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产业核心企业信用多级流转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 |
范文 | 张浩 关键词:供应链? 金融信用? 多级流转产业? 核心企业一、引言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产融结合,特别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方式得到了实业界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让供应链金融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以及有效管控风险。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因此,供应链金融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状况及供应链整体流动性管理而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产业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服务商等多主体的青睐,演变出了多种供应链金融模式。二、研究回顾与问题提出 供应链金融之所以能够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提高其信贷质量的重要途径,原因在于其通过对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和流程控制,降低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不同的主体基于自身的既有业务能力和信息资源优势,探索和发展了不同类型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已有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无论是基于应收应付以及库存等动产质押形成的融资授信,还是基于供应链金融交易关系形成的融资授信,对于中小企业和整个产业供应链都发挥了应有的价值的和作用。但是,目前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依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供应链金融所实现的效果。 第一,当前的供应链金融主要模式中,主要是以围绕核心企业而形成的“M+1+N”的模式,只能实现对核心企业上下游一级的中小企业进行授信,而无法实现信用在多级供应链上的穿透。然而,相比于一级供应商和客户,供应商的供应商、客户的客户多级供应链成员,往往是资金状况更加糟糕的中小微企业,其受到更加严重的信贷配给,目前的大多供应链金融模式却不能对其产生融资支持。 第二,已有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难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因此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有限。例如在银行主导模式中,由于银行并不实际参与供应链运营,其发起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往往需要依赖于产业链核心企业进行风险控制,对于银行来讲存在着两方面的困境。 第三,已有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依然难以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如难以避免单据伪造,企业“串联”等行为。供应链金融必须要基于真实的贸易业务背景对风险进行把控,是针对产业供应链情景和不同主体价值诉求而形成的金融行为。 而且随着供应链金融发展壮大和普及,供应链金融不仅仅作为实现短期融资的金融业务创新途径,从产业核心企业来讲,A集团作为超大型国有企业,正是利用自身信用优势和供应链网络优势,充分结合金融科技手段开展了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创新。其通过应用金融科技平台公司——金网络开发的“航信”供应链金融产品,以票据电子化的方式实现核心企业主体信用在供应链上的多级流转,并结合自身卓越供应链伙伴管理体系(MAP),充分激活产业链资金流,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本文对A集团“航信”这一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具体业务流程及其创新过程进行了剖析。三、A集团的供应链金融创新 (一)研究方法与案例背景 本文采用单案例的研究方法,并选取A集团的“航信”作为研究案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A集团是中央直管的超大型国有企业,下辖二十余家直属企事业单位,拥有3家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航信”业务由金融科技公司金网络于2017年推出,A集团于2018年8月在集团内部全面使用该供应链金融产品,到目前为止,该平台已接入了产业内大小供应商3000余家,“航信”开立额100多亿元。此外,金网络积极构建产融结合的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于2018年获批成为商务部等8部门确定的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 (二)基于“航信”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 具体而言,由产业核心企业A集团主动释放自身闲置信用,银行根据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确定相应额度(1.授信额度);在A集团的一级供应商完成合同交易业务后,A集团可向平台提出申请,开立基于真实债权债务的数字化凭证—“航信”,并确定具体应付金额和到期日(2.开立航信);加入平台的一级供应商在接收“航信”后可按需进行拆分,如直接转让给同加入平台的下一级供应商用于业务结算(3.1转让),或通過与平台、核心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申请“航信”的保理融资(3.2保理),也可以持有到期,通过A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获得款项(3.3持有到期),A集团在“航信”到约定期后将应付款项通过A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等途径付款(4.到期付款);此外,核心企业之间仍然可以通过“航信”实现信用的流转(5.信用跨核心企业流转),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业务应用范围,进一步丰富了供应链网络生态。 (三)“航信”模式创新效益 供应链金融也被视为是一种典型的多主体价值共创模式,旨在实现多方利益共赢,这也是维系上述模式运转的重要机制。基于该模式,核心企业可以获得直接效益,包括提高信用资源使用效率、延迟存货确认和资金占用、减少常规负债和财务费用,还可以通过缓解供应商资金约束推动供应链上游升级和渠道积压带来的成本的下降,从而提高核心企业供应链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获得间接效益。相比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信用的多级流转与可拆分为核心企业带来的效益还在于帮助触及更广更深的供应链网络,更大程度地发挥供应链金融作为“粘合剂”的作用,完善核心企业的供应商管理体系,进而推动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发展。四、结论及启示 本文追溯了现有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用难以在供应链上进行穿透和流转、融资服务能力有限以及交易业务真实性难以把控三个方面,以A集团参与的“航信”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为例,对其模式创新过程进行了具体的剖析。作为大型产业链核心企业,基于与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的理念,基于产业链情景特征,主导进行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 A集团的“航信”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主要带来以下启示:第一,供应链金融必须要以产业链的运营为基础,在真实的业务交易基础上从产业链各主体的价值诉求出发所触发的金融行为。在实现解决供应链节点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提高供应链整体的资金流管理,从而激活产业链,真正实现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打通金融资源服务产业实体的通道;第二,在供应链金融的创新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产业核心企业的主导作用,从自身及产业链整体发展出发,基于对产业链运营把握与多主体进行合作,在控制风险的接触上使各利益相关方实现价值最大化,提升供应链整体的竞争能力;第三,充分合理利用各种新兴技术手段,提高业务交易过程的操作效率,拓展和丰富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如本研究中的信用多级穿透与拆分。但在交易全流程数字化的同时,还应该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整个交易过程安全可靠。后续的模式创新中,应继续加强与金融科技的融合,积极探索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在风险控制、业务追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潜在优势,从而不断优化现有模式,实现更好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宋华,卢强.基于虚拟产业集群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创捷公司案例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17(05):174-194. [2]宋远方,黄千员.国内供应链金融研究进展——基于2005—2017年CSSCI文献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18,32(1):47-54. [3]梁永福,张展生,林雄.基于商业信用的供应链金融研究进展[J].商业经济研究,2016(9):144-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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