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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如何对接“一带一路”?
范文

    内容提要:共建“一带一路”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简称“五通”)为合作重点,沿线国家和地区是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重要目标市场。中国零售业应该抓住机遇,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同时反过来充实和丰富“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为了实现这一战略对接,在对外方向上,应积极主导、引领和加强双边及多边框架内的政策沟通、战略对接和商贸对话;在对内方向上,把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框架,并在规划、法律、政策等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以共同构建起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的支撑体系。

    关键词:中国零售业;走出去;一带一路;五通

    中图分类号:F27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4-0017-08

    推动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既有利于解决我国服务贸易失衡的问题,也是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长期处于价值链低端被动局面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零售业正处于从“引进来”到“走出去”转变的关键阶段。在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中国零售业如何抓住机遇,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同时反过来充实和丰富“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又是迄今为止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讨论中经常被忽视的问题。本文从共建“一带一路”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以下简称“五通”)为主要合作内容的视角,来讨论中国零售业“走出去”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经济学基础、实施路径。

    一、零售业跨国经营的经济学基础

    零售业国际化是指向海外目标国和区域市场的顾客提供的跨境销售服务。从研究的层面及内容来看,用来解释零售业国际化经营的理论既包含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体的宏观、中观层面,也包括从一个零售企业的微观层面对国际化经营的解释。此外,这些研究既包括从经济理论,也包括从政策层面对零售业国际化经营的讨论。

    (一)宏观经济学解释

    在传统经济学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济学理论都认为,国家之间存在社会及工作分工,每个国家应该专注生产自己有成本优势的产品。按照这样的解释,发展中国家就可以通过低工资、学习能力等因素对贸易产生积极的效应,这使得以规模经济为特征的大規模生产得以实现。此外,不同国家之间不同的原材料结构和科技发展水平也可以成为国际化经营的原因。这些理论发展到了20世纪60年代,相对发展优势理论逐渐成熟,在之后的发展中,有关不利于国际化经营的理论和解释开始出现,比如,地理距离产生的成本上升以及政治和文化障碍会阻碍国际化经营。

    在零售业跨国经营的宏观经济学解释中,外贸理论、竞争理论及产业经济学是主要的经济学基础。基于不完全市场竞争的现代外贸理论认为,随着各种形式贸易的产生(包括垄断或寡头垄断),规模经济成为可能,各个国家因为不同的生产条件具备不同的生产优势,需求结构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国际化零售企业应运而生。当“走出去”的零售企业在国外发现市场机会,目标国的分销系统和流通市场的效率将会得到提升,这是因为,在具有进攻性的市场战略指导下,企业可能会降低销售价格,在增加销售的同时也为当地居民带来了消费上的福利;外国零售商的进入打破了东道国的固有经济结构,东道国的零售商们必须迎战作为“入侵者”的外国零售商,以求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1]。

    根据现代竞争理论的解释,因为零售市场的参与者们具备很强的竞争精神,随着国际化活动的增加,自由进入零售市场将会越来越受到限制,新进入者实现盈利愈发艰难。零售企业合作集团的产生将削弱自由竞争,因为这样的集团往往被少数几个大的零售商所控制,小公司因此被剥夺了参与自由竞争的资格。零售企业在一个地区的战略联盟的市场影响力的增加会减弱贸易企业之间的竞争,因为这种竞争已经从众多的贸易企业之间转移到多家企业集团之间了。这样一来,企业竞争被集团竞争所取代,而集团内企业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被大企业所掌控。伴随零售企业规模的增加,它们的经营效率上升了,消费者的福利也提高了。随着市场上一些企业被淘汰,零售市场整体销售体系的效率得到了提高,流通企业在市场上得到了更多的话语权,这将减弱生产制造商的权力集中。零售商和贸易商的进一步国际化将导致零售业市场权力的产生,而且这种权力链条很难被其他企业的创新所打破。为了抵御外国零售商的市场进入,国内零售商采取的战略不但影响到外来者,也会对制造商和消费者产生显著影响[2]。

    产业经济学的SCP理论用于分析特定产业市场结构(S)、市场行为(C)和市场绩效(P)之间的关系。结合零售市场SCP构造的特征,一个国家其经济结构的国际化程度越高,那么零售产业跨境扩张经营的流动性障碍就越容易被接受。如果忽略短期和中期利益的话,流通企业将采用尽可能大的跨境扩张速度。通常情况下,流通企业会在国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绝对和相对规模之后,考虑扩张到国外去进行跨国经营。在国际化经营进程中,随着市场的扩大,业务流程创新对于流通企业的成功来说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因为进行国际经营的企业比国内经营企业具有更大的盈利潜力和更好的分散风险的可能性。此外,流通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将会增强或者推进整个行业的水平竞争,进而影响行业的市场结构[3]。比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洲零售市场的日趋成熟导致流通行业兼并重组的高潮,其结果是零售市场的份额被更具竞争优势的企业获得。类似的情形同样出现在眼下的中国零售市场。

    (二)微观经济学解释

    微观经济学的直接投资垄断理论认为,一个企业只有在具备与东道国当地企业相比的竞争优势,并且能够因此受益的情况下才会去国外进行直接投资。换句话说,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前提条件是公司具备某些竞争优势,包括通过对外经济关系的国际化能够在企业内部节约成本;通过投资组合多样化减少公司风险;通过在东道国的直接投资能够绕过贸易保护措施对于出口的限制,等等。在一个寡头垄断市场上,企业互相模仿、追随市场领导者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国际化经营可以归因于寡头垄断市场的竞争效应。当一个外国控股公司进入现有的寡头市场时会干扰现有的市场结构和行为模式,因此受影响的企业会通过降价、产品差异化、企业合并或者针对直接投资者的母国所采取的活动来保护自己。在一个国际化企业参与的市场中,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通过开发、转移自己的技术和知识,或者进行技术交换,可以成为国际化经营的决定性动机[2]。

    根据“零售之轮”(Wheel of Retailing)理論,零售组织如同产品一样也有生命周期,其在国内的发展大致都会经过三个阶段,首先是立足某一特定的区域市场,通过满足这一市场的需求来谋求在该市场站稳脚跟。然后进入第二个阶段,即实施跨区域的国内扩张,如果这一阶段的业务发展顺利,企业的扩张速度会不断加快,经营网点不断增加,网络不断延伸,无论是企业的规模还是组织形式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企业对资金、人才、管理等各类资源的需求也会急剧增加,可以说这个阶段是机遇和风险交织并存的阶段。在企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零售商在经营过程中会通过经营模式、商品种类、业态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来加快市场渗透,提升对竞争对手的市场压力,减少竞争对手复制、提高自己竞争力的能力,挤压市场空间,从而确保自身在国内市场的稳固地位。当零售商在国内市场具备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明显的竞争优势的时候,企业就会寻求国际化的扩张。换言之,只有在国内市场处于扩张以及渗透阶段的零售商才会开展国际化经营[4]。

    交易成本理论讨论所有为促成交易形成而产生成本的原因,及其对国际化经营的影响。比较而言,较低的产品价格和企业的规模会给零售企业国际采购带来积极影响。如果向某个国家市场供货频率不高,而且每次供货数量也不大,但是却有持续性的交易成本,这样的话,生产商将会更愿意选择国际采购。由于信息不对称,零售企业在市场风险控制方面往往处于有利地位,使得所有不具备国际经验的制造商更倾向于国际采购,因此更有利于推动贸易活动的进行。与国内市场相比,国外市场的复杂性和供求条件的特殊性,使零售企业在选择以合作方式进入市场和自己独立开设批发商店两者之间更倾向于选择前者[2]。随着进入外国市场所面临风险的上升,零售企业控制其在外国市场介入的力度的意愿也会更大。

    有关零售商跨国经营的成功因素的研究是过去一段时间西方学术界的热点之一。企业成功的多层次性、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国际冲突和文化冲突等因素为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成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总的来说,零售企业可以在海外取得成功,特别是在下列情况下[2]:第一,企业具备非常好的国际化能力;第二,企业在进入国外市场前就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第三,企业管理层有经营国外市场的能力和准备,如与国外市场相关联的信息搜集,与国外重要贸易伙伴的交往等。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决定零售企业跨国经营成功的重要保障有:企业为外国市场提供的商品适应东道国当地的需求,比如消费者的偏爱等;企业在外国设立机构拓展市场得到母国的持续性支持;企业具备参与价格竞争的能力;经营业态的定位和沟通策略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做到规范统一,形成品牌效应。

    (三)波特的全球化理论

    根据波特的“价值链”概念,零售业日渐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分支,因此实施国际化经营将成为企业取得成功的战略选择。波特认为,零售企业必须在那些拥有巨大市场潜力,并且其市场进入受到贸易保护措施严重伤害的国家占得一席之地。此外,零售企业的国际管理从一开始就应该认真研究多国性或者多地区性带来的影响,以地区中心为导向,因为这样才能够调控国际市场进入和外国市场上的经营活动。鉴于国际经营的复杂性,从企业在外国市场所追求的目标、市场进入战略及其市场经营战略的角度讲,把价值链上基本商务活动的关键性战略决定进行集中化管理是必要的。在这里,现代信息及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分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各个部门彼此之间的国际协调提供了关键性的便利。所以,为了实现效率目标而把全部决策权力向一个地方集中是没有必要的[5]。

    根据波特的“钻石模型”,零售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来源于母国,是在国内市场受到六个要素的相互作用和整合的结果,其中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与支撑产业、企业战略与同业竞争是四个关键的基本要素,而政府行为和偶然机会等两个辅助要素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5]。结合前面的竞争理论,一个面向国际市场的零售企业,往往首先会在母国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强度的环境下培育自身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一直处于市场保护之下的零售商往往不具备创新的驱动力,也就无法面对更为复杂的国际市场环境。具体说来,零售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来自于:在管理层面上有超过平均水平的人力资源配置;有助于推动零售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占优势地位;存在大规模的与零售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存在巨大的、高水平的消费者需求潜力;与外国市场有可比性的市场需求占支配地位;供应商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眼光长远的企业政策得到执行;存在有竞争能力的而且在产业链中起支撑作用的制造商、市场研究企业、物流企业、广告商等,有相近的具有不同风格的其他零售商、提供可替代服务的供应商等行业;存在能够导致创业精神产生的理想环境;政府扮演一个促进零售业发展的角色[2]。

    二、“五通”对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支撑作用

    中国零售市场历经20多年的对外开放,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市场,主要表现在市场容量巨大,跨国零售巨头纷纷进入,竞争异常激烈,任何一家企业拥有在很短的时间内高速发展的机会,但是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取得全国市场的优势地位。在这一过程中,经过从被动应对、相互抗衡到积极挑战跨国巨头竞争的转变,一批中国本土企业开始脱颖而出,越来越多的中国零售企业在区域市场站稳脚跟,开始实施跨区域扩张,一些优秀的中国企业瞄准国外市场,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国零售业“走出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从零售业国际化的理论研究和经营实践来看,影响零售业海外目标市场的主要因素集中体现在地理距离、市场潜力、行业竞争以及文化差异等方面。根据前面零售业国际化的经济学理论解释,结合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现状,东南亚、中亚、中东欧等是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重要目标市场。这些地区正是“一带一路”沿线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为此,应该高度重视研究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的途径、模式、战略、策略以及保障等。

    “一带一路”是中国首倡、世界共享的国际合作计划,中国政府于2015年3月公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标志着这一宏伟计划正式启动实施。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是以“五通”为内容的合作重点,其中,政策沟通是重要保障,设施联通是优先领域,贸易畅通是重要内容,资金融通是重要支撑,民心相通是社会根基。下面从经济学的视角来深入分析“五通”建设对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的支撑作用。

    (一)政策沟通

    從“五通”的内容来看,它们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但是,《愿景和行动》将政策沟通列为“五通”的第一项内容,正好反映了其作为重要保障的地位和作用。这种保障首先表现在事关双边、多边范围内国家和政府层面的全局性、前瞻性的顶层设计,突出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实施中作为主导者、推动者的地位,从而在最高的战略和政策层面确保经济合作能够实现互利双赢。有了政策沟通,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其余的“四通”;反之,如果没有政策沟通的保障,其余“四通”就像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既缺乏方向,也会失去效率。事实上,从中国和沿线国家的现有合作来看,“政策沟通”的意义更加明显。

    根据波特的“钻石模型”,政府可以通过产业政策等工具促进产业竞争优势的发展,如果把中国零售业放在“走出去”背景下来考察,政府对创造和促进中国零售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优势有着特殊的意义[6]。在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目标市场的情况下,中国零售业要在东道国市场获取市场机会,实现竞争优势,至少在现阶段还离不开中国和东道国之间的政策沟通,尤其是商贸政策的协调。原因在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差异巨大,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市场包括零售市场开放程度不一,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有高有低。面对如此复杂的环境因素,企业进入沿线国家和地区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在东道国取得成功。为此,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加强对外方向上与东道国之间的政策沟通协调。在这方面,《愿景与行动》已经作出了规划和安排,包括构建政府间宏观政策的沟通交流机制,对接各自经济发展战略,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等。

    (二)设施联通

    零售业的跨国经营聚焦于向目标国和区域市场的顾客提供商品销售服务,这种销售以符合需求的国际化采购活动为前提,其采购的范围甚至远大于销售范围。所以,零售业国际化经营的重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效有组织地进行国际采购,而国际采购的范围受制于运输时间、运输技术、运输成本等。特别是在食品零售业方面,还要考虑易腐败变质的商品(牛奶等)受到时间和运输条件的限制,必须在以本企业为中心的一定区域内的外国生产商那里进行采购;有些价格低廉的商品(如卫生纸)的采购过程所产生的费用有可能会比制造成本大得多,其国际采购会因此受到限制。从现代外贸理论的解释来看,除了采购规模、订货频率之外,由地理距离而产生的运输成本,以及采购信息系统的有效性都对国际采购及其成本影响巨大。在这里,基础设施对零售业国际化经营的支撑作用显而易见,直接体现在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上,从而为企业实施灵活而富有弹性的价格策略创造条件。从这个意义来说,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极富远见。

    “道路联通”是最初提出的“五通”之一,到了《愿景和行动》已经微调为“设施联通”,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外延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愿景和行动》的设计,沿线国家首先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对接,共同推进一批标志性的关键重点项目的建设,实现高水平的互联互通。在这个规划里面,设施联通不仅包括了陆海空交通有关的设施建设,还包括了口岸、能源、通信、网络等的建设;不仅包括了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还包括了与此有关的规则、标准、机制等方面的合作和协调,特别是把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列入其中,凸显了《愿景与行动》对设施联通的超前规划和布局。可以预见,随着现代化的互联互通的推进和建成,将极大地促进商品、资金、信息等高效低成本地在沿线国家之间的流动,将极大地有利于中国零售业在这些国家的经营和发展。

    (三)贸易畅通

    从我国出口贸易,尤其是服务贸易出口的结构来看,增加中国零售业的海外存在是扩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方式。在国际竞争的重心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的大背景下,中国需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树立“商品出口和商业资本输出联动、内贸和外贸一体”的新理念、新思维,抓住“一带一路”的机遇推进和扩大我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以完整的商品与服务贸易战略和政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从而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和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建成与我国贸易大国地位相称的世界服务贸易新格局。

    《愿景与行动》明确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沿线国家要积极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消除各种不利于资本流动的壁垒,构建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在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安排方面加快谈判进度,以释放合作潜力,提振增长活力。在“五通”为合作内容的框架内,《愿景与行动》的规划非常有利于中国零售业在沿线国家的市场开拓和国际化经营,反过来,通过中国零售业“走出去”,不仅可以利用中国产业国际转移的整体优势,发挥关联产业集群的辐射和溢出效应,更有利于通过中国零售企业国际化采购网络所带动的商品流动,来拓宽超越双边范畴的贸易领域,优化全球范围特别是发展中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实现各自的比较优势,促进相互间的贸易平衡。此外,通过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有助于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创新贸易方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发展。对于广大的发展中经济体来讲,把投资和贸易相结合的经济合作,不仅对当地市场的冲击较小,还能通过产业转移、反向技术溢出、产业关联等效应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以及就业,改善当地生活和商业环境。总之,中国零售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营活动,其本身就是贸易畅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推动中国零售业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以极大地充实和丰富“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

    (四)资金融通

    再回到波特的国家竞争力“钻石模型”中,相关与支撑产业是决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具体到零售业,除了各类制造业直接影响商品及其服务的提供之外,与商品及服务的跨境流通直接有关的金融、交通、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也是零售业国际化众多的相关和支撑产业。不难发现,零售业的相关和支撑产业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差异巨大。“一带一路”涵盖东南亚、中亚、南亚、西亚、中东欧等众多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各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零售业关联及支撑产业发展基础不同,发展水平差异更是巨大。但是,这些地区人口比较集中,市场潜力巨大,恰恰是目前全球贸易和跨境投资非常活跃、增长很快的地区,其经济增长对跨境贸易和投资增长的依赖性,一方面为中国零售业的市场开发和跨国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另一方面,落后的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的相关及支撑产业严重影响跨国供应链的建设,从而对中国零售业的国际化经营带来制约。

    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礎设施建设,推动关联产业发展,需要巨大的建设资金的支撑。对于大多数的沿线国家来说,资金缺乏却是自身无法克服的巨大困难。一方面,这些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导致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愈发旺盛,另一方面,现有的多边金融机构都无法满足这些国家的资金需求。面对这一矛盾,中国在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同时,就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的创建列入资金融通的重要议程。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融通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及有关国家需要按照《愿景及行动》的规划,在不排斥现有多边机构的情况下,深化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丝路基金等框架内的金融合作,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提供更加适合沿线国家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提高资金运营和使用的效率,更好地服务沿线国家的共同发展。

    (五)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被列入到了《愿景与行动》规划之中,这与中国零售业海外目标市场选择与经营的理念高度契合。在零售业海外目标市场的选择中,市场邻近假说一直是跨国零售商海外市场选择的一个重要法则。在零售业国际化的早期阶段,市场邻近性主要是指,零售商的海外扩张一般率先进入与母国在地理上相邻或相近的市场,这样的市场选择风险比较小,有利于企业以母国市场为依托,构建和管理以本国市场的供应为基础的配送网络和供应链[7]。此类国际化的例子非常普遍,比如,法国零售商偏爱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市场,德国零售商在东欧解体之后成为进入东欧市场的先驱等。中国零售企业“走出去”初期的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东南亚和日本等,也是地理邻近原则的具体体现。

    随着零售业国际化实践的不断发展,市场邻近性原则逐渐有了新的内涵,即目标市场和东道国市场之间的文化邻近性作为地理临近的延伸被纳入到了对目标市场的选择和评估之中。为了衡量文化邻近性,在西方的文献中,一些学者引入了“心理距离”的概念。心理距离是指母国市场与国外市场之间由于不同的国家文化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会对零售业在目标国的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对不同的商业环境、文化习俗、消费习惯的深刻理解会对企业的商品、服务、价格、渠道以及促销等营销组合策略起到巨大甚至决定性的影响。一般而言,心理距离越小,母国市场与海外市场的邻近程度越高。零售业国际化发展到今天,虽然跨国零售巨头海外目标市场的选择早已突破原有的标准,但是,地理相近、文化相缘作为国际化初期企业海外目标市场选择的金科玉律一直沿用至今。总之,市场邻近可以作为中国零售商海外市场选择的一个重要标准,尤其在国际化初期阶段,这一标准的意义更为重大。

    “一带一路”自2013年提出以来,其秉持的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日益得到有关各方的理解和接受。“一带一路”虽然是中国首倡,其利益却辐射至全球,原因就在于,“一带一路”兼顾了各方诉求和关切,找到了各方的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正如习近平主席强调的,“‘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丰富的人文交流可以有力地促进民心相通,减少、降低文化隔阂和障碍,从而不仅在国家、政府层面提升对中国倡议、中国方案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而且在消费者层面提升对中国制造、中国品牌的认可、认同和满意度。所有这一切,对中国零售业的跨国经营是十分有利的。

    归纳起来,“一带一路”以“五通”为合作重点的建设,不仅在理论上和前面对零售业国际化的经济学分析相契合,在内容上与零售业国际化经营中包括目标市场选择、进入时机、方式、业态以及风险控制等在内的重要战略决策相重叠。根据上面对“五通”具体内容的分析,结合前面零售业国际化的经济学分析,《愿景与行动》所作出的规划不但契合零售业跨国经营的经济学、管理学理念,也为我国零售业“走出去”奠定了很好的文化基础。这一切表明,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我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海外目标市场,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虽然,传统的来自发达国家零售业国际化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零售企业,但是,在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尤其是“五通”建设的强力支撑下,我国零售业进入沿线国家的条件日渐成熟,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东南亚地区、中亚、中东欧国家中,尤其是东南亚地区,与中国地理相近,文化相缘,可以成为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首选市场。

    三、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的政策建议

    为了实现中国零售企业“走出去”战略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之间的联动和融合发展,提高国家战略的整体最大效应,下面从对外和对内两个方向上,提出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政策建议。

    (一)在对外方向上,以政策沟通为引领,推动战略对接,开展商贸流通政策对话

    1.加强机制建设。“一带一路”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和辐射广泛而深远,随之产生的全球经济治理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前所未有的责任面前,中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利用。作为倡导国,中国必须在双边和多边框架的范围内,积极主导、引领和加强政策沟通,为沿线国家的互利合作搭建平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8]。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各不相同,社会、法律、文化、宗教、语言差异显著,政治、安全风险十分明显。所以,在政策沟通中,必须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务实落实的关系。具体而言,既要发挥政策沟通的引领作用,也要避免政府主导事无巨细、无所不包,尤其要避免基础设施大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沦为政治性项目的窘境,从观念、机制和实践三个方面做好政治风险、财政风险和道德风险[9]的规避。从“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过程来看,原来主要集中在高层互动的政策沟通依然强劲,但是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网络化的沟通平台和联动机制正在形成之中。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政府主导应该逐步向市场主导转变,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我国产业的国际转移,必须着力培育自下而上的机制,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把互利合作持续推向新的高度。从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融通来看,除了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已有资金池机制外,还需要吸引更多的商业资本来改善沿线国家的商业环境,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最终促进整个区域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2.实施战略对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五通”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发展并不均衡。在整体上与我国的互联互通存在两极分化的同时,发展比较均衡的国家有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等,其余国家的互联互通都存在明显的短板和“偏科”现象。为了推动沿线各国互联互通的均衡发展,最好的切入点就是通过政策沟通,实施战略对接。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表达了支持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意愿,中国与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备忘录或协议,通过政策沟通,中国已经或者正在与俄罗斯、韩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文莱、越南、孟加拉国等东南亚、南亚国家,巴基斯坦、阿富汗、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等中亚国家,捷克、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澳大利亚、土耳其、埃及以及西欧等国家和地区各自的发展战略进行对接。在国内,纵横联动、有机协调的“一带一路”建设机制正在形成。下一步,中国应该抓住机遇,在不断扩大战略对接的同时,深化与有关国家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3.开展商贸对话。在“一带一路”提出以来的3年多时间里,中国对沿线国家投资增长迅速,累计已达500多亿美元,一系列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中欧班列已经开行在亚欧大通道上,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谈判已经完成,与其他国家的自贸区谈判或者已经完成,或者正在积极推动。在双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20多个国家已经建设了56个经贸合作区,涉及领域众多。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发挥“一带一路”的战略效应,进一步加深中国和沿线国家经济的融合,在我国主导的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区域层次的投资保护协定、自由贸易区及其升级版,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谈判中,应该积极开展政府间商贸流通政策对话,特别是围绕服务贸易中涉及批发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速递)等新业态、新服务项目,为我国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在内的优势产业进入沿线国家消除政策规制或经营范围的限制,争取有利条件。

    (二)在对内方向上,加强设计,构建我国零售业“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的支撑体系

    1.把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纳入“一带一路”国家大战略。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有利于提升我国企业吸纳和整合全球资源的能力,推进我国贸易强国建设,为此,要在零售业作为我国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战略产业的基础上,把零售业“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8]。同时,在“一带一路”的“五通”建设中,明确包括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在内的零售业“走出去”是贸易畅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零售企业“走出去”纳入“一带一路”国家大战略的框架内。这将有利于“一带一路”背景下,推动我国以零售终端主导的完整产业链的国际转移,形成我国制造业和零售业全球整体布局与区域相对集中相结合、与国内市场一体内外市场联动的国际化网络,实现我国制造业和零售业在全球范围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

    2.完善统筹协调体制机制。具体包括:(1)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本土跨国公司,要在现有“一带一路”组织机构的框架下,提升部际联席会议的层级,建立专题协调机制,设立包括零售业在内的服务业“走出去”专门小组,统筹协调服务业的对外投资[8]。(2)依托促进“走出去”的部际综合協调机构,研究中国企业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针对具体问题的跨部门协商,协调各项政策出台,监督各项工作实施,统筹推动企业“走出去”和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3)加强服务平台体系建设。

    3.建设“网上丝绸之路”。电子商务是我国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作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沿线国家和地区又是重要的潜在市场。为此,应该抓住机遇,大力推进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让跨境电子商务在中国零售业“走出去”中先行一步。构建“网上丝绸之路”,要着力于把中国电子商务的整体优势和发展潜力辐射到沿线国家和地区,使面向沿线国家消费者的跨境电子商务成为贸易畅通的重点和亮点。要引导“一带一路”国家充分认识和利用电子商务的先发优势,完善本国境内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经济、社会、法律及政策等环境,与中国共同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国际标准与规则,让跨境电子商务成为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让网上丝绸之路成为全球价值链上亮丽的“中国渠道”。

    参考文献:

    [1]Krugman P. Rethinking International Trade[J].Business Economics,1988,2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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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江)

    收稿日期:2017-02-07

    作者简介:朱瑞庭(1966-),男,浙江诸暨人,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国际商务、零售营销、品牌管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途径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6BGL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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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