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经济法视野探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与完善 |
范文 | 周丽 摘 要: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归属于经济法的范围,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往往是法律对于虚拟购物条件下信息不吻合的矫正,目的是维护消费者们在虚拟的购物条件下免受一切利益的影响,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持社会的公正、平等。本文重点研究了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概念与性质,同时着重分析了如今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工作中面对的问题,进而提供了改进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合理方案。 关键词:经济法;消费者后悔权;属性;完善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实体经济领域的发展,信息化技术正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通过在线购物已经不断成为人们日常购物的核心渠道之一。在那种虚拟化的购物条件下,消费者筛选产品的最关键的根据就是商家强调的图片、文字说明、部分人的观点等信息内容,那种虚拟化的购物趋势不易促使消费者识别所购物的真假以及能否满足自身需要。针对这一问题,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明确指出了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这通常就从法律层面上将客户的后悔权转变成客户的法定权限之一,最终能够从法律层面上来维护消费者在虚拟化条件下购物的权限,以便预防虚拟化条件下信息不吻合的缺陷。所以,探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针对维护消费者在虚拟化条件下购物的权限以及稳固市场起着一定的现实作用。此外,我国目前运行的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存在一些问题,站在经济法角度探讨和分析解决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解决途径于完善消费者保障制度而言意义非凡。 一、基于经济法视野探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 事实上,消费者后悔权可以讲是客户选择权以及知情权的延伸,市场中部分信誉优良的商家开始在消费者后悔权方面有所行动。消费者后悔权一般指的是客户在采购商品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无需说明任意理由,将商品一次性返还给运营者,往往不承担所有费用。客户在实施后悔权的同时,是无需经过商家允许的,只要自身一方的观点表示就能出现一定的法律模式,而商家必须尽量配合客户进行退货、换货。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归属于经济法范围,它是客户的核心权利之一,从实质上是经济法当中对于实质平等和制度平等的追求。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反映了我国对于市场领域的管理以及针对消费者权限的维护,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在虚拟的购物条件下免受一切利益的影响,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消费者后悔权制度一般是实现虚拟购物条件下实质平等的重要方式。经济法归属于现实中最关键的法律之一,维护消费者的权限是其题中之义。市场趋势下的运营者是注重最大权益的,这和消费者的宗旨追求是存在分歧的,那种分歧不可能单纯通过市场直接处理,必须依据我国法律保证消费者的权限,以便能够实现市场的公正、平等。经过在线虚拟的环境采购是和以往的购物存在差异的,那种购物模式消费者并非是在购物的环节中就能一次性接触到产品,而是在途径货物的同时,才可以对于所购的产品的有效性、适用性、可行性做出研究。后悔权制度的执行恰恰是客户知情权的延伸,若法律无法保证客户的后悔权的话,客户只购物,而无权换货或者退货的话,客户的购物权限就无法合理实现。所以,可以讲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归属于经济法的范围,是对于消费者利益倾斜性的维护,是法律针对虚拟购物条件下信息不吻合的矫正,也是实现社会平等、公正的核心方式。 二、现阶段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归属于经济法的范围,是对于消费者利益倾斜性的维护,是法律针对虚拟购物条件下信息不吻合的 矫正,是实现社会平等、公正的核心方式。如今消费者后悔权在执行环节中还遇到了一些问题,具体反映在如下几点: 1.滥用消费者后悔权的问题严重 有效利用消费者后悔权是维护客户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平等、公正的核心保证。但是,在详细的运用环节中消费者后悔权产生了滥用状况。一方面市场当中出现了部分恶意的客户滥用后悔权制度。法律给予消费者后悔权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维护他们的权益。然而实际上部分恶意的客户为了创新,就会想尽一切办法钻法律的空子,盲目通过后悔权换货、退货。尽管换货或者退货的运输费是由客户承担,然而这针对恶意的客户而言无关大碍,相反却可以提升运营者的应用成本。另外一方面是部分恶意的运营者过度运用后悔权。市场中出现了部分恶意的运营者为了应对和排挤竞争者,往往会以客户的名义来换貨或退货,最终对竞争者的商业信誉造成了影响。那种行为的产生与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设置的初衷完全相悖。 2.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内容有待完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强调了运用于后悔权制度的采购模式往往有在线购物、以及电话采购等,那种列举式的要求不利于确认除了这方面以外其余的采购方式能否可以采纳消费者后悔权制,这通常就给制度的详细执行留下了悬念。并且后悔权制度在详细执行环节中的规定也不是很明确,后悔权制度的执行是有要求的,它需要客户在收货之日起七天之内实施,所退换的产品应当是完好无缺的。而在消费者利益保护法当中对于产品的完好度没有具体的规范,至于完美的准则是什么都没有详细要求。那些含糊性的要求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维护。 3.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保障机制尚未成熟 任意一种制度的良性操作应当具备与之相对应的保障,作为经济法当中消费者一类主要的权益,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在详细执行环节中也要具备全面的保障制度。就本国后悔权制度执行现状来看,专业的配套制度依然不足,促使消费者后悔权无法产生一定的功能。诸如市场中部分恶意的客户和商家过度运用消费者后悔权,而法律却无法加以制止。由此发现,专业配套保障制度的不足大大影响了消费者后悔权的执行。 三、基于经济法视野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完善测量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往往是法律对于虚拟购物条件下信息不吻合的矫正,反映了我国对于市场领域的管理以及针对消费者权限的维护,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在虚拟的购物条件下免受一切利益的影响,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平等、公正。对于消费者后悔权执行环节中面对的问题,笔者给予了一些改进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合理方案。 1.进一步完善消费者后悔权的内容 对于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当中相应内容含糊不清的问题,本人认为必须改进专业条款内容。从法律层面上具体强调消费者后悔权的详细执行范畴和要求。按照什么样的模式采购适合于消费者后悔权往往必须在法律中有效规范。并且,应当强调消费者后悔权详细执行要求。诸如客户换货或者退货对于产品完好度的准则、退换货的时间等都必须在法律当中明确规范。唯有在法律中指出了消费者后悔权的详细执行范围和要求才可以有序地引导后悔权的执行。 2.努力提升消费者及经营者的信誉 客户和运营者的信用往往决定了消费者后悔权的执行现状,假如他们的信用较低的话,就会存在过度滥用消费者后悔权的问题。所以,必须创建起运营者和客户的实名认证制度。同时,必须创建起运营者和客户的信用考评系统。针对这些恶意采纳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客户和运营者要创建起实名信用档案,按照实名档案的模式优先评级客户和运营者的信用程度,以便能够有效的约束客户和运营者滥用消费者后悔权的活动,损害社会的平等、公正。 3.建立健全消费者后悔权的保障机制 作为经济法当中消费者一类主要的权益,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在详细的执行环节中也要具备全面的保障制度。面对巨大的社会变化与激烈的市场化竞争,市场中往往会有一部分恶意的客户和运营者过度滥用消费者后悔权。为了损害市场的平等、公正,保证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有效应用,改善相应的配套保障制度是尤为关键的。经过建立全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且以其为重点,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专业的经济法规条例,经过专业法规条例的彼此配合、彼此补充来全面保证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合理执行。唯有健全保障机制,消费者后悔权制度才能够更高效的实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得以保障。 四、结语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歸属于经济法的范围,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往往是法律对于虚拟购物条件下信息不吻合的矫正,反映了我国对于消费者权利的维护,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在虚拟的购 物条件下免受一切利益的影响,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平等、公正。为了发挥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作用,完善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具有必要性及重要性。对于目前消费者后悔权执行环节中面对的问题,本人认为必须通过改进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当中的专业条款内容、增加客户和运营者的信用度和健全相应的保障制度等有关渠道来保证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合理执行。 参考文献: [1]潘霞.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与完善[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1(03):99-102. [2]郑曙光,胡琼.论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基于与经营者无因退货许诺的比较分析[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27(05):81-86. [3]高鹏,杜建国,聂佳佳,陆玉梅.消费者后悔预期对竞争型再制造供应链权力结构的影响[J].中国管理科学,2017,25(01):7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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