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问题优化路径研究 |
范文 | 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去高速发展和互联网高科技的快速崛起,电子商务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异军突起,进而促使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成为国家经济命脉的一个全新经济增长点,且深刻地影响和改写了我国对外贸易产业链布局。不过,由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起步很晚,发展能力受限,到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完善的市场体系,存在着市场秩序匮乏规范、监管力度不强、法律漏洞较多、偷税漏税等严重问题,因此可以说我国当前的商业市场环境条件、现行的管理机制、国家法规等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本文正是基于这个背景,认为应结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问题,需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部门的监管优化路径着手研究,并提出应联合各个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跨境电商企业数据信息平台、各种跨境电商业务资格准入制度、海关数据管理系统等优化举措。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问题;优化路径 一、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指的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基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和金融支付结算,由此把交易产品通过跨境物流企业进行送达目的地来完成整个交易活动的国际商务或贸易活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高科技的快速崛起,电子商务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异军突起,进而促使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成为国家经济命脉的一个全新经济增长点,且深刻地影响和改写了我国对外贸易产业链布局。 然而,同传统的成熟经济贸易做比较,跨境电子商务由于攸关很多不同国家的交易,因此所面临着非常复杂、风险极高的问题及市场环境。比如,跨境电子商务要想顺利进行贸易交易,必然会涉及到程序复杂繁碎的进出口关税、国际贷款结算、国际物流运输、国际保险支付等问题。而且,跨境电子商务由于涉及方方面面的国际风险,因此在风险控制上也对所有外贸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局限在营销推广和信息交流等方面,但是国际进出口贸易的交易环节则在线下进行等。此外,由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起步很晚,发展能力受限,到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完善的市场体系,存在着市场秩序匮乏规范、监管力度不强、法律漏洞较多、偷税漏税等严重问题,因此可以说我国当前的商业市场环境条件、现行的管理机制、国家政策法规等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 本文正是基于这个背景,本文认为应结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问题,需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部门的监管优化路径着手研究,并提出应联合各个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跨境电商企业数据信息平台、各种跨境电商业务资格准入制度、海关数据管理系统等优化举措。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及监管缺失分析 1.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早已成为了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的基本工具,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特别是像在当今这样一个创新形态层出不穷的信息时代,得益于“互联网+”这个新概念的提出,我们几乎可以在任何行业或是领域中都能够捕捉到互联网的影子,互联网俨然已经成为当下强大的社会生产力。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跨境电子商务,已经处在了资本市场的风口之上,相比于传统的商务模式有着诸多的优势。近年来,国际上的总体经济形势并不是很理想,西方国家以及日本的经济消费需求都比较萎靡,但是我国的跨境电商依旧保持着较快的发展,根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2017年跨境电商的交易额高达8.06万亿元。而且在2018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还要继续完善并且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的适用范围,未来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策略重点是从B2C转向B2B,通过大力推动制造业上线来促进企业转型,随着跨境物流以及支付等细节的处理完善,相信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会迎来新一轮的黄金发展期。 此外,我国于2015年提出的国家战略性发展战略“一带一路”,以及切实在这方面投入资本和精力地进行加强推动,让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越发呈现出繁荣发展景象。我国为了更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多双边交流合作,同“一帶一路”沿线的核心贸易伙伴国家建设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沿线国家已经成为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目标市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对这些国家进行重点布局。 2.监管机制缺失分析 (1)跨境电商的市场秩序紊乱,经营交易主体准入制度不规范、不成熟 由于跨境电商企业的交易地点通常是不确定的,且其办公地点是虚拟的,因此这会致使监管部门无法做到对跨境电商平台进行全方位的监管,由此导致我国跨境电商的市场秩序紊乱。而且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一套成熟完善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准入制度,在这方面匮乏更细致有效的监管条列,且相关法律规范也仍需完善等,这些都让我国监管部门不能更好地评估和判断其跨境电商经营交易主体的准入资格,导致很多不具备合理合法交易资格的企业或商家利用这些监控漏洞钻法律空子,不仅大量进行虚假信息的注册,还进行各种质量不合格、严重侵权的违规产品的交易,对其国家的经济运行系统、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消费者的种种权益都带来了严重侵犯。 (2)税收监管力度不强,难度过大,无法有效做到税收安全保障 由于很多国内跨境企业是从海外进货,国内销售,这种实际上属于一般贸易的模式,往往会在通关时必须缴纳很多关税和增值税。因此企业或商家为了降低缴纳税收,就会采用以邮快件的方式进行通关,从而让监管人员和监管系统无法更真实地分辨自用品和代购商品来尝试减少缴纳税费。我国监管部门由于在这方面的监管技术还很落后,因此监管力度还十分薄弱,监管人员无法做到更好地辨识这类物品的性质到底是什么,这种监管漏洞往往就会给很多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偷税漏税及各种钻法律空子的机会。甚至更大的企业直接进行走私来逃税,这些对我国的整个税收体系和信用问题带来了严重侵害。 (3)跨境电商监管信息化技术有待加强,专业人才紧缺 现当下,我国尚未建立成熟完善的跨境电商平台信息化监管系统。海关、税收等监管部门匮乏高科技手段及相应的专业人才,由此导致电子通关系统不能满足现当下需求日益增长的监管力度。而且由于匮乏专业人才,通关工作人员都是凭借过去的经验和水准来进行审查,这样往往会导致无法准确判断货物的性质和质量,其监管水平较低。此外,由于很多跨境电商为了逃税或者进行违规行为,从而刻意隐藏真实数据信息,直接导致监管部门无法真正做到对通关货物的全方位了解。 三、优化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路径与完善措施 1.建设和优化跨境电商企业大数据平台或大数据企业信息库 为了更好地规避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风险,我国跨境电商的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基于现当下的高科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崛起,建设和优化跨境电商企业的大数据平台或大数据企业信息库,这样就能对所有预做跨境业务的经营交易主体企业提出实名制要求,对个人交易主体则用以能让信息更透明的跨境交易个人网站进行规范登记。这样相关监管部门就能基于共享开放的网络信息大数据平台来深入细致、且实时地观察与评估所有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交易主体的动态情况,对一切违规的交易行为或是质量有问题的跨境产品迅速给予阻挠和抽检,以规避后续的风险。而且大数据企业平台和信息库的所有信息还能随时进行更新,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和真实性。 2.健全跨境经营交易主体的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更好地确保跨境电商经营交易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需要监管部门在其构建的电商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制度上进行优化与完善,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必须通过实时监控到的全部跨境电商和其交易行为的数据资源,来建设与完善更好的信用评价指标和级别标准等。而且,为了让其信用评价系统和管理机制更完善、更具真实和权威性,监管部门还可以请专业的相关第三评估机构,来核查与评估所有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和资质等。一旦发现达不到信用评价指标和级别标准,要马上予以阻挠、反馈和检测。等问题解决后,再让跨境电商企业重新申请复查。 3.对跨境电商企业设立更严格的经营交易主体信息公示制度系统 更严格的公示制度能确保跨境电商企业做到自觉完善自己的产品和其交易行为,源于公示制度系统是权威的国家企业信息系统,能够向整个市场呈现企业的全部登记信息。这样一旦跨境电商企业出现各种如产品质量不过关、欺诈行为、侵权行为、偷税漏税等信用风险,一方面会对企业带来较重的资金惩罚,一方面也会降低企业和企业主体人的信用程度。而且国家信息公示系统还能因此将其不良行为一直记录储备在案,进行重点监控,并持续降低企业信用登记。此外,公示制度系统中记录的所有没有在境内注册登记的产品,只有搜查其商标注册的一切信息,就能保证其劣质产品可追回。 4.监管部门必须在税收力度、税收安全保障上进行加强和优化 偷税漏税行为在现当下的跨境电子交易活动中普遍存在,因为这就提示跨境监管部门必须在跨境业务的税收监管问题上面进行高度重视和完善,并持续加税收力度,以确保跨境交易的税收安全保障,尽可能规避利用混淆个人物品、货物、货样等钻空子行为进行逃税。基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和特性,来不断革新我国相关的进出口政策和关税条例,以此能制定出更完善的适应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税率,在税收价格的管理机制审定和相关海关税收征管的法律规定上面进行更合理的制度制定和流程把控,确保所有跨境电商交易主体能够依法纳税。此外,跨境监管部门还可以更好地完善海关数据监控系统和一切交易信息收集能够管理制度,对进出口商品、双方交易人进行详实记录,并实时观察所有境内主体的信息情况,并基于数据分析、数据评估等工具来对一切逃税行为进行分辨。 5.在大数据技术上不断进行优化,以从整体上面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基于现当下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因为这也提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部门必须要不断在大数据技术上面进行优化与完善,不断加强对大数据的重要认知理念和大数据应用技术水平,只有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价值,发挥大数据的功能,才能确保其监管部门提升其自身的监管能力。而且,由于通关货物系统是最后一道产品质量防线,因此在这方面,我国海关检疫部门也必须增强大数据认知,并投入大數据的技术经费,来更好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引进更优质的电子通关系统和识别系统,如此才能让通关流程制度更完善,通关过程更高效,更顺利地实施其大数据下的监管举措等。此外,必须不断优化相关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并不断强化我国海关监管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学习。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中国贸易转型提供了新机遇的同时,也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整个监管机制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然而,我国现行的商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体制、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等还远远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这就需要在深入了解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监管存在的种种问题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机制的各种路径与完善措施,才能为真正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造就关键力量与适合更好生存发展的根基土壤。 参考文献: [1]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改革,2014(05):68-74. [2]韦继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管理体系构建[J].中国经贸,2013:(2). [3]刘定松.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4(12):71. [4]孙蕾,王芳.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5,29(03):38-41. [5]崔磊.我国B2B电子商务信用管理问题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4). [6]冯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关税监管问题的研究[J].国际经贸探索,2015,31(02):77-85. 作者简介:雍書玥,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7届中软国际互联网学院电子商务1792班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