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贫困地区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问题与对策 |
范文 | 王献军 汪道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有可为。信阳市作为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和产粮基地,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异常艰巨。近年来,信阳银保监分局站位全局、立足长远,引领全市银行业补齐农村金融服务短板,积极培育三农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支撑作用。 实践与成效 夯实农业农村发展根基。一是实施科学监管引领。督促银行业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发展规划,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保持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截至目前,全市银行业涉农贷款1133亿元,占全部贷款达62%,银行网点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93.5%。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银行业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提供高效服务。截至目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56.2亿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贷款28.4亿元、“两权”抵押贷款1.2亿元,有效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三是落实扶贫小额信贷。督导银行业将扶贫小额信贷作为撬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小额信贷帮扶责任全覆盖,即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县和乡镇均明确一家主要责任银行,扶贫小额信贷余额达14亿元,为3.1万贫困人口提供扶贫资金支持。 推动农业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助力农业结构调整。督导银行业紧扣种养结构调整规划,对落后产能行业实施信贷总额控制,助力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截至目前,银行业优质小麦生产经营贷款40.1亿元,草畜、家禽等生产经营贷款29.6亿元,分别同比增加9.5亿元、7.1亿元,有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指导银行业深入研究地方特色农业,推动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目前银行业特色养殖贷款20.5亿元,以茶叶、板栗为主的农业基地建设贷款4.6亿元,分别同比增加2.2亿元、1.1亿元,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三是推动农业对外加强合作。引导银行业通过贸易融资、内保外贷等金融产品,为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外农业企业出口农产品提供金融服务。银行业特色农产品出口贷款1.4亿元,农业装备等优势产能“走出去”贷款7.8亿元,有效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完善配套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通过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知名企业。目前银行业支持20多个农业产业化集群贷款25.2亿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贷款12.3亿元。二是健全链式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开展在线供应链融资,为农业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截至目前,银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48.7亿元,农业产业链贷款16.2亿元,分别同比增加8.6亿元、1.8亿元。三是强化网络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为农业产业链客户提供便捷支付、小额信贷等服务,支持三农客户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涉农电商平台合作,服务农产品上行。银行业农村“互联网+”平台建设合计15.1亿元,同比多增4.4亿元,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一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督导银行业主动对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人员的金融需求,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工作。据统计,银行业农业科技研发贷款5.5亿元,农村农业创业创新贷款2.7亿元。二是健全生态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与农村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入融合,深度挖掘农业多种经济功能。截至目前,银行业累计推出“农家乐”“速贷通”“一家亲”等20余种贷款品种,投放贷款50.1亿元,为乡村休闲旅游业注入“源动力”。三是推行绿色金融发展。督促银行业将支持农业环境污染治理作为三农发展的重点,探索银行结算系统对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效路径,着力打造绿色金融服务三农体系。银行业农业农村清洁生产贷款2.9亿元,农业环境污染治理贷款7.1亿元,助力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问题与挑战 配套設施建设相对滞后。一是融资担保机制不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较为缓慢,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严重不足,担保代偿余额接近净资产40%,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高居不下,部分商业担保机构收费高达5%,占融资成本的一半以上,加重涉农主体融资负担。二是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信用数据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对农民信用意识未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和信用意识普遍不强,导致银行机构与农业主体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三是资产流转机制不通畅。当前,对农户而言,主要财产是承包土地、林地、房屋等。但调研发现,农村土地等财产的评估、流通、交易机制尚不健全,涉农主体难以凭借现有的生产资料进行抵押贷款,融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金融服务模式尚不匹配。一是授信额度不匹配。目前,银行业针对三农的信用贷款额度普遍在5万元以下,不能满足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需要,迫使涉农主体转向融资成本较高的民间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加重自身财务负担。二是贷款期限不匹配。农业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1至3年,而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对较长,加之农业自身特质,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前期资金投入大、资金回笼缓慢、利润较为单薄,农业贷款与三农经济内在特质的契合度不高。三是服务模式不匹配。多数驻扎在农村的银行业机构对于有多种需求的三农对象,信贷产品、资信评估、增信机制过于单一,未能对三农贷款需求进行细分,忽略了农村市场的异质性,导致有贷款需求的主体难以高效筹集资金来进行农业生产。 农村金融发展尚不充分。一是金融配置效率不高。虽然辖区已实现乡镇物理网点全覆盖,但由于信阳处于大别山区,部分乡镇地域广、所属行政村较多,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数、ATM数和信贷服务人员数仅为1.03个、3.4台和0.6个,金融服务质效明显不足。二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得益于劳务输出、产业承接、乡村振兴等因素,近年来信阳农村地区存款逐年上升,但存贷比例基本维持在40%左右,农村资金用于本地建设严重不足,部分非涉农机构将大量资金输往外地,对农村金融贡献度较低。三是金融监管效率不高。目前,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在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业务经营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受制于县域监管力量薄弱因素影响,县域及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乱象未得到有效根治,潜在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对策与建议 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政策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投入,支持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强化农业信贷风险增信功能。加大对商业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力度,通过财政奖补和费率补贴方式,推动其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二是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推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完善以央行征信为主体,社会征信、政府信息等各类征信数据为补充的农户及涉农企业征信系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并持续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和信用教育。三是加大抵质押创新力度。落实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等要求,加快建立农村土地财产确权、颁证、评估、流通机制,支持银行业机构围绕“三权分置”开展抵质押贷款创新,激活农村“沉睡资本”,着力解决三农抵押担保难题。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提升金融服务广度。引导银行业机构合理划分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建设具有涉农特色的金融服务,开发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状况、资产情况、财务情况等特点相适应的融资产品,合理满足农村经济组织的融资需求。二是加强产品创新力度。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收集整理,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授信额度,让农村经济组织的贷款做到网上申请和网上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农民少跑腿”。三是丰富金融服务方式。做好金融与政府增信、担保相结合的产品研发,对区域内的特色产业、支柱行业,通过政府增信或担保,推行产业链融资方式,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户”等模式,为产業集群内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 全面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一是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发挥涉农银行业机构对农民和乡镇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优先办理和批准各类金融机构在乡镇及以下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继续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在农村地区增设ATM、EPOS等金融自助服务终端。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将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纳入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协调解决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配套激励机制,提高银行业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加强金融乱象治理。监管部门应结合农村地区银行运行特点,重点抓好高风险机构、重点违规领域、重点案件风险防范化解及应对处置工作,制定风险处置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开展风险处置工作,持续净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 (作者单位:信阳银保监分局其中王献军系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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