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引入战略投资者研究 |
范文 | 安星屿 摘 要:本文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引入战略投资者对于完善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促进作用。通过研究发现,引入战略投资者从推进公司股份制改革以及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两方面促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推动国有资本监管职能和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两方面促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是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要明确引入目的,与企业自身相匹配;要避免控制权旁落、国有资产流失。本文研究现实意义在于对接现有国企改革下新思路,從引入战略投资者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引入战略投资者;国企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引言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 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要求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目的就是吸收非国有资本投资国有股份制企业,通过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有效手段就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由于国有企业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监管体系以及有效的约束激励制度,所以国有企业在国有资本配置方面也存在问题。在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本文从推进公司股份制改革以及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两方面论证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推动国有资本监管职能和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两方面论证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最后讨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要与公司自身相匹配,才能够帮助国有资本有效配置。如果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目的不纯或者实力不足都会影响国有资本进一步安置以及产生后续的问题。还要注意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避免控制权旁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如何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1.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指导意见提出公司要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在这方面,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结构是不同性质股东的持股比例构成的企业股权分布状况,是公司治理结构基础。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股权集中度和股东性质。原有股权主要集中在国有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减少国有股份的股权集中度,同时股东性质方面也相较以前的国有股份有所增加。因此,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股权多元化,减少股权集中度,并且使得国有股权下降。 (2)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发挥决策、监督作用,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 监督方面,国有股权集中度高,容易操控董事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对公司治理进行约束,也无法进行监督管理。战略投资者以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方式持有企业较大股权时,会趋于选择对企业进行监督,此时战略投资者和企业的长期利益是一致的,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制衡方面,国有股份一股独大的情况下无法真正实现政企分离。引入了战略投资者后国有股份不再一股独大,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地位相等的,其他的股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也会干涉行政,推动了股东之间的制衡。因此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使企业的股权重新分配,国有股权比例会有所下降,战略投资者股权增加,可以形成监督机制,并且形成制衡关系。 内部人控制方面,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时,经理人掌握了公司控制权,会存在利用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由于国有企业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发挥作用,中小股东无法发挥作用,利益受损。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后,更加明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架构,同时能够更加市场化。企业可以明确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形成有效的监管机构,防止经营者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谋取不正当权益损害所有者权益的行为。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管理要求科学,依法放权、不越位,提高企业的自主经营决策。 原来国有企业的行政性委托代理是多层次的,从公民对政府的委托,到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的委托,再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委托。这种委托关系首先是行政上下级的关系,只是政治委托代理形式没有经济上的约束,会使得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引入战略投资者将会打破政府为主的治理结构,监管机构可以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董事会不再通过上级政府进行任命,而是通过股东大会投票产生。此时,企业有更多的权利进行自主经营、自主决策。 (2)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企业原有的委托关系是政府主导的行政上下级关系,而且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还造成了效率低下的问题,各级代理人到最终代理人之间可能产生差错,无法高效完成最初授意。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由于减少了多层次的委托关系,提高了委托代理的效率。此外引入战略投资产除了能够改善治理结构还能有其他作用可以协助企业发展。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资金基础;带给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企业文化,提升管理水平;战略投资者技术与研发能力可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注入新鲜血液;战略投资者的销售网络,客户市场等都可以帮助国有企业进一步了解市场客户,制定开发战略,提高市场份额。有了战略投资者的帮助,不仅可以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留出一部分国有资本。这些国有资本可以用来重点推进关键领域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有助于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三、引入战略投资者选择与需要注意的事项 指导意见强调要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除了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之外。还要注意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的股份占比问题,虽然混合所有制主要要求是增加股权多样性,但是也不能过分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需要避免控制权旁落。 一定要结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进行选择,这需要多方面观察潜在的战略投资者。可以关注一些非财务指标和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方面,首先可以观察潜在战略投资者与公司主业是否关联,是否属于一条产业链,或者该战略投资者是金融类投资者。公司需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与主业相关的战略投资者。总的来说,选择与主业相关的战略投资者可以大力帮助公司发展主营业务。其次了解潜在战略投资者意向及战略规划是否明确坚定。注意区别财务性投机者和战略投资者,财务投机者不会长久持有股权,仅通过“低买高卖”来获益,而真正的战略投资者一般都会与企业共进退,投资持久有效。财务指标可以了解公司基本财务状况,是否能为发展提供资金;主业是否突出;是否有领先的技术水平;是否有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经验;是否有潜在的危机等。在选择战略投资者时,这些方面都需要进行考量并结合引入公司自身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四、结论 国企改革是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又是重中之重,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之一。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促进公司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质方面,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推动管资产为主的国有资本监管职能,以及资本流动优化配置。但是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以需要全面考察潜在战略投资者。同时要与公司自身相匹配,才能够帮助国有资本有效配置。如果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目的不纯或者实力不足都会影响国有资本进一步安置以及产生后续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国光.论中国所有制改革评价[J].经济研究,2001,309(7):92-93. [2]余芸春,卢晟.论国有股权结构调整与战略投资者[J].国有资产管理, 2004(12):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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