用 1. 增强信息可信度,保障信息安全。首先,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该特点赋予不同位置的每个节点相等的地位,同时没有任何一个节点可以单独记录数据,即一旦记录生成,便不可改动,这使得区块链技术能够极大地加强信息的可靠性,保障涉税信息的安全性,提高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其次,区块链技术的可溯源特征,能够单独记录下每一笔操作痕迹,为相关部门追踪数据来源提供了途径,为证据的收集带来了便利;最后,“区块链技术还具有智能合约机制的特点,即当具有不可篡改性质的代码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区块链便自动强制执行该代码所代表的约定行为,这一特点能够保证电子发票信息的公开透明,同时确保电子发票开具的正确性,有效对纳税人进行约束,也方便税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 2. 整合涉税信息,合理分配信息共享权限。针对目前存在的“信息孤岛”状况,要从大数据的整合入手,运用互联网技术支撑建立一个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协作网络关系,及时同第三方部门共享相关涉税信息,强调明确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的权限,根据涉税信息使用需要提供单位授权,严格分配数据使用权限,从而从本质上提高数据整合的安全性,实现大数据的高效利用。 (二)建立独立的信息共享中心 1. 打造智慧防风险模式,建立立体化风险解决机制。在充分整合“金三”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电子底账系统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实现对风险企业和风险点的“智慧定位”。 2. 建立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目录。规定涉税信息交换范围,包括:各成员单位的涉税交换范围、第三方涉税信息需求表所列出的涉税信息,以及结合税制改革要求和税收征管需求,需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同时要明确涉税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与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签订涉税信息传递协议,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签订涉税信息使用保密协议,严格执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最大限度保障数据安全。 (三)实现“信息化+标准化”的税收现代化 1. 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只有构建健全的“互联网+智慧税务”法律保障体系,才能为互联网背景下大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提供制度的约束,威慑不法分子违法利用涉税信息的行为,更好地引导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积极正确的利用共享信息。同时在法律的支持下,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互联网+智慧税务”顶层设计,通过全面的科学调研和论证分析,提出指导意见,规划改革蓝图,为下级部门展开具体的改革和工作提供大方向的指导和引领,才能推动智慧税务正确快速的进行。 2. 規范征管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针对国务院“放管服”工作所提出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控管,强化硬件设施,以期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例如“构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引导式+体验式办税”等方法。同时将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进行专项考核,以此督促税收工作人员认真完成服务,激励工作人员为智慧税务的建设尽心尽力,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领会智慧税务的深刻含义,提高个人工作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水平的税收服务。 3. 培养综合型人才,做好人才库建设。“互联网+智慧税务”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复合性、基础性的建设工程,与传统税收模式不同,现阶段的税收工作大量依赖互联网技术,纳税方式灵活、纳税服务多元,需要大量的专业性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所以专业团队在智慧税务的建设中不可或缺。税务部门应认清这一形式,积极做好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同时引进相关专家,制定配套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激励机制,以实现人才的持续性、全面性,做好现阶段的人才集中和后备人才的储蓄工作。 4. 提升社会整体认识,敦促相关人员主动上报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加强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和宣传,税务机关人员应走进社区、走进学校,以宣讲会、走访宣传等形式,将智慧税务的精神传递给社会公众,同时借助“金税三期”工程的顺利推进,提升电子纳税申报服务的使用率,培养纳税人逐渐形成网上办理业务的习惯、正确认识涉税数据的收集并推动纳税人积极主动上报涉税信息的实现,顺利实现智慧税务建设,最终实现说收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孙存一,谭荣华.简析大数据支撑下的“互联网+智慧税务”[J].税务研究,2018(04). [2]关于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通知[EB/OL].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843071/content.html. [3]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45号)[EB/OL].https://www.meipian.cn/ip4xc5k?from=timeline. [4]沈丽华,董理,蒋建新,孙敏炜,李琴,王亮,周志芳,苑立波,苏振宇.上海统计与税务信息共享机制研究[J].统计科学与实践,2016(08). [5]杜莉,郑毓文.应用区块链技术推动我国增值税征管创新:机制分析和方案设计[J].税务研究,2018(06).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黄薇为通讯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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