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项应付款与递延收益核算的区别 |
范文 | 晁凤羽 [摘 要] 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两个重要的项目,都跟政府拨款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两者由于性质不同,在会计核算方面具有一定的差距。专项应付款是为了核算政府对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递延收益一般是指企业尚未确认的收入或收益、政府补助。专项应付款一般是以货币的形式拨出,递延收益的计量方式有实际金额、公允价值、名义金额。专项应付款主要是指“科技三项费用拨款”;递延收益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在会计处理方面,“专项应付款”科目属于负债类,递延收益由于政府补助方式的不同,其会计处理方式相对复杂。 [关键词] 专项应付款;递延收益;核算区别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一、引言 根据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专项应付款是为了核算政府对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比如在工程项目中的资本性拨款或者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等,专项性付款还可以按照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递延收益一般是指企业尚未确认的收入或收益,政府补助满足一定条件可计入递延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计入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而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应当确定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专项应付款与递延收益核算的区别 (一)计量方式不同 专项应付款是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一般是以货币的形式拨出。因此在对转向应付款计量时,企业只需要按照收到或者应收的金额进行计量即可。而递延收益则不同,因为递延收益和政府补助相关,因此计量方式随着政府补助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由于政府补助方式的不同,对其计量方式也分有三种,即实际金额、公允价值、名义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规定,如果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受到或者应收的金额计量,此时和专项应付款的计量方式相同;而如果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则按照名义金额进行处理。具体操作可以按照《企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将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收到时按照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如果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以公允价值计量“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而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将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形成原因不同 专项应付款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部门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其核算的基本账户一般可设置为“专项应付款”,主要包括专项拨款。现阶段的专项拨款项目,主要是指“科技三项费用拨款”,即企业用于新产品试制、中间实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的专门经费。对于专项应付款,企业应按拨款指定的用途合理使用转型拨款,并单独核算。递延收益核算则是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因此,对于递延收益的确认取决于政府补助能否确认,如果政府补助能够得以确认,则可以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计入“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是指企业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会计上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应该确认为负债,计入“递延收益”。当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者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负债,即递延收益。 (三)会计处理不同 为了对企业的各种专项付款进行有效管理,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反映的是企业收到或应收到的政府拨款,借方则反映转销的专项应付款金额。如果在期末,贷方仍有余额,表明企业还有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这部分专项应付款应按照拨入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具体操作如下:当企业收到一定数额的资本性拨款时,借计“银行存款”,贷记“专项应付款”;当企业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专项应付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相关科目等,贷记“银行存款”;当项目完工后,形成了企业资产,借记相关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而对于未形成企业资产而又需要核销的那部分专项应付款,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相关项目科目;剩余的专项应付款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现在以新产品试制费用拨款为例,对专项应应付款的会计处理进行说明。如下: (1)企业收到新产品试制费拨款200000元 借:银行存款200000.00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200000.00 (2)支付样品购置费40000元 借:外购商品——样品40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0 (3)购置专用设备一台,不需要安装可直接使用,价值100000元 借:固定资产10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4)基本生产车间为新产品能够试制耗用原材料、工资、制造费用分别为20000元、22000元和18000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试制新产品60000.00 贷:原材料20000.00 应付工资22000.00 制造费用18000.00 (5)企业试制成功新产品一台,实际成本为60000元,经批准以30000元作为产品入库 借:库存产品30000.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试制新产品30000.00 (6)新产品试制完成。企业编制出决算报告,经批准,具体处理如下:样品上交,固定资产留归企业,试制成本高出新产品入库价值部分予以核销,多余的拨款退回。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200000.00 贷:外购商品40000.00 资本公积100000.00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试制新产品30000.00 银行存款30000.00 “递延收益”是企业用来核算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的科目。当相关政府补助没有确认为当期收益之前,需要计入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是属于负债性质的会计事项。因此,递延收益一般是和政府补助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围,而在相关的资产开始使用之后,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将相关资产价值平均分配,并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时候确认营业外收入。如果“递延收益”在期末还有余额的话,应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中反映。“递延收益”由于政府补助方式的不同,其会计处理方式也不同。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在相关的资产使用期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按照应收或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递延收益”。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的时候,按应予补偿的金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者损失,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3.政府补助的返还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对于政府补助的使用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当企业不能满足相关条件的时候,需要将部分或者全部返还收到的补助。第九条规定,已经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并进行下列处理: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结论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之间在计量方法,形成原因以及会计处理方面,都有所不同。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有效利用政府拨款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对此有清楚的认识。 [参 考 文 献] [1]吕觅,尚文婷.递延收益在会计业务核算中的体现及运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16) [2]陈春媚.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的规范核算之我见[J].现代经济信息,2014(10) [责任编辑:刘玉梅]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